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錯脫,其中小 字,系後人試作補遺者。若根據上文觀之,似應爲「以滅非滅故,空相寂然而不無 。」)
「生相紛然而不有」重出,應刪除之。
故涅槃生死而不殊。
以生相紛然而不有,空相寂然而不無,所以涅槃生死不異也。生相者生死也, 空相者涅槃也。
【何以故。空有圓融一不一故。亦可分爲四句。以有即空故。不住生死。
以空即有故。不住涅槃。空有一塊而兩存故。亦住生死亦住涅槃。以空
有相奪兩不存故。不住生死不住涅槃。】
何故生死涅槃而不殊呢?因爲空有圓融,一不一故。其所以一不一者,無分別 而分別,分別而無分別。生死涅槃,空之與有,一而二,二而一也。
空有圓融一而二,二而一,是一法界。所以生死涅槃而不殊也。
亦可分爲四句,第一句,以有即空故,所以不住生死。何故不住生死?以生死 即涅槃,無生死可住故。
第二句,以空即有故,所以不住涅槃。何故不住涅槃?以于一法界中,無生死 涅槃之差異故。
第叁句,空有一塊(體)而兩存故,亦住生死亦住涅槃。因爲于一法界中,生 死涅槃相入相成。生死成涅槃,非無涅槃。涅槃成生死,非無生死。生死與涅槃, 雖一體而不礙兩存,故亦住生死亦住涅槃。菩薩住生死者,度衆生也。菩薩住涅槃 者,法身常住也。故曰一月印千江,千江只一月。
第四句,以空有相奪,兩不存故,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于一法界中,全涅槃全 生死,是以生死奪涅槃。生死奪涅槃,則涅槃亡。于一法界中,全生死全涅槃,是 以涅槃奪生死。涅槃奪生死,則生死亡。既無生死,亦無涅槃,故不住生死不住涅 盤。
【其猶水波爲喻。高下相形是波。濕性平等是水。波無異水之波。即波以
明水。水無異波之水。即水以成波。波水一而不礙殊。水波殊而不礙一
。不礙一故處水即住波。不礙殊故住波而恒居水。】
以下以水與波爲喻說明。高下相形,是波之相。濕性平等是水之性。水之濕性 是一,波之高下相是異。所以波是有差別的,水性平等是無差異。
波無異水之波,即波以明水。水無異波之水,即水以成波。
波全是水,離水則無波,故見波即是見水,異而不異也。水之濕性不可見,因 波而見,故一而不一也。以波從水,則萬象紛然而不礙一性湛然。以水從波,一性 湛然而不礙萬象紛然。
波以喻事相,水以喻理性,是故事理圓融無礙也。
波水一而不礙殊,水波殊而不礙一。
是故事理雖一,而不礙各自互存。理事雖異,而不礙體原爲一。
以不礙一故,所以處水即住波。以不礙殊故,所以住波而恒居水。
此明事相與理性,不一不異,圓融無礙,同一法界也。
【何以故。水之與波別而不別故。經雲。衆生即涅槃相不複更滅。亦得涅
盤即衆生性不複更生。】
何以故以下,總結全文。以水之與波,別而不別故。水之與波,一而不一,異 而不異也。
最後引經作證。衆生即涅槃相,不複更滅。亦得涅槃即衆生性,不複更生。
衆生涅槃,不過相性之別而已。衆生是涅槃之相,猶波之與水。涅槃是衆生之 性,猶水之與波。
衆生者,衆因緣生也。衆因緣生必無自性,即此無性,便名涅槃。涅槃無性, 無性隨緣,即此隨緣,複名衆生。既是衆生即是涅槃,故衆生不複更取涅槃,是不 複更滅也。既是涅槃即是衆生,是故生者,不複更生也。
【又經雲。如來不見生死不見涅槃。生死涅槃等無差別。又經雲。于無爲
界現有爲界。而亦不壞無爲之性。于有爲界等亦然。又經雲。非凡夫行
。非賢聖行。是菩薩行。解雲。凡夫行者著有。賢聖行者住無。今既有
無無二而二。二而不二。是故雙離兩失。頓絕百非。見心無寄。故名觀
也。】
又經雲,如來不見生死,不見涅槃,生死涅槃等無差別。
以生死不異涅槃,故如來不見生死。以涅槃不異生死,故如來不見涅槃。何故 生死不異涅槃,涅槃不異生死?因爲于一法界中,生死涅槃等一無二故。于一法界 中,生死涅槃之分別不可得故。所以十方如來出現于世,不爲度生死入涅槃。而欲 令衆生,舍生死涅槃二種分別見。
又經雲,于無爲界現有爲界,而亦不壞無爲之性。于有爲界等亦然。
無爲者涅槃也,有爲者生死也。何故于無爲界現有爲界?因爲無性隨緣現諸事 相也,但亦不壞無性之理。
有爲界等亦然者,謂于有爲界現無爲界也。何以如此?因爲有爲事相緣起而無 自性也,雖然緣起無性,但亦不壞緣起事相宛然。
又經雲,非凡夫行,非賢聖行,是菩薩行。文中自己解釋曰,凡夫行者著有, 賢聖行者住無。今既有無無二而二,二而不二,是故雙離二、不二之兩失。所以不 住凡夫行,亦不住賢聖行。
于是頓離四句絕百非。見心無寄者,心無所住也,不生我見也。如是心無所住 ,不生我見,是名爲觀。
第四語觀雙絕門
語觀雙絕門者,即頓教法門。頓教法門者,緣觀俱泯,顯絕言之理。以一切諸 法,唯一真如心。故一切諸法差別之相皆盡,乃至離言絕慮,不可說也。然不可說 亦不可說,絕言之理不亡,于是說頓教法門。
其實五教圓融,應機立教。一一教下,皆攝當機衆生。法本是一,衆生機有萬 差。以法從機,乃有五教差別。于五教中,爲度小機之人,于是攝義從名。爲度大 乘始教之機,于是攝理從事。爲度大乘終教之機,乃立理事無礙之教。爲度一乘頓 教之機,乃立事盡理顯之教。爲度一乘圓教之機,乃立性海具德之教。故此語觀雙 絕門者,爲度頓教之機,立事盡理顯之教也。
天臺宗立藏通別圓四教,不別立頓教。因爲藏通別叁教中,皆有離言之旨,故 不別立頓教。華嚴宗則認爲另有一類頓教之機,故立小始終頓圓五教。
頓教門中,何爲緣觀俱泯?既雲緣觀俱泯,雲何修習?因爲「緣」者,理境也 。「觀」者,心智也。既然智境雙泯,雲何修習呢?
當知無住心爲觀,無相理爲境。以無住心,契無相理,謂之修習也。如是修習 ,自然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然而言語道斷亦斷,心行處滅亦滅。如果言語道斷不 斷,心行處滅不滅,是斷滅者也。
今此語觀雙絕門者,即離言絕慮,泯相顯理。理是一心,非染非淨,介爾動念 ,即乖理體。
【夫語觀雙絕者。經雲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者是也。即于上來空有兩門。離
諸言論心行之境。唯有真如及真如智。何以故。圓融相奪離諸相故。隨
所動念即皆如故。竟無能所爲彼此故。獨奪顯示染不物故。】
引經釋語觀雙絕門。經中說,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即語觀雙絕門也。一語道 破頓教之旨。言語道斷,非無言語。心行處滅,非無心行,無所住生心而已,不取 于相如如不動而已,一念不生菩提生而已。
即于上來空有兩門,離諸言語心行之境。
離諸言語心行之境者,心無所住也,不取于相也。
唯有真如及真如智。
真如者,約法言,約谛理言。真如智者,約心言,約智言。謂空有乃至一切分 別取著,皆是分別名相。其實唯有心法、境智,離一切言語心行之相。
真如者,真實謂之真,如常謂之如。如常者,不二也。真如之說,有多種解釋 ,今僅就華嚴教義申論之。
簡單說,真如之義,即隨緣不變,不變隨緣。隨緣不變謂之真,不變隨緣謂之 如。約法言,即一真法界。約智言,即自性清淨圓明體。
一真法界,出兩種法界,即理法界與事法界。理法界隨緣不變,事法界不變隨 緣。以理事法界,乃有四種法界。四種法界者,一、事法界,二、理法界,叁、理 事無礙法界,四、事事無礙法界。故一真法界出四種法界者,即此四也。而此四種 法界之義,不外乎不變隨緣,隨緣不變。
自性清淨圓明體,即如來藏中法性之體。此自性清淨圓明體,隨緣不變,不變 隨緣。雖處染而不垢,雖修治而不淨。依此淨體,能起二種智用。一者海印森羅常 住用,即真如本覺也。森羅萬法,皆此一法之所印。此一法印者,即自性清淨一心 ,乃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二者法界圓明自在用,即華嚴叁昧。修此華嚴叁昧,稱 理成德,普周法界而證菩提,即真如之不變隨緣義也。
單約一真法界與自性清淨圓明體而言,故說一乘頓教。
何以故?圓融相奪離諸相故,隨所動念即皆如故,竟無能所爲彼此故,獨奪顯 示染不物故。
何故語觀雙絕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呢?因爲真如及真如智,非言語心行之所 及故。
圓融相奪離諸相故。空無性不礙有,有無性不礙空,空有無礙故曰圓融。全空 不礙全有,則全空爲全有,是則有奪空。全有不礙全空,則全有是全空,是則空奪 有,故曰相奪。有奪空則離空相,空奪有則離有相,故曰離諸相。圓融相奪離諸相 ,即真如法體。如是真如法體,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隨所動念即皆如故。空有皆是動念分別,故空有不出一念。以空有不出一念故 ,所以于一念中,動念皆如也。
竟無能所爲彼此故。既然動念皆如,故無能所彼此之分。以能所彼此,俱時頓 現故。例如對鏡現像,鏡內鏡外俱時頓成。無先後能所彼此之分。
獨奪顯示染不物故。此是明一切諸法,皆一法界。獨如對鏡現像,無有分別。 亦如大海起波,一水頓成。非是另有余物,故曰染不物。
以此四句,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之頓教理體。
【經雲。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等。又經雲。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宜。又經
雲。法離一切觀行。又經雲。若解真實者無菩提。】
經雲,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故。
如如者,謂法性也,理體也。一切法事如理融,性相不二,謂之如如。故如如 者,亦是真如法性義。
如如智者,心智也。契入如如之理,名如如智。楞伽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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