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44 金剛經石注(清.石成金)▪P7

  ..續本文上一頁當空其心,離去一切形迹,方可發此無上菩提道心。又不當住著于色,而萌可好之端,不當住著于聲香味觸法,而起一可欲之念,當于無所住者而生其心,則此心圓通無礙,真純無欲,非一切相之所系縛。若心于六塵上有一住著,便落他窠臼,不能脫灑,則所住不是菩薩住處也。

  ﹝證﹞六祖雲:我此法門,以無爲爲本。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應如是布施。】

  ﹝論﹞布施之義,非舍施于人也。何以言之?蓋此經乃談真空本性,頓教法門,字字當精切語,俱在心上用功,非教人外面做因果事。深造者,當自得之衆生,非胎卵濕化之類,吾心中之衆生也。利益者,不爲色聲香味觸法所染,六根清淨,豈不是利益。一卷中,翻複說來,俱管在受持演說二意。我能受持讀誦,則爲布施之體;爲人演說,則爲布施之用。黃檗心要雲:過去心不可得,是過去舍;現在心不可得,是現在舍;未來心不可得,是未來舍,斯言盡之矣。六塵中,惟色最易染人,所以說色,而不及聲香味觸法者,意在中也。住者,黃檗棲泊兩字,最下得妙。紫陽夫子曰:人心活物,須要棲之澹泊,然後爲得。真確論也。

  ﹝講﹞佛自謂我說菩薩心者,本虛而明。若住色而爲運用,此心不爲覺矣,所以不住色布施也。菩薩以此不住覺心,利益我一切衆生妄心,使衆塵不隔,真智現前,當以此廣布而設施之,可也。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衆生,即非衆生。】

  ﹝講﹞佛言,如來所說,一切諸相者,乃是外幻,于我真性中,本來何有,故非相也。又說一切衆生者,以心有四相,名爲衆生,若能約己回光,妄心自離,即無衆生可得,故非衆生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诳語者、不異語者。】

  ﹝講﹞佛恐人聞此經之言,便生驚怖畏懼,不能成就,乃開導之曰:我如來所說般若波羅蜜法,皆無上菩提,了悟本性,真焉而不妄;實焉而不虛;默契真常之理,如如而不變易其詞;所言者,非欺诳之言;所論者,非異常之論,不過欲人自性自悟,豈謬哉!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講﹞佛言,如來所以得此般若法者,蓋緣滅度衆生,以悟真性,只一個空無所空之心法也。將以此法爲實耶?真體空寂,本無實也。將以此法爲虛耶?妙用無方,亦無虛也。無實與無虛合,則此法之體用備矣。真空之妙,非以是哉。

  ﹝證﹞中庸曰:君子之道,費而隱。正謂此也。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闇同暗。)

  ﹝注﹞菩薩者,學道之通稱也。心住法者,謂之法塵也。

  ﹝講﹞佛言,凡此修行菩薩,當悟真空,不宜有所住著以爲計用也。設或心著此法,而行其布施,則四相未除,爲無明暗障,如人入于暗室之中,昏焉而一無所見矣。若菩薩,心與法俱泯,無所執泥,而布施于外,此則豁金剛眼,然般若燈,圓悟如來,洞達無礙,乃無上之知見也者。如人本有眼目,又得杲日當空,了一切境,見種種色矣。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經受持讀誦,則爲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講﹞此經具自性中莫大之功用德行,實爲希有也。若如來滅後,或有善男善女,能于此經,受持讀誦,直下頓悟,則不事口耳之末,而了此真空之妙,即到菩提覺位,爲自性如來,佛以智慧清淨之目,盡知盡見,此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見性之功德,周法界而無方,曆萬劫而常在,豈有眼(編者注:「眼」疑是「限」)量邊所哉。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複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複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爲人解說。】(分,去聲。)

  ﹝注﹞初日分,謂早晨;中日分,謂日午;後日分,謂晚間。

  ﹝論﹞佛所謂舍身布施,要知即是儒家損己益人。後世體認一差,醜怪百出,或破肉然燈,或剌血書經,或露頂焚香,其弊一至斯極,籲佛之心,愈無以自白于天下,斯人也,其佛之罪人欤,書此以戒流俗。

  ﹝講﹞佛言,設有善男善女,于一日之間,以恒河沙等身命,叁度舍身,至于無量數劫,則無量福德,曷可勝言,然止能受世間頑福耳。若有人聞此經,即信于心,不違逆其說,其受用之福,尚勝彼舍身之福;何況自書寫其章句,而尋繹其言,受持讀誦,而解悟其理;又以是經與人解說其義,則不徒自明己性,且教人各各見性,善根純熟,利益無窮,其福又焉有限量哉。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稱量俱平聲,古稱秤通用。)

  ﹝講﹞佛言,若能明此法門,即見性成佛。以簡要言之,則此般若真經,有不可以凡心測度,亦不可以淺言擬議,又不可以如器物平秤而度量之也。則此功德之無邊際,雖贊歎所不及矣。

  ﹝證﹞六祖曰:不離自性是功,應用無染是德,功德在法身中。

  【「如來爲發大乘者說,爲發最上乘者說。】

  ﹝論﹞六祖曰:法無叁乘,人心自有等差,見聞轉誦是小乘;悟法解義是中乘;依法修行是大乘;萬法盡通,萬行俱備,一切不染,離諸法相,一無所得,名最上乘。乘是行義,不在口爭是也。

  ﹝講﹞佛言此經,如何有此無邊功德,蓋金剛般若,吾之妙用本性,必大乘菩薩,最上乘如來所印證者也,豈小乘人所能堪任,故如來爲啓發大乘人而闡此真空之妙,亦爲啓發最上乘人而演此般若之法也。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爲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爲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注﹞背負爲荷,在肩爲擔。言無上菩提,至重難任,一旦道由人弘,毅然以身承仕(編者注:「仕」疑是「任」),所以成就大功德也。

  ﹝講﹞佛言,此般若經,既爲大乘最上乘人而說,乃無上正等正覺之妙道也。有人受持讀誦,既以成己;廣爲人說,又以成人。人己兼成,功用德行,無有盡藏,如來于此一一知得此人,見得此人,可以成就之也。此人既能成就功德,即能以身挺然任此大道,將如來阿耨菩提之法,一擔負而荷之無遺理矣,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功德甯有涯哉!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則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說。】(樂音要。)

  ﹝注﹞樂者,喜好也。小法者,純根之人,志意下劣,如佛說法華經,五千人退席,是也。不曰相,而曰見者,心染此四相,墮于邪見也。

  ﹝講﹞佛雲:人或樂小乘法者,局于見聞之小,不免有我人等見之私,于此大乘最上乘法,便起驚怖畏懼之心,其于真性懵然不知,故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說也。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爲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華古花字。)

  ﹝講﹞此心中般若無相真經,乃自性佛永爲萬世不刊之大典,若在在處處,有此持經之人,則功德素著,如摩尼寶珠,瑞光炳耀,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爲之供養,當知此處,便是如來真身舍利寶塔,誰肯生一慢心?必作禮而五體之投地,圍繞而大衆之皈依,以諸寶花妙香,布散于持經之處,則供養可謂至矣。此正謂一人辦心,諸天辦供也。

  ○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複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爲消滅,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注﹞世者,叁十年爲一世也。惡道,猶惡境也。小而憂辱,大而死亡,皆是也。六祖雲:約理而言,先世,即是前念妄心;今世,即是後念覺心。以後念覺心,輕賤前念妄心,妄不能住,故雲先世罪業,即爲消滅。妄念即滅,罪業不成,即得菩提。

  ﹝論﹞圭峰科此經,爲轉罪成佛;梁昭明太子科判此經,爲淨業障。若是依經解義,便涉到報應因果中去了。不知般若真性,乃最上一乘,必不是此等說。六祖以先世今世,作前念後念,真確論也。不可把先世後世認作前生今生。

  ﹝講﹞佛言,世有男子女人,既能受持讀誦此經,真可敬重也,而反爲人所輕;真可尊貴也,而反爲人所賤,其故何哉!蓋此人,必是已前年分,未曾得聞此經之時,著于四相,住于六塵,所有罪過業緣,當墮落于惡境下流之汙,以今世人所以輕賤之,而不供養恭敬故也。今既持經而真性圓明,是本來無一物,何處有塵埃,已前之罪業,即消滅矣,當得無上菩提之正果也。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于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複有人,于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于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那,平聲;他音陀;分,去聲。)

  ﹝注﹞梵語阿僧祇,此雲無央數;梵語那由他,此雲一萬萬。劫者,世也。佛心有六通,無始以來事,慧眼皆知之,謂之宿命通也。末世徒知事佛,而不知佛究竟處,盡在此經,故以此言,較其功德之多寡也。

  ﹝講﹞佛言,我于無量無央數劫,在然燈佛已前,得遇八百萬億那由他諸佛出世,盡皆供奉,而不敢怠,承順而不敢違,無有空過一處而不供承之者,是我曆事諸佛之多如此。後有末世持經之人,見自本性,永離輪回,以是功德,較量我供佛之功德,雖百分,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之多,譬喻之廣,皆不及持經功德之一分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注﹞…

《44 金剛經石注(清.石成金)》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