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心裏會想:〔他們在說我好話〕,這時候內心深處似乎有個實在的〔我〕在活動。因爲有這種感覺,我們便將它執爲我,認爲是受用者,進而對己生愛、對他生瞋:對利我者生貪,對害我者生瞋,對無利無害者生癡。所以,《釋量論》中說:
「有我知有他,執、瞋自他分,
與此等系屬,生一切過失。」
《入中論》中也說:
「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
又說:
「最初說我而執爲我,次言我所則著法。」
無明或壞聚見是六隨眠的根本,貪、瞋、癡等從之而生,由此造業,由此在輪回中流轉。因爲輪回的根本就是這個壞聚見無明俱生我執,所以,爲了斷除煩惱,必須努力生起通達無我慧——我執無明的正對治。由于這個緣故,通達無我慧被稱爲是能消滅一切過失的萬應靈丹。
《四百論》中說:
「是故壞愚癡,即壞諸煩惱。」
《十地經》中也說:
「世間所有惡行,彼等一切皆因我執而生;若離我執,即不生惡行。」
但在真正通達無我慧之前,應該知道如何暫時壓伏煩惱的方法,要壓伏煩惱,又必須先知道産生煩惱的原因。
辛叁、煩惱之因
煩惱因共有六種:
所依,即煩惱種子或隨眠。如果病根未除,只要飲食等事一不得法,便會舊病複發;同樣的,因爲有煩惱所依或習氣的關系,只要一有機會,煩惱種子便可在我們心中生起煩惱。
所緣或境,即悅意與不悅意境等。由于煩惱種子未斷,所以與外境相遇即生煩惱,如《俱舍論》中所說:
「未斷除隨眠,複與境近住,
起非理作意,煩惱因具足。」
因此我們應盡量與這些外境保持距離。出家衆住在寺院和茅篷等裏面,也是爲了避開外境。我們初學者見不到這些外境便生不起煩惱,避開外境是個有效的方法。《修心文集》中說:「依止對治以遠惡境爲主。」嘉賽‧妥美巴(無著賢)24也說:
「遠惡境故惑漸減,無散亂故善自增,
心淨于法起定見,住靜處是菩薩行。」25
我們應該如此遠離能生煩惱的外境,居住于合宜之處26,這很重要。
猥雜,即交惡友招致的散亂。所謂惡友,是指那些喜歡吃喝玩樂、談論招惹煩惱之事,忙于現世經營的人。我們不應聽從這些人的話,不要受他們的影響,否則就會起煩惱、做壞事。過去潘波傑地區有兩個人,一個喝酒、一個不喝,喝酒的那人去了熱振,另一個去了拉薩。前去熱振的那人在寺裏遇見噶當派的衆格西,去拉薩的則與惡友爲伍。由于良友與惡友的不同影響,當這兩人再次相遇時,以前喝酒的已經戒酒,不喝酒的卻成了酒鬼!
雖然我們對悭吝、瞋恚美其名曰節儉、威猛,但它們其實是有很大的過失。如果所依止的老師死守著財物不放,做學生的往往也有很重的悭吝心;跟隨瞋心大的老師,情形也一樣。
因爲惡友的行徑比較容易傳染,所以必須戒交惡友。然而,現在絕大多數人莫不追求現世的惡友。我們縱然無法全部舍離,也應小心謹慎,不要與他們太熱絡,這很重要。以前某個地方的人都喜歡喝得爛醉,唯獨國王不飲酒,結果百姓卻說國王醉胡塗了。如今,修行人雖然不太能與世俗人合群,這也沒有什麼不好,因爲我們所要實踐的,就是〔出〕、〔入〕、〔得〕叁事。27
當惡友給我們出主意時,不要聽從他,要像老牛的脖子那樣剛硬,奉行〔事前無牽累金剛〕、〔與智慧金剛同行〕、〔事後無愧悔金剛〕等〔噶當十秘財〕教授。
言教,即閱讀能生起煩惱的邪法書籍。例如,觀閱林‧格薩爾王傳奇故事等,或與性有關的論著、手冊等邪說,導致貪、瞋、癡增長。相反的,我們應當多閱讀大德祖師的傳記,因爲仰慕大德們的事業行傳,能培植解脫的種子。如果與人雜處,談論政治、軍事、女人、官司等許多增長貪瞋的事,一定會使我們産生煩惱。
串習,祥仁波切說〔惡心習氣如卷紙〕,由于我們對煩惱極爲熟悉:心念散亂的時候,貪、瞋等煩惱便任運生起。因爲前世煩惱習氣有強有弱,所以今生煩惱的力量也有強有弱,某些人甚至對微不足道的處境、對象也會生起很劇烈的貪、瞋。例如、瞋恚心盛的人對別人的瞪視也覺得難以忍受。如果有這種反應,只能努力修對治法來遮止,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作意,即對貪、瞋等對像不斷加以虛構的非理作意。以衣服爲例,非理作意即是不斷地思惟這件衣服顔色有多麼漂亮、裁剪有多麼美、質地有多麼好等可悅意的方面;若是對瞋恚的仇人,則是不停地想此人曾經對我做出什麼樣的傷害,以後又做出什麼樣的事令我不快;或是看到某位修行人受苦、不走運等,而認爲業果不實。
如果有上述六因生起,煩惱就會跟著來,因此,我們要盡力防止這些因的生起。如果不修對治法,煩惱就會愈來愈熾盛;反之,煩惱就會逐漸減輕。所以應當勤修對治法。
辛四、煩惱之過
《經莊嚴論》中說:
「煩惱壞自、壞他、壞淨戒,退損失利護法大師呵,
鬥爭惡名他世生難處,失得、未得意獲大憂苦。」
如此頌所說,煩惱的過患繁多:煩惱一生起,心即成不善體性;倒執所緣境;加強煩惱種子隨眠:貪、瞋等同類煩惱相續不斷生起;犯大德所呵責的罪過,造下令今生、後世均不得安樂之業;延遲解脫與一切智的獲得;令善行衰敗等禍及自他;戒律敗壞;利敬減少;遭到諸佛與護法神的呵責;某些人更因此而殺人害命等,造成自他的痛苦;現世中因官司、诤訟等導致身敗名裂;後世受生于邊地或惡趣等。簡言之,無邊的過失都是煩惱造成的。所以,當煩惱生起時,應當立即認識到這些煩惱是元凶而設法予以殲滅。
《入行論》中說:
「一切天非天,設與我爲敵,
彼不能令我,入天間火中。
此大力惑敵,擲我入獄火,
須彌若遇之,亦不留灰燼。」
煩惱是最凶惡的敵人。與敵人講和,對方也許會息怒、不再傷害我們;但如果與煩惱講和,煩惱反而會加害我們。我們過去所受的一切苦難,例如在無問地獄中被烈火焚燒等,全是煩惱造成的,而且今後還將持續受到那些劇苦的傷害。因爲煩惱迫使我們在輪回中受苦,所以,比叁界所有的仇敵更爲凶惡。噶當派先德說:
「對煩惱,我們應該擺出搏鬥的架勢,盡力打擊它們;對有情,則應開放我們的胸懷,盡力饒益他們。」
格西奔也說:
「我住在心的門口,手裏拿著對治的短矛,它逼緊,我也逼緊;它放松,我也放松。」
我們也應該如此將煩惱視爲主要敵人,隨時運用對治法。
庚二、煩惱集業之理
業分〔思業〕與〔思已業〕兩種。
思業,如《集論》中說:
「雲何爲思,謂今心造作意業,于善不善及無記中,役使心爲業。」
例如,一生起想說粗惡語的念頭時,那種想要說以及促使我們非說不可的心,即是思業。
思已業,即由思發起的身、語業。《俱舍論》中說:
「業謂思彼起,思即是意業,彼起身語業。」
煩惱所造的業分非福業、福業與不動業叁種。以希求現世的心造集殺生等業爲非福業,此業能令受生于惡趣;以希求後世心造集的福業能令受生爲欲界天、人;不動業中,由厭煩外界欲樂、專求內叁摩地樂受而造的業,能受生爲初禅天至叁禅天的天人;由厭煩叁摩地所生樂受、希求舍受所造集的業,是受生爲四禅以上天人的因。
能引欲界生的福業與非福業,果在何處成熟並無確定,所以是動業。例如,某人雖已成爲地獄中有,但因上師、儀軌、密咒等力量,該中有的情形可以發生變化,而受生在善趣之中。仲仁波切曾說:
「熱振的居士們如能將財物共同享有,對死後培修善根很有幫助。」
(帕繃喀大師指出,以這樣的共有製培修善根,對亡者中有利益極大。)能引上界生的業則爲不動業。例如,造初禅業者只能受生在初禅天中,而不會受生在二禅等天中。《俱舍論》說:
「福欲界善業,不動從上起,由于彼地中,業熟不動故。」
任何不是由〔叁主要道〕之一發起的業,都是輪回的因;任何由厭離輪回所作的業,全是解脫的因。如果我們沒有出離心等卻想修法,即便舍棄現世跑到茅篷裏修叁摩地,運氣好的也不過是修一些受生于色界或無色界的因,此外無他。因此,想修法的人應當尋求無誤的教授,這很重要。
庚叁、死殁及結生之理
分叁小節:
辛一、死如何發生之理
死緣:有的死亡是壽命竭盡造成的,有的是福報窮盡造成的,也有的是未舍不平等死,即經中所說的九種死緣。28
死心:臨終時能引後世的業被觸發,觸發者爲愛、取。具體情況是:因爲想到將與此身分離而愛著現在之身爲〔愛〕;將生熱地獄者對熱産生欲望即〔取〕。
觸發的對象:在衆多黑、白業中,力量最強的將被觸發;如果勢均力敵,那麼習慣較深的將被觸發;如果習慣也相同,則先這者被觸發。
觸發的時間:臨終時由死者本人憶念,或由別人勸作憶念,在粗想仍現行之際,信心、悲心、貪欲、瞋恚等善、不善法在心中運作。粗想停止之後,微細的死心爲無記心,善或不善均不能憶念。臨終時心中如果生起信心等,將觸發善業,因此在死心將要觸發業時,讓善念在心申明白顯現出來是很重要的關鍵。平時修善的行者,如果在臨終時生起瞋恚等煩惱,死心將觸發不善業,使過去的不善業成熟而投生惡趣;平時作惡者的情況,依此可以類推。那時候,往善趣者的體溫將從身體下部往上收入心問;往惡趣者的情況與此相反。
解支節苦的大小,通過觀察可以得知。〔解支節〕意爲身體內部要害部份的壞死。
有些人在臨終時會出現幻覺,例如,空中掉下茶磚或被人壓倒等等。前些時候政府財政部門的一個小官,因爲曾經偷過茶,死時出現被許多茶箱壓身的恐怖幻覺;後藏有個官員,死時聲稱有人壓在他身上,在…
《掌中解脫 第十五天 思維苦因與抉擇解脫道性》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