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乘見修行果差別》
敦珠甯波車 造
許 錫 恩 譯
編按:本篇摘自甯瑪派法王敦珠甯波車(Dudjom Rinpoche 1904-1987)之《密咒舊譯教法安立簡論·顯現善說喜宴》(法王文集第一函,英譯收入The Nyingma School of Tibetan Buddhism第一部份,Wisdom 91年版)中第叁品第九章及第四品第十一章,爲法王于分別詳論共因乘(第叁品)及不共果乘(第四品)後之提要。
共因乘
于共因乘可概述其要義如下,此如《幻化網秘密藏續》雲(卷二,第十叁品):
所證唯片面 非圓滿證知
由是可知小乘只能依止片面證悟而入解脫聖谛之門;菩薩乘雖依不可思議解脫之行,然因未依金剛乘甚深義,是故亦不能遍證實性。
前者(指小乘)攝聲聞與緣覺(辟支佛)。
◇ 聲聞乘
今以叁門解說聲聞乘:體性、詞義及判別。
初、體性者:以欲自輪回中解脫之心(譯按:即出離心),行者憑藉證悟“補特迦羅無我”爲方便。
二、詞義者:(梵文)Sravaka (于藏文)譯作nyan-thos,因其義兼指聽(nyan-pa)與聞(thos-pa)。此外,亦有譯作thos-sgrogs者,因既已聞(thos-pa)于一師(如導師),聲聞遂能向他人弘揚(sgrogs)。
叁、判別者複分爲六:入道、見、戒律、修、行及果。
1、入道者:聲聞衆因輪回苦而覺醒,遂以希求自身寂樂之心而入四谛道。如《廣大明覺自現續》雲:
至若入道謂四谛 實爲聲聞所共入
複次,苦谛如病,集谛如病因,滅谛如人病愈之樂,而道谛則如對治疾病之藥。是故:
苦應知,集應斷;
滅應證,道應修。
如是聲聞衆以取舍四谛所緣之因果而入道。
2、見者:能證補特迦羅無我,乃基于叁種見:一、顯現爲粗相之所取境,能以“對治”及“慧”而作分析與摧壞;二、能取之即心識相續,可以叁時而分析;叁、此能所粗分,唯于世俗顯現,皆無自性。
然因執著于不能以“對治”及“慧”摧壞構成粗相外境之極微,複執著能取心與刹那時分相續不可分離,故于“法無我”則不能了悟,而執著微細能所二取爲勝義有。如《見寶鬘口訣集》雲:
諸法如幻,卻爲外道所增益或誹謗,此即是遍計所執;斷見者執虛無,常見者執恒常,皆如誤繩爲蛇,實無自性。然而四大種之極微,包括蘊、界、處及識等,(聲聞)則視之爲勝義實有。
作此抉擇後,則如噶瓦·吉祥積于(ska-Ba dPal-brTsegs)之《見次第說示》所雲:
聲聞共許一切法 經部有部皆如是
所诤唯外極微性 現識刹那許相續
有部(Vaibhasika)謂:由此粗分世俗谛顯現之純一和合,譬如草坪一片,則自勝義而言,彼實具極微,蓋極微已被包涵無間故。龍樹(Nagarjuna)于其《碧玉散布九平原》中雲:
有部師視世俗相 實法所成器世間
皆由極微聚合成 不雜顯現如草坪
(此等粗相)由有情活躍之心識力所聚成。故複雲:
至若勝義則許識 即爲刹那相續有
經部師(Sautrantikas)則謂極微之間既非粘合,亦無間隙,如一堆谷物。如上引書去:
經部世俗許極微 顯現實爲集聚分
心識隨順(外境)爲勝義
是故,彼等實勝于有部師,因彼等了知極微所成之聚集實無方分,此則與主張不許有極微、因極微不能以目得見者相似。
要言之,聲聞衆即視能所二取之法我爲勝義有,且執持輪涅中四谛因果之取舍。如《道次第》所雲:
不證無二見諸法 自四谛言皆實有
由是而趨斷不斷 此即聲聞衆見地
3、戒律者:應依八別解脫律儀,尤指比丘律儀,蓋修學隨佛(之行)實屬必要。《阿毗達磨俱舍論》(分別業品第四)雲:
木叉戒八種 由實物有四
由根名異故 彼各不相違
五八十一切 惡處受離故
優婆塞布薩 沙彌及比丘
4、修者:同前書(釋分別聖道果人品第六)雲:
住善行有聞 思後學修慧
如是依于戒律之清淨根基,行者須依止善知識,如理而聽聞受學聲聞藏。複次,應思維所聞之義;繼而則應修證所思之義。
修持之初,務使其心堪能于“止”中而行,此則必先修不淨觀以對治貪欲。複次,修十六行相之勝觀,四谛各各分攝四行相。
于此基礎上,先觀叁界之煩惱以舍離,而舍離之法,即十六刹那智。十六行相中,屬苦谛者四:無常、苦、空及無我;屬集谛者四:因、集、生及緣;屬滅谛者四:滅、淨、妙及離;屬道谛者四:道、如、行及出;總爲十六。複次,十六刹那智者:法智、法智忍、類智及類智忍,四谛各具四,總爲十六。
5、行者:聲聞衆由住十二頭陀行,務求自利之行。《碧玉散布九平原》雲:
所行唯只求自利
6、果者:聲聞得預流果、一來果及不還果等分位果,至究竟時,則成具足盡智與無生智(即二本智)之有余依或無余依阿羅漢。
此四果複可各分“向”“住”二位而成八果。或謂依于此總體者有四對士夫,而依于法之分別,則有八種補特伽羅(聲聞)。《大幻化網續》雲:
由修十六智而得寂靜 且能了悟舍離四谛義
預流果等次第中修持 趨登調伏煩惱諸敵地
◇ 緣覺乘
緣覺乘(辟支佛乘)亦分體性、詞義及判別等叁門解說。
初、體性者:不必依阿阇黎,于最後有際,以觀緣起道爲方便,由通達無我一個又半,求現證菩提。
二、詞義者:(梵文)pratyekabudddha乃獨覺(藏文rang-rgyal)之意,蓋指一己之菩提由一己所證,此菩提爲獨證,亦只爲自利而證。
叁、判別者亦如上分之爲六:
1、入道:《廣大明覺自現續》雲:
十二因緣爲入道
如是,即謂緣覺衆以十二因緣入道。至若因緣,《忿怒尊要續》雲:
緣覺爲求淨其意 故修內外諸緣起
據此,十二因緣兼有內外。
若問此(十二因緣)如何流轉,外緣起之流轉以量計;而內緣起者,于無身衆以習氣流轉,于有情衆則以實相流轉。
至于入道,大要而言,上根聲聞(遺世獨立)如犀,于資糧道上所積資糧,已曆百劫;中根于積資糧具上行者,于過去百世中已積集資糧至中忍位;下根于積資糧具下行者,于過去十叁世中所積資糧,已爲見道位(本覺之)十五刹那所攝。因知(僅)憑此實無緣得證菩提,是故彼遂發願生于無佛與聲聞之世界。此如《中論》(觀法品第十八·第十二頌)所雲: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滅盡
諸辟支佛智 從于遠離生
依此基礎,于無軌範師及親教師之情況下,(准辟支佛)則成自生比丘。彼往屍林中,見骨殖後,立時厭離輪回;繼而當其觀察骨殖之來源時,則了悟此乃源于“老死”,而此複源于“生”;由是漸次了悟輪回之根爲“無明”。複次于思維如何于此解脫時,彼由逆證十二因緣而入道,亦即若“無明”已斷,則“行”以下依次至“老死”亦斷。
2、其見地與聲聞相似,亦證補特迦羅無我,更複證悟法我外境之極微無有自性。然因其視構成能執心之剎那爲勝義有,及許緣起中有輪涅之因果,故謂通達無我一個又半,如《現觀莊嚴論》(第二品·第八頌)雲:
遠所取分別 未離能取故
當知由所依 攝爲麟喻道
複次,《見次第》雲:
是以辟支佛乘者 唯許外十二虛幻
能說極微無方分 卻許識刹那相續
是故《道次第》亦雲:
業與一切諸煩惱 若不了其平等義
堅執緣起因與果 此即緣覺衆見地
難之者或謂此與《唯識叁十頌》(第廿八頌·第四句)相違。該句雲:
離二取相故
然而,此實無過失。蓋此句意謂若證現前所取相無自性,則亦須理解“能取”(無自性),而此(乘)則雲“證外境無自性”,因自意所顯之外境,實證知其無自性,且于證悟時,爲叁毒根本之無明亦已被轉化。
3、(緣覺之)戒律與聲聞相似。《窮察幻匙》雲:
聲聞緣覺護持者 二百五十毗奈耶
4、修者《瑜伽師地論》雲:
應知實與聲聞同 二者道性相通故
盡管此謂聲聞藏爲(緣覺)修道之所緣,然過去世尊于《文殊支利普超叁昧經》中言,緣覺藏之解說,較諸聲聞藏而言,遠爲簡約。複次,于其它經論,如《現觀莊嚴論》及其注釋中,則謂其道與聲聞不同,蓋因先于四谛十六剎那(首爲“無常”)之上,(緣覺)已斷緣起之流轉,並順序觀修十二(對治),即屬于逆轉次序中之空性。
5、行者:(緣覺)藉自身神變所顯標記通達而修、且毋須以語音而說法。《現觀莊嚴論》(第二品·第七頌)雲:
若誰于何義 欲聞如何說
于彼彼彼義 無聲如是現
《碧玉散布九平原》雲:
行謂其身諸神變 少分而作利他行
6、果者:獨處如犀之利根緣覺,于一座中圓滿五道後,以其如意之殊勝安樂,現證爲阿羅漢,了知(煩惱)斷盡而不複生。《阿毗達磨俱舍論》(第六品·廿四頌)雲:
至覺彼一坐 後定佛獨覺 前彼解脫分
彼于積資糧具大行或小行,而群聚如鹦鹉者,則分別現證首四道或首叁道。
《大幻化網續》複說此緣覺雲:
內外緣起知如幻 無障洞知色有法
自證本覺不從師 具如意樂趣覺地
◇ 菩薩乘
因乘最上即菩薩乘,今以二門解說:其優勝于小乘之處、及此殊勝乘之特質。
一、(菩薩)優勝處,在于具大般若智以實證二無我,及具大悲以作純利他行之力用,而此等功德則爲小乘所缺。如《本智莊嚴續》雲:
至若具悲心有情 複以般若遍法界
如是說之爲大乘 他乘與此相違異
複次,阿羅(智生)尊者(A-Ro Ye-Shes ”Byung-gNas)曾雲:
諸乘特點唯在智與悲 彼以範限大小作差別
此外,《般若波羅蜜多攝要頌》(譯按:漢譯爲《佛說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雲:
無方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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