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83課
今天繼續學習寂天菩薩造的《入菩薩行論》。
對于初學菩薩來講,《入行論》的詞句是必須要學習和通達的,而《入菩薩行論》的意義,則不單是初學者,乃至修行有素的地上菩薩,在沒有成佛之前,都需要不斷地修學。地上菩薩正在安住和實踐它所表達的意義,如菩提心、空性慧和度化衆生的方便等等。
《入行論》適合不同的層次的人學習。對初學者來講,它有適合初學學習和修行方式;對于修學菩薩道較久的凡夫菩薩來講,《入行論》中的修法是修行的指南;對于登地菩薩而言,則已安住于《入行論》的所诠意義而行持。不管我們處于什麼樣的階段,都要進行學習。如果已經安住在菩薩行的實際意義中,倒不一定真正要從字句上再去學習,但對于學習菩薩道不久的人來講,必須要通過詞句來了知菩薩道的發心、行爲和善巧方便。
現在我們學習的是《入菩薩行論》中的安忍度。對于發菩提心、修菩薩道的菩薩,安忍是嗔恨的正對治。由于嗔恨心是修菩薩道最大的違緣,所以我們要想方設法地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來清淨和去除嗔恨心,包括轉變我們的觀念、從很多方面進行思維。當我們生嗔心發脾氣的時候,我執非常強烈,思維已經被局限在某一點上面,認爲對方傷害了我、全是他的過失,我要怎樣去報複等等,無比深廣的心性已經被庸俗的煩惱執著嚴重地局限了,無法了知更多的解決之道。現在通過學習《入行論》中寂天菩薩及諸佛菩薩、傳承上師的教言,他們以開放和成熟的智慧告訴我們:還有很多不同的思維方式可以解決生嗔心的問題。學習的時候,我們就是從不同的方面著手觀察,從很多不同的側面來思維。如果沒有學習這些觀察方式,就像前面所講,我們很容易把所有的心智局限于怎麼反擊對方,這就失去了解決問題的機會。生嗔心誰都不願意,可是在發脾氣的時候,往往顧不了這麼多,到造成嚴重後果時,後悔也來不及了,這就是一般凡夫人的應對方式。現在我們要學習的,是佛菩薩給予我們的不一般的教言和指南。
《入行論》講了很多除嗔的方法,告訴我們可以從很多不同的側面思維,思維之後轉變我們的觀念。當然,除了學習這些不同思維方式和善巧方便之外,我們還可以通過祈禱諸佛菩薩加持我們的心,以轉變心相續、積累資糧、清淨罪障的方式,來幫助我們遣除嗔恨心。如果我們把遣除嗔心當作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相信我們會是很願意主動去尋找遣除嗔心的方便的。如果我們沒有高度重視這個問題,我們就不可能去尋找、修持遣除嗔心的方法。
首先,我們要知道,嗔恨心對于修菩薩道來講,是一個最嚴重的過患,要想方設法製止嗔心。有了這樣的觀念之後,我們才會去想,到底用什麼方法比較合適。《入行論》安忍品中講了很多方法,告訴我們要從深層次、淺層次等等不同的側面來思維,讓內心生起安忍的境界。有了意樂,有了強烈的願望之後,我們才會去尋找解決事情的方便,學習從不同的方面思維而遣除嗔心。
菩薩的教言給了我們的智慧,相當于菩薩把他們處理這些事情的方法交到了我們手上。我們是接受?還是把它扔掉?這和每個人前世的因緣也有關系,有些人得到之後奉爲珍寶,深深放在心中予以保護和實踐;有些人福報淺一點,雖然從上師那裏聽到了這些教言,但是他覺得這是一般的東西,好像沒有任何價值,還不如世間的鈔票、欲樂來得好,所以就把它扔掉了,這種不重視的情況也有。在這個地方是可以抉擇的,學習很多教法之後,我們的相續也在不斷地轉變,所以這是改變自己想法的一個轉折點。在這個問題上面,我們要多思維,多和人探討,知道解脫的重要性、知道度化衆生的重要性,相信我們會對這樣的智慧教言予以足夠的重視。
今天我們接著講安忍品當中的內容。
醜叁、爲斷嗔而除貪
該科判的意思是,我們在斷除嗔恨心的時候,遣除貪欲心也是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必須要做到的一個調整手段。
表面上看起來,斷嗔和斷貪應該是不一樣的修法。在佛經論典當中,針對貪欲和嗔心的不同行相給予了相應的對治法。如果我們有貪欲心,就要修持不淨觀等修法;如果要斷嗔,就要修持慈愛心等修法。如果單獨觀察貪心、嗔心和癡心的所緣,就有不同的對治方法。嗔心和貪心之間有一種聯系,我們一方面要斷嗔,一方面也要除貪,二者之間沒有矛盾。直接對衆生觀慈悲心,可以遣除我們的嗔恨;另外,因爲貪欲是産生嗔心的一個來源,如果把貪斷掉,嗔恨就不會有了。
頌詞當中講:
譬如屋著火,燃及他屋時,
理當速移棄,助火蔓延草。
這裏用了一個很形象的世間比喻來說明上面的意義:“譬如屋著火,燃及他屋時”,一連串的房子,如果中間的著火了,馬上要殃及旁邊的房子,這時“理當速移棄,助火蔓延草”,應該馬上抛棄能夠幫助大火蔓延的草木等易燃物。
頌詞給了我們兩個提示:一是房子著火的時候,我們必須滅火。假如房子燒著的時候,只是第一間甲號房子著火了,乙號、丙號、丁號房子還沒有著火。看起來,我們只需要滅除甲號房子的火就可以了,但實際上,如果火情無法控製,也可能會殃及到其他房子,所以二是:在滅火的同時,還要想辦法保住其他的房子,要把有可能燃及或殃及其他房子的柴草、木頭都去掉,甚至可以拆掉中間的房子。這裏傳遞出兩個信息,第一,我們要滅火;第二,對幫助火勢蔓延的草,我們也要快速地抛棄。這個比喻比較好懂,那麼它要傳達的意義是什麼呢?
如是心所貪,能助嗔火蔓,
慮火燒德屋,應疾厭棄彼。
通過前面的比喻,我們知道心中所貪的事物,能夠幫助嗔恨火焰的蔓延。“慮火燒德屋”,害怕這個大火燒毀我們的功德房屋的緣故,“應疾厭棄彼”,那麼對于能夠幫助嗔火蔓延的貪執,就應該盡快地抛棄。
我們再看頌詞的意義。這裏講到“心所貪”和“嗔火蔓”,是說貪心和嗔心存在著聯系。爲什麼我們在滅嗔的同時,要去斷貪呢?就像前面的比喻所講,著火的時候,我們一方面要滅火,另一方面要除掉助火蔓延的易燃物。所以,我們在止嗔過程當中,嗔心生起來了,我們首先要除嗔,除嗔就相當于滅火。然後,要把易著火的東西扔出去,相當于我們在修持止嗔的過程當中,也要想方設法,把能夠使嗔火蔓延的貪執予以抛棄。
這裏主要講的是斷嗔,但是真正的意義放在了除貪方面。除貪也是爲了斷嗔。爲什麼呢?因爲貪欲和嗔恨之間,有一種特殊的關系。在世間當中,我們生嗔的時候,都有一個共同的因素——貪執。比如說,有人來打我,身體受到了威脅,我就容易生嗔。爲什麼我會生嗔呢?就是因爲我對身體非常愛執,誰想要動它、傷害它,我就很容易因爲要保護身體的緣故,對對方産生嗔恨心。
又如,我對名聲很在意,誰要誹謗、染汙我的名聲,我就很容易對對方生嗔;我對我的家人、房屋、財産、妻子很貪執,誰要去傷害他們,我就對傷害者生嗔心;我對我的汽車很貪執,誰要把它刮劃了,我就馬上對傷害汽車的人生嗔心。有的時候,我對我的民族很貪執,誰要侮辱我民族的名聲,我就容易生嗔;或者我對我的國家和土地很貪執,那麼誰要動它,國家與國家之間就會爆發戰爭。
所有嗔心的生起,幾乎都有一個共同的導火索(或深層次的根源),就是貪欲。前面分析,如果有貪欲,就一定會引發嗔心,只不過看因緣具不具足而已。當然,有些時候是純粹的貪執,引發嗔恨的因緣不一定具足。但是,只要因緣會合,就很容易由貪而轉嗔。
我們反過來想,如果我們對這些東西沒有貪欲,那會怎麼樣?如果我對身體沒有貪執,那麼誰來傷害它,因爲沒有貪執的緣故,我就不會對對方産生嗔心。打個世間的比喻,如同一個傻子不在乎身體,他對身體的執著不強,所以誰去侮辱他、打他,他也是笑呵呵的,沒有産生對方傷害了我的觀念。雖然這是一種愚癡的狀態,這個比喻和除嗔的實際情況不一樣,但這是說明,如果他對自己的身體不在乎的話,那麼任你怎麼樣去侮辱他,他都不會發脾氣。
當然,菩薩的心智是正常的,他通過修持斷掉了對身體的執著,你再怎麼樣打擊他的身體,他也不會因此而生嗔。佛陀、阿羅漢同樣如此。爲什麼很多大菩薩在遇到別人用刀砍他的身體,節節支分的時候,還是如如不動?就是因爲他斷掉了對身體的貪執。如果我對錢財沒有貪心,那麼誰把我的錢財拿走了,我也不會生嗔的;如果我對親友無貪,那麼誰去傷害他,我也不會生嗔的。通過這些例子可知,如果能有效息滅貪欲,就能如如不動地安忍。
貪心和嗔心之間的確有一種特殊聯系,爲了讓我們能夠更好地修持安忍,我們就應該厭棄所貪執的東西。所以,除了在生嗔的對境出現的時候要止嗔之外,還要想方設法地除貪。當我們遇到怨敵傷害或者侮辱的時候,其實會有這樣的情況:如果旁邊有人勸解,或者上師、上級、其他的親朋好友出面製止,有可能會把我們的怒火壓下去,自己也不想事態擴大,這個事就忍了。忍了之後,事情當然沒有進一步惡化,這樣的行爲沒有什麼錯誤的地方。
但是,這裏要分析的是什麼呢?一兩次可以忍,但是如果內心貪執還存在的話,那麼嗔心再次爆發只是時間和因緣的問題。因爲嗔心的根本還在,如果不把它去掉的話,一次兩次可以通過某種因緣安忍,但時間長了之後就可能爆發。世間中有一句成語叫忍無可忍,爲什麼會出現忍無可忍的情況?原因就是嗔心可以壓製一次兩次,但是不能永遠壓下去,當壓不住的時候就爆發。因爲沒有從根本上入手把貪執去掉,沒有把引發嗔恨心的源流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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