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觀斷貪,(6)以滅隨觀斷集,(7)以舍遣隨觀斷過患,(8)以滅盡
隨觀斷堅厚想,(9)以衰滅隨觀斷造作,(10)以變易隨觀斷恒想,
(11)以無相隨觀斷相,(12)以無願隨觀斷願,(13)以空隨觀斷住
著,(14)以增上慧法觀斷堅實住著,(15)以如實智見斷癡昧住
著,(16)以過患隨觀斷執著,(17)以審察隨觀斷不審察,(18)以還
滅斷結著。此亦爲“彼分斷”。
此中:以無常隨觀等的前七種而斷常想等,它們已如“壞隨
觀”中所說。
(8)“滅盡隨觀”,即是“依分離厚想及滅盡之義爲無常”這樣
而見滅盡者的智,並以此智而斷厚想。
(9)“衰滅隨觀”,即如這樣說:
“依(現在)所緣而確定(過去未來)兩者爲一,于滅勝解,是
衰滅隨觀”。以現前所見的及以推理而見諸行的壞滅,即于那稱爲
壞滅之滅而勝解,以此(衰滅隨觀)而斷造作。因爲若觀“爲什麼要
造作彼等象這樣的衰滅法”之人的心,是不會傾向于造作的。
(10)“變易隨觀”,是超越了依色七法等的區分,而見一些
其他各異變相的轉起;或者以老與死二相而見生起的變易。以此
(變易隨觀)而斷恒想。
(11)“無相隨觀”即無常隨觀。以此而斷常相。
(12)“無願隨觀”即苦隨觀。以此而斷樂願與樂求。
(13)“空隨觀”即無我隨觀。以此而斷有我的住著。
(14)“增上慧法觀”,即如這樣說:
“審察所緣,于壞隨觀,
及空現起,得增上慧。”
這便是知色等所緣及見此所緣(的壞)與彼所緣之心的壞,並以“諸
行必壞,諸行有死,更無他物”這樣的壞滅方法而了解(諸行的)空
性所轉起的觀;因爲此觀是作增上慧及諸法的觀,故名“增上慧法
觀”。以此觀而善見無實常及無實我,故斷堅實住著。
(15)“如實智見”,即把握緣與名色。以此而斷由于“我于過
去是否存在”等(的疑惑)及“世間是從自在天所生”等(的邪見)所
轉起的癡昧住著。
(16)“過患隨觀”,是由怖畏而現起及見一切有中的過患的
智。以此不見有任何可以執著之物,故斷執著。
(17)“審察隨觀”,是解脫的方便的審察智。以此而斷不審
察。
(18)“還滅隨觀”,即行舍智及隨順智。這是指此時他(瑜伽
者)的心從一切諸行退縮沈沒及還轉而說的,如在傾斜的荷葉上的
滴水相似。以此而斷結著——即是斷欲結等的煩惱住著及煩惱的
轉起之義。
當知這是“彼分斷”的詳說。在聖典中則僅這樣的略說:“修
抉擇分之定的人,則斷惡見的一部分”。
(叁)其次如以雷電之擊樹,因以道智而斷結等諸法不再轉
起,這樣的斷爲“正斷”。有關于此的說法:“這是修習至于滅盡
的出世間之道者的正斷”。
于上面的叁種斷中,這裏,是正斷的意思。然而這瑜伽者于前
分的鎮伏斷及彼分斷,是爲了助此(正斷)之義,故依此法,當知這
叁種斷都是道智的作用,正如殺了敵王而取其王位的人,則他在
(即位)以前的一切行爲,亦都說是王的行爲了。
(Ⅲ)(證)雖然“證”是分爲世間證及出世間證的兩種,但于出
世間證有見與修之別,故有叁種。此中:
(一)“我是初禅的獲得者及自在者,我已證得初禅”,象這樣
與初禅等的接觸,是“世間證”。“接觸”爲曾證,即如“我已證此”這
樣以顯明的智觸而觸。關于此義,曾概舉說:“證之慧是接觸之
義的智”,並曾對證的解釋說:“任何已證之法爲曾被接觸”。然而
(定、道、果等)雖未于自己的相續中生起,但彼等諸法唯由于非他
緣的智而知爲證。所以說:“諸比丘,一切當證。諸比丘,什麼
是一切當證?諸比丘,是當證眼等”。又說:“見色者而證,見
受……乃至見識者而證。見眼、老、死,乃至見屬于不死的涅槃者
而證。任何已證的諸法爲曾被接觸”。
(二)于初道的刹那見涅槃爲“見證”。
(叁)于其余諸道的刹那(證涅槃)爲“修證”。因此(見證、修
證)二種是這裏的意義,所以由見與修而證涅槃當知爲此(道)智的
作用。
(Ⅳ) (修習)“修習有二種”,即世間修習及出世間修習的二
種。此中:
(一)世間的戒定慧的生起及以它們而相續其習慣,爲“世間
修習”。
(二)出世間的(戒定慧的)生起及以它們而相續其習慣,爲
“出世間修習”。
在此兩種之中,這裏是出世間修習的意思。因此四種(道)智
生起出世間的戒等,由于對它們是俱生緣等之性故,並以它們而
(瑜伽者)相續其習慣之故,所以只是出世間修習爲此(道智)的作
用。如是:
“于現觀之時所說的遍知等的作用,
此等一切都應依它們的自性而知”。
至此,對于
“有慧人住戒,
修習心與慧”,
如是爲示依其自性而來的慧的修法,業已詳說所說的“完成了
(慧之)根的二種清淨之後,當以完成(慧之)體的五種清淨而修
習”。並已解答了“當如何修習”的問題。
爲善人所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在論慧的修習中,完
成了第二十二品,定名爲智見清淨的解釋。
第二十叁 說修慧的功德品
六、修慧有什麼功德
其次我要說“修慧有什麼功德”?修慧實有數百的功德,欲
詳說此等功德,縱經長時,也不容易;略而言之,當知有(一)摧破種
種煩惱,(二)嘗受聖果之味,(叁)可能入于滅定,(四)成就應供
養者等等。此中:
(一)摧破種種煩惱
所說的區別名色而摧破有身見等的種種煩惱,是爲世間修慧
的功德。于聖道的刹那摧破結等的種種煩惱,是爲出世間修慧的
功德。
如恐怖的迅雷擊于石山,
如疾風的吹火燒去野林,
如光熱的日輪照破黑暗。
這樣修慧,摧破長時的隨纏
以及給與一切不利的煩惱之網。
當知這是現世可得的功德。
(二)嘗受聖果之味
“嘗受聖果之味”,是說修慧的功德,不但是摧破煩惱,亦得嘗
受聖果之味。“聖果”即須陀洹果等的沙門果。于二相而嘗此(聖
果之)味:(1)于聖道的過程,(2)于果之轉起。此中:
(1)此(聖果的)轉起曾示于聖道的過程之中。對于那些說“只
是斷結名爲果,更無他法”的人(案達羅派),當示以此經:“如何
由加行安息的慧而爲果智?即于須陀洹道的刹那,以見之義的正
見,從邪見而出起,從彼(邪見)隨轉的煩惱和諸蘊而出起,從那外
在的一切相而出起;因爲那(邪見的)加行的安息而生起正見,故說
這是道的果”。尚有其他的例證:“四聖道及四沙門果等的諸法
以無量爲所緣”。“大(上二界)法對無量法依無間緣爲緣”等。
(2)其次爲示“于果定的轉起”而提出這些問題:(一)什麼是
果定?(二)誰入彼定?(叁)誰不入彼定?(四)爲什麼入定?(五)
是怎樣入定?(六)如何在定?(七)如何出定?(八)于果之後是什
麼?(九)果在什麼之後?此中:
(一)“什麼是果定”?即彼以滅爲所緣的聖果的安止(根本
定)(爲果定)。
(二~叁)“誰入彼定?誰不入彼定”?是一切凡夫不入彼定。
何以故?因爲他們未證得(此果定)之故。唯一切聖者入于彼定。何
以故?因爲他們已證得(此果定)之故。可是上位(的聖者)不入于
下位(的果定),因爲他們已達于其他的聖者之位,(下位的果定)業
已安息之故。而下位(的聖者)亦不入于上位(的果定),因未證得
之故。但各各于他們自己的果入定。這是這裏的確定之說。
有人說:須陀洹及斯陀含亦不入定,唯上二位(阿那含及阿羅
漢)入定。他們的理由,是說此等(阿那含及阿羅漢)是定的完成者。
可是凡夫亦得于他們自己獲得了的世間定入定,所以這是沒有理
由的。然而在這裏爲什麼要考慮有理由無理由?因爲聖典中說:
“什麼十種姓法由觀生起?爲了獲得須陀洹道,克勝了生起……轉
起……乃至惱……外在的諸行之相,故爲種姓。爲了證須陀洹果
定……斯陀含道……乃至爲阿羅漢果定……爲空住定……爲無相
住定,克勝生起……乃至外在的諸行之相,故爲種姓”。所以一切
的聖者各各于他們自己的果入定,是這裏的結論。
(四)“爲什麼入定”?是爲了現法樂住。正如王享王樂,天受
天樂,如是聖者道:“我將享受聖出世間之樂”,劃定期限,于自己所欲
的刹那入于果定。
(五)“怎樣入定?如何在定?如何出定”?先說以二相入定。
即不憶念于涅槃以外的所緣及憶念于涅槃。所謂:“朋友,于無
相心解脫有二緣:即不憶念一切相及憶念無相界”。這是入定的次
序:欲入果定的聖弟子,當至空閑處與寂靜處,依生滅等而觀諸
行。他的觀智的次第轉起,在以諸行爲所緣的種姓智之後,由入果
定而他的心安止于滅。因爲他的心向果定,即在有學亦只生起果
而非生起道的。
有的人(指無畏山住者)說:“須陀洹念“我將入于果定”而住觀
之後,即成斯陀含,以及斯陀含成阿那含”。對于他們則應這樣說,
那麼,阿那含將成阿羅漢,阿羅漢將成辟支佛,而辟支佛將成爲佛
了!所以決不如是,此說應以(前面所引的十種姓的)聖典而加否
定不可接受。只能這樣說:“有學亦只生起果,非生起道”。如果他
(有學)是證得屬于初禅的道,則生起的果也是屬于初禅的。如果所
證之道是屬于第二等任何之禅,則果也是屬于第二等任何之禅的。
這是先說(于果定)入定。
(六)(如何在定)其次依此說而以叁相在定:“朋友,在無相
心解脫而有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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