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具,以淨意樂回向十方諸佛菩薩。”】
所以這個地方我們用的方便是這樣的方便喲,不是爲我們自己的煩惱啊,找一個借口而開的方便喲,這個善巧的怎麼說,這菩薩啊修學菩薩的人,把我所有的一切啊以及清淨意樂,統統送給回向給十方一切諸佛菩薩,下面這個比喻。
【“譬如苾刍于法衣等爲作淨故,舍與親教軌範師等而守持之。”】
出家人持那個叁衣的時候啊有作淨法,就是我把這件衣服啊舍給某人,然後呢我代某人啊來持受這個,這個戒律上面平常我們不大注意,爲什麼要這樣做?就是說你這樣做得清淨了,你如法受持,實際這個道理是爲什麼?實際上你了解這個大乘,了解的千真萬確,這個大乘行者你的一切受用爲什麼?爲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因爲要利益安樂一切有情,所以你要利用這個暇滿的人身,內是自己的身,外面這個身所受用的資財,的的確確你要那些東西,那麼現在呢這個東西,不管是你舍給上面的尊長,不管是舍給別人,就像前面所說的爲有主財呀!爲以有主身,護有主財,哪,這個是有主的我已經舍給了,然後呢你拿這個身哪保護他們那些,所以呀這個苾刍的這個作淨,有他這麼特別的意義在,有他這麼特別的意義在,所以說已經舍給那些人哪,你代他來持守而行如法事。
【“由如是舍,雖複貯蓄衆多資具,亦名安住聖種菩薩,增無量福。”】
哪哪哪,這個對了,你像這樣的舍法,雖然你呀儲蓄了很多東西,但是的的確確這個是啊安住相應的聖種菩薩,不是個敗壞菩薩,是一個菩薩而是如法如理的可以增無量福,這地方注意喔特別前面說明,就是說菩薩自己在增上生當中,所以受用這些東西,他絕對不是增長自己的煩惱,絕對不是的,他把持這個東西,他要幫助別人,他要錢他要財,他要身體,他要種種這個東西,所以爲了這樣而去受持這個,所以他要作一個法,啊,實際上啊說現在我送給某人了,現在是爲某人而持,這個比丘戒當中羯摩當中的這個真實的意義,在這地方簡單的說明了了,所以。
【“此于如是一切資具,如佛菩薩所寄護持。”】
現在你所有的一切資具啊,的的確確都是什麼啊,諸佛菩薩寄在那裏,寄在你那裏的,你是幫忙他而護持著。
【“見來乞者,若施與彼此諸資具,稱正理者應作是念,諸佛菩薩無有少物不施有情,思已而施。”】
你有了這個上面的這個認識,有了這個了解以後,那麼有人來,向你討啦,討了以後啊,是的啊,沒錯,你是代諸佛菩薩看守的,那時你就想,嘿,佛菩薩的目的幹什麼,佛菩薩的目的啊是無非利益有情,沒有一點點東西啊舍不得的,那麼既然如此,他來要了,我代佛菩薩看,好好,他來我送給他,就是這樣,那個是說他來要的這個人是合理的,如果他來要的不稱理,他來要你的人是不合理的,那麼怎麼辦呢?
【“若不稱理,即當念先作淨施法。由已舍故,告言賢首,此是他物不許施汝。”】
如果他在求的人,或者你這樣送了以後不合理的話,那怎麼辦呢?你就想了,嘿,我這東西送給別人啊,那已經舍給送給別人了,那當不是我了,所以對于來求
的人就告訴他,唉啊,賢首,現在我們說善知識啊、菩薩啊、仁者啊,你這位先生你大德等等,我現在這個東西啊,我已,這是別人的啊,這個別人哪,既然是別人的,我沒辦法送給你,所以。
【“●言曉喻。”】
這個就是布施的方便,上面假定說他,來求那個書寫正法的紙等等,怎麼辦呢?那個紙不送給他,另外。
【“或以紙價二倍叁倍施與遣發。”】
這樣。
【“令他了知菩薩于此非貪愛故不施于我,定于此經不自在故,不能施我。如是行者是巧慧施。”】
那麼所以他要來求那個,這個經典的話,你不送給他,而把這個經典相應的紙的價更超過幾倍的價錢來送給他,讓他了解你呀的的確確不是貪愛難舍而不舍,而的的確確你沒有權力,所以對這個經哪不自在,自在就是說,那我可以做得了主,是作不了主,所以既然做不了主,別人的,他怎麼可以把別人的東西送給我呢?這樣的作法那就是我們行者的善巧,對的,所以他不送也有不送的方法喲。現在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兩百七十六頁,第二段,第二段上面這個關于外物舍不舍的道理,舍不舍的道理分兩個大段,一個呢外物不舍,第二個舍,那麼這個不舍當中又分五個小段,前面叁個已經講過,今天講第四。
【“四、就施物門不應舍者。”】
這個第四點啊,就是你所送的東西,說我是能送者,送給一個受者以及所施的東西,所施的東西有一類不應該送的,下面說明他。
【“若自父母,有蟲飲食,妻子,奴等未正曉喻,雖正曉喻若不信解。若自妻子形容●弱,族姓之人,雖說此等不施爲奴。然亦即是物之重者,故墮物數。”】
有些東西不應該舍的,盡管菩薩一切,已經是發心的時候,受戒的時候,送給別人,但是他所以送的原因是什麼,爲了增長自他善法,所以凡是這一類不舍的就是說,他不能增長而反而有相反效果的,前面說的很清楚,所以他重點哪在舍的原因、舍的目的,所以這樣去舍,當舍了以後對他的目的相反的話,那就是不舍的,第一個總則已經說明,那麼現在這裏呢,細則所以自己的父母,父母當然不能送給別人,有蟲的飲食,你送給別人是利人的,這個不但不利人,而且有損,那麼平輩乃至于最親近的妻、子,自己的夫婦、子女,那麼以及下面的傭人等,雖然這也可以送人,但是你一定要如理的告訴他,如果不告訴他,或者雖然你如理的告訴他,他絕不能了解也信賴不過,這種情況之下結果他固然是不服氣,受的人哪到那時候也會産生同樣的不合和的現象,所以這種情況之下,不送,還有呢就是不管妻也是子,他很差形容軟弱,這有病哪,這樣如果送給別人的話,人家要派上種種用場啊,結果他身體又差啊有病,乃至心力又差,這個不行,這個不行,還有呢族姓之人,就是他出身很高貴,這個很高貴的出身的人哪你送給別人,送給別人由人家支配啦,印度當年的習慣,那是就是奴隸一樣的,送給別人就是奴隸一樣的,他出身高貴的人做不來這個事情,他雖然你送給他了以後,跟你的原來的原意達不到,産生了反效果,這個不送,那麼原則上呢?上面這一類就是物之重者,故墮物數故,前面曾經哪講過,就是平常啊輕微的東西,稍微有一點損益,這個影響不大,現在這種情況之下,你一點點弄得不好的話,就産生絕大的反效果,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避免,避免。
【“菩薩地攝決擇分說,若是叁衣及余長物佛所聽許,無悭意樂于修善品極所須者,雖不施與亦無有罪。”】
那麼除了上面這個以外,在菩薩地攝決擇分當中,攝決擇分就是瑜伽師地論上面,講菩薩地修學菩薩的人,根本意趣說明了以後,本地分就是說明根本意趣,然後呢決擇就是這個裏邊細辨,細辨,討論一些問題,那是說我們出家人的叁衣,這個是自己啊修學佛法必須要的東西,那麼除了叁衣以外呢?跟我們日常生活必須要的其他的長物,就是多余出來的東西,這個佛所聽許的,那麼我自己本身哪修學是很用得上,所以呀能夠增長我們自己的善法的,所以呀修善品哪非常須要的,而自己也並沒有對他,放不下“悭貪”的這種心情,這種情況之下不施也沒有罪,沒有罪。
【“如雲。”】
下面就引哪:
【“出家菩薩除叁衣外,所余長物佛所聽許,身所受用順安樂住,若故思擇施來求者當知無罪。若顧善品非墮欲貪,雖不施與亦唯無罪。”】
說我們修學佛法的人,那麼在家菩薩當然沒有這個,沒有這個不須要,出家人那麼叁衣就是我們這叁衣,以及其他的出家人,佛所聽許的那個,這個在我們出家修行的人,不要說菩薩就是聲聞也是如此,他受用的目的,不在乎長養世間的若身若心的這一個哦生命以及染汙,而是由于利用自己的暇滿人身,以及暇滿人身所必須要的外面的受用啊,修學佛法,修學佛法,所以這個必須要的,如果你對這個有了認識,那麼說這個是我必須要的,所以故思擇施來求者當知無罪啊。這個如果說你在這種狀態當中,是你覺得可以送。
菩提道次第廣論翻譯第一百十六卷B面
所以他不是冒冒然的像別的東西,人家來要我就送給別人,所以你必須要了解,這樣子送了以後,是不是對人家有利,對你自己也有利,對現在有利,對將來也有利,反過來說你是需要的,但是呢你並沒有悭貪的意思,我們布施的真正最重要的,第一個在悭貪上面哪決定要去除,而且要至心與無貪的心去布施,現在,在這個悭上面我沒有,而修學善品當中這是需要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呢?這個不施也沒有罪,不施也沒罪,換句話說我們在這地方要辨別得清楚。
【“菩薩別解脫經雲:“舍利子,若諸菩薩重來求者,舍與叁衣,此非修習少欲。”故出家菩薩施自叁衣,即是有犯。”】
乃至于菩薩戒經上面說,特別說明說關于自己的叁衣,就是人家怎麼來求你呀,這個不要舍,因爲這是你自己必須要的,我們少欲其他東西可以舍掉,這個叁衣是出家人根本需要的,這個不算少欲,所以你把你自己必須要的叁衣舍掉了,那個反而有罪的,那上面就辨別有一些東西,東西來說那個不應該舍。最後第。
【“五就所爲門不應舍者。”】
就他爲什麼要來乞這個東西,乞了這個東西去幹什麼?我們要了解,如果說他拿了這個東西做不合理的事情,那個就不要送給他,所以下面就解釋。
【“若有來乞毒火刀酒,或爲自害或爲害他即便施與。”】
那麼這些東西呀,來有毒的火、刀啊、酒啊那些東西啊,不管他自己傷害或者傷害別人,這個不可以送給別人。
【“若有來乞戲樂等具,能令增長墮惡趣因,是應呵止,反施彼物。…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第116-117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