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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航大師全集(一)相宗十講 捌、因明入門講話▪P3

  ..續本文上一頁善因會招惡果”,豈不是違背“佛教自己的宗旨”

  所以叫做“自教相違”。

  

測驗因明共有多少過? 宗有幾過?
因有幾過? 喻有幾過?
怎樣叫做現量相違? 怎樣叫做比量相違?
怎樣叫做自教相違? 

   (4)“世間相違”

   例:

   宗——人用不著飲食。

   人決定要有飲食,現在說“人用不著飲食”,這豈不是違背“世間上一切人的事實”

  故名“世間相違”。

   (5)“自語相違”

   例:

   宗——君子就是小人。

   君子當然不是小人,小人也當然不是君子。現在“前陳”說“君子”,而“後陳”又說“小人”,這豈不是“前後自語相違”嗎

   (6)“能別不極成”

   例:

   宗——世界上有一個烏托邦。

   “前陳”的“世界”是大家公認的,而“後陳”的“烏托邦”是不共許的,所以叫做“能別不極成”——“能別”是指“後陳”的“能分別”。

  

測驗怎樣叫做世間相違

  

怎樣叫做自語相違

  

怎樣叫做能別不極成? 能別是指甚麼

  

   (7)“所別不極成”

   例:

   宗——空花能結果。

   “後陳”的“果子”大家是公認有的,而“前陳”的“空花”是決不會贊成,所以叫做“所別不極成”——“所別”是指“前陳”的“所分別”。

   (8)“俱不極成”

   例:

   宗——水月現空花。

   “前陳”的“水月”固然是沒有,就是“後陳”的“空花”,又何嘗是有呢

  前後兩個“宗依”都是沒有,所以叫做“俱不極成”。

   (9)“相符極成”

   例:

   宗——食飯可以充饑。

   “宗依”要立、敵共許,“宗體”是要敵者反對,這在前面講了許多。

   現在說“食飯可以充饑”,這是人人共許的,用不著“立宗”,所以叫做立和敵“相符極成”。

   上面宗上九過是“宗”上犯過,不過前面五過是遣除一切法的“自相”,及障礙他人的“智慧”;中間叁過是沒有“宗依”,而不容許成立“宗體”;後面一過是人人已知,徒勞無“果”。這九種都叫做“似立宗”。

  

測驗怎樣叫做所別不極成? 怎樣叫做俱不極成

  

怎樣叫做相符極成

  

怎樣叫做遣諸法自相門

  

怎樣叫做不容成

  

怎樣叫做立無果

  

   【“因”有“十四過”,是如何

  】

   現在來說“因”的過,共有叁種:

   (1)“不成”有四過。

   (2)“不定”有六過。

   (3)“相違”有四過。

   “不成”有“四過”,是如何

   (1)“兩俱不成”

   例:

   宗——人頭有作用,

   因——可以行路故。

   前面“宗”過只要舉一支,現在“因”過就要舉兩支了。宗的“前陳”既然是“人頭”,舉的“因”是“行路”,人頭會行路,立同敵兩家,俱不共許,所以叫做“兩俱不成”。

   (2)“隨一不成”

   例:

   宗——女子不必讀書,

   因——無才便是德故。

   “女子無才便是德”這句話已成過去的廢話,現代新青年女子就不會贊成的,所以叫做“隨一不成”。

   (3)“猶豫不成”

   例:

   宗——草中有人,

   因——有人行故。

   你說草中有人行,是不是的確

  假定是蛇行或是風動,難道也是人行嗎

  這是“因”上自己先犯了狐疑不定的過失,所以叫做“猶豫不成”。

   (4)“所依不成”

   例:

   宗——龜毛有作用,

   因——可做筆故。

   筆依毛做,筆是“能依”,毛是“所依”。龜毛既是沒有,怎樣可以做筆

   所以叫做“所依不成”。

  

測驗因中十四過分爲幾類? 不成有幾?
不定有幾? 相違有幾?
怎樣叫做兩俱不成? 怎樣叫做隨一不成?
怎樣叫做猶豫不成? 怎樣叫做所依不成?

   “不定”有“六過”,是如何?

   (1)“共不定”

   例:

   宗——我是人,

   因——有眼故。

   人有眼,畜生也有眼;有眼的“因”可以成立你是“人”,亦可以成立你是“非人”,故名“共不定”。

   (2)“不共不定”

   例:

   宗——我是人,

   因——有四目故。

   無論是人或不是人,都沒有四個眼,所以叫做“不共不定”,人與非人都不共此“因”故。

   (3)“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

   例:

   宗——我是在家人,

   因——剃光頭故。

   在家人是“同品”,有一部分人“剃光頭”;出家人是“異品”,完全“剃光頭”。因明上的規則,“異品”要“遍無性”;現在異品倒遍有了,剃光了頭,豈不是犯了“異品遍有”的過嗎

  所以叫做“異品遍轉”。即是應當“無”,而現在反轉成“有”了。

   (4)“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

   例:

   宗——我不是學佛的人,

   因——住在家人的房屋故。

   不學佛的人是“同品”,固然是住在家人的屋;學佛的人是“異品”,也有一部分住在家人的屋。因爲學佛的人有出家學佛和在家學佛,所以“異品”也有“一分”。

   (5)“俱品一分轉”

   例:

   宗——我是男人,

   因——穿長衫故。

   男人的“同品”固然有一部分的人穿長衫,而女人的“異品”也有一部分的人穿長衫,所以叫做“俱品一分轉”。同品異品各有一分,也是犯了“異品遍有”之過。

   (6)“相違決定”

   這個例要立兩個。

   ①立者例

   宗——和尚無工作,

   因——無農工商職業故,

   喻——如遊手好閑之人。

   對方的人若承認其“因”,沒有農工商之職業,則無工作之“宗”,便已成立。

   ②敵者例

   宗——和尚有工作,

   因——傳教布道故,

   喻——如牧師神父。

   立者若承認其“因”——傳教布道,則有工作之“宗”亦能成立。彼此互相決定,互相違背,雙方都不能成立。但立者是“立”,敵者是“破”,

   故立者失敗,不能成立其“宗”,所以叫做“相違決定”。

  

測驗怎樣叫做共不定? 怎樣叫做不共不定?
怎樣叫做轉? 怎樣叫做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
怎樣叫做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 怎樣叫做俱品一分轉?
怎樣叫做相違決定? 

   【“相違”有“四過”,是如何?】

   (1)“法自相相違”

   例:

   宗——強盜也是慈悲,

   因——害人故。

   強盜固然是害人,但害人的不可稱他是“慈悲”,實是違背“後陳”的“自相”——“言上表陳”,所以叫做“法自相相違”。

   (2)“法差別相違”

   例:

   宗——賢君是前王,

   因——利益民衆故。

   利益民衆的前王如“堯舜”固然是“賢君”,若指前王如“桀纣”,恐怕不是“賢君”吧?這舉出來的“因”,同“後陳”的“前王”內容有沖突啊。因爲“桀纣”是沒有利益民衆的,並且違背“後陳”的“差別”——“意中含許”,所以叫做“法差別相違”。

   (3)“有法自相相違”

   例:

   宗——君子不是好人,

   因——害人故。

   “害人”的固然不是“好人”,但害人的怎樣可稱爲“君子”呢

  這害人的“因”,豈不是違背“前陳有法”的“君子”嗎

  所以叫做“有法自相相違”。

   (4)“有法差別相違”

   例:

   宗——古人是好人,

   因——有道德故。

   “有道德”的固然是“好人”,但古人如顔回固然有道德,若古人如盜跖也算有道德嗎

  這有道德的“因”,指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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