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23 金剛般若經旨贊(唐.昙曠)▪P13

  ..續本文上一頁依真境而行真忍,即是波羅蜜清淨善根體,是故經雲忍辱波羅蜜;後句令如所證真境,離其忍相,由離相故,即是彼岸,德不可量,是最勝義。能離我相及嗔恚相無苦惱相,不但無苦,並有慈悲共樂和合,由是等故,經言即非忍辱等也。既如所證行離相忍,是故論雲如所能忍,既由有此離相忍故,依經苦行而是其善故。天親論頌此義雲:

  能忍于苦行  以苦行有善

  彼福不可量  如是最勝義

  離我及恚相  實無于苦惱

  共樂有慈悲  如是苦行果

  如前彼福不可量等等,皆是此中依經苦行所得苦果故,故雖行忍而有忍度,不同舍身而有苦果。

  【「何以故?】

  ﹝贊曰﹞下明忍相及生忍處,于中有二:初征,後釋。

  此初也。于何處故而生忍相,既令生忍,而複言非,何以故也?

  【須菩提!如我昔爲歌利王割截身體,】

  ﹝贊曰﹞下釋有二:初明生忍處,後正明忍相。

  此初也。然生忍處有其叁種,謂于他處起怨害忍,于寒熱等起安受忍,于法我等起谛察忍,此中應明叁忍生處,下忍相中應明叁忍,而能所起唯耐怨者,以文略故舉初顯後,顯于昔時作忍辱仙,被鬥诤王割截身體,能忍此苦不生嗔心。故但他人所怨害處,即耐怨忍所生處也。

  【「我于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

  ﹝贊曰﹞下明忍相,于中有二:初順釋,後返顯。

  此初也。由于彼時無我等故,身相既離,他相亦無,不見苦惱,而可嗔恚,故能起彼耐怨害忍。如瑜伽論菩薩地雲:若遇他害,應作是思:此我先業,應合他害,今若不忍,更增苦因,既爲苦縛,豈成自愛,作是思已,應修五想:(一)攝受想。(二)親善想。(叁)唯法想。(四)有苦想。(五)無常想,此于他害不生我相,即五相中唯法相也。由修無我唯法相故,不報彼怨,生初忍也。

  【「何以故?】

  ﹝贊曰﹞下返顯中,文複分二:初征,後釋。

  此初也。何所以故知于彼時無我等相?

  【「我于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

  ﹝贊曰﹞此釋也。嗔由我生,若有我見,應生嗔恨,恨依嗔立,懷惡不舍,結怨爲性,嗔恨既無明。無我相故,行忍時無我等相。

  【「須菩提!又念過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

  ﹝贊曰﹞下明忍差別,即種類忍,言種類忍者,此五百世相續苦忍,是前割截極苦忍類,或五百世生生常行前後相似,故名種類忍,非一故名爲差別。忍辱仙人者即慈悲仙人也。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

  ﹝贊曰﹞下顯對治不忍因緣。不忍因者,即叁苦想,由有苦想便不忍故。叁苦想者:(一)住流轉苦想。(二)住衆生相違苦想。(叁)住乏受用苦想。

  由初想故見流轉苦,不忍生死,不發大心,便不能起谛察法忍。由次相故,見怨害苦不能忍耐,衆生違便不能起耐怨害忍。由後想故見有所乏,不能忍受寒熱等等,便不能起安受苦忍。

  今爲對治此叁想故,生谛察等叁種勝忍,對治叁想,即分爲叁:初治流轉苦因緣中,文複分四,總標,別釋,重成,結勸。

  此初也。然叁苦忍有總有別,總苦謂初流轉苦想,由不谛察二空理故,見生死苦,見相違害,見乏受用,由此不能發菩提心,常處生死,忍流轉苦,故彼論雲:未生第一菩提心者有是過等。總忍謂初谛察法忍,由能谛察二空理故,不見生死,不見疲乏,不見他害,由此乃能發菩提心,共證菩提,同出流轉。故彼論雲:以無我相而能發心修忍行等。別苦忍者,謂即此余二想二忍各依境生,各離相故,今此欲令離總苦想故,以總忍而爲對治,故說應離一切諸相發菩提心,即以谛察無我理故,能離我等叁種苦想,發心修行忍波羅蜜。故天親論而作頌雲:

  爲不舍心起  修行及堅固

  爲忍波羅蜜  習彼能學心

  上二句問,下二句答。「爲」者依也。依何等故心不舍菩提想,依何等起行相而修行,依無我等忍波羅蜜而能發心,亦以無我而能修行,行得堅固,是釋經言離一切相發心義也。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贊曰﹞此別釋也。若執色等以爲實有,便起希求追戀悭惜,更增流轉,永處生死,安能離相而發菩提,爲遮此等故,勸不住色等生心。

  【「應生無所住心。】

  ﹝贊曰﹞次重成中,文複分二:初順成,後返遮。

  此初也。既住色等而生其心,增流轉苦,不能發心。若欲發心出生死者,是故應生無所住心。

  【「若心有住,則爲非住。】

  ﹝贊曰﹞此返遮也。前令不生色等心故,故勸應生無所住心,非謂更住無住心相,若有住無住相者,亦是生心,即爲非住,以真住者都無住故,若無住者契真理故。即此真理,是佛菩提。若心住于色等相者,彼心不住佛菩提也。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贊曰﹞此結勸也。是有住者,即非忍故。故佛前說諸菩薩心不應住色而行布施,既住色等非真布施故,住色等亦非真忍,是故其心應無所住。

  【「須菩提!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應如是布施。】

  ﹝贊曰﹞次顯對治衆生相違苦因緣中,文有其叁:初正對治,次令信受。後遣執著。

  初中複二:初總標對治,後別釋所以。

  此初也。雖複發心不住流轉,若有衆生相違苦想,強生忍時,便起勞倦,而生退轉,不能常度。菩薩發心行施等行,本爲利益一切衆生,應當如是不住衆生相違苦想而行施,行生相違時勿生嗔恨,而強行忍,當生退轉,只因不住,能利衆生故,于此事相,皆應遠離故。論依此而作頌雲:

  修行利益生  如是因應識

  衆生及事相  遠離亦應知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衆生,即非衆生。】

  ﹝贊曰﹞此別釋所以也。文中四句:初二句明無我相,後二句明無法相。由諸菩薩不了衆生實無我法見相違害,今欲治彼故說二無,既無相違,甯生苦相。論依此義而作頌雲:

  假名及陰事  如來離彼相

  諸佛無彼二  以見實法故

  言假名者,即是我相,衆生我相但假名故;言陰事者,即是法相,五陰體事爲法相故。由佛證實,故說二無:無我相故,說一切相即是非相;無法相故,一切衆生即非衆生。如此釋經順論意故。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诳語者、不異語者。】

  ﹝贊曰﹞此令信受也。即斷第九道非作因疑,令信此經,依而行忍,前令作依經修供養行,當成福果,持說經時,應離懈怠及須忍苦,以是佛因,應勤受持,速成佛故,故說應無我,法等相,忍彼衆生相違苦等。而諸菩薩未離執心,不堪依經行忍行故,不欲信受離相違行,返疑此經非爲佛因,若證果中有言說道可說此經爲佛正因,令我忍苦而持行之,既證果時,離言說道,雲何令我忍受勤苦,而爲持說非因經耶?今爲令知經是佛因,斷彼疑心,令修忍行故,說四語令其信受。論依此義而說頌雲:

  果雖不住道  而道能爲因

  以諸佛實語  彼智有四種

  謂證果時雖複不住言說之道,而言說道亦能爲因,得佛果也。則以諸佛有四實智,依實而語無虛妄故。言真語者,總說俗谛爲顯世谛,是虛妄相唯修實智,是真實故。言實語者,別說俗谛,謂說小乘四谛之行,此苦集是煩惱行,此滅道行是清淨故。言如語者,總說真谛,謂法無我,第一義谛,是說大乘平等法故。言不異語者,別說真谛,授記叁世,依真修行所得之果,記住無住行及當果淨非淨故。不作是釋,兩論相違,名有義者,甯成會釋。其不诳語,譯者妄加,論及余經,皆不舉故。故天親論而說頌雲:

  實智及小乘  說摩诃衍法

  及一切受記  以不虛說故

  既于四境如義而說,不顛倒故,應信修行。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贊曰﹞此遣執著也。聞前所說真語等故,雖生信受,而名爲得如言執故,返成其失。顯佛所說,雖無虛妄,而亦不可如言執取。爲遮顯此說無實等,謂言說者,但是假诠。法本離言,言非是法,但是隨順彼證實智。如言可取法非有,故無實;離言智證法不無,故無虛。法既離言言非法,故無實;而能隨順得證智,故無虛。論依此義而作頌雲:

  隨順彼實智  說不實不虛

  如聞聲取證  對治如是說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

  ﹝贊曰﹞次顯對治之受用苦因緣,即斷第十證如不證疑,令作經起安受苦忍,前雖令離相違苦相,若心住于乏受用想,亦不精勤數生退轉,而諸菩薩心有所住,不契真如,有苦想故,返疑真如不遍時處,聖人若以真如得名,此一切時一切處有,而人何故有得不得?而證真者,如何要以不住心得住者,不得由住故,雖修而契證,由疑故不修無苦之因,今欲斷彼疑住之心,令具證如而起真忍故,說心住爲入闇等。

  無著約令不住,名治乏受用苦想;天親就斷疑情,名證如不證。

  疑文中有二:初法喻明無智妄住,後法喻明有智不住。

  此初也。謂真如理萬德皆圓無住,內證則無所,少有住,外念即爲所之由。諸菩薩心有所住,無明染故,不見真如,由此便于現在世中,見乏受用而生苦想,凡所修行求當樂果,若爾豈唯現乏生苦,當果亦乏,苦想不亡,真如既實遍于時處,智人不住,心淨故得;愚者住法,染故不得。如人入闇,則無所見,不見真故,而見現乏,設于當果甯免苦耶?如彼愚人投闇覓物,無所見得,始終乏故。故心住著,即是所治乏受用因,應離之故,天親論遣疑頌雲:

  時及處實有  而不得真如

  無智以住法  余者無智得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贊曰﹞此有智證如不住,于相即能治行,若諸菩薩不住于相,出無明夜心清淨故,便證真如種種德用,既于現在無乏苦相,所行施等不求當果,當果不乏何所苦耶?如有智人而有慧目智日光照見種種物,隨見而…

《23 金剛般若經旨贊(唐.昙曠)》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