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藏傳因明學 因明七論入門▪P2

  ..續本文上一頁取境之性相,比如:推論聲是無常之比量所見無常;現見青色根識所見之青色,分別瓶言诠差別之瓶;農夫耕耘具足種子、水肥、溫濕之田地。

  所量,從證悟法方面分爲:自相及共相二種;或又分爲所量現實事物等叁種。謂能真正表達功能,爲自相之性相,猶如青色;或如未混合方位時間而存在之物。不能真正表達功能之法,爲共相之性相;或爲方位時間相混合而現見之顯境,比如:分別心現見鼓腹而有底盤之物。 由觀量所見,爲所量現實事物之性相,比如青色。由比量所知,爲所量隱秘事物之性相,比如青色之無常。或謂由經驗之力觀察增益,爲前者之性相;或謂由因理之力觀察增益,爲後者之性相。謂依經過叁種觀察所訂正之聖教所證悟,爲所量極隱秘事物之性相,比如:由施造福、守法安樂之聖教所示之義爲不虛诳。

  附述:謂由名言所理解,爲所诠之性相,分爲:由執著言語思維之力說出之語言所理解之義,爲執著所诠之性相;由言語思維分別識所見力說出之語言所理解義,爲由執著所诠說出直接所诠之性相,比如瓶之總義(即抽象之瓶)。

  執著所诠分爲:直接執著所诠及間接執著所诠二種。比如:由依诠表瓶無常之言語理解瓶爲無常,瓶非常住(永恒不變)。

  又所诠分爲:講說時之所诠、入物時之所诠。前者分爲:執著所诠,真正所诠二種。後者不分類。講外境終。

  二、講具境——認識論

  能理解或能明了,爲具境——認識之性相。分爲能诠——語言及心識二種。由語言之力能理解所诠意義,爲能诠之性相,從性質方面分爲:名、句、文叁種。唯能诠表境物之性質,爲名之性相,如言瓶子。分爲二種:謂對彼物首先以語言安名之—,能藉以無誤理解其義,爲彼物真名之性相,比如:言獸王爲獅子。謂爾爲可安真名之物,因其與他物有某些相似處作爲理由,對彼物後來所安之名,爲彼物假名之性相,比如:婆羅門孩童,因其嘴大鼻塌,故名之曰獅子。

  能诠表境物性質或差別,是句之性相,如說:小瓶子。

  能結合诠表境物差別法(特點)正反兩面之事,爲文之性相,如說:用小瓶盛水來!

  能诠,就所诠表意義方面分爲:诠表種類之語,诠表聚集之語二種。謂凡由自限製诠表之所诠義是總類,爲前者之性相,如言色之語。謂凡由自限製诠表之所诠是由八粒微塵聚集之物體,爲诠表聚集語之性相,如言雪山之語。

  所诠,就诠述方面分爲:诠法之語,诠有法之語二種。謂由自限製诠表所诠差別法,排除他物涉入自之所诠,能理解所诠意義,爲前者之性相,如言牛唯非馬之語。謂由自限製诠表所诠之差別法不排除他物涉入自之所诠,能理解所诠意義,爲诠有法語之性相,如言牛是非馬之語。

  能诠,就排除方面分爲叁種:一、排除不具之語,謂于差別法下用虛詞诠表,如言角宿爲唯一射擊手之語(直接對當譯爲:角宿射擊手唯是)。二、排除他具之語,謂于差別依下用虛詞诠表,如言唯成有是射擊手之語(直接對當譯爲:成有唯是射擊手)。叁、排除不可能之語,謂于可能之事下用虛詞诠表,如言海生(蓮花)物中可能唯有青色之語(直接對當譯爲:海生中青色可能唯)。

  能诠,從講說時分爲:執著之能诠及由彼說出之直接能诠二種,後者如說瓶之總聲(總聲,可理解爲概念)。

  執著之能诠分爲:直接執著之能诠,間接執著之能诠二種,舉例如次:觀待瓶子無常所說瓶子無常之語,觀待瓶子非常往所說瓶子無常之語。

  兼述:字及補特伽羅二種:一、謂由單獨字雖不能表達意義,但由一個半字以上拼合後可以表達意義之具多刹那之聲音 (刹那,系按發字音最短的時間計算),爲字之性相,分爲:啊伊等韻母及嘎喀等聲母二類。二、謂于五蘊或四蘊之積聚相續所安立之假有,爲補特伽羅(泛指包括佛之一切動物)之性相。比如天授,此就未成佛者而言。心(知覺),明了,認識爲同義詞,其性相已如前述。分爲:量及非量,分別及無分別,謬誤及非謬誤,自證(明)及他證,心及心所等。

  新證自境之知覺,爲量自性相。爲此,如雲:“量乃非诳識”,此引文中,表明“不唯講不欺诳”之義,並表明尚有“新證”之義,複如說:“未識境猶明”。此引文中重申前段文義。若爾,猶字表何義

  謂前文之義,既無不周遍語表量之過失,亦表明于世俗認識上,更無遍逾阈之限過失。

  于自境非新證之知覺,爲非量知覺之性相。分爲:已決智,顛倒識,疑惑,分別意(有譯爲“伺察”、“思察”。),見而未定五種。

  謂于由引生自之前念量識證知功能尚未消逝之境,能消除增益而緣之知覺,爲已決智之性相。分爲:由現量引生之已決智,由比量引生之已決智二種,舉例如次:謂由見青色之根現量所引生之認定青色之知覺;謂由證知聲音是無常之比量所引生之認定聲音是無常之知覺。由現量所引生之後念諸現識亦皆爲已決智。

  謂非該物而認爲是該物之認識,爲顛倒識之性相。分爲:如執聲音爲常住之分別顛倒識及現見日月爲各二之無分別顛倒識二種。

  謂于境不能認定執著之知覺,爲疑惑之性相,分爲:現行疑及潛伏疑二種。

  現行疑分爲:等分疑及偏重疑二種,前者比如:認爲聲是常耶

  無常耶

  偏重疑分爲:有意義之疑及無意義之疑二種,舉例如次:謂認爲聲音大概是無常之知覺,謂認爲聲音大概是常之知覺。

  潛伏疑分爲:不依據因理之疑,依據因理之疑二種,舉例如次:謂如認爲井必有水之知覺,謂如根據不定因理所生之一切知覺。

  謂見自相,但不能對之排除增益,爲見而未定知覺之性相,分爲:謂由于錯亂之原因見而未定之知覺,謂由于未專注之原因見而未定之知覺二種,舉例如次:如對青色無常,見青色之根現識;如專注于黃色時之根現。

  關于分別意之立破,詳見余處。

  量,從定數分爲:現量,比量二種。

  謂離分別無謬誤之一,新證自境,爲現量之性相。此定義適用于不同之四種現量。

  謂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現識之性相,分爲:根現識 (此處所言現,即現識,量即准繩,與直覺或感性認識相似。),意現識,自證現識,瑜伽現識四種。

  謂由自之增上緣淨色根(即産生視覺的內在水晶體)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根現(五根即五官現識)之性相。分爲:緣色之根現識,緣聲之根現識,緣香之根現識,緣味之根現識,緣觸之根現識等五種,其性相如次:

  謂由自之增上緣眼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色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耳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聲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鼻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香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舌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味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身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觸根現識之性相。

  複次分爲:從緣色之意根現識至緣觸之意根現識中共有五種,其性相如次:

  謂由自之增上緣緣色意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色意根現識之牲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緣聲意根親生明了境象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聲意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緣香意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香意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緣味意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味意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緣觸意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觸意根現識之性相。

  根現識諸後刹那之所以爲意根現識,謂由有自境之助伴根現識作爲等無間緣,所生之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故。

  意識者,謂由自之增上緣意根親生之識,亦即由自之前刹那同類識將消逝之際所生之識故,此說合理。

  謂唯向內緣取相,爲自證現識之性相,于一切識上皆有。

  謂由修持正確義境之力所生聖者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瑜伽現識之性相,分爲:聲聞,獨覺,大乘之瑜伽現識叁種,舉例如次:如聲聞之見道,獨覺之見道,大乘之見道。

  謂依具備叁相之因對自之隱秘境新證之知覺,爲比量之性相。分爲叁種:一、物力比量,謂如以所作性爲因,證悟聲是無常之知覺。二、世許比量,謂如以存在于所明了境物上之因,而可雲懷兔是月而證悟之比量。叁、信解比量,謂如依經過叁種觀察所訂正之聖教爲因,證悟“由施造福”等聖教所啓示之義爲不欺诳之知覺。

  量識,于具境,從能引生定解方面分爲:由自定解之量識,由他定解之量識二種。

  爲量識之一,本身是量,由自力引生定解,爲自定解量識之性相,比如:本身是量,由自力引生定解之比量及四種現量。

  爲量識之一,本身是量,由他力引生定解者,爲由他定解量識之性相,比如:本身是量,由他力引生定解之比量及叁種現量。

  此二量識,複舉例如次:謂如谙練量語言者相續中之量識及謂如未諸練量語言者相續中之量識。

  有學者舉出由自定解量識及由他定解量識之性相雲:爲量之一,本身非欺诳,由自力能引生定解,爲由自定解量識之性相。爲量之一,本身非欺诳,由他力引生定解,爲由他定解量識之性相。

  由自定解量識,分爲:比量,自證現量,顯功能現量,具串習現量。

  由他定解量識,謂具謬誤緣因之現量,比如:現見遠處之紅焰焰是否是火之顔色,當生起疑惑之後,尚須依其他量識,使自己對遠處之紅焰焰,方能認爲是火之顔色,此即無謬誤認定遠處紅焰焰之根現量。

  謂凡自所見境,須是共相,爲分別識之性相。

  謂識之一,凡自所見境,須是自相或非成事之任何一種,爲無分別識之性相。

  分別識,就結合方面而言,分爲二種:謂結合名言之分別識,結合意義之分別識。

  謂將語言時之名和名言所表之義結合之思維,爲結合名言分別識之性相,比如:認爲是有枝葉之樹之知覺。

  謂將…

《藏傳因明學 因明七論入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