..續本文上一頁貪瞋癡。爲已出離爲未離乎。
文殊師利菩薩言。世尊。貪瞋癡性即是平等。我常住于如是平等。是故
我于貪瞋癡。非已出離亦非未離。】
世尊問文殊菩薩言,汝于貪瞋癡爲已出離,爲未出離?文殊菩薩答言,貪瞋癡性即是平等,故我于貪瞋癡,非已出離,亦非未出離。
雲何貪瞋癡性平等?貪瞋癡性無性,故平等;其性本空,故平等;無所有故平等,不可得故平等,無分別故平等。何故貪瞋癡性無所有,不可得,無分別?以貪瞋癡體即虛妄,無性爲性故。
以貪瞋癡性,無性、空、無所有、不可得、無分別故,所以出離未出離,均不可得。
【世尊。若有沙門婆羅門。自見離貪瞋癡。見他有貪瞋癡。即是二見。何
謂二見。謂斷見常見。所以者何。若見自身離貪瞋癡即是斷見。若見他
身有貪瞋癡即是常見。】
以貪瞋癡不可得故,若有沙門婆羅門,自見離貪瞋癡,或見他人有貪瞋癡,便是二見。因爲二見,便是于畢竟空中,生有所得心也。
無論佛道或外道,凡出家者皆稱沙門。婆羅門系印度四姓之一,奉事大梵天,修淨行者。
何謂二見?謂斷見常見。
總之,于有外執空,便是斷見。于空外執有,便是常見。當知空非有外空,有無性當體即空。有非空外有,空隨緣當體即有。以性空方能隨緣,法隨緣成即是有
。以隨緣便無自性,法無自性便是空。故心經曰,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若自見離貪瞋癡,便是于有外求空,故成斷見,若見他人有貪瞋癡,便是于空外取有,故成常見。若見有不異空,空不異有,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于是無所住而生其心。心無所住,則離二邊不住于中,是之謂無上菩提。
【世尊。如是之人非爲正住。夫正住者。不應于己見勝謂他爲劣故。】
世尊?如是之人,非爲正住。正住者,無所住也。故謂己見勝,謂他爲劣,是心有所住,非正住也。
【爾時世尊複語文殊師利菩薩言。童子。若如是者。住于何所名爲正住。
文殊師利菩薩言。世尊。夫正住者無有所住。住無所住。是乃名爲正住
之耳。】
世尊問言,住于何所,名爲正住?文殊菩薩言,無所住是名正住。
【佛言童子。豈不以住于正道爲正住耶。文殊師利菩薩言。世尊。若住正
道則住有爲。若住有爲則不住于平等法性。何以故。有爲法有生滅故。】
佛問言,難道不以住于正道,爲正住嗎?文殊菩薩答言,世尊!若住于正道,則是有所住,有所住則住于有爲。有爲法有生住滅叁相,有生住滅叁相則非平等。若非平等,則非空、無相、無願、無作、無生無起無爲。故不應有所住于正道也。
【爾時世尊複語文殊師利菩薩言。童子。無爲是數法不。文殊師利菩薩言
。世尊。無爲者非是數法。世尊。若無爲法墮于數者。則是有爲非無爲
也。】
世尊問言,無爲是數法不?
色法心法等有爲法,名數法。故數法是生滅法,有數量法。如果廣說,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有爲法數量法,皆爲數法。
佛問無爲是不是數法呢?文殊菩薩答言,無爲非是數法。若無爲墮于數者,則是有爲,非是無爲了。
【佛言童子。一切聖人得無爲法不有數耶。文殊師利菩薩言。世尊。非諸
聖人證于數法。已得出離諸數法故。】
佛問言,一切聖人,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豈不是有數嗎?文殊菩薩答言,非是諸聖人證于數法,而是諸聖人已得出離有爲,出離數法,而其出離的程度深淺不同,故說一切賢聖以無爲法而有差別也。
【爾時世尊複語。文殊師利菩薩言。童子。汝爲成就聖法。爲成就非聖法
。文殊師利菩薩言。世尊。我不成就聖法。亦不成就非聖法。世尊。如
有化人。爲成就聖法。爲成就非聖法。佛言童子。化人不可言成就聖法
。亦不可言成就非聖法。文殊師利菩薩言。世尊。佛豈不說一切諸法皆
如幻化。佛言如是。文殊師利菩薩言。世尊。一切諸法如幻化相。我亦
如是。雲何可言成就聖法成就非聖法。】
世尊複問文殊菩薩言,汝是成就聖法?還是成就非聖法呢?文殊菩薩言,我不成就聖法,亦不成就非聖法。
因爲一切諸法,無非因緣所生,因緣生法,其性空寂,其相如幻如化。因緣生法,皆系幻有徒具假名。例如國家,國家系土地人民主權等因緣而有,當知國家不過是抽象假名,無有實體。家庭系親緣眷屬所成。當知家庭只是一假名。如果家庭有實體者,應該離開親緣眷屬等成員,還有家庭。人系五陰──色受想行識諸因緣所成,當知「人」只是假名。五陰亦非自性有,亦是因緣有,故經雲五陰皆空。其性既空,當知亦是假名。世間法亦複如是,例如原子系電子所構成,當知原子無實體,只是假名而已……所以小至原子,乃至無量小,大至天體,乃至無量大,一切諸法,無非因緣生,無非是空,無非是假名。
假名則無實,無實則無所有不可得無住無礙無形無相。無住無礙無形無相,則 橫遍豎窮。若謂其有,何處定是?若謂其無,何處不是?世人不知,名之爲宇宙。其實謂爲宇宙,當有分別,當有起止生滅,來去變化。而此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 ,不斷不常,不來不去。雖畢竟空寂,而萬法森羅,雖萬法森羅,而畢竟空寂。猶一水含萬波,萬波入一水。一虛空現十方虛空,十方虛空盡入一虛空。一真法界現十法界,十法界盡歸一真法界。如此之法,于佛法中有多名,而其名皆假。或名法界,或名實相,或名中道,或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真如、第一義空、究竟涅槃
、佛,乃至衆生。
何故亦名衆生?因爲衆生亦因緣生法,亦是空,亦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此即中論所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爲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也!
于此法中,一切諸法皆如幻化,故文殊菩薩言,我不成就聖法,亦不成就非聖法。
【爾時世尊複語文殊師利菩薩言。童子。若如是者。汝何所得。文殊師利
菩薩言。世尊。我得如來平等無自性境界。】
爾時佛複語文殊菩薩言,汝于佛境界何所得?文殊菩薩言,我得如來平等無自性境界。
平等者,無有分別無能無所。無能無所,即是無所得,故平等法即是無所得。法無自性,即是無所有,無所有即是無所得。空、無相、無願、無作、無生無起無爲,即是平等無自性境界,如此境界即是無所得。是知無所得是佛法,有所得即外道法。文殊菩薩所謂得如來平等無自性境界者,即無所得也。
【佛言童子。汝得佛境界耶。文殊師利菩薩言。若世尊于佛境界有所得者
。我亦得于諸佛境界。】
佛言,汝得佛境界嗎?文殊菩薩言,如果世尊于佛境界有所得者,我亦得于佛境界。
事實上佛于空無相無願無作無生無起無爲境界,無住爲住,住于無住。無得爲得,得于無得。無住無得,是實智照真谛。無住爲住,無得爲得,是權智照俗谛。俗谛是依他起法,法依他起,便無自性,無自性法體即虛妄。凡夫執虛妄爲實有,便成遍計執。佛如實知依他起法無自性,空無相無願無作無生無起無爲即無自性,于是依他起當體即是圓成實。故權照俗時,當下即是實照真也。
佛證此法,文殊菩薩亦證此法,故菩薩言若世尊于佛境界有所得者,我亦得于諸佛境界。
【時長老須菩提。問文殊師利菩薩言。大士。如來不得佛境界耶。文殊師
利菩薩言。大德。汝爲得聲聞境界不。須菩提言。大士。聖心解脫無有
境界。是故我今無境界可得。文殊師利菩薩言。大德。佛亦如是。其心
解脫無有境界。雲何而謂有所得乎。】
長老須菩提言,大士!佛不得佛境界嗎?大士是菩薩的異名。
文殊菩薩以問爲答曰,大德!汝得聲聞境界否?聲聞境界,亦是以無爲法而有差別的,不過聲聞人于無爲法中,沈空滯寂而已。故大般涅槃經,謂聲聞人不見佛性。
雲何聖心解脫無有境界?放下有所得心,即是聖心解脫無有境界也。何以故?因爲一切法畢竟空,一切法無相無願無作無生無起無爲,雲何可得?當知凡有所得 ,其心即被法縛矣。
故文殊菩薩言,佛亦如是,其心解脫無有境界,雲何而謂有所得乎?
【須菩提言。大士。汝今說法。可不將護初學心耶。文殊師利菩薩言。大
德。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如有良醫欲治人病。爲將護病人心故。不與
辛酸鹹苦應病之藥。能令其人病得除差至安樂不。答言不也。文殊師利
菩薩言。大德。此亦如是。若說法師。爲將護初學心故。隱甚深法而不
爲說。隨其意欲演淺義。能令學者出生死苦至涅槃樂。無有是處。】
須菩提言,大士!你宣說如此高深的法,難道不將護初學之心嗎?
我們要知道,將護初學心者,絕不可順其邪念心而歪曲正法。而是要以正法化導,對治其邪念心。文殊菩薩舉譬喻言,譬如醫師醫病,不能只爲將護病人之心,而不與辛酸鹹苦之藥。度化初學亦複如是,若說法師只爲將護初學之心,隱甚深正法而不爲說,只隨初學之意欲說些粗淺義,是不能令學者出生死苦至涅槃樂的。
【說是法時。衆中有五百比丘僧。諸漏永盡心得解脫。八百諸天子。遠塵
離垢得法眼淨。複有七百諸天子。聞其辯才深生信樂。皆發阿耨多羅叁
藐叁菩提心。】
文殊師利說是法時,五百比丘諸漏永盡心得解脫。諸漏者,系欲漏有漏無明漏
。欲漏者,欲界之煩惱。有漏者,色界無色界之煩惱。無明漏者,叁界內之無明。此叁種漏,總在叁界內。此五百比丘,見思惑已斷,叁漏永盡。心得解脫,是斷盡煩惱障。若以五住地煩惱言,四住地煩惱斷,則心得解脫。四住地煩惱者,即見一 處住地(見惑)、欲愛住地(欲界思惑)、色愛住地(色界思惑)、有愛住地(無色界思惑)。所以四住地煩惱即見思惑,四住煩惱斷,名斷煩惱障。若無明住地斷 ,則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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