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迦羅,依彼造業受果,業果決定不亂,且能增長,未作不得,已作不失。極重之業,如五無間,現生必受。次重如殺盜等,多次生受廣乃至極輕之業,後後生中,因緣會遇,亦決受報。衆生各由引業所牽,往善惡趣。同生一趣者,引力決定相同,然由余滿業差別,同一趣之有情,各有苦樂懸殊。如是業果之例,廣如經說。
不見能取離所取,通達叁有唯是識,故此菩薩住般若,通達唯識真實性。
此下叁頌總出唯識宗。唯識宗雲:六地菩薩所圓滿造般若,即是通達唯識真實性。唯識真實性,即是離能取識無所取境,離所取境無能取心,叁界生死唯識所變。
猶如因風鼓大海,便有無量波濤生,從一切種阿賴耶,以自功能生唯識。
如海本無波,然有生無量波濤功能,囚風鼓,動,則生波濤。從含藏一切種子之阿賴耶識,因業力風之鼓動,有前七識生起,亦猶如是;以無實所緣境,七識唯由自種子功能生,非依境生,故名唯識。《解深密經》、《攝大乘論》、《楞伽經》,俱如是說。
是故依他起自性,是假有法所依因,無外所取而生起,實有及非戲論境。依他起自性,實無異體能取所取,爲現似能取所取所依之因。無外所取自能生起,體是實有,爲假所依故;非戲論境,非言說戲論所緣故。
無外境心有何喻?若答如夢當思擇,若時我說夢無心,爾時汝喻即非有。
初句此宗征問:汝說無外境可有內心,此無境心,以何爲喻
汝若答雲:如夢見山河大地,實無其境,而有心生。若我雲:夢中之心有無,尚當思擇。若夢境非有,夢中之心亦可雲非有。夢中心無故,汝所雲無境之心,即無同喻。
若以覺時憶念夢,證有意者境亦爾,如汝憶念是我見,如是外境亦應有。
汝若救雲:因覺時尚能憶念夢,雲我夢見山 -河大地,證有夢中意識。我雲:汝所憶念夢見之山河大地,亦應是有。同爲覺後所憶念故。若夢中境有,汝夢中心,即非無境之心。
設曰睡中無眼識,故色非有唯意識,執彼行相以爲外,如于夢中此亦爾。
設汝又救雲,夢中共許無眼識,故所見色非有。唯由意識,執彼自起影象,以爲外境。夢中如是,醒時由意識執有外境亦如是。
如汝外境夢不生,如是意識亦不生,眼與眼根生眼識,叁法一切皆虛妄,
余耳等叁亦不生。如于夢中覺亦爾,諸法皆妄心非有,行境無故根亦無。
我謂,如汝所說識外之境,夢中不生:無法塵故,夢中意識亦應不生。夢中根境識叁者,皆是虛妄,觀待假立。待所見境,說有能見識,亦待能見識,說有所見境。夢中如是,醒時亦如是。所緣境無故;根亦無,根境無故,識亦無,根境識諸法,皆虛妄觀待假立也。
此中猶如已覺位,乃至未覺叁皆有,如巳覺後叁非有,癡睡盡後亦如是。
如已覺之位,在無明癡睡中,根境識叁,皆覺爲有,如是夢未覺時,夢中根境識叁亦皆有。如睡覺後夢中根境識叁皆無,如是無明夢覺,叁者亦無。故曰諸法皆虛妄也。
由有翳根所生識,由翳力故見毛等,觀待彼識二俱實,待明見境二俱妄。
此破伏救也。彼若救雲:若拾夢喻,以翳眼爲喻。如翳眼見毛蠅等,應是境無識有。此破彼雲:病眼見毛蠅等,由于翳力,生如是識,非由識力。待彼翳眼,所見毛蠅,境識俱實。待無翳眼,所見毛蠅,境識俱妄。
若無所知而有心,則于發處眼相隨,無翳亦應起發心,然不如是故非有。
此進破彼本計無外境有心也。初句牒彼計,後二句出過,第四句結破。若如汝計,無所知境而有心生,則于翳眼見毛發處,令無翳眼隨其處觀,亦應起見毛發等識。然于毛發處,淨眼不見毛發,故無外境之心非有。
若謂淨見識功能,未成熟故識不生,非是由離所知法,彼能非有此不成。
上叁句出彼救,下一句破救。彼若救雲:淨眼由見毛發錯亂識之功能未成熟,故見毛發識不生,非因無所見毛發境也。此破彼雲:汝所謂彼功能,我尚不許有,雲何以彼爲因
此有能立不極成之過也。此所謂功能,即唯識說種子。
已生功能則非有,未生體中亦無能,非離能別有所別,或石女兒亦有彼。
此以叁世推其功能不可得。謂汝所說生識功能,若識已生,何用功能
故功能非有。若識未生識體未生,亦無生此識之功能。如人有子,方能說爲此子之父。要有此識,方能簡別,此是生此識之功能。無能簡別之識,則無所簡別之功能。若許有離能別之所別,亦應許有生石女兒之功能,二者同是畢竟無故。
若想當生而說者,既無功能無當生。
上句牒彼救,下句出彼過。彼若救雲:雖識尚未生,以當生識故,說名生識功能,如煮飯未熟,不說煮米,而說煮飯,織布未成,不說織線,而說織布,以當成飯、當成布故。此破彼雲,以米與線有,當成飯與布,故假說飯布。汝所說功能,尚未成立,依何物說,彼物當有識生
若謂飯布假有方可爲喻,若謂飯布實有,則喻亦不成。我說汝識非有,汝說有功能能生識。我說汝功能非有,汝又說,以當生識故有功能。說識時以功能爲證,說功能時又以識爲證,二者之因俱不極成,均不能成立也。
若互相依而成者,諸善士說即不成。
若汝謂待能生之功能,有所生識,待所生識,有能生功能,二者互相觀待而成。龍樹提婆諸善、士,即說互相觀待成者,即是自性不成。汝所謂成,即我所說不成,汝與我說相符,更無爭論之處矣。
若滅功能成熟生,從他功能亦生他。
此破過去識功能,上句牒彼計,下句出彼過。若,汝謂有種現熏生之理,前識滅後有熏成之功能,此功能成熟,能生後識,則仍是從他生他,如是眼識滅之功能,亦應生耳識,張叁識滅,亦應生李四之識。
諸有相續互異故,一切應從一切生。
此破伏救也。有相續者,對相續而立名,如一串珠,名一相續。此中一一之珠,名有相續。彼救者雲:已滅眼識功能與眼識同一相續,故前識滅能生後識。眼識與耳識,張叁之識、與李四之識,非一相續,故此滅不能生彼。此破彼雲:縱許汝前識後識同一相續,然前念後念之心,正同粒粒之珠,各各互異,,前識生後識仍是從他生他,有前破他生所出一切生一切等過也,
彼諸刹那雖互異,相續無異故無過。此待成立仍不成,相續不異非理故。
上二句出彼救,下二句破。彼救雲:一相續中,諸刹那念念之心,雖互異,然相續是一,無有異性,故無從他生之過。此破彼雲:所謂相續,尚待成立,以彼爲因,仍不能成立汝宗。以相續與有相續,若各有體,應如貫珠,離珠有繩可得,離“有相續”,應有“相續”,獨立可得。今離念念各別之心,無一獨立相續之心,敢汝所謂相續,應唯許仍與念念之心不異。若許與念念之心不異,即一相續人之前刹那,仍與後刹那異體,不兔他生之過,故非理也。
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續,所有自相各異法,是一相續不應理。
此以喻顯不成一相續。慈氏與近密,是二人名,如雲張叁李四。如慈氏所有色蘊,與近密所有色蘊,由所依處不同故,非一相續,如是汝計前念識與後念識,自相各異,非同一時,而言是一相續,不應道理。
能生眼識自功能,從此無間有識生,即此內識依功能,妄執名爲色根眼。
此下叁頌,唯識重申彼宗,此一頌顯無離識之根。謂阿賴耶識中,有生眼識功能。若依此功能成熟,于一刹那頃有眼識生起,即此內心識起時所依之功能,不知者即妄執爲以淨色爲體之眼根,實無離識之眼根也。眼如是,耳等亦然。
此中從根所生識,無外所取由自種,變似青等愚不了,凡夫執爲外所取,
如夢實無余外色,由功能熟生彼心,如是于彼醒覺位,雖無外境意得有。
此二頌顯無離識境。此中,謂于唯識宗中。從眼根所生識,無有處境,但由自種子變似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等相,愚夫不知唯識所變,執爲外境,如于夢中,實無山河大地,由功能成熟,生似見山河大地之心,如是于醒時,雖無外境,意識得有似外境現。此因上文多方征難,彼往複設救不成,故言汝未達我唯識宗義,重申其說。第一顯無根可有識生,次二顯無境亦有識生也。
如于夢中無眼根,有似青等意心生,無眼唯由自種熟,此間盲人何不生。
此下四頌重破彼所申義。上叁句牒彼計,第四句難彼。若如夢中無眼根,但由自種熟故,有,似青等外境意識生起:此醒時盲人亦無眼根,何不能生眼識乎
若如汝說夢乃有、第六能熟醒非有,如此無第六能熟,說夢亦無何非理
上一句牒彼救,下一句難。汝謂睡時無眼根,然有第六意識功能成熟,故有夢中所見外境,盲人無眼根,醒時亦無第六意識成熟功能,故不見外境。若醒時無第六意識功能成熟,何故睡時有第六意識功能成熟
既俱同無因,我說睡時亦無第六意識成熟功能。亦何不可
若夢中有,醒亦應有也。
如說無眼非此因,亦說夢中睡非因,是故夢中亦應許,彼法眼爲妄識因。
上句牒彼計,下叁句破。汝能謂醒時無眼,非此第六意識功能成熟之因,夢中睡眠力,乃第六意識功能成熟之因,何故睡眠能爲第六意識功能成熟之因乎
若汝不能說明何故睡眠爲意識功能成熟之因,則睡眠非彼成熟因也。若汝無因而說睡眠爲夢中意識因,何不許彼夢中所見山河大地等法,及眼根,爲虛妄意識因乎
亦可許有虛妄根境爲夢中妄識因也。
隨此如如而答辯,即見彼彼等同宗,如是能除此妄诤,諸佛未說有實法。
此總斥其非也,隨此唯識宗人,如何如何答辯,總見彼所舉一切因喻,等同彼所立宗,均尚待成立。以唯識說有實法,空宗一切不許是實法,故對空宗決無極成因喻可得,故所舉因喻,均尚未成立也。以因喻無故,所立宗決不能成,故應息此無境唯心之妄诤。且不唯空宗說一切法不實,諸佛亦未說有實法,如佛說叁界唯識,亦據十二有支無明緣行,行緣識故。以識爲叁界生死之因,故說叁界唯識,亦未說唯識是實法也。
諸瑜伽師依師教,所見大地骨充滿;見彼叁法亦無生,說是顛倒作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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