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23課
現在宣講的是第二品忏悔品。忏悔品中除忏悔的內容之外,還宣講了皈依等殊勝內容,這些對于一個學佛者或修行人來講,都是必不可少的竅訣。講忏悔時講到了四種對治力:厭患對治力、所依對治力、現行對治力和返回對治力,這四種對治力是修行忏悔時非常關鍵的要素。因爲我們在有意無意中造下了很多罪業,如果不想讓罪業成熟就必須提前忏悔,如果罪業成熟之後就必須以受苦的方式才能得以清淨,所以在我們有時間、可以修法之時,應當提前把罪業在因上忏悔清淨。
忏悔必須要抓住四個要點:第一個是厭患對治力,是指對自己以前造過的罪業産生很大的後悔心,在此前提之下我們才願意忏悔,厭患對治力非常關鍵;第二個是所依對治力,指忏悔需要依止一個具力的對境來幫助我們清淨罪業;第叁個是現行對治力,依止了殊勝對境之後,要修持善法來對治惡業;第四個是返回對治力,即發願以後不再造惡業。忏悔時如果圓滿了這四種要素,罪業可得以清淨,否則就不能達到究竟圓滿的清淨。
現在宣講厭患對治力,有兩個科判,第一總說忏悔罪業的方式已經講完了,今天講第二依靠殊勝對境而忏悔:
醜二、依殊勝對境而忏悔特殊罪業之方式
此科判中包括“依靠殊勝對境”而“忏悔特殊罪業”的方法,所以頌詞也可以分成兩部分來進行解釋,第一部分是:
惑催身語意,于叁寶父母,
師長或余人,造作諸傷害。
主要宣講了依殊勝對境而造業,並說明什麼是殊勝對境。即:叁寶、父母、師長、余人,依靠殊勝對境所造的業比普通對境嚴厲得多,依此對境造善業功德很大,造惡業過失也非常大。
首先是叁寶。依叁寶所造的罪業稱之爲特殊的、非常重大的罪業。爲什麼呢?因爲叁寶是福田,是整個世間中的明燈,是引導衆生趨向解脫的殊勝引導者。佛寶具足非常圓滿究竟的福德、智慧及善巧方便,可以稱之爲世間的導師,是非常殊勝、嚴厲的對境;法寶是方法、方便,猶如患病時所獲得的藥物一樣,具足清淨、殊勝、離欲的功德,是我們的依靠處、皈依處;僧寶是修行者,大乘僧寶主要是指從一地到十地的菩薩,這些聖者相續中具足斷證的功德:斷除了相應的、部分的煩惱障和所知障及其所依無明、我執,證悟了殊勝的智慧,具有種種善巧方便和神通,僧寶也是一個嚴厲的對境。如果對叁寶進行皈依、頂禮、供養,可以獲得殊勝的福德;如果對叁寶造惡業,也是極大的罪業。叁寶成爲殊勝、嚴厲對境的原因,就是因爲它是福田、是引導我們出離世間的殊勝對境。
第二是父母。針對胎生的衆生而言,都是依父母這種特殊因緣才能夠來到這個世界上,否則無法投生,也無法生長,更無法在世間享受快樂或修道。所以父母對我們具有生養之恩,讓我們來到世間,並且養育我們長大成人,對我們的恩德非常之大。所以如果對父母造罪業,也稱之爲嚴重的、特殊的罪業。
第叁是師長,包括兩種:第一種是引導我們出世間修法的堪布、善知識、上師等,給予我們種種教誨,引導我們學習佛法,讓我們知道善惡取舍道理的出世間的師長。如果沒有他們的引導,我們就無法了知佛經當中的究竟意趣,無法了知佛法所講的真實的、清楚無誤的修行方法。所以讓我們內心當中産生殊勝智慧、了知修行方法的師長也是殊勝對境。另一種是世間的師長,即教給我們很多世間知識的老師,對我們而言也具有殊勝的恩德。當然此處主要宣講的是出世間的師長。
第四是余人,就是對我們有恩德,給予我們很大幫助的人,是我們的恩人。有一些人雖然不是聖者,不包括在叁寶當中,也不是師長,不包括在出世間的引導者當中,但他是一個具有福報的修行者,也可稱爲殊勝對境。比如說最後有者可以稱爲余人:大乘最後有者指十地菩薩,小乘最後有者指一生可以解脫的、相續中具有很大福報和修行功德的凡夫。
此處宣講了對殊勝對境造善可以獲得很大的功德,造惡則有很大的罪過。頌詞當中講到“造作諸傷害”,即對他們造作種種傷害,造作的方式是“惑催身語意”,因無明愚癡發動身語意叁門造作。
身體造作的傷害:對于佛寶而言,如摧毀佛像、佛在世時提婆達多推山壓佛等等,都屬于通過身體對佛寶造作傷害;對法寶造作傷害的情況包括:撕毀佛經、燒佛經、用腳踩佛經等等;對僧寶造作傷害,如毆打修行者、毆打菩薩,這些都屬于身體造作傷害。
語言造作傷害是通過語言誹謗佛陀、佛像、法寶,誹謗或辱罵修行者等。
意造作傷害是指內心當中經常對佛、法、僧叁寶産生邪見,通過自己的心對叁寶造作傷害。不論依靠身、語、意叁門之中的哪一個,造作傷害之後都會在相續中留下很嚴重的罪業,都是需要忏悔的。對父母造作傷害可以類推:打罵父母屬于身語傷害,內心當中對父母産生不好的想法屬于意傷害。對師長、余人也如此類推,所有的傷害都是通過身語意造作的。
而造作傷害的起因是什麼呢?頌詞第一句講得很清楚,即“惑催”——通過煩惱催動。有時無意之間造作,不是刻意的,但因對境很嚴厲,不能說完全沒有過失。通過很強烈的煩惱故意去造作,罪業就更嚴重。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我們煩惱很深重,不是故意去造罪業,比如在修行過程中不知不覺從內心中冒出一些邪見,自己不想生起而突然冒出來,這種情況經常令我們困惑。作爲一個修行人來講,對上師叁寶産生了邪見,對父母産生了不好的想法,很痛苦,不能說完全沒有過失,但從另外的角度看,並不是自己故意生起的,所以如果馬上忏悔可以得以清淨。這個頌詞講到了依靠殊勝對境造惡業:通過煩惱催動,以自己的身語意對叁寶、父母、師長、余人造作了很多傷害。
第二部分講針對殊勝對境所造的惡業一定要忏悔。
因昔犯衆過,今成有罪人,
一切難恕罪,佛前悉忏悔。
佛陀在經典中講:真正的智者有兩類:一類是不造罪,一類是造罪之後懂得忏悔。在《極樂願文大疏》中忏悔支主要是對治愚癡,因爲造罪是一種愚癡,造了罪之後不忏悔也是一種愚癡,過去因爲愚癡造下罪業,現在懂得忏悔,實際上就是對治愚癡的一種方式,所以現在我們精進進行忏悔是有必要的。
“因昔犯衆過,今成有罪人”:因爲以前自己煩惱深重,或者愚癡心深厚,犯下了衆多的過患。有時想起自己今生當中因爲智慧不明,或者煩惱愚癡很嚴重的緣故,不管是針對叁寶、父母、師長還是余人,多多少少造過一些罪業。有些人認爲這些罪業今生我都沒有造過,是不是就不用忏悔了?今生沒有造過不等于前世沒有造。所以現在我們要用這種機會來忏悔今生及過去世所造的種種罪業。如果自己還沒有解脫,相續中還有比較深厚的現行煩惱,由此可知我們相續中仍然存在著很多的罪業,所以這些罪業也是需要忏悔的。
頌詞第叁句講到“一切難恕罪”,難恕並不是完全不可以饒恕。對于佛法僧叁寶、聖者和修行有素的修行者,不可能因爲你诋毀、打罵過他而根本不接受你的忏悔。之所以能夠成爲聖者,就是因爲他調伏了相續中的煩惱、嗔恚,內心當中對衆生具有非常深厚的慈悲菩提心,所以對聖者而言,一定是能夠寬恕罪業的,因此我們不可能存在真正難以饒恕的罪業。有時候父母等凡夫人口頭上會說:“我絕不饒恕你。”是不是這個罪業就無法清淨、完全沒辦法解脫呢?但是通過罪性觀察,也不是。究竟來講,“難恕罪”的意思就是相對于普通罪業而言難以清淨的罪業,稱之爲難恕罪,但究竟來講,一切罪業都是可以清淨的。
將一切難以饒恕的罪業在“佛前悉忏悔”,在以佛爲代表的叁寶等殊勝對境面前,全部發露,一一忏悔。我們必須要認知這些罪業,生起厭患對治力,在佛前或殊勝上師面前,把罪業說出來、發露忏悔。相當于我們不小心吃了有毒的食物,如果想讓自己的身體獲得安樂,必須要把它吐出來一樣,同樣我們想要清淨相續當中的罪業,也必須發露忏悔。當然有一部分是過去所造的罪業,現在已經想不起來,但通過觀想,在具有神通和一切遍智的佛陀面前,也發露忏悔這些罪業,這是非常有必要的。頌詞中講到必須忏悔依殊勝對境而造的特殊罪業,因爲這些罪業難以清淨,如果現在再不忏悔就更難以清淨了。另外,這些罪業的果報也是非常嚴重的,我們現在如果任其發展,根本不忏悔的話,業果一旦成熟,我們就會極難忍受,所以現在有忏悔的機緣,必須要忏悔。
接下來講第二個科判所依對治力,即四對治力中的第二個對治力——所依對治力。它指依止一個具有功德的殊勝對境來忏悔。因爲我們修行或調伏煩惱,依靠自己一個人的能力往往很難做到究竟和圓滿,所以要讓內心當中的罪業很快得以清淨,必須依靠一個具有圓滿功德的殊勝對境,因此我們要修第二個所依對治力。
癸二(所依對治力)分叁:
一、皈依原因;二、所皈依之對境;叁、如何皈依。
第一,皈依的原因就是分析爲什麼要皈依?只有把原因弄清楚,才可以真正做到誠心誠意地皈依;第二,我們要認清皈依的對境是什麼,因爲在世間當中有很多自稱能夠作爲皈依境的人,我們要分清到底哪些能夠作爲我們的皈依境,哪些不能,否則我們的資源、時間、精力都十分有限,找錯皈依境只能是浪費暇滿人身,不可能達到非常圓滿的目標,所以我們要認清所皈依的對境;第叁,我們要懂得皈依的方法,必須要掌握。
子一(皈依原因)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略說和廣說在意義上沒有大的差別,略說是對廣說的含義先做一個提示。下面的科判當中會出現很多“略說”和“廣說”,我們要看略說、廣說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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