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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六卷▪P19

  ..續本文上一頁亦叁。謂惡不止。善不增。乖所犯。並准可知。

  二次第者。前自無知。今欺有德故也。

  叁釋名者。遘謗令鬥欺蔑賢良。戒防此失。故以爲名。

  四具緣者。具五緣。一內有惡心。二見戒行人。叁謗以惡言。四傳遘兩頭。五造惡令鬥。故成犯也。

  五阙緣者。阙初緣得輕方便。以無惡心故。余阙皆得重方便。准釋可知。

  六輕重者亦有十義。一心通叁性。二境有持犯。叁謗有深淺。四傳有達不達。五鬥有多少。六俱厚俱薄也。七厚多薄少。八薄多厚少。九厚薄等。十不等皆有輕重。准釋可知。

  七通塞者。若錯誤狂著鬼。若治罪人准應無犯。反上皆犯。

  八釋文者有叁。初惡見淨境。二阙成愆。叁故爲犯。初中以破壞心誹謗心妒勝心故雲惡心也。見持戒比丘是不犯輕重戒也。手執香等是行道威儀。二而鬥遘下鬥謗成愆。謂鬥诤結遘令兩頭違诤。惡心陵彼爲欺。妄言說過爲謗。謗此于彼。亦謗彼于此。兩謗互傳令鬥诤。因茲起惡。故雲無惡不造也。叁若故作下故爲結罪可知。

  不能救生戒第二十

  初製意者。菩薩理應殒命救生。而反見衆生苦而無慈救。違行之甚。故須製也。別說亦叁。謂增惡損善失救生也。

  二次第者。前于賢欺謗。今則見苦不救也。

  叁釋名者。內無慈心見苦不救。戒防此失。故以爲名。

  四具緣者具四緣。一內無慈心。二見人殺生。叁舍而不救。四令彼命斷。故以成犯。

  五阙緣者。阙初緣得重方便。以雖有慈心而不救故。阙第二緣有二義。一總無罪。以不見人殺無可救故。二得重方便。以見苦衆生而不救故。阙第叁緣亦有二義。一輕方便。以雖無慈心而不舍救故。二王力自在救不得故無罪也。阙第四緣得重方便。以命不斷非由救故。余義准之。

  六輕重者有六義。一約無慈心有厚薄。二約所救衆生有尊卑。叁約所作救行有力逮不逮。四約所救之苦有多少。五合說有純輕純重。六輕多重少。七重多輕少。並准可知。

  七通塞者。若自重病若無勢力。徒自殒命終無有益。准應無犯。反上皆犯。

  八釋文者。于中叁。先順理應行放生。二救他殺害。叁講救先亡。初中叁。謂標釋結。一以慈心行放生業者是標也。二一切男子下釋也。謂何以救生。而不殺者釋有二義。一普親觀二平等觀。前中先明一切男女皆我父母。辨定理實也。而殺食即殺我父母者。明違理不可也。問若爾殺生應得逆罪。答以隔生故非逆也。二亦殺我故身下明平等觀。謂衆生之身皆禀四大。然我故身亦曾攬此。是故彼我同一四大。故說害彼即害我故身。叁故常行下總結常行也。二若見世人下救他殺害中。亦由上二種觀理應救拔。況自慈心法應救生也。叁常教化下明講救先于中二。先總通標。謂講說戒法令人識罪斷惡修善以成救度。二別就先亡辨。講福資熏令亡見佛。明所成益也。上來明違行結犯。上來略顯十戒之相。結勸修學如滅罪品。下指彼品中一一廣明。具如彼說。

  無慈忍酬怨戒第二十一

  初製意者。菩薩理應忍行內宛慈悲外溢。而反嗔罵及打。爲失至甚。故以製之。別顯亦叁。嗔怨不止。忍善不增。衆生皆舍。既乖叁聚。製此嚴科。

  二次第者。前見苦不救。今則于怨起酬。並違正行故也。

  叁釋名者。內無慈行外起酬怨。戒防此失。故以爲名。

  四具緣者具四緣。一對怨境。二起嗔心。叁動身口。四酬究竟。故成犯也。

  五阙緣者。阙初緣犯初篇重戒。以于非怨境起嗔等故。阙第二緣得輕方便罪。以無嗔心余非重故。次阙第叁緣得重方便。雖不起身口嗔等重故。次阙第四緣亦重方便。以事非究竟故。

  六輕重者。怨境有深淺。起嗔有粗細。加行有增微。前人苦有多少。俱輕俱重绮互多少皆有輕重。並准應知。

  七通塞者。若爲治罰令悔。若爲調伏令住善行。若自雖數對治而煩惱厚重不覺而起。准應不犯。反上皆犯。

  八釋文者有五。一舉過正製。二犯便違行。叁舉輕況重。四簡道異俗。五故犯成愆。初中先于自怨亦二。謂嗔約意業。打據身業。語隨二起。略而不舉。若具應言以罵報罵。又以自身被殺自無現酬故。不言以殺報殺也。若殺父母下犯君親怨亦二。謂親約孝境。君約忠境。據孝據忠理應酬報。但爲怨怨相酬。怨終不盡。唯有無怨。怨乃息耳。是故如來慈救製此嚴科。故雲不得加報也。二殺生報生下明違理乖行。謂生猶命也。謂殺命還以命酬。故雲殺生。報生非是以生報殺此違理也。不順孝道者明乖行也。問俗禮之中君父之怨不報非孝。何故此中若報非孝耶。答道與俗反。俗據現在不說當來因果業報。今若重酬苦業滋多。令其君父沈淪永劫。何成孝道。況此怨等何必前生非己父母。今若殺彼豈成孝行。故雲不順孝道也。叁尚不畜下明舉輕況重。以畜奴婢身打口罵隨起嗔惱。叁業罪咎口業偏多。故雲口罪無量。此舉輕猶無量罪。下況重故雲況作。七逆之罪理宜罪重無量難晚。四而出家簡道異俗。于中雖在家出家二位同犯。然出家作此過失尤深。故別重舉以舍俗親緣修慈普濟。而反爲親酬報。乖行至甚故五故作下明故違結犯可知。

  慢人輕法戒第二十二

  初製意者。菩薩理應爲四句而身受千釘。求半偈而高岩舍命。王身爲羅刹之床。天衣作野幹之坐。輕天王之勝位敬鬼畜爲尊高者。莫不皆是重法爲先也。華嚴雲。菩薩摩诃薩爲求法故。爲法難得故。能施法者作如是言。若能投身七仞火坑。當與汝法。菩薩聞此歡喜無量作是思惟。我爲法故尚于阿毗地獄諸惡趣中受無量苦。況入人間微少火坑而得聞法。奇哉正法甚爲易得。免于地獄無量楚毒。入小火坑而得聞法。汝但說法。我入火坑。如求善法王菩薩金剛思惟菩薩等。又雲。若人爲我說一句法。令我菩薩行得清淨者。捉叁千大千世界滿中大火。我從梵天 捉身此火。不以爲難。如是等。況乃故作輕人失法。爲損至重。故須製也。別顯亦叁。一起慢增惑。二失法乖善。叁教他陷誤。壞叁聚行故須製也。

  二來意者。前則于怨起酬。今則于德不敬。又前于怨境增自惑業。今于有德慢失法益故也。

  叁釋名者。于人起慢舍求正法。戒防此失。故以爲名。

  四具緣者亦四緣犯。一他卑有德。二自持起慢。叁見彼生輕。四舍不求法。

  五阙緣者。阙初緣輕方便。余叁皆重方便。准釋可知。

  六輕重者。前德有大小。自慢有厚薄。輕心有多少。舍法有深淺。如次及绮互皆有輕重。准釋可知。

  七通塞者。若自病若無力。若彼實無德似有德。若爲調伏彼。若爲調伏余衆生。若慢惑猛利對治力弱。亦應不犯。若怠惰犯輕。反上皆重。

  八釋文者亦有五。一自實無知。二恃妄起慢。叁輕舍有德。四立禁正製結犯。初中始出家者。創入道淺也。未有所解者。于大小乘並未習學。于菩薩學處觸事無知。且舉出家。理實在家亦同斯製也。二妄恃起慢中。妄恃十事而起十慢。一聰明慢。謂恃自聰明散動高舉。二世智慢。謂恃有世智輕于深法。叁高貴慢。謂恃曾任官。四耆年慢。謂恃己年長不知虛老。五大性慢。謂恃己刹利諸大姓等。六高門慢。謂恃己上代簪貴非卑。七解慢。謂恃解。世法或小乘外典。八福慢。謂恃己曾作諸大福利。九富慢。謂恃己富有諸財物等。十寶慢。謂恃己家有金等七寶以生于慢。于此十中攝爲六慢叁對。初二及七八是福慧一對。四及九十是身財一對。余叁是家位一對。于此十中隨持一種以成犯緣。未必一犯要具此十。故雲或也。叁而不咨下明輕舍有德。于中二。先總明輕舍。二其法師下別釋法師。前中既新出家恃上諸慢。不咨問先學法師經律中義。致令修行觸事無知。過五歲後更結無知罪。俗中學問尚至官僚。況出俗行人本以學業爲務。叁祇累劫無棄寸陰。今乃起慢舍求。何行成之有也。二別釋法師中亦二。先顯位卑。後辨德高。前中略舉五事。一小姓。二年幼。叁卑門。四貧窮。此並翻上十中四位應知。五諸根不具形殘醜陋。二而實下辨德高中。實有德者明行德高勝。言一切經等者明智解深遠也。四而新學下明立禁正製。謂觀其所說不得觀種姓者。于上五中略舉一位。理實五事俱不得觀。況菩薩受法于羅刹。諸天頂禮于野幹。此豈可觀種族耶。五而不來下明違製結犯。謂略舉第一義。理實通問二谛。又釋佛法望世法俱爲第一義。又釋世谛易知。真谛難了。故令問也。余文可知。

  經新求學戒第二十叁

  初製意者。菩薩理應入諸苦趣開導衆生令發大心受菩薩戒。璎珞經雲。若化一人令發心受菩薩戒者。勝造大千世界滿中佛塔也。又華嚴雲。爲一衆生故阿毗地獄中無量劫燒煮。心淨如最勝。解雲。菩薩尚應入苦獄而化衆生。何容新學來求不好爲答。亦增惡乖善。失于處犯。既違叁聚。成過非小。故須製也。

  二次第者。前則慢不求法。今則慢不說法。經雲。菩薩求法不懈。說法無惜。此雲也。又前明輕于先學。今則悔于後進。經雲。不輕未學敬已學如佛。此謂也。

  叁釋名者。于諸新學而不導引不善傳授令法速滅。戒防此失。故以爲名。

  四具緣者。五緣犯。一自解大乘。二新學來求。叁倚恃勢。四起輕等心。五不如法答。故犯也。

  五阙緣者。初二隨阙皆輕方便。後叁隨阙皆重方便。准釋可知。

  六輕重者。自解有深淺。求者有殷慢。恃勢有多少。起心有輕重。答問有是非。俱輕俱重或交絡多少並有輕重。准釋可知。

  七通塞者。若病若無力。若不解。若彼慢法。若爲調彼等。如前說皆不犯。反上皆犯。

  八釋文者。文中有二。先明受戒儀式。後若法師下明違行結犯。前中有受菩薩戒章。如別說。此文中有叁。一自誓受。二從師受。叁釋自誓意。前中亦叁。一初受戒時。謂佛在世時無自誓受故雲滅後也。欲以者欲願至誠求戒心也。好心者順理淨信菩提之心。此二爲戒器故舉之也。二于佛菩薩下明受戒事。言于佛菩薩像前者。謂表如在之想也。志發于裏誠言立誓。弘願自要口陳羯磨。應教相現名爲得戒。羯磨文如別說。應教之相有叁種。一心以表相。謂若我心虛妄實不能行諸菩薩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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