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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講記(九十九)▪P2

  ..續本文上一頁就是手,若認爲手上面還有一個見不到的“身”的法,這是不可能的。

  

    若謂吾一身,分住手等分,  

    則盡手等數,應成等數身。

  

  若每一個支分(部位)上面都有一個身體,支分(部位)有這麼多,身體也應該有這麼多,不是一個了。但是“身體”只有一個,沒有那麼多身體。所以,如果認爲每一個部位都是身體,那手等部位有多少數量,身體也應該同等多的數量。但是,沒有這樣的“身體”。

  

  總之,我們首先對身體的支分一個個去觀察,沒有身體。若認爲:這些一個個的支分不能成爲身體,但這個身體是在支分上面普遍存在的,這些部位的總體是身體。那麼,若這個身體和這些支分是一體的話,支分有多少,身體就應該有多少,這樣就會有很多身體了,這是不合理的。若這個身體和這些支分是異體的話,支分上面另外有一個身體,那麼看見頭時,就應該看見頭上面有另外一個身體,看見腳的時候,上面應該也看到另外一個身體……如果有這樣獨立的身體,應該可以見到,但是沒有見到啊!可見不可得,所以可以說不存在這樣一個身體。

  

    醜叁、攝義:

    

    內外若無身,雲何手有身?

  

  裏裏外外一切處當中去觀察、尋找,都沒有實有的身體。手以及其他的支分上面,怎麼會真實存在身體呢?根本不會有。以一體的方式不能有,以他體的方式也不能有。

  

  前面已經對此進行了觀察,現在大家應該了知這樣一個真相。若真正去尋找,以智慧去觀察的話,身體就是虛妄之法,體內體外、裏裏外外都找不到,根本不存在。

  

    子二、破與支分不相聯之身:

    

    手等外無他,雲何有彼身?

  

  若綜合體上面沒有身,身體的每一個支分也都不能視爲身,那麼會不會另外有個實有的身體,即跟這些部位(支分)不相聯、沒有關系的身體?這更不可能了。

  

  我們執著身體的時候,沒有將另外一個法視爲身體去執著。通過智慧、觀察量去觀察,也找不到這樣一個身體。所以,手等支分之外的身體也是不存在的,這些也不是身體。

    

    癸二、身執說爲迷亂:

    

    無身因愚迷,于手生身覺,  

    如因石狀殊,誤彼爲真人,

  

  “無身因愚迷,于手生身覺”:我們已經進行了觀察,得到的結論是什麼?實際上並不存在身體,沒找到啊!不是僅僅說“沒有”“不存在”,而是通過正確的途徑去尋找,沒有找到。所以現在可以肯定地說,身體不存在。

  

  但是,衆生由于愚昧、不明真相,而對本無身體的手腳等法生起了身體的迷亂妄心。“有身體嗎?”“有啊!”“哪個是身體?”你會指著自己說:“這就是身體!”這就是迷亂妄心啊!不是身體的視爲身體。身體其實是不存在的,我們卻當成實有了,這就是迷亂妄心。我們確實有這種覺受和認知,但這是“迷亂妄心”,是錯誤的,不是真實的。

  

  剛才通過觀察去尋找的時候,沒找到。在我們的見聞覺知面前,有身體,而且這個身體是實有的,但這是迷亂妄心。那些聖者們通過智慧觀察,在他們的境界當中都不是實有的,不是如實存在的。

  

  “如因石狀殊,誤彼爲真人”:“就像造與人形狀相似而將假人執爲人的妄心一樣,乃至誤認爲人。”實際它不是真人,只是形狀跟人一樣,由于沒有看清楚而視其爲真人了,然後在上面分別,諸如“好看還是不好看”“離自己近還是遠”等。一旦你知道這不是真人,而是用石膏等其他材質造的,就不會分別了。好看也好,不好看也好,距離自己近也好,遠也好,都沒有關系了。

  

  同樣,手等這些支分不是身體,但被視爲身體了,然後就執著身體,在上面分別“舒服不舒服”“好看不好看”等等。這樣,分別、煩惱都起來了。

  

    衆緣聚合時,見石狀似人,  

    如是于手等,亦見實有身。

  

  若因緣聚合,形狀與真人相似的也可能被視爲真人。同樣,我們若是沒有去觀察、了知,也會將手等部位視爲身體,爾後去執著。

  

    壬二、支分不成立:

  

  身體不成立,頭、手、腳、頸椎、腹部等支分也不成立。

  

    手複指聚故,理當成何物?  

    指亦指節聚,指節猶可分。  

    分複析爲塵,塵析爲方分,  

    方分離部分,如空無微塵。

    

   這裏也是講聚合。手也可以分,左手、右手,手指、胳膊,手指又分五個手指……這樣一分就沒有了。“手”也是假名,沒有事實存在的手。頭也一樣,可以前後左右這樣分。上面這個頭蓋骨再分,前後左右……這樣也就沒有了。都是聚合的,只要是聚合的就可以分。

  

  這樣分下去,最後也就分沒有了。說“沒有”也“有”,無欺地顯現,不滅地顯現。說“有”也“沒有”,任何法都是,若有就可以分,即使再細微的法也可以分,不能分就是沒有。爲什麼?只要有,就肯定有方向;沒有方向,肯定就沒有。有方向,就可以分。所以,最後入空了。

  

  若這個“空”是無所有,什麼也沒有,這也不行。若是這樣,萬法怎麼顯現啊?有部和經部之所以安立極微塵,就是這個原因。若是沒有了,物質世界怎樣産生啊?他們認爲有極微塵,它是不能再分的微塵,是成立物質世界的基礎。他們沒有證悟空性,無法解釋這些顯現,說不明白,于是就特意建立了“極微塵”。

  

  其實,這個極微塵存不存在?若是事實存在,它肯定還能分,因爲它有方向。若沒有東南西北等方向,怎麼能說它是存在的呢?只要存在,就一定有方向,有方向就一定可以分。所以極微塵是不存在的。這樣,我們可以說是了知空性了。

  

  我們這樣進行觀察,發現它不可得,找不到這個實有法,找不到這樣一個真實的法。但是若說“沒有”,它還“有”。這些顯現是不會斷滅的,就這樣無礙地顯現。怎麼顯現的?這叫空性。說沒有也不是,說有也不是。所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這就是般若空性的真理。

  

  這樣一分,身體就沒有了。身體的這些部位,比如頭、腳等,一分也沒有了。頭或腳的支分也可以分,沒有了。這個支分向下再分,也沒有了……這樣分下去,都沒有了。但是這個“沒有”還“有”,都顯現了;說“有”也“沒有”,沒有一個實質的,沒有一個絕對的,沒有一個不變的。“有”的是什麼?是變化的、觀待而安立的假名、假象。

  

  這些顯現是變化的。一切法隨時都是變化的,你要明白這個道理。變化了,正常。身體變化了,昨天健康、今天不健康,正常。若認爲“是不是冤親債主來找我啦?是不是我吃的東西不對了?”這些原因不是主要的。法本身就是這樣一個變化無常的自性,身體健康變成不健康了,正常;沒錢變成有錢了,正常;有錢變成沒錢了,正常。都是變化嘛!包括感情,都是變化的。今天有感情,明天沒有感情,正常。一切法都是無常的。

  

  這些顯現是觀待的。好也好,不好也好;清淨也好,不清淨也好,都是觀待的。“怎麼不清淨了?這是清淨的啊!”對你來說是清淨的,但是對他來說是不清淨的。好和壞也是,執著這是“好”,一旦有人說“不好”就生氣。對你來說是好人,但是對他來說是壞人。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因緣。就是觀待嘛!不能總是以自己的想法要求對方,不能總以自己的習慣來要求別人。“這個對、那個錯……”什麼叫“對”,什麼叫“錯”?你覺得“對”就對,你覺得“錯”就錯嗎?你也不是佛。若是佛的話,可以。但若是真成佛了,也不會這樣分別的,他覺得“正常啊,沒什麼”。一切沒有絕對性的,大家就要明白這個道理。

  

  一切顯現都是假象。不可靠是正常的。只要是緣法,都是虛妄的,虛妄的就是不可靠的。都是假象,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覺得“這個不可靠,那個不可靠”,都不可靠!都沒有可靠性。

  

  爲什麼我們要研究空性、證悟空性?本來就是這樣的嘛。都是無常的,沒有什麼。都是觀待的,沒有絕對的。自己有自己的因緣。我有我的因緣,他有他的因緣;我有我的福報,他有他的福報。不一樣啊!所以,爲什麼人總是自尋煩惱,也讓別人煩惱呢?就是這樣造成的。不明真相嘛!若了解了空性以後,其實一切法就是這樣的,都是無常、虛假的,都是觀待而安立的。

  

    壬叁、攝義:

    

    是故聰智者,誰貪如夢身?  

    如是身若無,豈有男女相?

    

  “是故聰智者,誰貪如夢身”:這個身體是顯而無實的,如夢境般。若是一個具有觀察力的智者,無論是對自己的身體,還是對他人的身體,怎麼會有貪著呢?誰會去貪著呢?

  

  凡夫都沒有觀察力。我們不僅貪著自己的身體,還貪著他人的身體。因爲貪著身體,就會絞盡腦汁去滿足它,讓這個身體舒服。我們的妄念是怎麼來的?就這樣來的。貪心、嗔恨心、嫉妒心、傲慢心等煩惱也是這樣來的啊!

  

  貪自己的身體,執著自己的身體,然後貪對身體有利的,讓身體變得舒服的東西。吃好的,吃有營養的;穿好看的,讓身體好看嘛!嗔恨對身體有害的東西以及對身體進行傷害的人,哪怕是一個不好的態度,心裏也會煩惱、嗔恨,生悶氣。嫉妒比自己身體漂亮的,嫉妒比自己身體高貴的。對長得不如自己的人就傲慢,覺得“我比他好看,我的身體比他的身體珍貴”。貪嗔慢嫉等都是爲了身體,一切煩惱都是由執著身體産生的。

  

  爲了這個身體,爲了世間的這些瑣事,造了各種各樣的業,將來都是要遭受業果的,要在六道輪回裏感受無窮無盡的痛苦啊。這一切禍害的根是什麼?是對身體的執著!

  

  “如是身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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