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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講記(九十九)

  入行論講記99[智慧品]

  

  爲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爲度化一切父母衆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爲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今天接著講《入菩薩行論》。

  

  抉擇諸法究竟實相的時候,就要抉擇人無我和法無我。前面已經抉擇了人無我,今天開始抉擇法無我。

  

  無論是自我還是其他法都是無自性的,都不是實有的。不進行觀察的時候都存在,這是一種迷亂的現象,實際都不是事實存在的。但很多衆生不了知,都視爲了實有、真有。

  

  所謂的自我也是假立的,不是實有的。其他法也一樣,都是無實有的。這裏主要講四念住。

  

  佛在《宣說諸法無生經》中雲:“文殊,若見身如虛空,則彼即于身隨觀身之念住。同理類推,若不緣受,則爲于受隨觀受之念住;若知心唯名,則爲于心隨觀心之念住;若不緣善不善法,則爲于法隨觀法之念住。”

  

  身念住。“若見身如虛空,則彼即于身隨觀身之念住。”

  

  身體如虛空般無有自性。若是通過竅訣、觀察量見到、了知這個真相,心能夠安住在這樣的認識、見解、了知當中,這叫身念住。“住”是安住,主要講的是定。定不能離開這種見解,這種智慧。這是止觀雙運。

  

  心能入定,做到不動搖,專注于一境而安住,但若沒有明白無我、空性的道理,還只是單獨的寂止,沒有勝觀。若是沒有勝觀,只有寂止,只有普通的禅定,這屬于是世間的禅,將來可以托生到天界,但不能獲得解脫。解脫必須要有勝觀。勝觀指的是智慧,就是了知無我的真理,了知諸法空性的實相。從中安住,保持這種見解、這種覺知,不動搖,這樣才可以解脫。只有定不能解脫,只有慧沒有定,也很難對治煩惱習氣,所以寂止和勝觀要雙運。

  

  這裏說的所謂的身念住,即“見身如虛空”,自己或他人的身體如虛空般無有自性,見到這樣的真相,了知這個真理,在虛空中能安住,能保持這樣的覺知,這叫身念住。

  

  受念住。“若不緣受,則爲于受隨觀受之念住。”

  

  “受”是感受。“不緣受”,“緣”是著相的意思。“緣受”指著“受”的相,也就是執著受,執著快樂的感受,執著痛苦的感受。

  

  我們特別在意自己的感受。我們都嘗過快樂的感受,也嘗過痛苦的感受,而且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擺脫痛苦,享受快樂。觀察一下自己,我們在不知不覺中的一切所作所爲,哪有爲他人的?無論是生活工作,還是信佛學佛,就是爲了這個目的,爲了自己能擺脫或遠離痛苦,爲了自己能享受到快樂,沒有別的。你工作是爲了什麼?最終就是這個目的;你生活是爲了什麼,也是這個目的;你賺錢等一切所做,都是爲了這個目的。之所以這樣,就是因爲我們特別執著快樂這種感受,非常希望自己能感受到快樂,獲得快樂;我們也特別執著痛苦這種感受,不願意感受痛苦。

  

  其實,這個“受”是假的,是無常的。我們總想擺脫痛苦,想盡一切辦法,覺得通過自己努力可以不讓自己受苦了。其實,即使你真的感覺不痛苦了,也是暫時的,不可能不痛苦。“我不能痛苦,我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遠離痛苦。”這種分別、執著,這種患得患失的狀態,它本身就是一種苦。這才是苦,這才是束縛。誰在束縛你?這就是束縛你的法,沒有別的。人爲什麼不自在?爲什麼痛苦?就是因爲這些。之所以說要“知苦”,就是這個意思。我們要知道這本身就是苦。

  

  快樂也一樣。我們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快樂,其實這些都不是快樂。快樂應該是清淨的、恒常的、不變的。但我們所感受的快樂本身是種貪戀,貪戀本身是一種染汙,你的內心不會清淨的。這種快樂也是無常的,不會恒常,不會永久,很快就會消失,會離開你的。這個時候帶給你的就是痛苦。其實它本身也是痛苦,最後它也是痛苦的因,它引來了痛苦。

  

  所以,我們不能執著痛苦的感受,也不能執著快樂的感受。你既不執著苦感,也不執著樂感,即“不緣受”,這時你才不痛苦,才會快樂。這種快樂才是不變的,才是清淨的,才是真實的。

  

  知道“受”也無自性,也是虛妄的。在這樣一個認知、覺知中能安住、不動搖,這叫受之念住。

  

  心念住。“若知心爲名,則爲于心隨觀心之念住。”

  

  “心”指分別念。有那種大心,那是遠離分別的心,也叫真心。但這個心是分別的,所以叫妄心。這個心是假的,不是真心。我們要見到心性——心之自性,即大空性,它是平等的。平等心是真心,分別心是妄心。所謂“妄心不死,真心不活”,妄心不息滅,真心就不會顯現出來。“名”是假名。妄心實際是無自性、不存在的,只是安立這樣一個名稱而已。如果你明白了這樣一個真相,了知了這樣一個真理,然後安住,這叫心之念住。

  

  法念住。“若不緣善不善法,則爲于法隨觀法之念住。”

  

  不執著善,也不執著惡。善惡也是無自性的,明白了這個真相以後,不執著善惡,這樣修行法之念住。

  

  四念住都是解脫的因、成佛的因。如果要解脫,要成佛,就要做到這四個念住。

  

    庚二(深入法無我)分四:一、身念住;二、受念住;叁、心念住;四、法念住。

    

    辛一(身念住)分叁:一、具支分之身不成立;二、支分不成立;叁、攝義。

    

    壬一(具支分之身不成立)分二:一、對境身體不成立;二、身執說爲迷亂。

    

    癸一(對境身體不成立)分二:一、破與分支相聯之身;二、破與分支不相聯之身。

    

    子一(破與分支相聯之身)分叁:一、破各自分支爲身;二、破身住于每一部分中;叁、攝義。

    

    醜一、破各自分支爲身:

  

  爲什麼我們會有快樂和痛苦的感受呢?因爲執著身體。若是不執著身體,不會有這些粗大的快樂或痛苦的感受。比如,身體生病了,就會感受痛苦;身體舒服了,就會感受快樂。主要是執著這個身體,所以要遮破這個身體。

  

  所謂的身體在何處?這個要觀察。如果身體實有,去尋找的時候,一定能找到實質性的東西。我們看看,能不能找到,身體到底在哪裏?

  

    身非足小腿,腿腰亦非身,  

    腹背及胸臂,彼等複非身,  

    側肋手非身,腋窩肩非身,  

    內髒頭與頸,彼等皆非身,  

    此中孰爲身?

  

  “身非足小腿,腿腰亦非身”:右腳、左腳是不是身體?不是。左腳和右腳都可以拿掉,都可以沒有,但是身體還有。小腿、大腿、腰部這些是不是身體?也不是,沒有人將這些視爲身體的。我們覺得有身體,但我們想象中的身體不是小腿,也不是大腿,也不是腰部。

  

  “腹背及胸臂,彼等複非身”:那麼身體的其他部位,比如腹、背、胸、肩是不是身體?這些也不是身體。我們也沒有把腹部、後背等視爲身體。

  

  “側肋手非身,腋窩肩非身”:側肋、手、腋窩、肩都不是身體。

  

  “內髒頭與頸,彼等皆非身”:內髒——心髒、肺、肝、膽這些是不是身體?也不是。這些是身體的一些小部分,也可以說是身體的一些部位,屬于身體的支分(分支),這些都不是身體。

  

  “此中孰爲身”:這樣一分,都分開了,都沒有了,身體就找不到了。

  

  比如,有一座房屋。我們把柱子、牆等都拆開,就沒有房子了。把柱子、土、石頭、木塊等都堆在一起,這也不叫房子。若是組合而形成一個比較特殊的形狀時,就叫“房子”。車子等也一樣。身體也是一樣的。若將手、腳、頭、腹部等單獨取出來,堆聚在一起,這也不叫身體。若是將這些組合起來,變成一個特殊形狀的時候,這就叫“身體”。

  

  可見,“身體”是假名,不是實有的。對這些支分或身體的部位一一進行觀察,都不符合身體的標准,都不是身體。在這些支分上面沒有身體,身體的這些部位不是身體。所謂“身體”,就是這些支分組合而成的一個特殊的形狀。

  

  如同剛才所講,把材料都堆積到一起,組合後變成一個特殊的形狀,這時候叫“房子”。其實也沒有房子,只是這樣叫的。身體也是這樣,沒有身體。你通過智慧去尋找,就會大失所望,根本找不到這個身體。如果你真正明白了,真的不去執著了,很多的煩惱、痛苦自然而然就消失了。

  

  也許大家一聽,覺得也沒有什麼啊,好像對自己今生的解脫沒有太大關系似的。其實關系很大!

  

  真的,大家就要這樣去尋找。凡夫不知不覺中就認爲有“身體”,有自己的身體、他人的身體,然後執著自己的身體,執著他人的身體。其實“身體”就是個假相。

  

    醜二、破身住于每一部分中:

    

    若身遍散住,一切諸支分,  

    分複住自分,身應住何處?

  

  “若身遍散住”:若對方說:是,一個一個部位都不是身體。但這個身體是普遍散在支分上,普遍散在這些部分裏,都是身體。

  

  “一切諸支分,分複住自分”:對方的這種觀點也是不可能的。比如“頭”,自己住在自己的支分上。頭就是頭,頭上找不到身體,頭上沒有身體的成分。腳也一樣,腳就是腳,腳屬于身體的支分,這個支分住在自己的支分上,也不是身體。頭單獨拿出來,只能見到頭,除了頭,上面沒有身體。手也是,手拿出來就是手,只能見到手,上面見不到另外一個身體。

  

  “身應住何處”:身在何處啊?

  

  對方認爲,這些頭啊、腳啊、手啊等身體的支分或部位上面有身體,也就是說,身體普遍于所有的支分上面。如果有這樣一個身體,應該能看到,但是沒看到,可見不可得,可以說它是不存在的。比如,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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