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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第146-147卷▪P7

  ..續本文上一頁他所以講的,一再說明,破你的執著,結果偏偏我們學了這東西,執著更多,這蓋念是隨便現在這地方提一下,我們這樣的一步一步的來,所以他一開頭的時候,的的確確不先說這個,不先說這個的原因在此,那麼,了解了這一點情況之下,由于前面的次第,慢慢的深入,我所以在這地方講,它有一個特別的原因在,特別的原因在,因爲本來像本論,當年宗喀巴大師造完了以後,剛開始對在家人根本不講,而講的人,他都是有相當條件,因爲這個是修行的次第,然後一經學了,你所以上不去的關鍵在什麼地方,學到了以後慢慢地就步步上去了,就相當于我們念書一樣,他不是對一個幼兒園小孩子講的,而是對中學、大學,這麼告訴你,你學會了,能夠派上用場,絕對不會是學到那裏,執到那裏,學到那裏,執到那裏,但是實際上呢,我們現在來說,的的確確,因爲我們已經極大部分人有了這種錯誤的前面的破除我們,所以拿這個完整的教理,如理的破除,給我們一個正確的引導,先有一個正確的認識,爲了這樣,所以並不是造著次第步步修行而來,而是先在知見上面讓我們有這樣正確的知見,這整個的構架,基于這條件而這麼上來的,這我們要了解,所以說,如果條件不夠的話,這時候我們不必著急,就是一開始我們認識,學這方式是這樣來,反過來說,你如果懂了,也不要去執著,那正好去運用它。現在我們進一步,

  【◎ 問曰:若二我執俱是生死根本,生死則有異類二種根本,不應道理。】

  前面告訴我們說,人我執,法我執都是生死的根本,既然生死的根本有兩類的話,那麼他這個根本不是有兩個呀,兩個的話,那怎麼辦呢?那怎麼辦呢?不是錯了嗎?

  【答曰:二種我執所緣雖異,行相無別,故無過失。】

  這個兩種我執,一個是人我執,一個法我執,這個所執的對象是不同的,但是行相無別,故無過失,現在實際上,就是我去看一樣東西,比如說我看這個東西,看這個東西叫做人我執,看這個東西叫做法我執,是沒有錯,我看的東西是兩樣,但是我本身這個行相,就是這個行相本身確是一個,就是我去看,我用眼睛看,看這個叫做窗子,看這個叫做茶杯,這沒關系啊!然後我看別的,看了又看另外一個東西,那沒關系,他現在真正的,如果說你了解了你所看的這個內容,是去掉的,你對這東西不執著,不執著的真正重要的,就是我自己的這個執著的行相拿掉,對不對?這個行相卻是一個,現在我真正目的就是去掉這個行相,所以這沒關系,而生死的根本,就在這,我對前面這個實質不認識,産生了這個,所以關于所執的那項,這個,對我們現在這個地方所講破除生死並不影向,所以並沒過失。

  【欲斷如是生死根本,須達無我慧。】

  你要想斷生死的根本,一定要通達什麼?無我。原來你所執的這個東西,沒有,那麼你這個執著就沒有了,所以那是我們執的這個行相,不是所執的對象。你怎樣才把執的這個行相拿掉呢?你必須要發現你所執的對象沒有,你才發現原來以前我執的這個的心裏面是錯的,以前這個錯的叫無明,現在對的正確的認識叫智慧,所以通達無我的這個智慧。

  【此達無我慧,要與無明我執同一所緣,行相相違,方能斷除。】

  那麼這一個達無我智慧,跟無明我執同一個所緣,這個前面講過了,他所看的對象是一樣,而行相相反,才能夠斷除,這以前講過,這裏再講一次:譬如說現在有一個人,一個人跑的這樣來推你,推你,那麼現在呢你要擋住他,或者不要讓他推過來,推不要讓他推過來,他推的是推這個,你不讓他推過來話,你要抵擋還要抵擋這個,同樣的對不對?是一定同樣的東西,他來推是推這個,然後你抵擋,擋那個地方去,這個跟他了不相幹!記得不記得以前講的業,能不能對治,比如說你造的這個業,在這個上對治可以,我欠你十塊錢,然後我要還你十塊錢,沒債了,然後我欠你十塊錢,我還他十塊錢,那沒用,對不起,雖然對你來說抵消,可是你還是我的債主,他是我的債主,這個沒問題解決,這第一個,不但所緣同一個,而且行相還要相反,對不?現在他推是這樣推,然後呢,你同樣是推的力量,所以他反過來抵抗的力量,一定恰恰完全相反,相違是相對,正對治他,那個時候把他擋住了,這是確定我們應該認識的,所以:

  【四百論雲:「若見境無我,能滅叁有種。」】

  平常我們在這個境上不認識而執著有我,現在同樣的在這個境界上面,你了解原來這個東西是沒有,恰恰跟你前面所執的有完全相反,所以一定是,前面說的行相相違,而是同一所緣,那個時候,我既然沒有了,我就是什麼?薩迦耶見,那個東西是叁有的根本,那好了,他的從根本種子去除掉了。

  【釋量論雲:「慈與愚無違,故非真除過。」】

  釋量論前面曾經告訴我們,也是同樣的,你要對治正對治什麼?現在我們說修慈悲,修什麼啊,對不起這個慈悲這個東西,跟那個愚癡無明,並不是兩個正相對的東西,所以不是真正能夠除過失。這個說明什麼啊?現在我們忙的去修行,你修是修了半天,但是呢,對不起你修的東西,他不是正對治,我是欠這個人的債,然後,我把那個錢去還給別人去,那不行,那個不行,這個問題不能還沒有解決。

  【此說慈悲雖是無明之對治品。】

  因爲我們無明,往往是瞋恨什麼等等,你有了慈悲,瞋恨是拿掉了,拿掉是無明所生起的枝末,不是無明的根本,所以無明的根本不是慈悲所能夠正對治的。

  【然非同一所緣行相相違,故非真能對治。】

  這個道理。

  【法稱師雲:「若不破彼境,非能破彼執。」】

  你一定要把這個我執所緣的對象,他所執著的這個東西,破除掉才可以,你不能破除了這個,那不行。

  【此說須以達無我慧,破除無明我執所執之境,而斷我執。故知生死根本無明我執之真對治厥爲達無我慧也。】

  這兩句話就說明前面這個道理。

  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附錄572頁,昨天我們在毗缽舍那,就是學觀法當中,已經講了兩節,第一個是資糧要些什麼?然後資糧當中,有了資糧了,來說明怎麼去抉擇,在抉擇的過程當中,先說明現在我們要找的,要對治的什麼?就是根本這個無明,先認得它。在572頁上面,有一個問題,它昨天己經講過了,就是這一頁的第八行,這一頁第二段,就是說他找到生死的根本是在我執,所以要把這個我執破掉了以後,那麼生死的根本就對治掉了,就徹底的根除掉了,就這樣。生死的根本在我執,所以現在這個地方,看看這個我這個到底是什麼東西,然後在這個地方,一定這個我、無我,跟了解我的這個智慧,兩樣東西是同一所緣,行相恰恰相反,那麼時候才能夠真能對治。現在的問題是什麼呢?它這個上面說,說慈悲雖是無明之對治品,然非同一所緣行相相違,故非真能對治。換句話說,你真正對治生死根本這個我執是一定是什麼?要找到我是什麼?然後找到原來沒有這個真實的我,所以一定同樣在我上面,所以同一所緣是緣這個我,不過呢,以前錯誤的,所以找到是有,現在呢?看對了,發現是無兩個恰恰相反,恰恰相反,那麼兩個抵消掉了,就這樣。所以這個時候這個無明根本就徹底解除,然後這個說慈悲雖是無明之對治品,這個話怎麼講呢?這個由于無明,所以我們貪瞋癡等等,種種無量無邊的煩惱對不對?這個貪是不是煩惱?是,瞋是不是煩惱?是,癡乃至于慢疑種種,這個都是啊屬于無明當中的一個煩惱,那麼現在呢,對這個瞋心來說是最佳的正對治是慈悲,所以屬于無明當中一部份的對治,而不是針對治無明的根本的這個對治,這個懂不懂?平常我們常常說的以一概全的錯誤,哲學上面說爲白馬非馬,我們平常說的啊我是人,所以呀人必須是我,那麼談到人的時候,就好象只有我來代表人,你們其它都不算,這個一個錯誤的,這個地方呢說明了這個,慈悲是由對治,慈悲是對治瞋,瞋是由無明而來,沒錯,但是瞋不能整個的代表無明,這個是重要的觀念啊,所以他說這個慈悲啊也是對對治無明當中的一部份,但是呢因爲它所緣的對象不一樣,行相也不一樣,所以也不是整個無明的正對治,所以在這個地方真正要對治的不是啊,慈悲乃至于啊不淨乃至于啊數息什麼等等,而一定是無我,既然是這樣的話,現在問題來了,他前面爲什麼不一開頭就告訴我們說無我,那不是從根本解決了這問題就解決了,爲什麼前面要說一大堆,然後呢又要修慈悲,又要修什麼啊,五停心觀雖然沒強調,可是非常強調啊,一定要修慈悲,請問爲什麼?這是個問題,大家好好的想想看啊,我這問題大家了解不了解?啊擺在這裏,這是很重要的關鍵,大家想想看對不對?我們平常總歸說,如果你要淨除,比如拔草,你一定要找到那個根在那裏,是的,現在對治這個無明的根本是無我,他在這一個狀態之下,像我們剛才說的要從根本到一開頭就應該找到那個地方去拔除,它爲什麼不從那個地方拔除,而把它最後才來談這個問題,前面說了一大堆,啊當然說一大堆有很多啦,從五停心觀開始,啊那麼這個它沒有詳細說而在本論當中,又列爲非常重要的必定要修慈悲,耶說爲什麼那時候不先告訴我們先那學個無我的空慧,這個原因,這是個問題,那麼你們好好的想一下好不好?好好的想一下,在最後結束之前啊那個時候,如果說大家了解的告訴我,然後呢我把我所了解的,以及你們不懂的地方啊,說出這個原因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所在,今天我們繼說下去,啊那麼前面呢先找到了這個染汙的根本是什麼?說這個我執,啊我所執,哪現在呢看看這個我這個東西,我所這個東西有沒有呢?所以現在我們來尋求啊無我見,所以第一個啊要達到那個無我的正知見,那個正知見達到了以後,然後呢根據這個正知見去修持的話,就能夠證得這個空性,換句話說,沒有我們所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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