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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第81課▪P2

  ..續本文上一頁供佛、供僧等等,但《入行論》第六品開頭就講過:“一嗔能摧毀,千劫所積聚,施供善逝等,一切諸福善。”生起一刹那很強烈的嗔心,可以把自己一千劫當中供佛、布施有情的善根全部摧毀。我們以修福作爲借口,其實采取的行爲是嚴重摧毀福德善根的方便。所以真正分析下來得出結論:爲了得到利養而生起嗔心的做法,的確是非常不合理、不合法的一種念頭。作者通過分析告訴那些准備修菩薩道,或正在修菩薩道的菩薩們:無論怎麼樣,不要以利養、活命、淨罪、修福爲借口去生起嗔心。

  很多時侯,我們生嗔心總是認爲我有理,有理我怎麼不能生嗔心?有時覺得自己理虧就不生嗔心,或者理虧就會認錯;但是我如果占理了,就認爲我就應該生嗔心。我們就是站在這種似是而非的理由上,如果不把這些問題從根本上分析清楚,我們可能會重複以前做過的傻事——現在正在做,以後還會做。這樣怎能從這種凡夫俗子的妄念和思維模式中完全地出離呢?永遠沒有這個機會。所以現在我們要對這個問題做詳盡的分析,分析之後就必須要終止這種想當然地、理直氣壯地認爲可以生嗔心的妄念。現在知道這是錯誤的了,然後再遇到活命、淨罪、修福的因緣時,我們就會想到:不能爲此而造罪生嗔心。

  “若爲塵俗活”:如果是爲了世俗的生活,我們去生嗔心,因爲生了嗔心的緣故,退失了善行、退失了安忍、善法,我們就會反而墮在惡業中,如果我們活在世間唯行罪惡之事,“苟活義安在”呢?這樣我們活在世間就沒有什麼意義了。如果一個人是造很純粹、很明顯的惡業,就很容易被別人發現,自己也容易發現。就怕我們表面上是在造善業,其實本質上是在造惡業。所以有時我們在修善法的過程當中,善法的本質是被惡業染汙的。比如此處所講,我們修佛法,爲了佛法而生嗔,爲了淨罪修福而生嗔,表面上看好像是爲了善法生嗔,其實發心的本質已經被罪業染汙了,這個時侯很難分辨清楚。

  有時我們都是給自己找很多開脫的借口,覺得我爲了這個目標生嗔心應該沒問題。下面還講到種種情況:我是爲了佛法而生嗔;我是爲了上師生嗔;我是爲了佛像生嗔;我是爲了佛塔而生嗔,好像覺得這些理由都是理直氣壯的:我可以生嗔心、我可以做非法的事情。但真正分析下來,就如頌詞所講,如果被罪業所染汙,“唯行罪惡事”,那麼這樣活在世間也沒什麼意義。前面說利養能活命,所以我要生嗔,但這裏分析說“唯行罪惡事,苟活義安在?”你這樣苟活在世間有什麼必要呢?因爲這是“唯行罪惡事”,做一些淨罪的形象、做一些修福的影像有什麼意義呢?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意義。

  因果並不是看我們表面上做了什麼,而是要看我們實際上做了什麼,因緣的法則摻不得半點假。我們在衆人面前有時表現修行很好,有時表現修行很不好,其實表現成什麼樣子對于實質的修持並沒有什麼影響,關鍵在于我們的內心實際是什麼狀況。如果內心被很多煩惱罪業所染汙,外表做得再好,其實都沒有什麼用,這就是自欺欺人。雖然我們在衆人面前表現出一個很好的修行者的樣子,但通過佛陀的智慧觀察,以因果法則衡量之時,自己其實是一個失敗者。寂天論師等大德告訴我們,真正的修行應該從實修入手,落到實事當中,要小心翼翼地取舍、調整自己內心,才會在修行佛法過程中得到一些利益。

  下面分析頌詞“若爲塵俗活,複因彼退墮,唯行罪惡事,苟活義安在?”。上師的講記把一般人的福報和生活方式分爲四種:有些人很富裕,生活方式也清淨;有些人雖富裕但生活方式不清淨;有些人很窮,但生活方式很清淨;有些人既很窮,生活方式也不清淨。(佛教當中如果有兩個法就可以做四類分析,這種方式叫四句觀察。)在這個頌詞當中,我們有兩點可以觀察:第一是福報如何;第二是生活方式怎麼樣。

  這四種情況的原因是什麼?有兩種情況是基本上沒辦法改變的,有兩種情況是可以選擇的。哪兩種是基本上沒得選擇呢?就是今生當中的富和貧。今生的富和貧和前生業力有關,前世做了布施或悭吝的緣故,到了今世業果已經成熟,除了一些特殊情況,這種貧和富基本上難已改變,沒得選擇。

  有兩種情況可以選擇:就是通過清淨的方式、還是不清淨的方式來生活。今生的貧富大體已定,我們唯一可以選擇的是以清淨方式生活還是不清淨方式生活。對于修菩薩道的修行人來講,這種選擇是至關重要的。因爲前世的業已經成熟,現在的貧富基本上沒辦法改變了,作爲接受過因果教育的佛弟子,應選擇什麼樣的生活方式呢?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之下,當然盡量選擇清淨的方式。富裕的人就不用說了,針對非常貧窮或比較貧窮的人來講,今生也應選擇一種清淨的生活,頌詞引申的意思也是這樣。今生雖然貧窮,但清淨的取舍,對我今生的修行和後世福報的成熟都會有很大的幫助,反之,則有很大的影響。

  再細一點分析:出家人、出家菩薩沒有家庭和其他社會壓力,選擇清淨的生活相對容易;但對于在家居士、在家菩薩來講,做這個選擇還是很不容易。因爲有生活的壓力、家庭的種種責任,那麼在家人應當怎麼辦呢?在佛菩薩和祖師大德的開示中,其實早就提到過這個問題了。宋朝永明延壽大師寫了一部書《萬善同歸集》,通過問答的方式抉擇勝義空性和世俗的因果取舍,其中對這個問題就有討論。有些人認爲:修善法必須純淨,選擇修善法就不能造罪業,如果你造罪業,就幹脆不要修善法;如果既修善又造罪,那算什麼?意思是說:如果你要修善法,就要徹底斷絕一切惡業;如果你要造惡業就不要修善法。大師的回答是:針對在家菩薩來講,必定有很多來自于社會或家庭的壓力,對于初學者來講,純粹安住在善法當中,一點罪業都不造不太現實。所以,如果能夠完全避免一切惡業那是非常好的,但如果實在沒有辦法避免造罪,也要同時修持很多善法作爲對治。

  現在在學佛團體中,很多居士、在家菩薩和初學者在遇到這個問題時都很頭疼,到底該怎麼辦?一方面是來自于現實社會、生活的壓力,一方面是對了知因果法則的畏懼,怎麼選擇好像都不對。如果選擇很清貧的生活,會有很多現實問題:比如你有很多賬單要付,要買菜、要付房貸或者要交小孩子上學的學費等等,存在各方面的壓力;如果你選擇的生活有一點造罪業,從佛教的因果規律來講,壓力也很大,所以很難作取舍。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爲無始以來我們曾經在輪回中造過這種惡業,現在沒辦法在短時間內改變。到底有沒有一個折中的方案呢?如果我們爲了生存、爲了生活,不得不通過造罪業的方式生活的話,那我們也不要放棄學佛。如果我的工作是造罪的,比如做殺生或其他帶罪業的工作,必須要做,否則沒方法掙到錢、得到工資等等。有人以爲:既然我的工作不清淨,我就沒有辦法學佛了,幹脆放棄學佛,好像所有修學佛法的機會都已經沒有了。對某些人來講,生活方式的選擇余地很大,人脈多,閱曆廣,在整個社會中有很多優勢,他可以選擇不做這個做那個。但還有很多弱勢群體、弱者,包括我們學佛團體中的某些人,他們是沒有選擇的,如果讓他選擇清淨,他就沒有辦法生存,這個問題的的確確存在,我們也不必回避。

  如果他必須要通過造罪的手段來生存,那怎麼辦?即便我們沒有辦法選擇生活方式,但在此同時,我們還是可以盡量地修持善法。這二者之間是不是絕對矛盾、絕對抵觸的呢?也不是的。其實在沒辦法選擇的情況下,一方面在造罪,一方面也可以多修善法作爲補償和對治。比如說我經常造一些罪業,或是我的工作性質帶著一些罪業,但我還是可以做其他的善法,如禮佛、皈依、放生、聽課、觀修、念咒、念佛等等,都可以做。從修行來講,有很多方式可以選擇,一方面雖然沒有辦法做到,但是其他方面可以做到。

  我再打個比喻:對于居士來講,五戒是具有可選擇性的。如果覺得五條戒律沒辦法全部守持,就可以選擇其中一兩條來守。其實這個問題也類似于這種情況,某些善法我可以修持,但其他善法我修持不了,或某種善法我修不了,我可以選擇修持其他善法。所以這種情況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處理,不要覺得修善法不能十全十美,就徹底不修善法了,就沒有臉再修善法了。這種情況在修佛的過程中是沒有辦法避免的,佛在世時也有這樣的情況存在。因爲畢竟我們處于娑婆世界,娑婆世界中沒辦法在修善法的時候完完全全徹底和惡業決裂。尤其是對初學者來講,又想修善法,又沒辦法中斷惡業,那怎麼辦?在無法選擇時,在造罪業的同時盡量多修善法作爲對治。

  永明延壽大師引用《譬喻經》的一個公案很好地說明了這個問題:一次一個國王帶了很多手下出去狩獵,打獵就是殺生,殺兔子、飛鳥等動物。回來時路過一座寺廟,國王就下馬頂禮佛像、轉繞佛塔,看到僧人就恭敬禮拜,其他大臣看到之後就很好笑,覺得大王剛剛打獵回來,怎麼還去做這些善法?認爲國王很矛盾。國王看出了大臣們的想法,就說了個比喻:在一口大鐵鍋的底部有一塊黃金,鍋中的水正在沸騰,他問大臣,在這樣的前提下,我伸手去拿黃金可不可能?大臣說不可能,因爲水正在沸騰。國王又問:我向鍋裏倒一些涼水,能不能取到黃金?大臣說這樣可以,冷熱調和了之後就可以取到黃金。國王說:我打獵的罪業就像開水,現在我去禮佛、供僧、轉佛塔,就相當于往開水裏面倒涼水,這樣我就可以取到黃金一樣的功德。這是一種循序漸進的方式。

  所以在修行佛法的過程中,不一定要說:我們修行佛法的人,一定要按照最高標准來要求自己。在一個修佛的團體中,初學者做不到那麼圓滿,我們應該多些寬容的態度,就像這個比喻講的一樣,如果一直讓水沸騰,我們永遠得不到黃金,但往裏面澆一些涼水,就可以逐漸得到黃金。所以我們在修行佛法過程中,被生活所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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