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行走」之意。「pratitya」是有叁個單詞合成的,即:「prati」——接觸;「i」——行走(動詞) ;「ya」——修飾詞。這叁個單詞,組合在一齊,動詞「i」(行走) ,在「prati」接觸的修飾之下。整個「Pratitya」一詞的內容,就變成「觀待」,「依賴」或「相對」的了。梵文的這種詞意變化,就像恒河的水一樣,恒河之水,其實甘甜無比。但,彙流到大海之後,就變成鹹味了。
另外,在月稱菩薩的「明句論」中也說:「prati」含有「接觸」之意,「i」是詞根動詞,有「行走」之意。「pratitya」一 詞,是一個合成詞,含有「接觸」之意,但,可引申爲「相對」或「依賴」。其讀音也隨之而改變。通過修飾,動詞詞根的意義,完全改變,就像恒河甘甜的流水,彙入大海變成鹹味一樣。「Pada」是置于「samut」之前的一個冠詞,它含有「生起」的意思。但是,在這裏,我們也可以把其意思,引申爲「存在」與「成立」等來理解。 因此,本派認爲,所謂的「緣起」,就是指一切事物的存在,生起與形成,都是在原因與條件的相互觀待之下産生的。月稱菩薩在「明句論」中說:「因此,一切事物,都是在原因與條件,相互作用之下産生的,此即緣起的道理」。了解中觀大乘規範師們,對「緣起」詞源的不同探究與解釋,對我們理解「緣起」之深奧內涵,定有相當的助用。透過對「緣起」之詞源的理解﹐我們便能通達「緣起」正理,所含蓋的全部內容,也能直接契入「空性」的道理。 關于「緣起」與「空性」的道理,我會在將來,另開專文詳細論說。但,
在這裏,我只想簡單地介紹一下,月稱菩薩對「緣起」的觀點。月稱菩薩認爲,「緣起」一詞,含有「接觸」、「觀待」、「依賴等叁層意思。雖然「接觸」、「觀待」與「依賴」叁個詞,是表達同一內容的同義詞。但,如果我們把這叁個詞,分別開來,單獨地一個個理解的話,了解「緣起」的內容,也就會比較容易一些:
一、「接觸」。表示諸法無自性的第一個理由。說明了一切事物,均由自身的原因中,形成的緣起道理。這一點,與佛教內部下部宗派(指自續、唯識、經部、婆娑等)所持的觀點是一致的。如果以中觀應成派與唯識以下的宗派,在這一點之上的「共同點」,就斷定其爲「緣起」的全部內容的話,有失偏頗。因爲,中觀應成派,不承認下部宗派所主張的「緣起實有」的觀點;而下部宗派,也不苟同中觀應成派所主張的「一切存在皆非實有」的觀點。 所謂「接觸」,就是指「原因」與「結果」,在「生滅」活動與變化過程當中的接觸,而非指「原因」與「結果」的單純接觸。
二、「觀待」。表示一切現象無自性的第二個理由。指一切法,包括有爲法與無爲法,在觀待于自身之組成部份的情況下,才形成其自性的。這是在把梵文詞「Samutpada」﹐理解爲「成立」的情況下的一種解釋。比之前者「接觸」,「觀待」一詞中,所含有的「緣起」之意,更廣泛一些。因爲,「觀待」中包括了常與無常的一切法。然而,僅以「觀待」中所含的「相互觀待而生」之意,考量「緣起」內容的話,中觀應成派與佛教下部宗派之間,也有一定的「共同點」。
叁、「依賴」。表示諸法無自性的第叁個理由。說明一切法,都是相互依賴的假有,是在各自存在之「假設處」之上,虛設的一種假有現象。這一點,是中觀應成派,解釋「緣起」的特殊之處,與中觀自續派以下的宗派,沒有任何共同之處。
因此,如果把月稱菩薩「明句論」中,「顯現事物」一句中的「顯現」二字,理解爲「單純之生」(只是如所顯現而已,不是實有的)的話,則表示諸法無自性的「第一個理由」﹔如果把「顯現」二字,理解爲「成立」或「存在」的話,則表示諸法無自性的「第二個理由「與「第叁個理由」。如果我們
把「明句論」中的「原因」,簡單地理解爲,能使幼芽生長的主因——種子。而把「條件」,簡單地理解成幼芽生長的外部條件,諸如水分與肥料之類的話。則是表示諸法無自性的第一個理由;如果把「原因與條件」,理解成一種像「名言施設處」或「部份」等,不能夠形成「自性」存在的原因的話,則表示諸法無自性的第二個理由﹔再,如果把「原因與條件」一詞,理解成虛設在假有現象之上的妄想分別的話,則表示諸法無自性的第叁個理由。
所以,我們不能把月稱菩薩所說的:「原因與條件相互觀待」之中的,「原因與條件」,單獨地理解爲像「種子」、「水分」、「肥料」等複合形式(各自獨立的實體和合成的)的「原因條件」。而應該把其理解成,能夠在假名字立的假有現象之上,建造出來假相的虛妄分別。 此即月稱菩薩與宗喀巴大師,在解釋「緣起性空」思想時,最精密獨到的地方。然而,很多頂上戴著高高的佛學帽子的學者們,仍然不明此理。另外,還有一種解釋方式,也不被大多數研習中觀的一般人士所理解,即,雖然把「接觸」、「觀待」、「依賴」,看成叁個不同的內容。但,主要只講諸法無自性的第叁中理由。如果想了解這種解釋方法,請參閱宗喀巴大師的「菩提道略論」,容我在此不細論。
關于表示諸法無自性的叁個理由,宗喀巴大師在「菩提道略論」中講到: 「因此,諸如幼芽等,外部條件的事物,以及「行」等,內部條件的事物。都是在事物相互依賴的作用下,分別由種子與無明中産生出來。此即表示諸法無自性的第一條理由。」
「任何一個獨立的法,必須要有一個獨立的自性。然而,諸法的存在,必須觀待于原因與條件。自性即獨立的法,如果觀待原因與條件就成相違。此即表示諸法無自性的第二條理由。」
「我們必須明白,補特伽羅與瓶等法,都是由其自身的組合條件下形成的。因而,補特伽羅與瓶子等,沒有個獨立的自性,此即表示諸法無自性的第叁條理由。」
雖然,宗喀巴大師在這裏,解釋了表示諸法無自性的叁條理由。但是,在「菩提道略論」中的另一章中,他又從「一般」與「特殊」兩個方面,解釋緣起的道理。他說:「解釋緣起的理由,也可以概括在兩個方面。」
另外,宗喀巴大師在「入中論大疏」中也這樣講到:「佛陀說:諸法的本性是這樣的,此生故彼生,此有故彼有。在無明煩惱的作用下,導致不同的行業形成。」
龍樹菩薩在「中觀寶鬘論」中說:「此有故彼有,如由長有短。此生故彼生,如由燈有光。」
龍樹菩薩在「中論」中又說:「因業有作者,成業義如是。因作者有業,更無有余事。」
盡管,我們可以把宗喀巴大師,所列舉的以上叁個理由,作爲解釋「緣起」的叁種方法。但是,從其順序與主次的排列情況來看,以上叁條理由,也可以作爲是對「緣起道理」的叁種闡釋。
對「緣起」道理的這叁層解釋。也是月稱菩薩的主要論點,他在「百論疏」中說:「如果說,某法具足固有的自性的話,那麼,此法就應該是一個獨立、自主、不依賴其他任何條件的存在。因此,它不會受到緣起定律的影響。然而,一切有爲法,都是在原因與條件的結合中産生的。所以,任何依賴緣起條件的存在,是不可能有一個獨立之自性的。因爲,諸法是由緣而生的,它不會有一個獨立的自性。」
如果我們明白了宗喀巴大師,在「大勝觀論」一書中,是如何對月稱菩薩的這個觀點,加以補充與發揮之後,我們才能對「緣起」的叁層道理,有一個根生蒂固的了解。
據說,學識淵博的大成就者,諾桑嘉措曾經這樣講過:「任何一個法,只要通過正量觀察,被證實爲實際存在的話。那麼,則一定是有爲法。」對此,很多初學法相理論的學者們,一個個奮勇而上,哄起而攻之,他們叫嚷什麼「那麼,天空,也應該是有爲法。因爲,天空有一個其所成形的基所。」企圖以這種天真與幼稚,去駁到如此賢達之士,真是可笑到了極點。試想一想,大智者諾桑嘉措,通達所有的顯密奧義,還能不了解那些皮毛般膚淺的邏輯嗎?諾桑嘉措說此言的本意,完全是希望通過這句話,讓人們對「緣起」道理,産生一個堅固的認知。但是,在這裏,恰恰應驗了一句俗語中所說的那樣:「對于罪孽深重者,良藥也將成毒藥。」
對「緣起」道理的上述種種解釋,是月稱菩薩透過深刻剖析梵文「Pratityasamutpada」的詞源之後,對其中所包含之內容,所進行之最爲貼切的解釋。宗喀巴大師最究竟的「緣起」思想,也是由此産生的。過去,很多中觀著作,在解釋「緣起」的思想時,都沒有涉及到這一關鍵問題。因此,我在這裏對此進行了稍微的開展。
在這裏,我想簡述一下,「緣起」的道理,是如何破除「有無」兩種極端的。中觀應成派認爲,在體悟正見的過程中,有兩種情況,可使我們誤入歧途。第一、執著一切法爲實有的「常見」,或捏造虛構出來的「增益」之見。第二、不明「應破」的限度,過分地破除「應破」之事。使得「煩惱」與「清淨」,兩個方面存在的,所有「因果」原則,沒有一處安立的地方。成爲一種虛無頑空的「斷見」,或「謗有」思想。(「無自性」與「無」,「有」與「有自性」,二者分不清楚,就會墮入常斷二邊見。)「緣起正見」的道理,可以把這兩個頑固的極端思想,破斥得支離破碎。透過對「緣起」道理的深深體會,可以避免誤入虛無主義的「斷見」﹐對「由緣而生」的「因果」規律,能夠産生一個真實的信解;透過對「緣起」道理的領悟,也可以消除我們與生俱有的,執一切存在爲實有的「常見」,因而,能夠體會到一切…
《中觀正理》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