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在中觀應成派的大多數著作中,都用「金剛細屑」的正理方法,去破除「四邊之生」。而智藏論師的二谛方法,在中觀應成派中,卻很少有人提及。
破除「有無之生」的正理
「因」不能生造一個具有自性的「果」,因爲,有了「自性」,便不再需
要一個賴以生長的外緣;「因」不能生造一個「無果」之「果」,因爲,一切虛無的話,外緣便失去其作用的對象;「因」不能生造「果有」,也不能生造「果無」,因爲,「果有」與「果無」,不可能結合起來;另外,「因」也不能夠生造一個即非有亦非無的果。因爲,即非有亦非無的存在是不可能的。這種破除「有無之生」的正理方法,在月稱的「入中論」,寂天論師的「入菩薩行論」,阿底峽大師的「菩提道炬論」中,均有詳細的介紹。另外,通過「七相道理」的推論方式,我們可以明白「非一非異」的理論。
第五、破人我
一、確立人我之無自性。二、確立我所之無自性。叁、此推論方式如何應用于其他現象之上。
一、確立人我之無自性。
龍樹菩薩在「中論」中講到破除人我的五種推論方式:「非蘊不離蘊,此彼不相在,如來不有蘊﹐何處有如來?」
盡管,叁種彼此雙方互相依賴的狀態,可以概括在「一」與「異」,兩種情形之內。但是,考慮到薩迦耶見,根深蒂固的執實的成見。龍樹菩薩在「中論」的第十章與第二十二章中,均介紹了從五個方面觀察人我的推論方式。
問曰:世尊在經中說:「色非我,我非有色,色中無我,我無色﹐﹐﹐受、想、行、識等其他四蘊,亦複如是。」在這裏,佛陀所針對的,是薩迦耶見的二十種觀點。那麼,在以上「四種推論」之外,爲何要講「五種推論方式」呢?
答曰:佛陀在經中,爲何僅從四個方面的推論,確立人我之無自性呢?這是因爲,在沒有理解諸蘊之前,薩迦耶見是不能夠認識到我之自性的。所以,透過四個方面,一一觀察諸藒的實際,進而認識「我」之自性。另外,還因爲除了外道之外,誰也不會相信,諸蘊以外,還有一個具有自性之主我。破除諸蘊,以上四種方法足夠,但,破除諸蘊之外的主我,就需要從五個方面推論的了。
龍樹菩薩在「中論」中講了破除人我的五種推論方式,是因爲他不僅想破除執諸蘊爲我的思想,而且還想破除外道的思想。另外,我們必須明白,破除外道的方法,是龍樹菩薩在確立相續意識的無自我之後,破除與生俱有的自我時,順便提出的分析方法。
月稱菩薩,在龍樹的五種推論之上,另加破除諸蘊總和之我,與破除色之形態爲我的兩種推理方法,使之變成「七相道理」的推論方式。在佛教內部的實事派與中觀自續派中,有些人,把意識當作一個有自性的「我」,有些人則把「人」的一些屬性,諸如五蘊之形狀等,當成一個有自性的「我」。爲了破除以上這些觀念,月稱菩薩在五種推論之上,另加兩個推論的。
另外,經中說「我」與「車」,是在同一個概念之上建立起來的: 「我」是一種魔化的思想,
你被這種思想牢固地控製著。
使心造作活動的「行蘊」
有智慧的人了知其自性都是空的。
所謂有情衆生,只是一個虛幻的概念。
如同車子是零件的合成體一樣,
人也是由色等諸蘊組成的。
觀待諸緣顯起的衆生,
只是一個名相上的存在。
月稱菩薩建立起來的「七相道理」,在確立「車子」與「人我」的概念上是一樣的。這種推論方式,較之中觀自續派以下的推論方式,有不共殊勝的特征。欲知詳情細節,可參閱宗喀巴大師的著作。
「七相道理」的方法,繁簡適中,並且具有很多特色。宗喀巴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說:「總之,七相道理的方法,以車子爲喻,分析人我的實際情形。有以下叁種特色﹕一、容易破除,在諸法之上所虛設的永恒概念(常見)﹔二、容易破除,那些主張「若無自性,便無因緣法則」的虛無論者的觀
念(斷見) ;叁、透過以上兩種分析方法,瑜珈師能夠超越「常斷」兩種極端,進而達到證悟的境界。第叁種分析方法,還具有能夠使我們輕易理解虛幻般緣起之特點。
現從「喻」與「理」兩方面,談一下「七相道理」的推論方式。
首先從「喻」的方面來說,月稱菩薩在「入中論」中說:「零件之外無車子;車子與零件,即非一;也非異;單零件非車子;諸零件非車子;零件的累集非車子;零件集合的總形也非車子。人我的存在,也跟車子是一樣的。」 從車子與零件一樣與異樣等,「七相道理」的推論方式,分析車子的存在與否,我們會發現所謂的「車子」,只是一個虛設的概念。但是,由各種零件組合而成的「車子」,又可以在不受正量心的影響之下存在著。「人我」與「諸蘊」的關系,也跟「車子」與其「零件」,是一樣的道理。
「車子」,作爲一種本體,與車子本身的車軸、車輪、以及車燈等零件,在本質上是不一樣的。如果,「車子」與「零件」的本質是一樣的話。將會在理論上出現叁種過失。一、像「零件」可從車身上卸裝分成一樣。車子也應該可以分成若幹;二、像車子是一個整體一樣,所有的零件,也應該是一個整體;叁、一切活動,與促成活動的動力,也將會是一樣的。
「車子」,作爲一種本體,與車子本身的諸多零件,在本質上不是異樣的。否則,「車子」與「零件」,就會成爲兩個不同的實體。而兩個不同性質的實體,在同一時間內,相互不會發生作用的。就像觀察一匹馬,與觀察一頭牛一樣,需要我們分別去觀察車子與車子的零件。
「車子」,作爲一種本體,即非車子依靠零件,亦非零件依靠車子而存在。否則,「車子」與車子的「零件」,就會成爲兩個不同性質的實體。
「車子」,作爲一種本體,車子中也沒有零件(零件不屬于車子),就像提婆達多擁有一頭牛,或提婆達多有一雙耳朵是一樣的道理,根據前者,車子與零件,會成爲兩個不同本質的實體;而根據後者,車子與零件,自然成爲同一性質的實體。
「車子」,作爲一種本體,零件累積的總形,也不是「車子」。如果車子的總形是「車子」的話。那麼,把車輪,車燈等「零件」一一卸下來之後,
全部堆積在一起,也應該成爲一輛「車子」的了。
佛教內部(有部、經部、唯識宗)的某些實事論者們,不承認車子的「整體」,但是,他們承認一個「純粹的零件組合」。然而,他們所承認的「純粹零件組合」,也非「車子」。因爲,沒有「車子」的「整體」,哪有「車子」的「零件」?
「車子」,作爲一種本體,我們不能把車子「零件」的特殊形狀,當成「車子」。原因有二:其一、每一單個零件的形狀,不是「車子」﹔其二、單個「零件」組合的總形,也不是「車子」。第一個推論是能夠成立的。因爲,不管此「零件」,與未組裝前的「零件」形狀是否一樣,「車子」的「零件」,永遠不能成爲「車子」。如果說,此「零件」與未組裝前的「零件」,是一樣的話。那麼,未組裝前的車輪等「零件」,與組裝之後的車輪等「零件」,在形狀上應該沒有什麼區別。所以,這些「零件」,在未組裝之前,不是「車子」,在組裝之後,也不是「車子」了。第二個推論也是能夠成立的。因爲,如果車輪、車軸等零件,在組裝之後,失去組裝之前的形狀,而有另外一種形狀的話。那麼,其不同之處,應該能夠觀察得到。
由此可見,「零件」組合的形狀,也不是「車子」本身。實事論派則認爲,零件的「聚合」,不能構成一個有功用的實有。所以,「聚合」之形狀,也不能成爲一個具有功用的實有。但是,他們說,「車子」是一個具有實效功用的實有。因爲,在他們看來,一切假有現象所依賴的根本,是一個具有實效功用的谛實有。本派中觀應成派則認爲,一切假有現象所依賴的根本,不是一個具有實效功用的谛實有。因爲,諸多「零件」聚合的形狀,是假有現象「車子」,所依賴的根本,而非具有實效功用的「車子」。
問曰:如果依照「七相道理」的推論方式,我們不會找到一個「車子」,所以,也沒有什麼「車子」的了。但是,在常規世界的概念裏,爲什麼有「把車子推過來!」「買一部車子,」「備好車子」之類的表述呢?
答曰:概念上的表達是必要的。因爲,本派(中觀應成派)看來,在「七相道理」的推論之下,我們不會找到所謂的「車子」的。也就是說,從絕對與相對,兩種意義上找不到「車子」。但是,不能由此便斷定沒有「車子」。
因爲,一、我們承認「車子」的存在時,並不是通過「有無自性」的「正理」,推斷出「車子」的。而是通過一個純粹的,世俗的,沒有被常規概念影響的心識,也就是說,不是通過思維的分析,去推斷假有現象的意義。二、「車子」的存在方式,也純粹是依靠車輪等「零件」的組合。月稱菩薩在「入中論」中說:「不論從真實意義,還是從世俗的角度,通過七相道理的分析,車子的存在是不成立的。但是,在沒有思維分析的參與下,「車子」者依靠「零件」的組合存在著」。
月稱菩薩在「入中論釋」中,清楚地闡述了一切現象,如何在概念上成立的情況。他說:「由此可見,不僅從流行于世的角度,建立起一個「車子」之概念。而且,就連「車子」這個名相的特征,也是在沒有思維分析的情況之下,根據流行于世的概念承認的。」
自續派與自續派以下的宗派認爲,如果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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