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藏傳因明學 因明學啓蒙 卷五▪P4

  ..續本文上一頁,爲爾成立彼之真遮止因性相,真遮止因與真未緣到因同義。

  成立彼之真遮止因與成立彼之真能立因雖相違,但真遮止因與真能立因非相違者,彼所作性,爲彼二二者者,蓋彼(所作性)既是成立聲非常住之真遮止因,亦是成立聲是無常之真能立因故。

  己叁、從立理門分類

  真因從立理方面,分爲五種,謂成立意義之真因,成立名言之真因,成立部分意義之真因,成立部分名言之真因,意義名言俱成立真因。各分爲性相,事依,能立之理由叁目。

  庚一、講成立意義之真因

  謂爾爲成立彼真因之一、既是以爾之因成立彼所列之直接所立法,亦是性相之相符事,爲爾成立彼之成立意義真因之性相。

  庚二、講成立名言之真因

  謂爾爲成立彼真因之一、既是以爾之因成立彼所列之直接所立法、亦是所相之相符事,爲爾成立彼之成立名言真因之性相。

  庚叁、講成立部分意義之真因

  謂爾爲成立彼真因之一、既是以爾之因成立彼所列之直接所立法、非所相之相符事、而是性相之相符事,爲爾成立彼之成立部分意義真因之性相。

  庚四、講成立部分名言之真因

  謂爾爲成立彼真因之一、既是以爾之因成立彼所列之直接所立法,非性相之相符事、而是所相之相符事,爲爾成立彼之成立部分名言真因之性相。

  庚五、講意義名言俱成立之真因

  謂爾爲成立彼真因之一,既是以爾之因成立彼所列之直接所立法、既是性相之相符事,亦是所相之相符事,爲爾成立彼之意義名言俱成立真因之性相。

  綜合上列五種論式之理由:則言彼刹那性,雖是成立聲無常之成立名言部分之真因,但非以所作性爲因,成立彼之真因者,凡是此種真因,必須與所作性是一故。

  彼所作性,就聲是刹那性已由量識成立之真敵論者而言,雖是成立聲是無常性之成立名言部分之真因,但就總而言,則爲成立彼之意義及名言二者之真因者,就未由量識認定聲是刹那性之敵論者而言,則爲成立意義及名言二者之真因故。

  己四、從宗體門分類

  真因從宗體方面,分爲叁種,謂物力真因,信仰真因,世許真因。

  庚一、講物力真因

  謂成立彼真因之一、于成立彼之宗體上、能生物力比量,爲物力真因之性相。此複分爲真果因,自性因,未緣到因叁種,其事例論式,依次列舉如下:

  謂煙,爲成立于有煙之山上有火之物力真果因。

  謂所作性,爲成立聲是無常之物力真自性因。

  謂無火,爲成立于夜晚大海上無煙之物力真未緣到因。

  庚二、講信仰真因

  謂成立彼真因之一、于成立彼之宗體上、能生信仰比量,爲信仰真因之性相。

  此複分爲真果因,自性因,未緣到因叁種,其事例論式,依次列舉如下:

  謂以依叁種觀察所訂正之教誨,爲成立了解布施造富,守法安樂等教誨所诠述意義之量識已先行之信仰真果因。

  謂以依叁種觀察所訂正之教誨,爲成立布施造富,守法安樂等教誨所诠述之意義,爲不虛诳之信仰真自性因。

  謂以依叁種觀察所訂正之教誨,爲成立布施造富,守法安樂等教誨所诠述之意義,非是虛诳之信仰真未緣到因。

  庚叁、講世許真因

  此複分爲二種,謂以存在于分別境上,成立對懷兔可诠述爲月亮之世許真自性因。謂以存在于分別境上,成立對懷兔就物之力,非可诠述爲月亮之世許真未緣到因。

  己五、從遍同品理門分類

  從遍同品道理方面,分爲二種,謂同品遍轉真因,同品二分俱轉真因。一者、謂成立聲是無常,同品遍轉之是叁相,爲成立彼之同品遍轉真因性相。其事例,如所作性。二者、謂成立聲是無常同品二分俱轉之是叁相,爲成立彼之同品二分俱轉真因性相。其事例,如各別之所作性。

  己六、從立敵門分類

  真因從立論者與敵論者方面,分爲二種,謂自利時之真因,利他時之真因。

  一、謂爾既爲成立聲是無常之真因,以爾之因、成立彼之真敵論者亦無之相符事,爲自利時真因之性相。當立論者本人對自己,以所作性爲因,成立聲是無常,當立論式成立時,乃是以所作性,成立聲是無常自利時之真因。

  二、謂爾既爲成立彼之真因,以爾之因、成立彼之真敵論者亦有之相符事,爲利他的真因之性相。此所作性,乃爲成立聲是無常,利他時之真因。對此。

  有人說:所作性,既是成立聲是無常自利時之真因,亦是成立彼利他時之真因。爲反诘此說,則以所作性作爲有法,以爾之因,成立聲是無常之真敵論者應無,蓋爾爲成立彼自利時之真因故。若許則仍以彼作爲有法,彼應有,蓋爾爲成立彼利他時之真因故。

  又有人說:若言無自利時之真因,則不合理者當以所作性,成立聲是無常,構成自利時真因之際乃是以所作性,成立聲是無常自利時之真因故。

  複次,應有自利時之真因,蓋有成立聲是無常自利時之真因故。此理若不成立,則以所知作爲有法,凡是成立聲是無常之真因,皆應非自利時之真因,汝不許如上述之理故。若許,則以所作性成立聲是無常,構成自利時真因之際,仍以所作性作爲有法,應非成立彼之自利時真因,是成立彼之真因故,叁轉(因、法、義叁相悖謬,辯論時之呵責語)。

  複次,所作性,應非成立聲是無常自利時之真因,蓋彼爲成立彼利他時之真因者,如立論式:聲有法,無常者,所作性故。此實屬利他時真因之正確論式故。對此,

  他說:當以所作性爲因,成立聲是無常之真敵者無時,應有以所作性爲因,成立聲是無常之真敵論者,當以所作性成立聲是無常,構成自利時真因之際,乃是以所作性成立聲無常,爲利他時之真因故。此說不能成立。若許,則無所作性時,應有所作性,蓋以所作性因,成立聲是無常之真敵論者無時,則以所作性爲因,成立聲是無常之真敵論者有故。汝已許因理也。

  有人說:雖無自利時之真因,但當以所作性,構成聲是無常之自利時真因之際,而言所作性,爲成立聲是無常自利之真因。此說不合理者,應有自利時之真因,蓋有成立聲是無常自利時之真因故。當以所作性成立聲是無常,構成自利時真因之際,所作性爲有之一,此時,所作性,乃爲成立聲是無常,自利時之真因故。汝已許此因理也。

  複次,應有成立聲是無常自利時之真因,蓋有以所作性,成立聲是無常,構成自利時之真因故。而所作性,有成立彼構成自利時真因之補特伽羅者,而以煙,成立有煙之山上有火,構成自利時真因之補特伽羅確有也。

  複次,成立有前生後世之論式:以凡夫臨命終時之最後刹那心作爲有法,有成爲爾後果之後念識者,蓋爾爲具貪等流之了別故,喻如現在之知覺。

  又以剛出生嬰兒之知覺作爲有法,與自同類之前念知覺己先行者,是了別故,喻如年老者之知覺。

  丁二、論述真因之反面似因

  謂真(正確)因之反面似因分爲二目,謂性相,分類。

  戊一、講性相

  講性相,又分爲駁他宗及立自宗。

  己一、駁他宗

  有人說:非是叁相,爲似因之性相。此說不合理者,無似因故,凡是成事,皆爲真因故。

  己二、立自宗

  立自宗雲:非是成立彼之叁相,爲成立彼之似因性相。

  戊二、講分類

  概括而言,雖無似因,但結合具體事物,則可分爲,成立彼之相違因,不定因,不成因叁種。

  己一、相違因

  相違因即矛盾因,分爲四目,謂性相,分類,事例,建立理由。

  庚一、講性相

  謂既是成立聲是常住之宗法,亦是成立聲非常住後遍之相符事,爲成立聲是常住相違因之性相。

  庚二、講分類

  此相違因分爲二種,謂異品遍轉之相違因(異品有),異品俱一分轉之相違因。

  庚叁、講事例

  謂所作性,爲成立聲非無常之異品遍轉相違因。謂所作性之個別,爲成立彼(聲非無常)之異品有非有相違因。

  庚四、建立理由

  講建立理由,以所作性作爲有法,應是成立聲非無常之異品遍轉相違因,爲成立彼相違因之一、凡是無常,皆是爾故。以所作性之個別作爲有法,應是成立聲非無常之相違因,蓋爲成立聲是常住之相違因者,爲成立彼宗法之一,以爾之因,成立彼之後遍顛倒決定故。

  複次,以彼(所作性之個別)作爲有法,應是成立聲是常住之相違因,是成立聲是無常之真因故。對此,

  彼雲:應有成立聲是無常之相違因,蓋有成立聲是常住之相違因故。此說不遍。所不能許者,凡是成立聲是無常之似因,皆必須是成立彼之不定因及成立彼之不成因隨一故。

  有人說:若有成立彼之叁相,皆有成立彼之真因。爲反诘此說,則以所知作爲有法,應有成立聲是常住之真因,有成立聲是常住之叁相故。汝已許此周遍也。此理若不成立,則言應有成立聲是常住之叁相,蓋有成立彼宗法之一,亦有成立彼之後遍及成立彼之遣遍故。此中之第一相成立者,彼所作性,爲成立聲是常住之宗法故;此理若不成立,則仍以所知作爲有法,應是成立聲是常住之真因,是成立彼之相違因者,是成立聲是無常之真因故。第二相成立者,謂法與非刹那性之相符事,是成立聲是常住之後遍故;此理若不成立,仍以所知作爲有法,應是成立聲是常住之後遍,以爾之因、成立彼之既有具因法二者之真同喻之一,爾唯于成立聲是常住之同品上、與立式相符唯有、己由量識認定故。彼理之前半截成立者,彼無爲虛空,爲以爾之因,成立彼之具因、法二者之真同喻故。此理之後半截成立者,爾唯與成立彼之同品上,與立式相符而有者,爾爲常住之性相故。第叁相成立者,謂法與非刹那性之相符事,即彼遣遍故。此理若不成立,仍以彼(所知)作爲有法,應是成立聲是常住之遣遍,蓋有以爾之因成立彼之不具因、法二者之真異喻,爾于成立彼之異品上、由量識認定唯無故。若根本許,則以聲作爲有法,應無成立爾聲常住之真因,爾非常住故。對此。

  彼雲:應有成立聲是常住之是叁相,蓋既有成立彼之是宗法,亦有成立彼之是後遍及成立彼之是遣遍故,此說有不遍過。

  己二、不定因

  講不定因分爲二目,謂性相,分…

《藏傳因明學 因明學啓蒙 卷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