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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第86課▪P2

  ..續本文上一頁敵造罪作障者;二、破嗔于自己與親友行善作障者。

  這兩個科判中一個造罪,一個行善。要注意的是,這裏造罪、行善不是通常講的造作罪業、行持善業的意思。這裏造罪是指傷害的意思,行善是利益的意思。

  “嗔于怨敵造罪作障者”,就是誰障礙我的怨敵受傷害,我就要生嗔。第二個科判是“破嗔于親友行善者”,即誰對我和我的親友獲得利益作障礙,我就嗔恨他。“破嗔”即破除這種嗔心。把這個科判理解清楚了,下面的頌詞就比較容易理解。

  壬一(破嗔于怨敵造罪作障者)分二:一、敵人痛苦于己不利;二、願敵痛苦之心有害。

  第一個科判是“敵人痛苦于己不利”。如果敵人痛苦對我真正有利益,我也可以看著敵人受苦。但是,其實敵人痛苦不痛苦對我來講,並沒有辦法産生利他的關系。第二個科判,我希望敵人痛苦的心,對我的菩提心是有很大傷害的。所以要製止這種心的生起。

  癸一、敵人痛苦于己不利:

  

縱令敵不喜,汝有何可樂。

  

唯盼敵受苦,不成損他因。

  字面上的意思是,縱然自己讓敵人不高興,那麼我自己有什麼可以歡喜的呢?只是內心盼著敵人受苦,也不會成爲真正損害他人的因緣。

  進一步觀察這個頌詞的意思,即便是敵人非常不高興,內心當中每天都在郁悶不樂、痛苦不堪,我們又有什麼值得高興的呢?爲什麼因爲敵人不高興,我們就很高興呢?其實仔細分析時,這是沒有什麼道理的。敵人不高興是因爲他曾經造了不高興的業因,敵人不高興和我高興之間並沒有一個因果關系。所以說敵人不高興,其實我自己並沒有什麼值得高興的。

  但是現象是什麼樣呢?情況就是,當看到我的怨敵痛苦的時候,我內心當中就感覺很快意,覺得很舒服。比如我和張叁關系非常不好,不知哪一天張叁忽然得了重病,或者受到了很嚴重的打擊,他很痛苦,他全家都很痛苦,我就覺得非常高興。

  或者再放寬範圍:如我很不喜歡某一個民族,那麼這個民族突然受到很大打擊,或者民族內部出了很多醜聞,我聽到的時候就會覺得很高興。或者某個我不喜歡的國家,突然受到了襲擊或者爆發了戰爭等等,自己也很高興。然而,這個心態對自己來講有什麼可樂的呢?

  當然從現象上講,看到這個情況的發生,我們有些人覺得很舒服。其實自己本來沒有真正得到可以快樂的因素,只是看到敵人不高興,嚴格來講沒什麼值得高興的,但是,我們看到這個情況,卻自然而然産生一種快樂。這是一般的世間人,或者我們在修習菩提心、初入菩提心教法的時候,比較容易産生的情況。

  此處我們要分析,生起這種心理其實是沒有什麼理由的,敵人受苦這件事裏面,其實沒有什麼真正可以讓我們獲得快樂的根據。生起快樂的理由根本是找不到的,縱然敵人不高興我又有何可快樂的呢?二者之間根本不成立因果關系。“唯盼敵受苦”,有些時候我們是盼望別人受苦,尤其是我們和對方、自己國家和其他國家、自己民族和其他民族、自己和其他人出現敵對的時候,我們就很期盼對方能夠受苦。只要敵人受苦,我們似乎就很高興,所以我們總是盼著敵人受苦。但是,總是盼著敵人受苦,也不會成爲損害他的因緣,也就說敵人受苦要觀待他自己有沒有惡因。他沒有惡因而我們盼著他受苦,實際上我們的想法也不會因此就變成現實。但如果別人有這個苦因受了苦,是因爲惡因成熟他才受苦,並不是我盼著他受苦他才受苦。因爲他相續中的罪業成熟了,不是以我們的意志爲轉移的。

  但我快樂是什麼原因呢?就是意識作了一種非理作意。敵人的痛苦和我的快樂之間沒有因果關系,我盼著敵人受苦,敵人也不一定受苦。但我們平時所做的事情,恰恰和這種情理之事完全相反。敵人不高興我就開始快樂,然後我也天天盼著敵人受苦。這種情況說明,我們內心還沒有真正安立一個正常的因果規律。所以觀待來看,敵人痛苦于我沒有什麼利益。即便是敵人非常痛苦了,已經痛苦到極點了,或者墮到地獄了,但是對我來講,有什麼可以快樂的呢?自己內心當中並沒有真正産生快樂的因緣。

  如果有真正快樂的因緣,與前面我們分析的一樣,若敵人痛苦就是我快樂的因緣,成爲一種直接因果關系的話,那麼有些怨敵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墮地獄了,按理來講我也應該産生很大的歡喜心。但是很多怨敵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已經墮到地獄,感受了最爲猛烈的痛苦,而自己卻沒有在那時立即快樂起來。不知道這個情況,我就不快樂,知道了才快樂。由此可見,就是因爲我和怨敵之間有一種特殊的所謂怨敵關系,而我恰恰看到他受苦,才好像感到快樂。其實真正分析下來,即嚴格觀察的時候,敵人痛苦不等于我快樂,二者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僅是一種非理作意而已。

  癸二、願怨敵痛苦之心有害。

  

汝願縱得償,他苦有何樂。

  

若謂滿我願,招禍豈過此。

  

若爲嗔漁夫,利鈎所鈎執。

  

陷我入獄簍,定受獄卒煎。

  首先看頌詞的意思,“汝願縱得償”,就算是你願對方受苦的心如願以償了,他真正痛苦了,那麼你又有什麼可以歡喜的呢?如果因爲滿足了我願他受苦的心願的話,“招禍豈過此”,寂天菩薩說:那麼你這種心願所招致的過患“豈過此”,還有比這更大的過患嗎?

  打個比喻講,如果一條魚被漁夫的利鈎所鈎執,它一定會被這個漁夫暫時放在魚簍當中,究竟肯定會在廚房當中被煎炸,受極大的痛苦。同樣的道理,如果衆生被嗔心的利鈎所鈎執,一定會在地獄當中遭受獄卒的兵器傷害,感受很長時間的痛苦,字面上的意思就這樣理解。

  對“汝願縱得償,他苦汝何樂”和前面的“唯盼敵受苦,不成損他因”做一個連接。因爲前面我們盼著敵人受苦,寂天菩薩說了“唯盼敵受苦,不成損他因”,你只是盼著敵人受苦,也不成爲損害他的因緣。因爲他沒有這種痛苦的因,沒有造惡業的話,你怎麼盼他受苦,他也不會受苦。比如佛陀,他已經完全斷除了導致痛苦的惡業,所以即使整個叁千大千世界的人天天盼著佛受苦,但佛的相續中根本沒有受苦的因緣,因此,再多人盼著他受苦,也不會成爲損害佛的因。如果怨敵相續中以前造過惡業,在你盼著他受苦的時候,他的確也因爲惡因成熟而受苦了,“汝願縱得償”——你盼他受苦的願望得以實現了。即便他受了痛苦,“汝何樂”,你又有什麼快樂的呢?他受到很大的苦和你自己快樂之間,並沒有什麼直接的因果關系。所以“他苦汝何樂”?有什麼讓你值得高興的?沒有。

  “若謂滿我願”,就是跟著前面兩句話的問答而來。其實對我而言,並沒有因爲敵人受苦,我就馬上能感受到快樂,這個直接的因果關系是沒有的。但是,因爲我盼他受苦,他一受苦之後好像滿足了我的願望,我是因爲心願滿足了而快樂,關鍵問題在這兒。

  爲什麼說看到怨敵受苦的時候我快樂呢?其實我們前面分析了,怨敵痛苦和我快樂之間沒有因果關系。那麼沒有因果關系表明,並不是他一痛苦,我自然而然就産生一種快樂,這種因果關系是沒有的。

  既然沒有這個因果關系,爲什麼看到怨敵受苦的時候,我就真正感受到快樂呢?的的確確在現實當中,當我們看到不喜歡的人、不喜歡的國家民族,他們在遭受痛苦的時候,我們內心當中覺得好像有點舒服。既然沒有因果關系,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其實這個地方回答了:“滿我願”。並不是說敵人的痛苦和我的安樂之間有什麼直接的因果關系,這個因果關系是不存在的。那麼,我的快樂來自哪裏呢?因爲我盼著對方受苦,現在我看到對方苦了,我內心當中得到滿足。這種所謂的“快樂”是來自我的願望的滿足。有的時候在我內心深處,可能多多少少盼著敵人不舒服、盼著敵人受苦等等,當我看到這個怨敵受苦的時候,我的這種願望得到滿足了。

  這是一種滿足的快樂,而不是由真正的因果關系産生的快樂。敵人痛苦我就樂,這種因果關系沒有,而是我願他苦,他現在苦了,我感覺我滿足了。這種滿我願的快樂,其實是不善的一種惡心。這種所謂快樂是惡因帶來的,夾雜痛苦之因,夾雜惡業。所以,寂天論師馬上講“招禍豈過此”。如果是因爲滿足了我的願望,所以我高興,那麼這種幸災樂禍的心態所招致的禍,那是非常大的。“招禍豈過此”,難道還有比這更大的禍患嗎?

  上師在講記當中也提到,以前有兩個修行者——兩個格西。這兩個修行者相互之間有矛盾,相互敵對,內心當中都盼著對方受苦,盼著對方身敗名裂等等……有一次,其中一個修行者從外面回來,很高興地吩咐小徒弟去燒一壺好茶,因爲聽到了一個好消息。侍者把茶燒好問:“上師有什麼好消息?”“告訴你,我們對手有女人了,他破戒了。”言下之意就是,對手破戒之後,緊接著就是身敗名裂。他看到這種情況時,就判斷他的對手要受苦了。現在他的對手果然就出現了身敗名裂的因,所以他就覺得很高興很歡喜。

  這個故事有兩種版本。前一個版本是,結束之後有另外一個大德評價說,這兩個人誰的過失大呢?其實都差不多,或者後面的人過失更大。前面那個人因爲破了戒律,當然有很大過失。但是後面那個人隨喜而且宣揚它,這樣他的過失應該更勝一籌。大德評價的時候也很不高興,所以“招禍豈過此”,他所招的過失,其實是很大的。還有另外一種版本:這個格西講完之後,小侍者還有點正念,他說:“上師,我還以爲你見了本尊了呢!你見本尊了,我們要煮個好茶來慶祝,這哪是什麼好消息呢?”小侍者覺得這不是好消息。

  總而言之,“招禍豈過此”。我們平常也經常盼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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