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中觀正理▪P6

  ..續本文上一頁零件」的組合,當作一個「整體」的話,你也不會把一個與零件不同性質的其他組合,當成「整體」的了。這樣,就不會有什麼「整體」的了。他們企圖把某一事物,從其整體的存在之中,挑離出來,並確立其爲此法或彼法。再去尋找所確立法的假設內容,當他們找不到這個假設內容時,就不知道如何去確立它了。他們不把「車子」,僅僅當作一種概念。因此,他們認爲「車子」,在概念意義上,具有一種自性。

   應成派這個殊勝的宗派,雖然,不把「零件」的聚合體,當作「整體」存在之所依,也不把單個的「零件」,當作「整體」存在的依所。但是,他們說,在我們所設立的「整體」,這個純粹概念中,一切能做,所做的行爲活動,都可以很好的體現出來。宗喀巴大師說,中觀應成派的這種闡釋方式,揭示了佛陀思想的根本內核。所以,他教勸一切有智之士,應該修習這種特殊的闡釋方法。很顯然,這種闡釋方式,深奧難究,非超智賢達莫能通其理。即便在古代印度,也只有少數聞名遐爾的大班智達,才通達此理。而在雪域西藏,除了宗喀巴師徒之外,很多道學成就的賢達之士,連其大概內容也未能了解到。可見,其深奧難測的程度。

   這是一種能夠直接契入空性之見的速成方法。月稱菩薩在「入中論釋」

  中說:「因爲,按照這種推論方式,分析世俗概念的話,一切現象都是不存在的。但是,在沒有思維分析的情況下,一切現象還是存在的。因此,那些真實修持的瑜珈師們,在諸法存在的階段上,分析諸法自性,便能在最快的速度內,證悟到真如實際的底蘊」。

   結合我們的實際來講吧,我們所貪戀不舍的這個所謂之「我」,與組成我們生命的「諸蘊」,到底是同一的性質?還是不同的性質?如果說,這個所謂的「我」是存在著的話,那麼,它就必須得屬于,以上兩種情況之其中之一的了。從現象世界的規則中,我們清楚,如果我們的心識,能夠判斷出某一現象,有一個它的「對應」現象時。那麼,此一現象,沒有「對應」的情況,就不言而喻了。反之亦然。因爲,「一」與「異」,是互相對立的兩個相違反體。

   如果說,「我」與「諸蘊」是同一性質的話,就會出現理論上的叁個漏洞:

  一、承認「我」,就變成毫無意義的了。二、會出現很多「我」。叁、「我」會具有生滅的特點了。

  一、如果說,「我」與「諸蘊」,具有共同的性質的話,那麼,你所承認的「我」,

   就沒有任何意義的了。因爲,你所承認的那個「我」,只是「諸蘊」的一個變換名稱而已。就像把月亮稱作「兔影者」是一樣的道理。龍樹菩薩在「中論」中說:「若爲身即我,若都無有我(那末離身就沒有我了)。」

  二、如果說,「我」與「諸蘊」,具有相同的性質的話。「諸蘊」有多種類,那麼,「我」也就應該有很多種類的了。月稱菩薩在「入中論」中說:「如果,諸蘊與我是一樣的話,諸蘊有好幾種。我也應該有好幾種的了。」

  叁、如果說:「我」與「諸蘊」,具有相同的性質的話。那麼,「我」應該具有生滅的特點,因爲,諸蘊具有「生」與「滅」的特點。龍樹菩薩在「中論」中說:「若我是五蘊,我即爲生滅。」

   問曰:「我」有「生滅」的變化,何過之有?

   答曰:如果從單純的概念(世間名言的我),討論「我」之「生滅」的話,沒有什麼不妥當的。但是,如果認爲,「我」具有一個「生滅」之自性特征的話。那麼,就會出現以下叁種錯誤:

  (一)人們不能回憶起自己的前世。

  (二)自己所造的一切業,不要受報。

  (叁)人們會遭受非自己所造之業的報應。

   另外,如果,前世的「我」與今世的「我」,是兩個不同性質之個體的話。那麼,「前世之我」與「今世之我」之間,便沒有任何關系,它們將會成爲兩個互不相幹的事情。

  問曰:「前世之我」與「今世之我」,雖然是兩個不同的事情。但,其二者之間有一個「一脈相承的相續性」。所以,沒有什麼不妥。

   答曰:如果「前世之我」與「今世之我」,是不同性質的兩個事情的話,它們之間就不可能有什麼「一脈相承的相續性」的。就像彌勒佛與阿羅漢近護一樣。月稱菩薩在「入中論」中說:「彌勒與近護相互依靠,但非一體。因之,其二者之間,沒有一個一脈相承的相續性。因爲,不同自性的兩種事物,不屬于同一相續性中」。

   駁斥「我」與「諸蘊」相異的觀念。

   如果說,「我」與「諸蘊」,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實體的話。那麼,「我」就不會具備「諸蘊」所具有的諸如「生」、「滅」、「成」、「住」等特征的了。因爲,此時的「我」,是一個與「諸蘊」毫無相幹的異物。就像風馬牛一樣,互不相及也。這樣﹐能夠建立起「我」之概念,所依靠的基礎,以及「我」所執著的對象,就會消失掉。所以,這個所謂的「我」,就像天空中的花一樣,是一個非實事的無法。月稱菩薩在「明句論」中,用一種他方承許的論式,來批駁「我」與「諸蘊」相異的觀念。

   另外,如果說,「我」與「諸蘊」從本質上不一樣的話,那麼,我們觀察「我」時,就必須得把形象化的「諸蘊」,與「我」分離出來後,才能觀察「我」。就像「心」與「身體」一樣,我們觀察的角度,領域也完全不一樣的。

   關于以上兩種推論方式,在龍樹菩薩在「中論」的第十八章與第二十七章中,分別記載如下:「中論」第十八章中說:「若我異五蘊,則非五蘊相」。「中論」第二十七章中說:「若謂我即是,而身有異相。」

   實際上,在中觀理論中,牽涉到很多破除「我」與「諸蘊」相同,或相

  異觀念的難點。但,由于篇幅的限製,我不想在這裏展開來詳細解釋了。

   以上推論方式,如何能夠破除其他的觀念呢?通過否認「我」與「諸蘊」,即不相同,也不相異的觀點之後,「我」依靠「諸蘊」而存在,或「諸蘊」依靠「我」而存在的,相互依存觀念,也就會自然地消除掉。另外,如果「諸蘊」與「我」,具有不同的性質的話。那麼,「諸蘊」與「我」相互依存的理由,也不能成立。因爲,「諸蘊」與「我」,非有相同性質的觀念,早被否認掉了。

   認爲「我」中具有「諸蘊」的觀點,也是站不住腳的。就像在前面,通過「七相道理」的方法,分析「車子」時一樣,「車子」中有「零件」,或是「零件」中有「車子」,兩種觀點,皆不外乎于「車子」與「零件」是一,或是異的認識範疇。

   另外,單純的「諸蘊」聚合,也不能構成「我」之存在。我們平常講,「我」是依靠「諸蘊」的聚合而産生的。這意味著「諸蘊」,僅僅是産生「我」的一種依所,而「我」也是此依所之上的一個假有而已。因爲,「依所」與所依之「假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種推理的要點,一般不爲人們所容易了解。然而,我們可以首先,從中觀應成派,對「心經」獨特的闡釋方式,即:「就像諸多『零件』,聚合在一起,被稱爲『車子』一樣。在諸蘊相依和合的條件下,也産生了概念上的衆生」的引文中,理解這種推理的要點。其次,從月稱菩薩的「入中論」中,所詳細解釋的正理要點,理解這種推理方式。

   另外,如果把「諸蘊」當成「我」的話,那麼,一切所作與能作,將會是一樣的。透過這種推理,我們也可以破除佛教內部,某些宗派所堅持的「諸蘊」之延續性,爲「我」的觀點。

   把「諸蘊」的「形狀」當作「我」,同樣不可取。因爲,只有在具體的有形物體之上,才會有一個「形狀」。然而,「心」是一個沒有形體的抽象物,所以,不可以把「心」當作「我」的。

   如果我們用這七種推理方法,仔細分析一切存在的實相的話,是不會找到一個「我」的。此即諸法無獨立自性的原因。與二谛相關的理由,是一樣的道理。所以,從絕對意義而言,甚至在常規概念上,也沒有一個具有獨立

  自性之「我」。然而,當思維與分析,在沒有觀察假設物的情況之下,「我」與「人我」,能夠從事任何一切活動。這是一個無可辯駁,被正量證實了的事實。所以,在常規概念的階段中,有「人我」的存在。

   另外,當我們心中,産生一個「我」的意念時,此「我」之意念,是根據我們相續心識中的「五蘊」爲基礎産生的。因而,這個「我」之意念,純粹是一個依賴于「五蘊」之上的假有。以上這些觀點,是月稱菩薩「入中論」中的主要思想。

   月稱菩薩,對聖天論師的「四百論」進行注解時說:「因此,通過全面的觀察與分析,我們會發現,所有的一切法,均無一個獨立的自性。只剩下一個個虛如幻影的假有。」說明了通過正理的觀察與分析之後,諸法虛幻般的假有影子,還是會繼續遺留下來的。

  宗喀巴大師說:「一、通過正理的分析,破除一切認爲諸法實有的應破觀念。二、破除諸法實有的觀念之後。因果與緣起的原理,及其一切活動,像虛幻之影,沒有絲毫的破損。這種『破實有』與『立假有』的『破立』結合,是非常罕見的。因此,一般人士,極難通達,中觀正見之理。」

   佛教內部上下乘的所有宗派論師們,把各自所信奉的教派,當作一個遠離常斷二邊的中觀之道。特別是,中觀應成派以外的其他中觀論師們,以及唯識宗派的規範師們,確定了一個自認爲合理的中觀之理,並建立了一個諸法似虛如幻影的觀念。如果,你認爲這些高層宗派的主張,比之那些低層宗派的觀念,更加接近真實,更加難以理解的話。那麼,我認爲,這些高層的宗派,仍然沒有一個,像中觀應成派那樣,從建立「二谛」的角度,確立一個不著「常斷」二極的中觀之道。不懂得這一點,就無法探知中觀道理的深奧底蘊。如果我們夠意識到,惟有這個殊勝的中觀應成派,是如…

《中觀正理》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