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86課
我們繼續學習《入菩薩行論》。現在仍講第二個科判“理當以未得之因而嗔己”。前面頌詞分析了,沒有獲得利養的因,是因爲自己不具足前世的福善、今生的功德和對方的信心。如果自己沒有修持或者守護獲得利養的因,那麼就應該嗔恨自己,不應該嗔恨施主和怨敵。
于昔所爲惡,猶無憂愧色,
豈還欲競勝,曾培福德者。
對于以前自己所做的這些惡因,沒有一點點憂愧的神色,難道還想要去和以前培過福德的人去競勝嗎?這是絕對不應該的事情。
這裏進一步分析,一方面自己曾經造過的惡業,應該通過反思而認知;另一方面,如果還有沒有具足的福德,就應該去具足。如果沒有真正重視以前的惡業,還想進一步地去競爭、打擊已經獲得福報的人,這樣就是錯上加錯的發心和行爲。
“于昔所爲惡”,由于以前沒有真正地去修持獲得福善的正因,比如因爲悭吝沒有供養叁寶、供養僧衆,沒有布施其他痛苦的有情,這就是“所爲惡”。今生中也沒有修持福報、持戒、聞思修等的功德。自己在反觀的時候,通過沒有獲得利養這一點這個果,反推沒有獲得利養的因,應該有憂愧之心。
前面講過,在安忍苦的過程當中,痛苦也有很多功德,它可以讓自己産生慚愧、羞惡、樂行善等諸多功德,此處也是如此。平時我們在修法、生活當中,如果遇到了打擊、挫折、沒有利養、沒有福報的情況,對我們來講還是有意義的。關鍵看我們怎麼樣去思維面對這個問題。如果在遇到違緣打擊的時候,怨天尤人、遷怒于人,或者把問題歸結到上師叁寶上面,這是不正確的。這樣有可能通過違緣本身,又衍生了其他的罪業,這不是修菩提心的人應該有的反應。
如果我們把所學的佛法,活用在生活和修法中的任何一件事情上,由這個果來推因——比如現在我遇到了違緣,通過違緣的果來推因,爲什麼會遇到這個違緣呢?是因爲前世或者今世,自己做過這方面的惡業,通過這個違緣應驗了因果不虛,這樣就可以引發忏罪的善法,就會想到培福、祈禱上師叁寶、代受衆生的痛苦等等。通過這個修法,可以引發內心當中的善念。由果了知惡因,然後引發一系列的修法和善念。這就是在活用佛法,以一個事情爲契機,引發相續中平時學習佛法所得到的正見和因果觀。這對我們的修法,今生後世都有真正的利益。
如果相續中沒有具足智慧,受到違緣打擊的時候,有可能做出一些負面的反應,導致惡性循環的因果。我們學習了佛法,就有了生活、修法當中的指南。有的時候很多事情難以避免,再怎麼樣努力,也難以避免結果的産生,我們沒有辦法改變結果,但是可以改變心態。心態我是可以自主的。雖然事情結果本身沒辦法改變,但是面對它的心態可以通過佛法去調整。剛開始的時候,會有一些困難,我們在生活和修法過程中,從來不缺少這方面的素材。這些素材每天都有,每一刹那都有。在修學佛法時,不要認爲修學佛法是佛法的系統,還有另外一個世俗的系統。在上班、生活的時候,按照世俗的標准去做;在打坐和道友共修的時候,按照佛法的系統去做,佛法和世間法完全脫節了,這是不正確的。
有時候我們覺得修學佛法的時間太短,很多時間、精力都放在世間法上面,認爲修學佛法就是在佛堂打坐的半小時,念誦課誦幾十分鍾、一個小時,早晚打坐二十分鍾的時間是修佛法,其他的時間都沒有辦法修學佛法。剛開始的時候是這樣的,我們可能要有專門的時間來修學佛法。現在爲什麼要學習佛法、學習佛教的思想、佛教的智慧呢?是爲了用在我們的生活修法中。其實平時修行的素材從來就不缺少,因爲佛法和世間法二者之間並不是兩條路,修學佛法可以貫穿在生活當中。
比如我們觀察無常,就是對世間的人和物觀無常;觀暇滿難得,是對現在的人身觀難得;觀大悲,是對世間上的衆生觀大悲;修空性,並不是抛開現在的身心與世界之外,單獨找一個不存在的東西觀空性,而是對現在所顯現的、當前的身心、世界,當前所執著的東西觀空性。所以,佛法從來沒有離開世間法。六祖大師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如果離開了世間去尋求菩提,“恰似覓兔角”,去尋找兔角就有問題了。
修佛法就是觀察世間的本質,怎麼樣用佛法的智慧去對待它。有兩種不同的思想,一個是沿世間法的固有的思維模式,一個是以佛法的思想來對待世間法。
世間法的本質,從它的實相來講,沒有離開過佛教所講的實相和本質。佛教的修行不是完全抛開世間法,在世間法之外,單獨地去找一個所謂清淨的佛法。既然這樣,我們就要用學習經典、論典所獲得的智慧,去觀待當前的事情。對于佛法修習得非常熟悉的人來講,面對世間的任何人和事物,他都可以完全應對無礙。
當然,如果我們修學佛法還不是那麼得心應手,有時就會覺得佛法和世間法有抵觸。我們以佛教的觀點去觀察世間法,有時會得到一些在感覺上與世間法相抵觸的結論。其實佛教的思想和世間法沒有真正的抵觸,而是在運用佛法的時候,由于自己對佛法的見解、修行不太完善,才會發生抵觸。
在佛菩薩或修行有素的修行者看來,每一個在我們眼前顯現的、耳朵裏聽到的、所接觸的事物,都可以成爲修學佛法的素材。這樣我們修法的素材就很多了,並不是我們重新發掘了修行佛法的素材,這些素材本來就有。只不過我們自己對佛法的認知有偏見,認爲離開了這些素材之外還有一個佛法,沒有運用這些素材來修行佛法。
我們通過佛法智慧觀察就會發現,看到的任何東西、接觸的任何人,都可以用佛法的觀念來應對,去培養我們的菩提心、出離心,這就是在生活當中活用佛法。我們應把佛法的觀點運用在生活、學習和修行當中,培養全天候的修行,當然這也需要長時間的訓練串習,之後才可以獲得這種智慧。不是每一個初學者都可以獲得的,但是可以作爲預期的目標,朝著這個目標去靠近,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在觀察問題的時候就應該知道,佛法就在世間當中,我們可以找到很多修行的素材。比如每天都有各方面的問題,這樣可以去修持安忍製止自己的嗔恨,對自己的家人、兒女、鄰居,都可以修安忍;有時生活非常不如意,也可以在這方面修安忍。
常說人無完人,人也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但是可能有其他方面的問題。所以,不管是富人還是窮人,都有一個可以修持安忍的對境。窮人被生活所困,富裕的人雖然在生活方面沒有負擔,但是內心的壓力比較重。《中觀四百論》中聖天菩薩在這方面也作了很多教誡,可以從很多方面去分析觀察。在一次又一次修安忍的挑戰當中,我們內心佛法的思想觀念就一次次地加強,還可以讓我們去面對每天新出現的挑戰。在每一刹那,每一個事物當中,用佛法的思想修持菩提心、慈悲心、空性見和無常觀。
所以,我們在和別人接觸、談生意的時候,並不是必須要抛開佛法。談生意也有菩提心、空性見,二者之間沒有矛盾之處。我們通過長時間聞思之後,掌握了適合自己觀修的竅訣,可以用來面對生活當中的人和事。世間中本來不缺少修行的素材,只要我們願意去觀察分析都可以獲得。
頌詞當中提到,自己以前所造的惡業,通過果去分析,可以産生憂愧心,然後再産生培福的心,接下來産生菩提心。如果我們遇到事情時沒有如理面對,對于自己碰到的挫折、違緣沒有憂愧色,反而對曾經培福報的人産生不好的心態就不對了。那麼是産生什麼樣的“競勝”呢?這個“競勝”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競爭,壓服對方,其實這裏有嫉妒嗔恨之類的意思。
“曾得培福者”,直接來講指的就是怨敵。怨敵前世培了福德,今生當中由功德得到了信心、善根。我們對自己曾經不具足的功德,所造的惡業沒有憂愧色,還要對曾經培過福德的怨敵産生嗔恨,那就不對。間接地講是對施主,誰對我的怨敵做供養,我不單單對怨敵本人不高興,還對給他幫助的施主也産生不高興的心態。施主也是曾經培了福德,今生當中有財力的人,我們對這種有福德的施主也産生不高興,這也是不對的。
這裏面體現了兩層意思,對以前的惡無憂愧色,還要去打擊有福報的人就錯上加錯;引申出來的意思——對以前造的惡要忏悔,想獲得利養就應該認真地修持佛法。當然這裏並不是鼓勵爲了獲得世間的福報去修持善法,在《大圓滿心性休息》等論典中講到,如果對利養非常有興趣的話,應該發誓成佛。因爲佛在獲得利養、贊歎、功德等方面,在所有凡聖裏面是最爲超勝的,他獲得的是整個叁界的供養和贊歎。如果我們對利養、名聲很有興趣的話,應該修菩提心,應該修學佛法。我們可以利用當前對贊歎、福德、利養的這種歡喜心作爲引導,成爲讓我們生起菩提心的一種方便。大乘佛教當中,並不是鼓勵我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追求世間的福報上,因爲必定沒有什麼意義。頌詞中引申出來的意思,就是說不應該嗔恨曾經造過福報的人。
辛二(遮破于障礙所欲者生嗔)分二:
首先看這個科判,“所欲者”有兩個方面的意思:第一個“所欲”,指我喜歡怨敵受到傷害;第二個“所欲”,指我希望我所有的親友得到功德、利益,這是科判中“所欲”的意思。“障礙所欲”,誰障礙怨敵獲得不愉快,獲得不好的事情,我就對他生嗔。本來希望我的怨敵受到傷害,那麼誰障礙這個事情發生,這就是障礙所欲,這是第一個意思。第二,我希望我和我的親友得到利益,誰障礙我和我的親友獲得利益,就是障礙所欲,對于障礙所欲者生嗔。面對這兩種情況就很容易生嗔心。所以說要遮破這種嗔心。下面分科判就講得很清楚。
一、破嗔于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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