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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道論》-別解脫律儀▪P2

  ..續本文上一頁照那個時代。

  所以中國目前所奉行的律是屬于昙無德部的《四分律》,其中的Pàtimokkha,也就是波羅提木叉一共有二百五十條。

  但是在目前斯裏蘭卡、緬甸、泰國、老撾、柬埔寨跟孟加拉的東部地區等等這些地方,他們所持頌的《律藏》,就是Vinaya-pitàka,直接稱爲《律藏》。其中的Pàtimokkha有二百二十七條,是哪二百二十七條呢?

  第一類是巴拉基嘎(pàràjika)。

  巴拉基嘎古代翻譯成波羅夷。巴拉基嘎一共有四條,它們分別是:

  第一是淫戒;

  第二是偷盜戒;

  第叁是殺人戒、奪取人身戒;

  第四是妄稱上人法戒。

  如果是一位比庫犯這四條當中的任何一條,他就即刻失去了作爲比庫的身份,不共住。所以pàràjika,pàrà就是他人、別人的意思,ji是被打敗,所以稱爲他勝,他人勝了,自己給打敗了的意思。有時候也可以翻譯爲斷頭,這是從它的意思來翻譯。如果犯了這四條戒的任何一條,這樣的比庫稱爲最終式的違犯者。最終式是指pàràjika vatthu,pàràjika是他不能夠與僧團共住。

  第二類是罪品,稱爲桑喀地些沙(sa

  ghàdisesa)。

  桑喀地些沙古代的漢文翻譯成僧伽婆屍沙,或者簡稱僧殘。Sa

  ghàdisesa這個是巴利語,但是梵語跟巴利語在音跟在意方面都不同。梵語是sa§ghàva÷eùa,sa§ghà是僧,va÷eùa是剩余的,殘余的,殘留的。所以古代翻譯成僧殘。但是在巴利裏面稱爲sa

  ghàdisesa,sa

  gh是僧團,àdi是最初的,開始的,sesa是剩下的,剩余的。它的意思就是因爲犯了這一類的罪,從剛開始一直到最後,都必須要由僧團來處理,因爲我們都知道,假如一位比庫他犯了桑喀地些沙,他要怎麼樣?別住,對!如果有覆藏的話他必須得別住。

  一旦,一位比庫他犯了桑喀地些沙其中的任何一條,而且他知道自己犯的話,那麼他就必須得在當天之內向一位其他的比庫,向他發露、忏悔,只是發露、忏悔還不足,還必須得要通過僧團來處理。如果在當天他發露的話,那麼他就必須得要去做六個月的馬那答(mànatta,古譯爲摩那埵),那麼他就必須得在一個僧團當中集會,然後僧團給予他馬那答。

  Mànatta是什麼意思呢?Mànatta在巴利裏面它的意思就是使歡喜,就是他應該做很多的義務行,應該做下意令僧團感到高興,對他這種行爲感到滿意的意思。這個是巴利mànatta的意思,mànatta含有滿意的意思。

  如果他行了六月的馬那答,而且這六個月他沒有中斷,也就是說沒有破,那麼他應當在至少有二十位的清淨比庫的僧團當中行出罪(abbhàna)。在行出罪的過程中,只要少了一位比庫,他的罪就不能夠出。出罪也可以稱爲複前的意思,恢複他成爲一位清淨比庫的權力。因爲在行馬那答的過程中要剝奪很多種權力。他的條件是非常苛刻的。他跟別住也一樣,當他出了罪之後,他就恢複了一位清淨比庫的身份。

  如果他有覆藏,也就是說他隱瞞自己犯戒的這個事實的話,如果他隱瞞過了到了第二天明相的時候,他沒有把他的戒發露出來,那就要看他隱瞞了多少天,如果他隱瞞了一天,那麼在做馬那答之前,他要加一天的別住(parivàsa)。如果他隱瞞了五天,要做五天的別住;如果隱瞞了半個月,要做半個月的別住;有的隱瞞了叁個月,那就很久了,那說要做很久的別住。

  在做別住的時候跟在做馬那答的時候是這樣的:比如說這個寺院的範圍包括寶峰鎮一樣,很大的範圍,那麼只要有任何一位比庫經過這個寺院,你都必須得去向他報告說,我現在正在做別住。假如你的寺院範圍內正好中間有一條公路,有一位比庫坐車經過你這寺院範圍裏面的公路,那麼他的這一天的別住就不算了,爲什麼?因爲在寺院的範圍內,只要進入這個寺院範圍內的比庫,你都有義務要向他報告說:“我現在在行別住。”

  而且任何的比庫都不能夠向你頂禮、向你恭敬、禮敬、爲你服務,鋪座位呀、端水、托缽這些都不行。所以做別住跟做馬那答是要剝奪很多權力的,而且也不能夠授予人具足戒,就是不能夠授戒給他人,也不能夠做人的依止師等等,還要剝奪很多的權力。而且做別住的時候,他不能夠跟其他的比庫共住,也就是只要有同一個屋檐,同一棟建築裏面,你必須得別住。

  比如說你在做別住的時候,你不能夠住在大寮裏面,或禅堂裏面,跟其他的那些比庫一起共住,你必須得單獨一間。但是你單獨一間,你又不能夠離開這個寺院的範圍,這個稱爲別住。而且如果無故你破了這些義務,那麼那一天的別住跟馬那答就不算了。

  所以,有的人做六個月的馬那答,他就比較辛苦,而且每天他都必須得要集僧,集僧表白自己,自己因爲犯了某某僧殘戒,犯了某某桑喀地些沙,他現在正在向僧團祈求做別住,要請僧團記得他現在正在做別住,每天他都必須要這樣表白。有的是做馬那答的時候也是這樣的。而且無論他是在做別住的期間,還是做馬那答的期間,他又犯了桑喀地些沙的話,那麼他以前所做的全都不算,重新要從零開始。

  這種古代翻譯成本日治,從巴利語我翻譯它是叫退回、原本比較好,因爲好象義淨律師也是翻譯成重收根本,或者稱爲覆本,就是回複到最初點。但是我不知道古代怎麼翻譯成本日治。因爲從它的巴利語裏面我找不到本日治到底是什麼意思,但是它的意思就是重新撤回到根本、重新回到原點。

  這個是如果對犯了桑喀地些沙的比庫,從他給予別住,全部要通過kammavaca,要通過羯磨、僧羯磨、集會然後給他別住,而不是一個人、二個人、叁個人可以做的,必須得要僧團執行,然後每天的馬那答他也要在僧團集會之後要表白,做別住的時候也表白,做馬那答的時候也表白,而且在出罪的時候一定要集有至少二十位清淨比庫,在清淨比庫中間再做kammavaca,再做羯磨,使他恢複清淨。如果在做出罪的時候只要少一位清淨比庫,他都不能夠出罪,而且那些參加的人也要受到呵斥。這個是對犯了桑喀地些沙的比庫的處理。桑喀地些沙一共有十叁條。

  第叁類是二種不定法(aniyatà)。

  Niyatà是肯定的,aniyatà是不確定的,所以“不定”的意思是不確定的。因爲不定法只有兩條,當然,現在這兩條已經非常難實行了,非常難做到了。爲什麼呢?因爲犯了不定這兩條他必須得有個條件,這個條件現在來說很難做到。

  首先,這一位比庫他跟一個女人在一起,由他的地方而決定,分爲兩條:第一條就是假如他在一個密封的,就是眼屏蔽,耳屏蔽,聽不到聲音,看不到的這樣一個地方獨處,而這個地方是適合于行淫的,而且這位比庫的品行是很有問題的,在這樣的地方;第二條是在一個比較偏僻的地方,但是他可以看到,只是比較偏僻而不適合行淫的地方。因爲這樣而分爲兩條。

  在這條當中,他必須要有一個條件就是:他由一個可信語的在家女居士的指控,這個是非常重要的程序。

  因爲我們在製戒因緣裏面可以看到。在製定這條戒的時候,當時伍達夷(Udày

  ,優陀夷)頻頻去一個女孩子的家,這個女孩子後來出嫁了,他還經常要去找那個女孩子。後來這個女孩子的家正好舉行了一次宴會,然後請了維沙卡(Visàkhà,毘舍佉)。

  維沙卡,我們在講《伍波薩他經》的時候講到了她七歲就證得了初果。所以,當時維沙卡看到了伍達夷比庫跟女孩子在一個很秘密的地方竊竊私語,然後她就去指責他:“你不能這樣做。”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就是:“你這樣做不如法,怎麼一個比庫可以跟一個女人在這個地方竊竊私語呢?”

  當時伍達夷他不聽,結果維沙卡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其他人和告訴那些比庫。然後其他的比庫就在那裏傳。最後佛陀知道了,就把伍達夷給叫來,問他,結果查實這件事。這件事怎麼處理呢?就由那一個看到的在家居士,她說出他做了什麼事情?然後由她所說的來作處理。

  在這兩條戒的製戒因緣裏面,我們也可以看到,在佛陀在世的時候,在家人也是懂戒律的。而且從現在目前南傳上座部佛教國家裏面的現實情況來看也是,在家人懂戒律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而且我們也鼓勵在家人學戒律。因爲在家人學戒律他們可以幫比庫、幫僧團做很多我們僧團不能夠做的事情、僧人不能夠做的事情。同時,在家人懂戒律對于僧團有一種很重要的作用:監督的作用。

  從這個製戒因緣裏面,就是當時維沙卡她指控伍達夷尊者。在第一條不定裏面指控的是叁項當中的其中一項,比如說因爲在一個密封、很秘密的地方,那麼,他可以做幾樣東西:第一、他可以行淫;第二、他可以犯撫摸,或者說那些淫穢的語言,說那些下流的語言。

  所以如果是做了第一條,他就犯了巴拉基嘎,如果做了第二種,比如說撫摸或者是與女人身身相觸,或者說那些粗惡語,這個就犯了桑喀地些沙。即使不是他跟女人在一個房間共坐,也犯了巴吉帝亞(pàcittiya,波夷提)。所以這叁種其中的任何一種由這位在家的居士指控。

  然而,這個在家居士必須有一個條件符合才能指控:叫做可信語,她說話必須得可以信賴的。誰,才是說話可以信賴的?完全可以信賴的?是初果聖者!

  所以,這條戒現在來說爲什麼比較難,雖然說現在還是有初果聖者在家人,只不過誰都不會自稱自己是初果聖者,是不是?所以對這條戒來說,現在來說就比較困難,因爲他必須得有個在家人指控,然後再通過這樣的程序,而真正要處罰的時候還必須得由這位做了這件事的比庫承認,才能夠處理。所以處理不定法是這樣的。

  而第二條,是指在那個地方由于不能夠行淫,所以他只能夠做兩種事,即兩類的事情:第一類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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