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49課
寂天菩薩所造的《入菩薩行論》,主要宣講如何遣除我執,打破我愛執,生起利他的意樂。當然除了生起利他意樂的大目標之外,通過修學此論,也能懂得如何在實際修行中追隨佛菩薩的軌迹而行持,這樣就可以順利到達彼岸,獲得佛果。
如何産生菩提心呢?要生起菩提心,必須要積資淨障,受菩薩戒等。受戒之後又如何守護菩薩戒呢?菩提心沒有生起要讓它生起,已生起的不要讓它退失,在不退的基礎上還要讓它再再地增長。無論是受戒後守持菩薩戒,令已生起的菩提心再再增長,還是發菩提心後趨入六度的修持,這些內容都是讓我們的相續盡快與菩薩道相應的殊勝方便方法。前面我們學習了受菩薩戒後如何護戒的內容,這是從次第的角度講的。
從六度的角度來講,布施度散于各品當中,沒有單獨的布施品;持戒度主要是從不放逸和守護正知正念這兩品進行學習。我們正在學習一切萬法都是依心而安立,一切惡業依心,一切善法也依心。在身、語、意叁門中,以意爲主。佛經中講:“意速意爲主”:心很迅速,心在一切中爲主要。“一切皆依心”就是主要依心。身和語跟隨自己的發心有不同的轉變,發惡心,身、語就變成惡業;發善心,身語也可以變成善業。
六度也是依心而安立。前面講到布施度依心而安立,如果自己能真正放舍內外一切對境,這時就真正圓滿了布施度。佛菩薩也是通過消盡相續中的悭吝心,將一切身、財、果德都布施給衆生的方式圓滿布施度的。所以,布施度是依心而安立。
醜二、持戒度:
持戒度這個善法也是依心而安立,依心而圓滿.
遣魚至何方,始得不遭傷?
獲斷惡之心,說爲戒度圓。
這裏以殺生爲例來說明,如果持戒度不是安立在心上,而是安立在外境上,就很難圓滿持戒度。假如沒有看到魚,或者沒有可殺的生物,我們就能持不殺生戒。如此一來,必須要把魚運輸轉移到其它地方,使我們看不到所殺的對境,以此圓滿不殺生的戒律,這是非常困難的,也是不現實的。
“遣魚至何方,始得不遭傷”?如果真是通過外境來安立,我們要把魚轉移到什麼地方才能讓它不遭傷害?實際上這是做不到的,不但做不到,而且與我們修持持戒度的初衷也完全矛盾。不殺魚,就是在真正修持善法嗎?這是不一定的。只是一輩子不殺生,不一定成爲一種戒律,也不一定成爲一種殊勝的善法,只不過是沒有殺生。要真正修持十善,應該有一種誓願:我發誓從現在開始,不殺一切衆生,或者不殺某一種動物,當內心中發起這種誓願,才能真正成爲一種善法,成爲善業。持戒律的本體,主要是製止我們殺害衆生的心,這是安立持戒度的本懷。
假如因爲守持不殺生的戒律,我們就必須要把所有的衆生轉移到其它地方。如因爲害怕殺魚,就把魚轉移到看不到的地方;害怕殺牛羊,就把牛羊轉移到他處;害怕犯殺人的過失,要把人轉移到其它世界,自己身邊什麼衆生都沒有,以這種方式來圓滿持戒度,第一不現實;第二也根本無法修持戒的善法,已經失去了持戒度本身的意義。持戒度本來是讓我們生起不殺生的心,是調伏內心、調伏煩惱的一種方法,但現在它不是調伏內心,而是調伏外境,使外境與自己不殺生的戒律相應,這是完全錯誤的。
所以,以自性罪或佛製罪的不殺生爲例說明,無法從外境上斷除殺生的意樂。即便我們眼前看不到衆生,但內心當中反複地産生想要殺生的意樂,雖然身和語沒有造作殺魚、殺衆生的過失,但內心中強烈地生起想要殺生的想法,這絕對不是戒律圓滿的標志。
殺生第一需要對境;第二需要作意,就是有我要殺的想法;第叁需要加行,就是具足真正拿刀去殺這個行爲;第四是把衆生殺死,這是究竟。真正圓滿殺生需要這四個條件。
因爲你面前沒有衆生,對境不存在故,雖沒有加行、究竟,但你的內心生起了強烈的想要殺它的作意,這時雖然沒有圓滿殺生的罪業,可是以很強烈的、反複殺衆生的作意,也會得到部分的罪業。從意業的角度來講,如果你産生了頻頻殺害衆生的想法,實際上也造了很重的傷害衆生的惡業。所以僅僅從外境上做調整是無法圓滿持戒度的。相反,如果我們獲得斷惡之心,就算是我們身邊每天有無量無邊的衆生,我面對這些衆生時,首先發誓不殺害其中任何一個衆生,而後生起一定要斷除殺害衆生的惡心,這就是持戒。
我們無法在外境上一個一個調整,但如果能夠調伏自己的內心,雖然在我面前還有很多衆生,但因爲我的心調伏的緣故,我就是在守持不殺生的戒律。
進一步觀察,偷盜也如此:假如我們害怕犯盜戒,所以要把所有能偷的東西、財産全部轉移,有人可能會偷花、偷樹、偷草、偷泥巴、偷石頭等,這樣自己也沒有一個生存的基礎了,這是不現實的。
我們雖處在充滿誘惑的環境中,但是考慮到業果不虛,考慮到我們發菩提心是利益有情,而不是傷害有情。偷別人的東西,會給被盜者造成傷害,作爲菩薩要利益衆生,不能傷害衆生,從這方面考慮,就不能偷盜其他衆生的財富。偷盜的惡行對于修菩薩道、安住實相是一大障礙,爲了我能夠順利修持菩薩道,爲了遣除修道過程中的障礙,我發誓決不偷盜,乃至一針一線以上的財物也不竊取。如果有了這種決心,我們就能夠守持不偷盜的戒律。
邪淫也可類推:害怕犯邪淫過失,就把男女全部都轉移到看不到的地方,這樣是不是就能守持戒律?也不一定。與前面分析的道理一樣,如果自己內心中有邪淫想法,實際上也無法守持清淨的戒律,與佛陀製定戒律的本意也完全相違。
又如我們要守持不妄語的戒律,必須把知言解義的人全部轉移到其它地方,也就是說,如果害怕造妄語罪,就把能聽懂我的話的人全部遷移到其它地方,如此我才可以圓滿不妄語戒,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關鍵是要製止我們的惡心。
飲酒也同樣,世間各種各樣的酒類非常多,關鍵在于我們面對對境時,能夠控製自己的貪欲心,因爲它會帶來很多過失。雖然飲酒不能直接傷害衆生,但飲酒是一切過失的來源,飲酒之後就會亂性,思維很迷糊就容易造下其它罪業。所以,我們面對酒、煙、毒品等東西時,應該有一種自律。了知飲酒的過患,了知戒酒的功德利益之後,自己發誓斷除飲酒等的過失,才能趨入持戒的修法。
持戒度的“度”字,就是到彼岸的意思。我們真正要用持戒到彼岸,就要徹底斷除內心中的惡心。斷惡心有很多不同的層次。對初學者來講,粗大的惡業盡量不要造,比如不要生起殺害衆生的心。但相續中的惡心有時很難控製,有時我們發願不殺生、不偷盜等。可是因爲過去習慣造各種各樣的惡業,內心中有很深厚的習氣,雖然發誓斷除惡業,天天都在發誓願,天天都在守持戒律,但外境現前時,有時還會産生想殺的念頭;看到喜歡的東西,會産生如果這個東西歸我該多好的偷盜念頭;看見男男女女的時候,産生非份之想,這些念頭還會層出不窮,所以在最初的時候就應斬斷。小的習氣引發的分別念,通過修道逐漸對治、壓伏,最後通過證悟一切萬法空性,徹底予以滅除。
菩薩獲得初地時就已經獲得了無漏戒,也就是初地菩薩以前的戒律屬于有漏的自性,因爲夾雜煩惱,漏就是煩惱。一地以上的菩薩,因爲已經現證了法性,所以能夠守持無漏戒。到了初地之後,內心當中還有沒有煩惱?實際上煩惱的種子還存在。按照大乘經典:一地到七地菩薩的相續當中都存在煩惱障的種子,到八地菩薩時,煩惱障種子才被根本滅除。一地到七地之間,或者到七地末尾的相續中都有煩惱障的種子,但是因爲現證了一切萬法的實相,了知一切萬法本來空性的緣故,種子不會現行,雖然有種子,但種子不會變成像我們凡夫人的煩惱,因爲因緣不具足,他們證悟了實相,不會有非理作意,粗大煩惱是不會産生的,所以我們說一地以上的菩薩獲得了無漏戒,二地菩薩是持戒度圓滿。
持戒度到彼岸的標准:一是在醒覺位時,粗粗細細的戒律完全守持得非常清淨,不管是別解脫戒,還是菩薩戒。另一個標准是:不僅白天不會犯戒,乃至于晚上做夢也不會犯戒。而我們守戒時,白天也許守得非常清淨,但晚上做夢時,可能會出現各種各樣犯戒的情況。這說明我們相續當中的習氣,還沒有真正遣除。
我們在夢中犯戒也需要忏悔,雖然在夢中犯戒,並不會破戒,因爲製定戒律的前提,主要是針對醒覺位而言,這是標准的基礎。至于夢中所做殺生、偷盜、邪淫等罪業,雖不會犯戒,但有過失,因爲我們的心識當時是存在的。當我們看到一條魚時,如果想把這條魚殺了烹調吃掉。如果産生了想殺對方的惡心,本身就是有過失的。所以夢中犯戒有過失,但不會因爲夢中殺生就犯戒,這二者之間是有區別的。
二地菩薩不僅白天不會犯戒,夢中也完全遠離了持戒的違品,因此安立爲持戒到彼岸,他已經有了戒律波羅蜜多,已經圓滿地獲得了斷惡之心,惡業的相續不會再有,持戒的違品完全斷除。所以“說爲戒度圓”。
安立持戒度圓滿,主要是從違品已經不再障礙他的角度來說的。至于二地菩薩和叁地菩薩的持戒,二地菩薩和佛的相續中的持戒哪個更究竟?當然是佛,或者說叁地以上的菩薩,他們的功德更圓滿、更究竟。但是從二地開始,持戒就不會再有違品,從這個角度安立戒律度到達了彼岸。佛經中說:什麼是戒律度?就是斷除害他之心,斷除惡心就是持戒度。所以持戒度中殺生、偷盜、或者是邪淫等,主要是從心上安立的,不僅僅是從行爲上安立。
戒律主要的功用是幫助我們調伏煩惱,幫助我們調心。但外表的持戒,也能幫助我們調心。所以身、語、意遠離容易犯戒的環境,是幫助我們有效地調伏煩惱的助緣,主要的意思還是借助持戒來調伏我們的煩惱,調伏我們的心。安立持戒是從心上安立的,持戒度也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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