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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航大師全集(一)相宗十講 玖、因明入正理論講話

  玖、因明入正理論講話

  大前提——凡主張斷欲者,都是會滅種族,

  小前提——佛教是主張斷欲,

  斷 案——故佛教是會滅種族。

  這是對于“民族主義”相沖突。

  大前提——凡主張戒殺者,都是會亡國,

  小前提——佛教是主張戒殺,

  斷 案——故佛教是會亡國。

  這是對于“民權主義”相沖突。

  大前提——凡主張不事生産者,都是會亡家,

  小前提——佛教是主張不事生産,

  斷 案——故佛教是會亡家。

  這是對于“民生主義”相沖突。

  大凡一種學說的主張,如果對于本國大家所共同信仰的“叁民主義”相沖突,你想流行到民間去,那是好像緣木求魚一樣,不打倒你還算是僥幸!

  我們佛教徒遇到了這種難題,怎樣去對付它呢

  是不是說不要緊,我們有無常、苦、空、無我的法寶,去解決它呢?如果真是這樣,那真是火上加油,足助自殺的論調。

  所以我處處歡喜和人家講“因明”,就是看到這一層。他如果懂了“因明的規則”,他說話也就不敢亂說,會入“正理”了。如其不信,試問:

  (1)主張獨身者會滅種嗎

  宗——佛教不會滅種,

  因——有在家學佛故,

  喻——如男女居士。

  (2)主張和平者會亡國嗎

  宗——佛教不會亡國,

  因——有大乘菩薩戒故,

  喻——如扶助弱小民族之國家。

  (3)主張教育者會亡家嗎

  宗——佛教不會亡家,

  因——有教育文化職志故,

  喻——如普通教育文化。

  吾故曰:不善因明規式者,今後恐難以弘法。故負有宣傳佛教之責任者,對此宜熟習研究。在中國翻譯的“因明論”計有兩種:

  (1)《因明正理門論》:是陳那菩薩所造,唐義淨法師譯。

  (2)《因明入正理論》:是商羯羅主菩薩所造,唐玄奘法師譯。

  現在所講的是屬于第二種。

  這個題目的解釋很簡單的,就是:

  (1)由此因明而入陳那的正理。

  (2)由此正理而入陳那的門徑。

  (3)由此入論而入陳那的因明。

  這叁種解釋都能略诠,現在先把這個“因”字,表說如左:

  

  a.“生因”:是由此“因”,而生敵者之“智”,故名“生因”,單屬“立者”一方面說。

  b.“了因”:是由此“因”,而了立者之“義”,故名“了因”,單屬“敵者”一方面說。

  “生因”又分爲叁:由立者先有現量之智,故名“智生因”。次由智而觀察其義,故名“義生因”。再由義而發言,故名“言生因”。所以先有智而後明義,次由義而後發言,是從內向外,因爲智在內而言在外。

  “了因”又分爲叁:由敵者先明了立者之言,故名“言了因”。次由言而明了其義,故名“義子因”。再由義而生其智,故名“智了因”。所以先有言而後明義,次由義而生智,是從外向內,因爲言在外而智在內。因之:

  “立者”雖重在“發言”,而“智”和“義”實屬先要的條件。

  “敵者”雖重在“生智”,而“言”和“義”亦是先決的問題。

  “智生”、“義生”單屬“立者”。

  “義了”、“智了”單屬“敵者”。

  而“言生”、“言了”乃屬“立”和“敵”雙方直接。

  “因”的大意略釋如是,其“論題”或“離釋”或“合釋”請閱《因明大疏》。

  【商羯羅主菩薩造】

  “商羯羅”,華言骨缫;是天名,合言爲天主。因菩薩之父母乞此天神而得子,故以爲號。自利利他,製造此論,上弘佛注,下度衆生,故稱菩薩。

  【玄奘法師譯】

  “玄奘”是別號,“法師”是通稱。“玄”是智慧玄妙,“奘”是福德廣大。法師之意是以法自師,亦以法爲人師。廣譯經論,又名“譯師”。

  【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現量與比量,及似唯自悟。】

  釋此頌文。先列其表。

  

  “能立”是屬于“立者”。

  “能破”是屬于“敵者”。

  “現量”、“比量”是雙通“立”和“敵”。

  “真”者不謬。

  “似”者乖違。

  (1)何謂真能立

  叁支無缺,諸過皆無,能正開示,名“真能立”。

  (2)何謂真能破

  立者錯謬,能正指責,或顯過破,或立量破,名“真能破”。

  (3)何謂似能立

  四支互缺,諸過隨生,自誤誤人,名“似能立”。

  (4)何謂似能破

  立者無過,反自陷言,以正爲倒,將非作是,名“似能破”。

  (5)何謂真現量

  直照其境,不假思量,名“真現量”。

  (6)何謂真比量

  叁支具足,事理分明,毫無錯謬,名“真比量”。

  (7)何謂似現量

  非直照鏡,思量蔔度,名“似現量”。

  (8)何謂似比量

  似是而非,事理含糊,非真實智,名“似比量”。

  “能立”與“能破”雖唯“悟他”,亦兼“自悟”。蓋悟他必先自悟,約勝而言,故名“悟他”。

  “現量”與“比量”雖唯“自悟”,亦兼“悟他”。蓋自悟後亦須悟他,亦約勝而言,故稱“自悟”。

  “似立”與“似破”雖未能“悟他”,約反面觀,多助正面,故亦有“悟他”。

  “似現”與“似比”雖未能“自悟”,倘無邪僻,難顯真正,故亦有“自悟”。

  是故無論若“真”若“似”,互相發明,其功力齊等。上來一頌略釋如此。

  【如是總攝諸論要義,此中宗等多言,名爲能立,由宗因喻多言,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故。】

  “如是”二字是指前面一頌,“總攝”是總包收攝,“諸論”是指一切經論。“要義”是指一切經論中緊要的義理,不出“能立”“能破”等一切要義。“此中”二字是指前“能立”中的條件。

  怎樣叫做“能立”呢

  答覆這個問題,只用“宗等多言”四個字就夠了。“宗”就是宗旨,“等”就是因和喻。意思就是說,“能立”的條件是要用“宗”“因”“喻”很多的語,才叫做“能立”。反過來說,設若沒有“宗旨”,又沒有“理由”,或有理由,又沒有“事實”;話說不完全,怎樣去同別人辯論呢

  “開”是開導,“示”是指示,問者有二:

  (1)“敵者”就是反對的人。

  (2)“證者”就是證明的人。

  “未了義”就是“敵者”同“證者”沒有明了我“所立”的意義。

  敵者未了——一是無知,二是偏執,叁是異教。

  證者未了——一是年老,二是理異,叁是審詳。

  故就“敵者”言“開”——如茅塞頓開。

  而對“證者”言“示”——如歧路指示。

  或對敵、證,雙言開、示。能用宗、因、喻許多的言句,來開導指示一切有疑問的人,不明了,能令他明了,這是“能立”的目的。至于“能立”,但屬“因”和“喻”,“宗”是“所立”,那是到後面再來說明。

  【此中宗者,謂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性故,隨自樂爲所成立性,是名爲宗,如有成立,聲是無常。】

  上面說過,“能立”的條件是用宗、因、喻做成的,現在先把“宗”上幾個條件逐一說明如下:

  做“宗”的條件一共有四條,一要“極成有法”,二要“極成能別”,叁要“差別性故”,四要“隨自樂爲所成立性”。這四個條件不缺,才能叫做“宗”。

  “有法”是“前陳”,“能別”是“後陳”,“極”是至極,“成”是成就,連起來說,就是“至極成就”。明白點說,就是前陳宗依及後陳宗依,立者和敵者雙方都到了極點共許成就,所以叫做“極成有法”、“極成能別”。

  “差別性故”這句話你們倒不要誤會,切切不是八名詞中的“自性差別”,因爲那個地方的“差別”是說“後陳”差別“前陳”——述語對主語說的。這裏所說的“差別”是前後陳互相差別,怎樣叫做“互相差別”呢

  例如:聲是無常

  這句話裏的前陳是“聲”,後陳是“無常”。但前陳不定是一個,後陳也不定是一個。例如:

  

  現在說聲是“無常”,不是說色香味等“無常”,說的是無常之“聲”,不是說苦空無我等“聲”。

  即因爲前陳同後陳是差別,後陳同前陳也是差別,所以叫做“互相差別”,故名“差別性故”。

  “隨自樂爲所成立性”,“隨”是“隨順”,“自”是“自己”,“樂”是“好樂”,“爲”是“作爲”,“所成立”是“宗體”,“能成立”是“因喻”,綜起來說:隨順自己歡喜立的宗體,這樣才叫做“宗”。要知道怎樣才叫做自己歡喜

  那是要看下面的四種宗體:

  (1)遍所許宗

  (2)先承禀宗

  (3)傍准義宗

  (4)不顧論宗

  怎樣叫做“遍所許宗”呢

  就是說普遍一切人所共許的,這是不能“立宗”啊。

  怎樣叫做“先承禀宗”呢

  “先”就是未立宗之先,“承”是“承受”,“禀”是“秉奉”,意思就是說,立者和敵者在未立宗之先已經是同禀受一樣的教法,所謂同教中人,無所诤論。

  怎樣叫做“傍准義宗”呢

  “傍”是“傍顯”,“准”是“准從”,“義”是“義理”,“傍准義”就是不從正面說,乃從反面說。譬如明明是說張叁,他偏偏要說李四,這叫別人怎樣會知道呢

  因明上的規則是要對方的人,在言語上知道你說的是甚麼。如果你說話不明不白,那是最容易令人誤會,怎樣會能令真理明白呢

  所以傍准義宗也是不能“立宗”啊。

  怎樣叫做“不顧論宗”呢?“不顧”就是不問對方敵者反對,我總是要立,“宗”辯論來成立。可見前面叁種——(1)“遍所許”,(2)“先承禀”,(3)“傍准義”,都是不能“立宗”。唯有第四不顧論,才是隨自樂爲所成立性,才可“立宗”,現在來舉出一個例:

  聲論派,他主張——聲是常住。

  佛教徒,他主張——聲是無常。

  佛教徒反對聲論派,就是不顧宗論。上面“宗”的規則大略講了,現在再來講“因”的規則:

  【因有叁相,何等爲叁

  謂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雲何名爲同品異品

  謂所立法,均等義品,說名同品,如立無常,瓶等無常,是名同品。異品者,謂于是處,無其所立,若有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等,此中所作性,或勤勇無間所發性,遍是宗法,于同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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