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此離倒行障。正報是受體在法塵,依報是受資即五塵。生死之受,無樂而計樂,是名倒爲,生樂受求樂受資,名倒行。不令住五塵,即舍依報;不令住法塵,即舍正報。但令爲無上菩提而行布施,即菩薩正行也。但言布施,亦具叁檀攝六度。叁檀者:一、資生檀,攝布施一度,即體名也。二、無畏檀,攝戒、忍兩度。衆生于我,或已作惡,或未作惡。未作者而不犯戒,施無畏也。已作者而不報忍,施無畏也。叁、法檀,攝精進、禅定、智慧叁度。精進故誨而不倦,禅定故言必逗機,智慧故所說無倒。若能如是布施,即離叁障、行叁檀、攝六度,具菩薩叁行:(一)離障行,(二)正行,(叁)圓滿行。菩薩住大乘中,應如是修行也。
【「須菩提!菩薩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自下次答降伏問。相爲所住,心爲能住。相謂叁輪體:(一)施者相,(二)受者相,(叁)財物相也。心謂叁輪想,即施者想,受者想,財物想。相是分別性,即相結。想是依他性,即粗重結。此二是菩薩正障,若菩薩作無性觀,分別本來無相,故相結滅,依他本來無生,故粗重滅。若能于六度之中,行一一度,並離叁相及叁想,即是降伏執相之心,成就無相之行。
【「何以故?】
疑曰:住相何損?舍相何益?而令舍相,不令住耶?
【「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答明福難量也。何者?無相是真,有相是俗。真理即通,俗事即隔。無相之心,契真理而無際,所生功德豈俗事之可量也?
【「須菩提!于意雲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
更顯難量義。空有叁德,故不可量。(一)性常,(二)體一,(叁)容受。今問東方空體,論其遠近,可度量不也?
【「不也,世尊!】
向東無際,不可量也。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
次問九方。
【「不也,世尊!】
所向無際,悉不可量。夫虛空之體是一,約色以辨十方;欲顯無相之心是一,寄行以階十位。容受東方色,即說東方空;攝受初地行,即爲初地體。余方余地亦如是。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複如是不可思量。】
明喻既畢,此即合之。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夫著相行施,是有住之住,忘相行施,是無住之住。今勸舍有住之住,住無住之住,故雲:如所教住也。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前來依問正答,自下因答斷疑。正答即標宗略說,斷疑即開宗廣說。
然體有叁:(一)正教經,(二)正行經,(叁)正果經。教是章句,行是六度,果是叁身。今先約正行斷疑。
疑曰:若住相行因,可感有相之報;忘相行因,應得無相之果。雲何世尊本行忘相之因,今得有相之果?果既有相,則因非無住明矣!佛欲斷此疑,故爲斷問:身相即叁十二相,可以妄中之身相,見真中之妙體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須菩提承刀(編者注:「刀」疑是「力」)奉答,身相是妄,如來是真,不可依妄以觀真體也!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曉不也意。身相即非身相,略有叁義:(一)由聚,(二)由相,(叁)由性。由聚者,身相以鄰虛爲體,九微十微爲聚,約方分以拆之,度鄰虛而必盡也。由相者者(編者注:「者」疑爲「剿」),身相以有爲爲體,生等八法爲相,約前後以推之,極刹那而自壞也。由性者,身相以境界爲體,以分別性爲性,約無相以觀之,入唯識而成空也。由此叁義,不可以相觀如來也。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須菩提答稱佛心,佛更成其義也。凡所有相,則凡有生等之八相。皆是虛妄,不越聚等之叁體。若見諸相非相,遣妄以入真。則見如來,證真以離妄。若然者,忘相行因是依真如所得之果,何關有相?不可見方便之相,以相爲真,即以果謗因,疑因爲住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自下次約正教斷疑。疑曰:前說不住之因深而難行,後說無相之果深而難得,未來世頗有得聞是經,信行無住之因,必得無相之果不也?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
將立有以答之,先呵無以止問,故言:莫作是說也。
【「如來滅後後五百歲,】
夫法身則無始無終,應身則有始無終,化身則有始有終。王宮初生爲始,雙樹入滅爲終,故曰如來滅也。如來滅後,初五百年解脫得堅固;次五百年禅定得堅固;後五百年多聞得堅固。此時雖多不信,然有信受之者。
【「有持戒修福者,】
持戒者多是出家菩薩,修福者多是在家菩薩。智度論雲:出家之人以屍羅爲上首,在家菩薩以檀那爲上首。
【「于此章句,】
「章」言大分,前說不住之深因,此爲一章;後說無相之深果,複爲一章。「句」言委細。不住因中,不住色等之流,無相果中,相即非相之類也。
【「能生信心,以此爲實。】
信行無住之因,必得無相之果,故言以此爲實。
【「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叁四五佛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善根有叁:(一)無貧(編者注:「貧」疑是「貪」),(二)無嗔,(叁)無癡。由此善根,于佛田中燒香散華,稱名揚德,故言種也。不于一佛者,樹因不淺也。已于無量者,植福久深也。
【「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
欲顯信雖少而福多,故雲乃至一念也。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衆生,】
肉眼是見而非知,比智是知而非見,證智是見亦是知。言知,明非肉眼之所見;言見,明非比智之所知;即是證智,知其名身,見其色行,故雙言也。
【「得如是無量福德。】
得有二義:(一)生,(二)長。本無今有,曰生;已有熏修,曰長。福德通論有叁:(一)有量有,盡謂凡夫所修福,因心偏故有量,果有爲故有盡。(二)有量無盡,謂二乘所修福,因不遍故有量,果無爲故無盡。(叁)無量無盡,謂菩薩所修福,因心遍故無量,果無爲故無盡。信經所得之福即是第叁,故言無量也。
【「何以故?】
欲曉無量意,故發問以征之也。
【「是諸衆生,無複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
下答意明:(一)由達人法二空,(二)由成取舍兩行。所以生一念信心,得無量福德。此明達于人空,離人我四執也。夫我是自在之名,人爲主宰之目,衆生取續前爲義,壽者以接後爲能。此四同爲人執,隨用以立四名。離此四執,故曰無我等相也。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別本曰:無相無無相。此明達于法空,離法我四執。
夫法相者是有法執,迷俗谛起俗谛法相,不出所取之境能取之心。分別無相故無所取之境,依他無生故無能取之心,故雲無法相也。
非法相者,是無法執,迷真谛起若真如,約俗谛不可說爲有法相真如,約真谛應可說爲無法相。今明待俗有故言真無,有既壞故無亦遣,故雲無非法相也。相者是亦有亦無執,迷非安立谛起何者。初破俗有言非有,非有似是無;後破真無言非無,非無似是有;若爾,真如應亦有相亦無相。今明真如之體,異根塵之有,故不可安立爲有相;異兔角之無,故不可安立爲無相,故雲無相也。無相者是非有非無執,迷言說起若真如,非有相非無相,即應心行處滅言語道斷,若爾如來何所說?今明真如雖不可說,由佛方便故,或說爲有相,或說爲無相,故雲無無相也。總而言之,真如非有故增益滅,非無故損減滅,非亦有亦無故相違滅,非非有非無故戲論滅。
【「何以故?】
欲曉障盡意,故發問以征之也。
【「是諸衆生,若心取相,則爲著我人衆生壽者,】
答意明法我執爲因,人我執爲果。人執即斷故不生,法執即伏而不起,故論曰:但有無明,便無現行粗煩惱。若心取相,即法執上心,則爲著我人執起也。此先總答,下別敘之。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
此明有法執上心,即人執還生也。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
此明無法執上心,即人執還生也。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次結成取舍兩行。不應取法,不令執文以取義,即令舍文也,此示正聞相。不應取非法,當令順文以取意,不可一向撥文爲非法,複令取文也,此是實信相。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引喻顯之。筏者爲度故須取,到岸故須舍。修道亦爾!憑筌乎會理故須取,得理乎忘筌故須舍。執文爲法是善心而尚舍之,若執文爲非法是不善心,固須舍之也。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自下次約正果斷疑。疑曰:前說不可以相見如來,則如來是無相,無相之中無動無作,雲何世尊就草座而成道,指拘鄰而說法?佛欲斷此疑,故爲斯問。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下答意明佛有叁身:法身、應身、化身。法身以如爲體,應身以智爲體,化身以色爲體。無覺無說言法身,有覺無說言應身,有說無覺言化身。須菩提言,如來定以真如爲體,真如非法非非法,故雲:如我解佛所說義。然菩提爲所得及所說,如來爲能得及能說。菩提非法非非法,故無所得及所說;如來非法非非法,故無能得及能說。故雲:無有定法名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也。
【「何以故?】
欲證無說意,故發問以征之也。
【「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答意明化身雖說,然所說之義甚深,過聞慧境,聽者不可以耳識,作有無二相取,故雲不可取。所顯之理征(編者注:「征」當作「微」)細過思慧境,說者不可以舌根,作有無二相說,故雲不可說。…
《26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並注(唐.慧淨)》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