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22 禦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唐.道氤)▪P11

  ..續本文上一頁故。意以受持之行體即總持。初受,後持,故開爲一。讀之與誦,但一廣聞,故合爲一,中邊約總持爲依,故合爲一,對文皆句讀誦分二,又依此論,法行者四:一受,二持,叁讀,四攝。論雲:受者習誦故,持者不忘故,若讀若攝者,此說受持因故爲欲受故,讀爲欲持故攝。又複讀者習誦故,攝考總攬義故。

  ﹝演曰﹞此論前文釋:受者受文字,攝者攝義也。准釋此者,于文字中先讀次誦後受,于義中初攝、後持之論不同。各據義別,彼又頌雲:

  此爲自淳熟  余者化衆生

  以事及時大  福中勝福德

  上之二句釋前修行爲自他利。論雲:此義雲何?彼名字聞慧修行爲自身淳熟故,余者化衆生廣說法故。下之二句,釋得何等福德。

  【「則爲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

  ﹝演曰﹞後佛念親近,文如前釋。

  【「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演曰﹞第二攝福德分二:初標多,後校最顯勝。此初也。以此持經之福,在于地前有漏熏習資無漏種,遠與佛果四智而爲疏緣,近與十地無漏亦爲增上緣,與十地位十王果報爲異熟因故。彼論下解,何福業中雲所謂攝受四天王釋提恒因等,成就勢力故。中應敘十王果報所生之處故言功德無量無邊。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複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

  ﹝演曰﹞下校量顯勝。于中有二:初舉舍身多,後校聞經福。初中複二:初施廣,後時長。

  此初也。彼論得何等福德示現勝校量故。頌雲「以事及時大」,此即事大,以一日中舍多身故。

  【「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

  ﹝演曰﹞時長即彼論時大也。

  【「若複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

  ﹝演曰﹞校聞經福有二:初舉劣校量,後況福勝行。

  此初也。于拾法行各起四行:一自作,二教他,叁贊勵,四慶慰。慶慰即隨喜。即是此中信心不逆。逆者謗也。余本有勝彼無量無數。釋雲:以第一百六數名無量數數一百四。又解但言無量無數,何必即是彼之數也。上來至此四重校量,如彼論說漸化義故。直聞說多,或生不信故。彼論雲:漸化衆生,令生信心,上妙義故。依此論中所對位地轉勝轉上故,校量福漸以深勝。是故已下,不約身財,但依然燈行等而爲校量。

  【「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爲人解說。】

  ﹝演曰﹞況福勝行也。由此勝故,不可將彼舍身功德用爲校量,故舉信心不謗,少福彼尚不如,況心正法行。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演曰﹞第叁贊歎法及修行。初贊歎法勝,後贊修行人。初中複二:初正贊,後重成。

  此初也。論雲不可思議者,唯自覺故,不可稱者,無有等及勝故,此非十地菩薩所思,即法華經唯佛與佛乃能究盡。彼經論雲等現難思故,思謂世間尋伺心等法,非彼境名不可思議,今經更加無邊功德,即通兩處爲不可思議無邊功德,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彼論自下,釋複成就何業,頌雲:

  非余者境界  唯依大人說

  及希聞信法  滿足無上界

  受持真妙法  尊重身得福

  及遠離諸障  複能速證法

  成種種勢力  得大妙果報

  如是等勝業  于法修行知

  兩行半頌有九種義,備在經文。下二句結。此即第一非余者境界,彼雲:不可思議者,示不可思議境界故;不可稱量者,謂唯獨大人,不共聲聞等,亦同此論。

  【「如來爲發大乘者說,爲發最上乘者說。】

  ﹝演曰﹞此重成也。論雲:此成就不可稱義,于中余乘不及故,最上煩惱障所知障淨故名爲最勝,此經名爲大乘,簡小爲稱,小乘不能淨二障故。

  問:何須說二?答:雖體無別,此中意說爲頓悟大乘根性,所說之法名最上乘,希求此人名發趣最上乘者,爲不定姓中大乘根性,所說之法名最勝乘,離二障故,若離惑障未離智障名爲劣乘,今學一乘離二障盡名最勝乘,希求此人名趣最勝乘者,體雖無別,依所被根分爲二種,此約正被不爲二乘,兼亦無失。解深密經第二時中,唯爲發趣大乘者說,亦同此會,今釋大乘及最上乘,但是義分未必對根分爲二種,不爾一乘更無上乘等種種多名更對何根。由是依論余乘不及故,最上二障淨故,最勝不煩異解,彼論不可稱量,及此唯爲大乘者說,並是第二唯依大人說也。

  第叁及希聞信法,論雲:以信小乘等則不能聞此,示希聞而能信法,又雲希聞者,謂不可思議等文句,新論說爲難可得聞。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爲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

  ﹝演曰﹞贊修行人有四:一舉修行,二成勝德,叁荷正法,四簡根。

  此初二也。如來悉知已下是第二文。

  問:前說佛知與此何別?答:前約憶念親近如說記念,如此人等;今約唯佛能知,行法行人所成福等,余不能知。故二意別。釋文如前。即是彼論第四句「滿足無上界」,界者因義。

  【「如是人等,則爲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演曰﹞叁荷正法無上菩提不過理智,以此教法诠菩提故亦名菩提,今持妙法蘊積在心,即爲以肩荷擔菩提,或以念慧而爲兩肩總持體故,令經文義集之,于彼此爲如來二種菩提生了因故,亦名菩提。以念慧二荷佛菩提,彼論第五句「受持真妙法」。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則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說。】

  ﹝演曰﹞四簡非根,先征,後簡。

  總征前意,何所以故,法行可歎,成大福聚,爲荷菩提?答中有二:(一)樂小乘法者,謂二乘人唯信人空,不信法空,有法執故,志意狹劣,不堪聞大。論雲:不能聞者,謂聲聞獨覺乘者故。(二)著我見等,外道凡夫先執有我。自謂菩薩人法執縛,不求二空,亦不能受,返顯能受是大乘人,無人我者,故能成就,如前功德。彼論不釋,此段文者,以前釋最上乘中,因解信小乘等則不能聞,前已釋訖,故不重釋,理必如是,不爾此文何故不解。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爲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演曰﹞第四,天等供養,論雲:于中以花鬘等供養恭敬禮拜右繞,故名支提。舉此意者,說聽之處他尚可尊,況持經者必成勝德。彼論第六句「尊重身得福」。釋雲:在在處處供養者,當知是人必定成就無量功德。

  【「複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

  ﹝演曰﹞第五,滅罪,初標輕毀,後釋所由。

  此初也。言輕賤者,謂陵辱毀罵;余本更有極輕毀,謂拘執朽縛。論雲:此毀辱事有無量門爲顯示,此故複言甚輕賤。

  【「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爲消滅,】

  ﹝演曰﹞釋所由中,余本有征說經之處。八部尚且虔恭持讀之人,理應凡聖稱贊,返被輕毀,有何所由?釋中文二:初明滅罪,後得菩提。

  此初也。彼論第七及遠離諸障。釋雲:何故爲人輕賤,而離諸障,以有大功德故。

  ﹝演曰﹞經言先世則過去世,(一)過去世生,(二)讀誦經前,亦名先世。依前先世轉後報業,依後先世通轉生後及現報業,于此諸業之中,由持經力轉不定業,輕罪皆滅,重罪令輕。被人罵等便爲先當叁惡重苦。業有四種:順現、生、後、第四不定。不定有叁,謂時定報不定,報定時不定,時報俱不定。此中所轉是第二句。所以者何?由報定故轉重令輕,由時不定墮惡道業,人間受故。其余二句一切都滅。對法論雲:若作不增長不必受異熟。乃至業有五種:一他所教敕,二他所勸請,叁無所了知,此之叁業持經力故,一切都滅,以業非是受報定故;四根本執著,五顛倒分別,此二業重作必增長定受異熟,由持經力,轉此二業,令成輕受。

  問:現、後、生業,時報俱定者,得轉以不?答:由持經故,一切皆轉。不爾,如何速證菩提?若爾,既皆得轉,何故名定?答:據不發心,若發不定故。涅槃經雲:未入我法,名決定業;若入我法,則不決定。又解:准阇王造五逆罪,時報俱定,見佛忏悔,聞小乘經,初忏悔故,應入拍毬地獄,轉重令輕;後聞大乘,至誠懇悔,逆罪消滅。故入佛法,名不定業。若准此義,此中且說中庸受持轉重輕受,若心精懇一切都滅。

  問:准大般若唯除決定惡業應熟,如何今言定業亦轉等?答:彼據定受,受有輕重,此轉令輕,非全不受,與彼無違,與涅槃經亦無乖返。持經即是入佛法故,此依前解,若依後解,彼亦據其中庸受持任意取舍。

  問:注雲:業若先定應墮惡道,即是鈍根,聞必驚怖,安能信奉,而讀誦此經耶?若後五百歲聞是章句能生信心者,此人已于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複若爲人輕賤乎?如何會釋?答:遽旨天懇叵難雲興自非聖心玄鑒,何以發斯幽赜有難而無釋者,蓋欲推功歸論表佛意之深微耳,今依論宗奉宣其趣,此論五種殊勝功德,即當第五滅罪所收,彼論九種成就業因即當第七遠離諸障故。長行雲:示現遠離一切諸障故,何故爲人輕賤而離諸障,以有大功德故。周本經雲:此爲善事。新論雲:此爲善事者,謂遭輕辱時顯被辱之人,有福德性故,言此爲善事。准此罪福各別有種,由福德故,能信此經令罪業滅。自下經文不但罪滅,亦得菩提。

  【「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演曰﹞此得菩提。論雲:當得菩提者,顯示罪滅故,由前罪滅故得菩提。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于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

  ﹝演曰﹞上來別釋五種功德訖,自下大段重釋前第二攝福聚,于中准論分之爲叁:初顯經威力,次辨福德多,叁何人能說。

  初中複二:初舉余福德,後校量顯勝。

  此初也。論初標雲:應知威力者成熟熾然故,多者具足勝大故,配釋此文,即是福聚威力,以彼所有福…

《22 禦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唐.道氤)》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