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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觀莊嚴論》初探▪P6

  ..續本文上一頁學說正在組織、 編纂,尚未定型成熟;而中觀的思想體系已經完成了好一段時間,並且正在逐漸發展。彌勒處身于這樣 的一個時代背景,說他完全未受當時流行的大乘中觀思想影響,似乎不太可能。那麼在彌勒所著的《現 觀論》中,是否可以明顯看出中觀的思想理路呢?現在且讓我們直接從論頌本身去探討這個問題。 《現觀論》“一切相智(rnam-mkhyen)品”中,開示“加行位菩薩修觀之所緣與行相”時說: “所緣無常等,是四谛等相,行相破著等,是得叁乘因。 色等離聚散,住假立無說,色等不安住,其體無自性。 彼等自性一,不住無常等。彼等彼性空,彼等自性一。 不執著諸法,不見彼相故。智慧所觀察,一切無所得。 色等無自性,彼無即爲性。無生無出離;清淨及無相。 由不依彼相,非勝解無想,正定定作用,授記盡執著。 叁互爲一體,正定不分別,是順抉擇分,下中上叁品。”(注56)

  又,“道相智(lam-shes)品”中,開示“了知聖聲聞道之道相智因四順抉擇分”時,說:

  “聖聲聞道中,由色等空故,空無別爲暖,由彼無所得,許爲至頂位。忍位于色等,破常住等理。 依于十地等。 由廣說無住,即名第一法。由佛以現智,不見諸法故。”(注57)

  又,“一切智(gzhi-shes)品”中, 開示“修加行之果”時,說:

  “色非常無常,出二邊清淨,無生無滅等,如虛空離貪,脫離諸攝持,自性不可說,由宣說此義, 不能惠施他,皆悉不可得,畢竟淨無病,斷除諸惡趣,證果無分別,不系屬諸相,于義名二種,其識無 有生,一切智刹那。”(注58)

  以上這些頌文,處處宣說並強調“無自性”、“性空”、“無所得”、“無生”、“無滅”、“不 見諸法”等觀念,據此我們可以理解:基本上,《現觀論》是以隨順《般若經》空義的中觀思想立說的; 特別是在闡明“根、道、果”叁者中之“根”的時候。

  乙、兼含瑜伽觀行

  學界一般公認:“一切法,性空、唯名”是《般若經》的核心思想;然而《大品般若經》所要宣揚 的教義,並非只是單方面偏狹的空性見而已。如果《大品般若經》所要宣揚的教義,只是性空與唯名的 思想而已,那麼當初印度的大乘學者,將《八千頌》的根本經直接縮減成廿五頌或更簡略的《心經》也 就夠了,何勞殚思竭慮,硬將根本般若經擴充成《二萬五千頌》的龐大形式呢?可見,除了性空、唯名 的中心思想之外,《大品般若經》中必然還蘊含了其他重要的佛法課題;那就是成佛所需要的一切廣大 行持。把“一切法空”的深見,周遍運用在一切修持上,淨化身、口、意叁業,廣集福慧二種資糧,進 趨圓滿的四身佛果,這才是《大品般若經》的主旨。 關于這一點,宗喀巴在《金鬘疏》中也說:“彌勒把般若經的經體,歸納成八事七十義,然後配合 瑜伽行的實踐次第,造《現觀莊嚴論》。”(注59)又說:“關于(般若經的論釋)應該依照法友 (Dharmamitra, Chos-kyi-bshes-gny-en.約第十世紀)的說法----般若經的內容分成:(一)核心要 義----勝義谛;(二)廣大(行持)----現觀次第。闡釋第一部份的是(龍樹的六部)“理論群”,闡 釋第二部份的是《現觀莊嚴論》。”(注60)根據法友與宗喀巴的說法,《現觀論》的主要內容應該是: 以“一切法無自性”的空義作核心,去闡明《大品般若經》中所開示一切成佛所須的廣大行持次第。 爲了闡明《大品般若經》中廣大行持的內容,彌勒采取瑜伽行的實踐次第造論,當然也免不了會將 當時流行的瑜伽學說導入《現觀論》中。下面筆者將試著從(一)論頌本身內容的分析;(二)與其他 唯識論典的比較兩方面來證實這個看法。

  乙一、頌文內容的分析

  《現觀論》“道相智品”第八頌說:“遠所取分別,未離能取故,當知由所依,攝爲麟喻道。” (注61)

  這一頌說明了,《現觀論》將“已遠離色等外境之所取分別,而尚未遠離內識之能取實執分別”的 觀慧攝爲獨覺道。而能取與所取是唯識論典中所慣用的術語。如《攝大乘論》中曾引用傳爲彌勒所造的 《分別瑜伽論》說:

  “菩薩于定位,觀影唯是心。義相既滅除,審觀唯自想。 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注62)

  這兩頌在《大乘阿毗達磨集論》與玄奘編譯的《成唯識論》中,也都分別被引用過(注63);可見對 于瑜伽學派而言,這兩頌所闡明的意義應該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先去除緣客體而生的所取分別,再 進一步脫離緣主體而生的能取分別”可說是最根本、最典型的瑜伽觀行次第。彌勒在《現觀論》“道相 智品”中很明顯地引進了這種說法,不過他采取這種觀行的主要用意,是要把“遠離所取而未離能取” 的觀慧配屬獨覺道,好讓獨覺道在大乘佛學的叁乘道體系裏也有個妥當的安排。 另外,在“一切相智品”中,能取與所取分別更進一步被分爲雜染和清淨的所取分別,以及實有和 假有的能取分別;而每一種分別又各細分出九種,共成叁十六種分別。如頌雲:

  “由所依對治,二所取分別,由愚蘊等別,彼各有九種,由實有假有,能取亦分二,自在我等體, 蘊等依亦爾。”(注64)

  這四種分別的名稱和卅六種分別的說法,在早期的中觀與唯識論典中皆不曾出現過。《攝大乘論》 中有“四尋思”(yongs-su-tshol-ba bzhi-po) ,與“四如實智”(yang-dag-pa ji-lta-ba-bzhin tu young-su shes-pa bzhi-po)的名稱(注65)。“四尋思”、“四如實智”與《現觀論》中所說的四 種分別,關系似乎很密切,不過《攝論》中並沒有足以說明二者之間關系的進一步資料。倒是《成唯識 論》在解釋《唯識卅頌》的第廿七頌時,有一段話可幫助我們更接近這個問題。《成唯識論》說:

  “暖等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後位立。… …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爲暖位。…… 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爲頂位。……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于無所取決定印持;無 能取中亦順樂忍。……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注66)

  從這段引文可以看出:上、下“尋思”,就是觀察“所取名、義、自性、差別四法,皆自心變,假 施設有”的所取分別(慧);而上、下“如實智”,則是觀察“離能取識,既無實境;離所取境,甯有 實識”的能取分別(慧)。表面上看來,《成唯識論》所說的只是上下層次的差別,沒有雜染、清淨與 假有、實有的類別。但事實上,雜染、清淨與實有、假有本身就有上下深淺層次之別。因爲,加行位菩 薩不但要伏下“緣雜染外境的所取分別現行”(下品),更要求進一步伏下“緣清淨外境的所取分別現 行”(上品);不但要伏下“執內識爲實有能取分別現行”(下品),更要求進一步伏下“執內識爲假 有的能取分別現行”(上品)。因此,《現觀論》中所說的四種分別,與《攝論》中所說的“四尋思”、 “四如實智”依然可以會通。由此可以證實,《現觀論》中四種分別之說實源自瑜伽行派。 此外,《般若經》說佛有法身與色身二種。早期的中觀論著也只說佛有二種身;然而《現觀論》中 卻提出佛有四身的看法。這也是《現觀論》中采取瑜伽學說的另一例證。如該論“序品”最後一頌說:

  “自性圓滿報,如是余化身,法身並事業,四相正宣說。”(注67)

  從以上的例證,我們可以明白:《現觀論》中確實已納入了某些瑜伽行學說的重要觀點。除此以外, 《現觀論》中尚有另一些屬于瑜伽行的學說,然而這些說法,僅從頌文的字面,不易看出其思想淵源, 必須與其他的唯識論典作比較,方能顯出它們與瑜伽學派之間的關系。

  乙二、與其他的唯識論典作比較

  在內容方面,《現觀論》有許多地方與被列爲“慈氏五論”之一的《大乘莊嚴經論》,以及無著的 《攝大乘論》都有共通、甚至完全相同之處。例如:1、《現觀論》“一切相智品”中的“廿二發心” 說:

  “如地金月火,藏寶源大海,金剛山藥友,如意寶日歌,王庫及大路,車乘與泉水,雅聲海流雲, 分二十二種。”(注68)

  《大乘莊嚴經論》的“發心品”說:

  “如地如淨金,如月如增火,如藏如寶箧,如海如金剛,如山如藥王,如友如如意,如日如美樂, 如王如庫倉,如道如車乘,如泉如喜聲,如流亦如雲,發心譬如是。”(注69)

  若將《大乘莊嚴經論》頌文中第一個以下的“如”字與“淨”等形容詞去掉,則“發心品”的頌文, 便如《現觀論》“廿二發心”的頌文一模一樣了。

  2、《現觀論》“法身(chos-sku)”和第七、八頌說:

  “聲聞無诤定,離見者煩惱;佛無诤永斷,聚落等煩惱。 佛所有願智,任運無礙著,無隱礙常住,普答一切問。”(注70)

  《攝大乘論》“彼果智分”第十二、十叁頌說:

  “能滅諸有情,一切惑無余,害煩惱有染,常哀愍頂禮。”

  上述“法身品”的第八頌與“彼果智分”的第十叁頌,除了譯法不同之外,意義幾乎是一樣的。而 第七頌與第十二頌,盡管從頌文的字面上看來有些出入,但義理上仍然相同。這一點可以從無性 (Asvabhava)對十二頌的注釋去理解。無性的《攝大乘論釋》說:

  ““能滅諸有情,一切惑無余”者,非如聲聞住無诤定,方便遠離,不令自身作少有情性生煩惱緣, 唯伏欲界有事煩惱非余煩惱。諸佛不爾,方便能滅一切有情一切煩惱,令無有余,“害煩惱”者,唯害 煩惱,不害有情。”(注71)

  由此可見,《現觀論》“法身品”的第七頌與《攝大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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