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十無記非因疑,及二十二佛能度生疑,令眼如佛大法利行,前已學佛證得正覺,次當學佛法施群生。以所得法施大福利,施福利時,不應見有我謂能說,彼謂能受,以法及人,皆非有故。而諸菩薩不能學佛無所得心,施法利故,返疑所施文字教法,是無記,故非菩提因,何要施設?由執故,雖施而不廣大,由疑故,複不欲信施。令欲顯彼疑、執之心,令其學佛,設大法利,故說受持得無量福,實無衆生如來度等。無著約除執而廣利生,名施設大利法;天親就顯義而行廣利,名顯二種疑。文分爲二:初施設法利,即顯無記非因疑;後安立第一義教授,即顯佛能度生疑。顯初疑故,論頌雲:
雖言無記法 而實是彼因
是故一法寶 勝無量珍寶
上之二句假設問答,雖是無記,且爲佛因,以離所說不成佛故。下之二句據實理答,言無記者是小乘義,豈大乘者執無記耶?以所說法,從前流故,衆生但聞成出世故,故一法寶勝無量寶,令知教善爲菩提因,顯彼疑心行法利故,故以財施而爲較量。此文後叁:初舉劣。次明勝。後校量。
此初也。地前持說功德應少,所舉較量財命極多;地上持說功德應廣,所校財施都少者,何以施多少皆劣持經?地前難化多以勤勉,地上易知少之自達,隨舉並得據理皆齊,地上縱多無所喻故。
【「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爲他人說,】
﹝贊曰﹞此明勝也。文准前釋。
【「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贊曰﹞此正校量也。下持經福以爲多,下全舉施福不及其一千萬億,下亦複如是,算數譬喻所不及。此中准論有四勝故,所不能及,(一)者數勝,即是此中算數不及,經福雖少性無限故,數亦無限,非彼施福有限數法所能及故。(二)者力勝,即余本言歌羅分也。如折一毛百分之心,一名爲歌羅,義釋爲力,以無漏福少分力勢,非即漏善力所及故。(叁)無似勝,即余本言數不能及,以持經福全不比數施福類故,如貴賤人不相以數。(四)者因勝,即余本言邬波尼殺昙,此譯爲因,舉因攝果,施福招苦,因果俱劣;經因雖少,福成佛果,因果勝故。由四勝故,譬喻不及,故論頌雲:
數力無似勝 無似因亦然
一切世間法 不可得爲喻
【「須菩提!于意雲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衆生。】
﹝贊曰﹞此下安立第一義教授,顯第叁十一佛能度生疑,令其行真利樂行,謂設法利度衆生時,而起生凡,依第一義教授,地上諸菩薩類,應如如來度諸衆生,無實生相。而諸菩薩不能學佛,依第一義而度生故,返疑如來有實度生,非是依于第一義谛。若說真如,是法平等,諸何更有度衆生,既有度生,明非平等。由迷故雖度而不成真利,由疑故總不欲度生。今欲顯彼疑、執之心,令其依真而度生故,故說無實衆生可度。無著約遣迷而真度,名第一義教授;天親就顯疑而體真,名顯佛能度生疑。文下有四:問、遮、征、釋。
此初也。作念于真理有度生耶?
【「須菩提!莫作是念。】
﹝贊曰﹞此遮止也。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
【「實無有衆生如來度者,】
﹝贊曰﹞下釋有叁:初順成。次返顯。後簡異。
此初也。真法界中一相不存,若依俗谛但有五蘊,即于蘊體假名衆生,名及五蘊不離法界故,法界中無生別度故,論頌雲:
平等真法界 佛不度衆生
以名共彼陰 不離于法界
【「若有衆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衆生壽者。】
﹝贊曰﹞此返顯也。佛一切智,稱理而知,無中謂有,即爲妄執,既無妄執,是故不見有少衆生如來度者。故無著雲:如來如爾而不知故;天親頌雲:
取我度爲過 以取彼法是
取度衆生故 不取彼應知
于中叁句釋此經文:初五陰中有生度者,是取相過。次顯以取五陰之法是衆生故。後令衆生而得解脫有度生相。即初句標,下二句釋。
【「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
﹝贊曰﹞下簡異中,複有叁:初佛知無。次凡疑有。後破凡愚。
此初也。言有我者,是有我執;非有我者,是無我執。有所執我,可有我執,所我既無,何有所執,即本無我而妄生執,名爲我執。既無我執,佛何故說?
【「而凡夫之人以爲有我。】
﹝贊曰﹞此凡執有也。佛知我無,都無我執,而諸凡愚起心別見,妄說爲有,橫生實執。如來欲顯無所取我,但妄執故,說爲我執,于無所取而妄執故。故前頌雲「不取彼應知」。
【「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
﹝贊曰﹞此破凡愚也。豈唯無彼所起之我,勿謂實有能起執人。真谛無生,何凡之有?俗谛約化,亦非是真故。凡夫者,即非凡夫。余本有言愚夫異生,即禀異見而更生故。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不?」】
﹝贊曰﹞次下第四攝取法身心,顯第二十叁比知法體疑,及二十四相福成因疑,令離相修攝法身行。前來諸文雖明法身,未顯攝取故與前別,而諸菩薩法執未亡,不能離相攝法身故,返于法身而生疑念,法身雖非相成就見,應以見相而得比知,既爾,法身應以所修相好福因而能證得。由執故雖修而不能攝取;由疑故不修能攝之因。今欲顯彼疑、執之心,令離執相而觀法體,修離相行攝取法身故,說不以相觀佛等。無著約離執而自契證,名攝取法身;天親就顯疑而修正因,名顯比知相因疑。文分爲二:初明觀相不可識真,即顯比知法體疑;後明相因非得真體,即顯相福成因疑。初中後二長行頌故。長行文四,問、答、覓、領。
此初也。可以觀見叁十二相比知如來法性身不?
【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
﹝贊曰﹞此答也。須菩提將導佛覓故,以菩薩執疑之心答言如是,以觀諸相以知如來真法身也。
【佛言:「須菩提!若以叁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
﹝贊曰﹞此覓也。由轉輪王亦今相故。故論頌雲:
非是色身相 可顯知如來(一本作「可比諸如來」)
諸佛唯法身 轉輪王非佛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叁十二相觀如來。」】
﹝贊曰﹞此領也。如我先來解佛所說,應不可以觀見諸相比知如來覓真法身也。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贊曰﹞此顯成也。余本此後更一頌雲:
應觀佛法性 即導師法身
法性非所識 故彼不能了
廣而頌顯示如來所不應見,謂若求見真佛法身,而尋色聲行耶?定故但見世谛,非契于理,則不能見如來法身。如此法身所不應見故,色聲心不可見也。既爾法身如何可見?故次半頌答此義雲:應觀佛體真如法性,性即是導師法身,報化德法,名曰導師,導引凡聖,于真理故,導師應以法性爲德,是彼色聲心所不應見也。何故色聲心而不能見色聲,是者分別識,以此法性唯內證知,非是心別識所識故,彼色聲心不能見也。故論頌雲:
唯見色聞聲 是人不知佛
以真如法身 非是識境故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
﹝贊曰﹞下明相因非得真體。次第二十叁相福成因疑。文中有叁:問遮身正,此初二也。恐諸菩薩複作是執,若不以相以見如來,甯以相因得法身果,說相兩因得作佛故,爲離此著故複答言也。更作念如來,豈不以相具足爲因證得?便遮止雲:莫作是念。若以相因得菩提者,轉輪聖王亦應證得,此中亦應作是例難,以前影後,經不重言。
【「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贊曰﹞此經示正義也。謂佛身者理智爲體,但由發起真無相智,觀證法性,名得菩提。不以具足福相爲因,而能證得無上正覺。方便因相各差別故。論依此義而說頌雲:
非相好果報 依福德成就
而得真法身 方便異相故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贊曰﹞次下第五不住生死涅槃心,斷第二十五失福及果疑,令其學佛無住妙行故,令學佛以無相智正觀正證攝取法身,非得法身便永寂滅;次令學佛起報化身,不顯福業不住涅槃,不著物福業不住生死,而諸菩薩不能學佛行無住道契大涅槃,返疑福業有舍有取,作是疑雲:既說如來唯智,如來非福因得,則應證得法身之時,所修相好福德應失,福德失故無所感果,豈非證寂爲斷滅,般若非斷滅,不住涅槃,則取福德應住生死。若證寂滅,便同二乘;住生死故,則同凡數,如何能得無住涅槃?由執故,不契無住之理;由疑故,不修無住之因。今欲斷彼疑、執之心,令成無住大涅槃果故,說發心不說斷滅,所作福德不應貪著。無著約除執而成無住,名不住生死涅槃心;天親就遣疑而修行因,名斷失福及果疑。文分爲二:初不住涅槃,後不住流轉。
初文後四:問、遮、微、釋。
此初二也。發趣大乘初心菩薩,尚不欲住寂滅涅槃,況我如來得無住道。故令菩薩知佛果德,而以行求速成大果。然諸菩薩意行虛空法界等盡,我行方盡,故不可說,同于二乘,舍大悲心,而求斷滅,便遮止雲:莫作是念。
【「何以故?】
﹝贊曰﹞此征也。
【「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者,于法不說斷滅相。】
﹝贊曰﹞此釋也。發菩提者能住真如,真如在纏不爲苦逼,雖處涅槃不同惑斷故,發心者得勝忍智,如所住法,而能通達不厭生死,不欣涅槃,說初發心,多劫生死,廣行妙行;若至佛果,示現生死,以利群生。利衆生時必憑勝福,福于佛果雖非親因,于能證智,而有助力故。得法身不失福業,由是亦說斷滅相狀。論假此義而作頌雲:
不失功德因 及彼勝果報
得勝忍不失 以得無垢果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
﹝贊曰﹞下明不住流轉。文分爲二:初明有福非苦所惱,後明受報而不住…
《23 金剛般若經旨贊(唐.昙曠)》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