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妙法蓮華經淺釋 卷二▪P18

  ..續本文上一頁畢,所有大乘、富足法財、禅定般若智德卻無子息,即尚無法嗣。一日報身沒,功德法財無人接嗣。是以殷勤,每每憶念所失之子,若能委囑咐與法寶之財,心中將坦然快樂,無複憂愁思慮。

  世尊。爾時窮子傭賃展轉。遇到父舍。住立門側。遙見其父踞師子林。寶幾承足。諸婆羅門。刹利居士。皆恭敬圍繞。以真珠璎珞。價直千萬莊嚴其身。吏民僮仆。手執白拂侍立左右。覆以寶帳。垂諸華旛。香水灑地。散衆名華。羅列寶物。出內取與。有如是等種種嚴飾。威德特尊。窮子見父。有大力勢。即懷恐怖。悔來至此。竊作是念。此或是王。或是王等。非我傭力得物之處。不如往至貧裏肆力有地。衣食易得。若久住此。或見逼迫強使我作。作是念已。疾走而去。

  世尊!當老父想念窮子時,窮子做勞工爲傭人,在外輾轉流離。意謂彼等舍大乘後,于叁界中,倍受諸苦。故心生厭離,而四處求出離之道。由此漸漸積習出世之善根,以此善根感應佛慈悲,故終于到達父舍。“住立門側”:窮子見其父及莊嚴華屋,故不敢堂堂正正立于門中,卻“住立門側”。此表小乘人偏空、偏假而不立于中道。“遙見其父”:現今雖然離佛道尚遠,還能得遠瞻見其父,意謂小乘人尚有大乘根機。“踞師子林”:此座高大廣飾皆雕上師子等像,比喻佛坐于法王之座,顯現萬德具足,莊嚴圓滿報法化身。“寶幾承足”:表示佛之定慧具足。

  “諸婆羅門”:古印度四階級中最高者,修行淨行,德行高潔,此喻華嚴會中,等覺位及法雲地菩薩。“刹利”:王族也,喻華嚴會,初地至九地之諸大菩薩。“居士”:代表華嚴會之叁十心菩薩。這些菩薩皆恭敬圍繞佛陀。

  “真珠璎珞”:究竟戒、首楞嚴定、一切種慧、法音陀羅尼四智等義。“價直千萬,莊嚴其身”:喻佛法微妙深奧,不可言議測量。“吏民僮仆”:吏民——已證果之菩薩,“僮仆”——修行方便波羅蜜者,與實智同。

  “手執白拂”:喻權智之用。“侍立左右”:左表入空智及拂去四住塵:(一)愛見塵。(二)愛欲塵。(叁)愛色塵。(四)愛無色塵。“右”,表入假智,拂盡無知塵。“左右”,表拂空塵及假(有)塵,此二爲中道方便,故言左右。

  “覆以寶帳”:喻真實慈悲。“垂諸華旛”;華即四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布施有叁種:(一)財施。(二)法施。(叁)無畏施。愛語即施于慈藹、柔和、同情慰喻等語。利行,利于他人之行爲。同事,示現和衆生相同之身份。“旛”,譬喻神通:(一)天眼通。(二)天耳通。(叁)他心通。(四)宿命通。(五)神足通。(六)漏盡通。

  “香水灑地”:喻法水灑諸菩薩心地,盡洗惑塵。亦喻“定”水灑“散心”。“散衆名華”:豐益、平等性及尊責者,意謂大乘菩薩如七淨華。華表四智:成所作智、妙觀察智、幹等性智、大圓鏡智。七淨華:(一)叁聚淨戒。(二)首楞嚴大定。(叁)實慧。(四)斷二谛疑。(五)行于非道通達佛道。(六)智德圓滿。(七)斷德成就。

  要得定者,必須先守戒,才有定及慧。故在修道中,戒是最重要。戒有五:(一)不殺生。(二)不偷盜。(叁)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有人說,殺生、偷盜應該戒除,不邪淫戒雖不易,但亦應受持。妄語乃惡習,應去除。但是喝一些酒不會有什麼問題吧!何必要戒酒?你說他講得有道理嗎?完全錯了!酒能使人亂性而做出殺盜淫妄等事。在某種情形下,你會不自覺的打了妄語,猶不自覺,還以爲身無過犯。

  這使我想起一個公案。有一個受了五戒的人,戒酒已達兩、叁年之久。一日,忽然興起飲酒之念,認爲喝一些酒,不會有大問題。開始他只喝一點,漸漸越喝越多,並到處找尋下酒小菜。突然見鄰家的雞跑入屋內,認爲是天之所賜,不問情由,竟將雞宰了,吃個精光。這時他已有九成醉意,忽聽鄰家女人,敲門找尋失雞,不知所措,竟騙說沒見著。他因犯了不飲酒戒而造了殺業。不問自取,謂之偷盜。兼又爲掩護自己的罪行而打妄語。現在酒氣上升理智全無,見此女人,頓起淫念,竟將她汙辱了。他因犯了酒戒而做出殺、盜、淫、妄之罪行。是以人應戰兢惕厲,以此作爲借鏡,不得犯此戒。

  第二淨華——首楞嚴大定,一切事究竟堅固之大定。我們做任何事都要徹底堅固,有了堅、誠、恒之心,才有大定,修大行,然後成就一切事究竟堅固之定力,即是大果。

  第叁淨華—實慧,此乃人人本具,個個不無之本有智慧。但是我們現在不但不懂得運用,而且還把它忘了。相反的盡在權巧方便智上用功夫,此乃世間智而已,是虛妄不實。實慧才是超世間之智慧,能令人見諸法實相。

  第四淨華——斷二谛疑:(一)空谛:觀諸法之自性本空,破除法執。(二)假谛:此爲因緣的作用,依正的現象,同于幻化,故假谛是立法。此二谛偏空或偏有,不入中道,故非究竟而要斷除。

  第五淨華——行于非道通達佛道,所行非道如小乘法或苦行外道等,但最終還是要再歸回大乘,修大法才能得成佛道。

  第六淨華——表智德圓滿,即明心見性。

  第七淨華——斷德成就,表示無明破盡。

  “羅列寶物,出內取與,有如是等種種嚴飾”:表大乘妙法。“出”,即教化衆生大乘法。“取與”,表攝受二乘人。“威德特尊”,表無邊大威德神力,有叁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

  “窮子見父,有大力勢”:即二乘人小智德薄,見到佛有大智慧神通之力,及威德莊嚴相好身,竟起恐懼懷疑心:“此莊嚴微妙相,是我前所未見,莫非是魔王?”頓覺後悔至此地,欲往返舊處,修二乘法,以求正道“食”悟道“衣”。以舍利弗之大智慧尚且曾對佛起疑心:“將非佛作魔,擾亂我心耶?”更何況初入道者?他不敢久留于此,唯恐被逼修習大乘法而退步疾走。非是小乘人得益之處,故雲“非我傭力得物之處”,意謂小根機不能接受大乘法之教化。

  修大乘菩薩法非易爲之,任運入生死,遊戲人間,淨佛國土,教化衆生。隨緣不變,不變隨緣,入生死而無生死;在凡塵而出凡塵。二乘人卻厭怖生死,又懼于廣學萬行,舍大取小,故于大乘門疾走而退。

  時富長者于師子座見子便識。心大歡喜。即作是念。我財物庫藏。今有所付。我常思念此子。無由見之。而忽自來。甚適我願。我雖年朽。猶故貪惜。

  爾時,佛于師子座,“見子便識”,即知彼等小乘人爲自己往昔曾教化大法之衆生,故心大歡喜。蓋衆生得度,德行智庫法藏,有了所托付之人,佛之願力方可圓滿。“財物庫藏”:即法財、禅定藏,及無量解脫法門,如叁十七道品、六度萬行、十二因緣、四聖谛等法藏,今有所付。

  我雖然常思念流轉生死苦海之衆生,欲以救拔,唯獨彼等遠逃,離佛太遠,故無由見之。“而忽自來”:表示彼等現已回小向大,漸發大菩提心,此爲我所願也。我雖年紀朽邁,將入涅槃,猶貪愛憐惜。即將來誰是可度者,誰即是有大乘根機而可委付大法之人。

  即遣傍人急追將還。爾時使者疾走往捉。窮子驚愕。稱怨大喚。我不相犯。何爲見捉。使者執之逾急。強牽將還。于時窮子。自念無罪而被囚執。此必定死。轉更惶怖。悶絕辟地。

  佛即時派遣菩薩,“急追將還”,用頓教大法來教化小乘人,欲令其頓悟無上道。“疾走往捉”,單刀直入,見性成佛。以此攝化衆生,令入佛智。然而二乘人一向習小法,突得聞此大法,心生驚愕。小乘以煩惱爲怨,生死爲苦。若對他常脫煩惱即菩提,則大喚稱冤枉。若聞生死即涅槃,則大喚稱苦痛,我無意求大乘法,爲何要逼我?使者執之愈急,欲其速能識自本性,二乘人卻“自念無罪”,自謂無此大慈悲修大法,故不願被大法所“囚執”。衆生業重,故感生死獄,菩薩以大慈悲心,入獄救拔。小乘人自謂無大方便而入生死,必當失叁乘慧命,故言“此必定死”。如是思量,轉更惶怖。小智不解大教故言“悶絕”。“辟地”:昏倒在地上,即沈溺無明地。

  父遙見之。而語使言。不須此人。勿強將來。以冷水灑面。令得醒悟。莫複與語。所以者何。父知其子。志意下劣。自知豪貴。爲子所難。審知是子。而以方便。不語他人雲是我子。使者語之。我今放汝。隨意所趨。窮子歡喜。得未曾有。從地而起。往至貧裏以求衣食。

  佛見二乘人不受菩薩教化,既無大機,恐傷其善根,故隨順其根性而教菩薩用方便法教化之。“以冷水灑面”:若人昏絕于地,以冷水灑其面,能令其人之叁魂七魄再度複合而蘇醒過來。此表施以聲聞四谛法水,令彼等修行,漸得證果。

  佛知二乘人志在求小。“自知豪貴”:因佛有大威德力,“法身”周遍法界,“報身”及“應身”殊絕尊貴,而此爲小乘人所不易信受。佛觀此因緣,審知彼等于二萬億佛之悠久時期內,曾發道心,實是佛子。“不語他人”:即昔日爲實施權巧方便法,于鹿野苑爲五比丘說四谛法,乃至說十二因緣。阿含、方等、般若經,從未提及聲聞緣覺爲佛子。唯有在法華會上機緣成熟,爲舍利弗授記當成佛之時,方言彼等爲佛子。

  “我今放汝”:即是知根機薄弱,隨其意所趣,窮子歡喜,不爲大教所逼,是故歡喜。逗之以小,可得醒悟,故言從地而起,再修正道與助道,如求衣食。

  爾時長者。將欲誘引其子。而設方便。密遣二人。形色憔悴無威德者。汝可詣彼徐語窮子。此有作處。倍與汝直。窮子若許。將來使作。若言欲何所作。便可語之雇汝除糞。我等二人。亦共汝作。

  “將欲誘引其子”:佛觀其機緣而設方便法門。“密遣二人”:派菩薩化作聲聞乘人來度化,于“教法”而言,即四聖谛、十二因緣等法。若于“人”而言,即聲聞緣覺二乘人,又于“理”者,即有作真俗二谛。“密遣”,按照教理,即隱實爲“密”,開權爲“遣”。密教即圓教、滿字教,如法華經是也。半字教,即遣教,如叁藏及通教。于人而言,內秘菩薩行爲密,外現聲聞身爲遣。

  小乘人不修相…

《妙法蓮華經淺釋 卷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