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任何能作所作,也不可能有任何享受。勝論外道爲了彌補這個漏洞,又自圓其說,許“我”雖然是恒常不變的無情法,但它借助俱生緣時,就可以生起種種外境法等等。這也是很明顯的謬論,如果“我”真正是恒常實有不變,那就不會因遇上俱生緣而有變動;如果有變動,那所謂的“常”又怎麼能成立呢?因緣不具時,他們的“我”是常有不變法;而因緣具足時,又馬上成爲了可以變動的無常法,這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作時亦如前,則作有何用?
謂作用即此,我作何相幹!
如果在遇緣發生作用的時候,“我”仍和從前一樣,那麼這種作用對它又有什麼功用呢?如果說它的作用就是如此,那麼“我”和“作”又有什麼關系呢?
勝論外道說“我”遇緣而起作用生起外境諸法時,仍和從前一樣,亦是保持著常恒自性的。如果是這樣,那麼這種緣又怎麼對“我”發生作用,而讓“我”生起諸法呢?因爲“我”仍爲無有變動的常法,既爲常法,則無作如虛空,縱然千萬種緣與虛空般的常法相遇,也不能對虛空常法起到作用。所以,勝論外道所許的“我”無變動,而遇俱生緣能生諸法的觀點也無法成立,如果承認有不變的常有“我”,遇緣仍保持不變,同時又會有“作用”,就如同說“石女遇緣也不變其石女之自相(仍是石女),同時又會遇緣而生兒子”一樣可笑!
勝論外道又強辯說,常我所遵循的是不可思議的“大道”,它的作用本來就是這樣的不可思議。既然如此,那麼你們這種不可思議的作用與“我”又有何關系呢?因爲你們許“我”無有變動,保持著“常有”自性,如此則如虛空般無知無變動,任何法對它無有作用,也不會有任何關系。既然作用與我無關系,則怎麼能說“我”能自主生起嗔等諸法呢?這種“謂作用即此”的說法,其實質上不過是自圓其說的臆造,或毫無根據的胡言而已!
關于外道宗派的破斥,我們在此大略地宣說了一些。講解這些是爲了破除思想中的遍計執著(通過學習外道觀點而生起的執著),也是爲了我們日後容易去判斷、破斥種種無明邪說,對現在這種時代來說,這點有很大的必要。現在與數論外道或勝論外道相似的宗派,以及其它外道的種種邪說倒見,到處都在蠱惑欺騙世人,我們如果能熟悉地掌握一些剖析、分辨乃至破斥的方法,對利益衆生的事業是極有裨益的!”
……
上述無情摧殘外道邪執和滅佛意志的光輝教言,是一切正信佛子的歡喜處。只要廣大佛教徒一日沒忘卻這些教言,那麼,形形色色的常我邪說就一日沒有擡頭的機會。
全知麥彭仁波切《中觀莊嚴論釋》對外道邪執的精辟破析,亦令人印象深刻:
“醜一(破常法之實一)分叁:一、破他派(外道)假立之常物;二、破自宗(內道)假立之常法;叁、如是遮破常法之結尾。
寅一、破他宗假立之常物:
果實漸生故,常皆非一性,
若許各果異,失壞彼等常。
上述的離一多因在自宗他派所說的欲知物——一切有法上成立,即稱爲第一相宗法;此離一多因如果具備,則彼所立無實必然存在,此爲第二相同品;所立無實如果不存在,則離一多因也就不存在,這是第叁相異品。
……
如果有人想:離一多因到底是如何成立的呢?
首先建立離“實一”,因爲“一”若不成立,“多”就不可能成立,“多”的組成基礎即是“一”,故而才最先確立離實有的一體。
總的來說,在所知萬法當中,如果存在一個自始至終成立實有的法,那麼必然是不能分爲現與不現等部分的獨一無二的本性,並且何時何地都不會消失。如此一來,最終時方所攝的一切萬法必定各自消逝,都成了唯一虛空般的一個整體。而事實並非如此,時方中無量無邊、各種各樣、色彩斑斓、現量而現的這些景象由于無一實有,才絕對顯現的。凡是現有輪涅所攝的諸法,不可能有離一多理不涉及到的。
……
因此,關于在別周遍之中第一類聲稱常物的諸外道徒所說的有實法上離實一成立的道理,前文中講的偈頌已予以說明了,也就是說,有些外道憑心假立而認爲:自在天等本身常有,並非像虛空等那樣不起作用,而是一種能發揮作用的有實法。作爲因的大自天等在叁時中一成不變,而在常存的同時仿佛陶師製瓶子般造出器情萬物。
器情萬物永遠不會同時出現,具有次第性而顯現這一點是無法否認的,因此你們承許爲恒常的任何因都不會同時生出這一切果實,由于是一環扣一環循序漸進而結生或生起的緣故,所以被承許爲常有之事物的大自在天等一切均不是實有唯一的本性。
倘若唯一、無分、一個整體的常因能産生這一切果,則在此因上就必定具備出生所有果無不齊全的能力,既然如此,爲什麼不在同一時刻産生苦、樂、等舍等一切果呢?因爲一切果在因不齊全的情況下不生,一旦因的能力無所阻礙,當時豈能延遲果的誕生?如果耽擱(果的産生),果顯然就不會隨著因而生滅了,由此一來,安立是那一因的果也就無法實現了。
對方辯駁說:之所以一切果在同一時間不産生,是由于受俱生緣的不同所控製。
身爲恒常的任何一法,不可能由一個階段而變成無常,可見觀待俱生因是不合理的,因爲它不會依緣轉變之故,就像用染料塗抹虛空一樣。如果有了觀待與轉變,顯然已失去了恒常的身份。就算是觀待,那麼具備俱生緣時的常物與遠離俱生緣時的那一常物是否有差別?如果有差別,顯然失壞了常有的立宗;假設無差別,正如最初階段一樣,後來也不會有離開一切俱生緣的自由,好似頸上系繩子一般必由俱生緣的力量牽引而住,因此無論是前者所造的任何果,由于因完整無缺而終究不會消失。借助這種方式而將俱生緣立名爲因——大自在天等的能力,依此也能駁倒“由自在天次第造作一切果”的論調,其原因是:自在天自身的本體與能力二者若是異體,則僅是將俱生因取上能力之名而已;假設是同體,則如剛剛論述的那樣,以“果恒常不滅”等必有妨害。
因此我們應當明白:只要承認次第生果,無論是任何常因,都不可能存在實有的“一”;只要前後一體無實,就必定不是常有。
倘若對方發現剛剛所說的這些過失不可避免,于是主張說:“因雖然是恒常的,但並非唯一,對于各個果來說,這些因的自性均是以次第相異的方式而存在于他法中的。”
駁斥:如此一來,爲什麼不會失壞自在天等那些實法是恒常的觀點呢?因爲已變成不同階段的他法之故。
對此,外道認爲:(自在天等)盡管不是一個整體,但是自性或相續是一個,因而甚至在不同階段也是恒常的,又怎麼會矛盾呢?比如說,世間上舞蹈家雖然身著各式各樣的舞裝,但上午與下午本是同一個人。
如果對此加以分析,只要不是唯一無分的法,是常有就不應理。因而,頌詞的前半偈已遮破承許常有的“實一”。後半頌則破除了“非一”是常有。
關于這一問題,雖然有各種各樣的解釋方式,但真正的無謬論義就是這樣。這裏只是將相同的自性或相續假立爲“一”而已,實有的一個“一”始終不會成立。如果是真實的“一”,就不會避開前面的過失,而假立的“一”並不是此處所破的。當然,假立的“一”實際也不存在,因而也就不存在安立常有之說了。由于不同階段的“一”非爲實有,所以對它分析而另立常一的因終究不可能存在。”
蕭平實師徒爲心愛的“神我阿賴耶識”所作的一切辯解,均超不出上面的破析範圍,唯一的區別,不過是換上了些似是而非的佛法名相而已。要讓外道的常見僵屍起死回生,“蕭氏同修會”付出的努力看來還很不夠啊!
在大乘佛法(尤其第叁轉****)中,是有一些說法表面上和外道理論相類似,可實際上,大乘他空見始終沒離開般若大空性的懷抱,因此跟外道學說存在本質區別。佛陀在《楞伽經》等了義教典中,早就明確指出這一點。離戲空性一方面驅逐了實有自性,同時又確保了義他空見的常樂我淨,超離相觀待的常和無常、樂和苦、我和無我、淨和不淨。如果沒與大空性無二雙運,如來藏離戲絕待的大常、大樂、大我、大淨,是完全不可設想的。因此,在實有、恒常這兩個名詞背後,有沒有注入離戲空性的靈魂,讓內、外道看似雷同的提法産生了深刻而微妙的差異。蕭平實師徒以及衆多佛教學術研究者極端弱智的頭腦,尚無力幫助他們清醒認識到這一差異的真實內涵和深刻意義,故此他們或者偏執第八識、如來藏,對般若空性視若洪猛;或者把第叁轉了義他空見直接視作“梵我”、“逆流”,草率判爲外道神學思想的滲透。般般笨拙的表演,成爲正信佛子的可笑之處,也將永遠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流“芳”百世。
事實已經並將繼續證明,昧于無尚精華的現空雙運中道實相正見,必將付出沈痛代價。這個代價,是對當事人驕狂自大的好心情的無情嘲弄。只要稍微冷靜謙和一點,便不難見到佛經祖語對現空雙運、性相圓融的大乘要義的耐心表述和善意提醒。可是,過度燥熱的大腦皮層卻顧不了這許多,急功近利的生理性沖動驅使他們快速定論、大膽聯想、忘情批判。破壞佛教界的傳統秩序,作踐自身的人格尊嚴,就這樣成了時代鬥士們的急務,也引發了正信佛子的悲哀和義憤。
《楞伽經》雲:“如來亦複如是,于法無我離一切妄想相,以種種智慧善巧方便,或說如來藏,或說無我,以是因緣故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是名說如來藏。”《中論》雲:“諸佛或說我,或說于無我,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
《第六章 聚焦阿賴耶 第二節 與神我共舞》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