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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講解 下 (慧祥法師)▪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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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紙”,實際上分分秒秒,都是隨著當下的因緣在變異的方式下變化著。因此,如果仔細觀照,“紙”每一個刹那都是有變異的。

  因此,如果以其中某一刹那的現象,做標准來比較,則沒有兩秒鍾,是完全一樣的。也就是說,以紙的每一個刹那的現象爲標准來看,都是“斷”:當“現象”只“出現一次”就不會再出現時,我們不可以說“紙”有“斷相”,而應說,每個現象都是刹那刹那變化的,所以每個刹那下的現象都只發生一次,沒有兩次是完全一樣的。所以,當下那一刹那是“斷相”。但是,“紙”是有“住”(當同一個現象繼續存在著)的現象,但又不屬于“常”(當“現象”是“永遠有”)的現象。因此,紙有住相,非常住相。紙既然有“住相”,所以紙沒有“斷相”。

  如此,林林總總,請衆佛友要自行深入觀察清楚,別含糊。

  好!現在回到經文來討論。如經說:“須菩提!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者,說諸法斷滅相。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于法不說斷滅相。”

  衆佛友!發無上正等正覺心者,所發的菩提心,不是只有“發生一次(斷相)”。所以,不可以說,我發的菩提心有斷相。

  發菩提心者,不應令菩提心退轉、消失(滅相)。所以,發菩提心者,也不說我的菩提心滅了。因此,真正發菩提心者,不說菩提法是斷滅相。

  如果有發菩提心者,說發菩提心會有斷滅相,則這個人就不是真地發菩提心。因爲,他的發心不能持續,不能直到成就無上菩提。

  正因爲如此,所以衆佛友,我們當發菩提心!發了菩提心後,當令此菩提心堅固不退如金剛,不被任何因緣障礙住,並能突破任何的障礙。

  好了!今天上課到此。祝衆佛友進步!吉祥、平安、健康!

  (注:已經慧祥法師初次校正。)

  《金剛經》講解第四十五講

  主講:釋慧祥

  日期:2006年09月03日

  講別:第四十五講

  請大家合掌。

  叁稱:“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並稱念:“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並發願:佛弟子(您們的名字)願以今天聽經功德,回向給法界一切衆生,願令一切衆生:未種善根者,得種善根;已種善根者,善根增長;善根增長者,發菩提心;已發菩提心者,于菩提心不退轉;菩提心不退轉者,速成佛道;成佛道者,廣度一切衆生無有障礙。

  並願以此誓願之福回向給佛弟子(自己的名字),願弟子業障消除,福慧增長,身體健康,家庭和樂,事業順利,生生世世不墮叁途八難,生生世世見佛聞法,隨佛修行,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成熟衆生,莊嚴淨土,早登正覺,廣度衆生。

  叁稱:“皈依十方叁世一切佛!”

  叁稱:“皈依十方叁世一切法!”

  叁稱:“皈依十方叁世一切僧!”

  好!請放掌。

  【經文】“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佈施。若複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釋經】須菩提!如果有菩薩,用恒河沙那麼多世界的七寶來佈施,又有人,如實知道一切五蘊諸法,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因此得以成就“生忍、法忍、無生法忍”,這個菩薩勝于前面的菩薩所得到的功德。須菩提!因爲,後面這種菩薩不受福德的緣故。

  【經文】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雲何菩薩不受福德?”

  【釋經】須菩提對佛陀說:“世尊!爲什麼說菩薩不受福德呢?”

  【經文】“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釋經】佛陀回答說:“須菩提!菩薩對于所作的福德不應貪著,如此才不會障礙菩提道,是故說不受福德。”

  【說明】現在將前面的經文,做綜合性的說明。我要說明的有:

  一、一切法無我。

  二、忍。

  叁、何謂“貪著”?

  四、爲何“不受福德”?

  現在一一說明。

  一、什麼叫“一切法無我”?

  答:“一切法”是指“五蘊”,也就是說“五蘊無我”。爲什麼說“五蘊無我”呢?因爲,佛陀是特指當時人們對“我”的認知不如實的情況而說的。

  問:當時人們對“我”的認知,有哪幾種呢?

  答:細分有無量,總分有四種。

  問:有哪四種呢?

  答:當時的外道對“我”的認知不如實的情況,有下列的四種:

  (一)有外道以爲“五蘊一定是我”。實際上,並沒有五蘊一定是我的現象。例如:如果說五蘊一定是我,那色蘊是五蘊之一,而色身是色蘊之一,那色身也應該一定是我。當有人的手臂被切開時,是不是就應變成有兩個我呢?實際並非如此,可見,說色身一定是我,是錯的。也因此,說五蘊一定是我,也是不合于實際的。請衆佛友自行觀照所有與五蘊相關的一切現象,就知道了。

  (二)有外道以爲“五蘊一定異于我”。實際上,並沒有五蘊一定異于我的現象。例如:如果說五蘊一定是異于我,那色蘊是五蘊之一,色蘊也應是異于我。又色身是色蘊之一,那色身也一定應該是異于我。而實際上,當有人摸色身時,我能感覺到。有時,我也可以控製色身的手腳來做事。可見,說色身一定異于我,與實際是不符合的。因此,說色蘊一定異于我是不符合實際的,五蘊一定異于我也是不合于實際的。

  (叁)有外道以爲“我一定在五蘊之中”。實際上,並沒有“我一定在五蘊之中”的現象。例如:如果說我一定在五蘊之中,那我是在五蘊的哪一個之中呢?色蘊之中?受蘊之中?想蘊之中?行蘊之中?識蘊之中?或在兩蘊之中,叁蘊之中,四蘊之中,五蘊之中呢?當我們一一觀照後,您就會發覺,這些想法都是跟實際不完全符合的。

  (四)有外道以爲“五蘊一定在我之中”。實際上,並沒有“五蘊一定在我之中”的現象。例如:有外道有神通,他的能力能完全控製五蘊。所以他就誤以爲這種現象是永遠的,是一定如此的。殊不知,當他一破戒,或出定,則神通就消失,他就不能完全控製五蘊了。

  因此,這四類外道所建立的“我”的觀念,跟實際上的“我”不是完全符合的。所以說:“外道所說的那種我,實際上不存在”,這就稱爲“無我”。

  請衆佛友要注意!佛陀所說的“無我”,並不是在否定“我”的存在。而是在提醒那些對“我”的觀照有偏差的人,他們“將不是我的現象,以爲是我”。如果一個人,對屬于“不是我”的認知,能如實照見,而對“我”的認知不再有任何的偏差,這時,說我,說無我,都不會有錯的。現在我先引經文來說明,佛陀說“五蘊非我、不異我、不相在”的道理。

  《雜阿含經》載:“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觀察,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又載:“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爲汝說。于色不見有我,異我,相在不?于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因此當知,佛陀說“無我”,是指“五蘊無我”,又稱“一切法無我”。它是指“外道所說的五蘊一定永遠是我的那種我不存在”,“外道所說的五蘊一定永遠異于我的那種我不存在”,“外道所說的五蘊一定永遠在我之中的那種我不存在”,“外道所說的我一定永遠在五蘊之中的那種我也不存在”。所以,“這四種外道所說的我,與實際的我相比,都不是如此”,因此稱爲“無我”,而非否定我的存在性。因此佛說“五蘊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各位當知!有因有緣,我們可以創造“五蘊是我”的現象;有因有緣,我們可以創造“五蘊異我”的現象;有因有緣,我們可以創造“我在五蘊之中”的現象;有因有緣,我們可以創造“五蘊在我之中”的現象。因此,五蘊與我的關系,究竟如何,都是可以創造因緣來變化它的。可見,“我”的能力,是很強的。

  衆佛友,我再引經文來給大家參考!

  《雜阿含經》載:“時,彼天子說偈問佛:“若羅漢比丘,自所作已作,一切諸漏盡,持此後邊身,記說言有我,及說我所不?”爾時,世尊即說偈答:“若羅漢比丘,自所作已作,一切諸漏盡,持此後邊身,正複說有我,我所亦無咎。””

  從經文中,各位就可知道,佛陀不是只說“無我”,也說到“我”

  如《大般涅槃經》雲:“復有世尊,或說陰界諸入多諸過患;或復有說四聖諦法;或復有說諸法因緣;或復有說諸業煩惱皆因緣生;或復有說我與無我;或復有說苦樂二法;或復有說常無常等;或復有說淨與不淨。”(CBETA, T12, no.374, p.43)。

  衆佛友,當知,不論佛陀說我或說無我,我們都要深入瞭解,佛陀是指向什麼現象而說的,別混在一起思考。

  現在我舉譬喻說明:當老師拿了兩本書,對學生說:“請觀察這兩本書不相同的地方”。這時,如果有學生只看到相同的地方,那就看錯了。當老師拿了兩本書,對學生說:“請觀察這兩本書相同的地方”。這時,如果有學生只看到不相同的地方,那也是看錯了。同樣,當佛陀要我們觀察“無常”時,我們就要去觀察“無常”的現象;當佛陀要我們觀察“常”時,我們就要去觀察“常”的現象;當佛陀要我們觀察“苦、無我、不淨”等等時,我們就要去觀察“苦、無我、不淨”這部份的現象;當佛陀要我們觀察“樂、我、淨”的現象時,我們就要去觀察“樂、我、淨”這部份的現象。如此,才能照見佛陀所要教示我們的現象及道理。

  二、什麼是“忍”呢?

  衆佛友!

  忍,是心中充滿智慧的寶刃,可以砍除一切障礙!

  因此當知,佛陀所說的“忍”具有下列的特質,即“接受現況,不排斥現況,善用現況,令現況發展更好。”

  衆佛友!佛陀所說的“忍”,這中間,並沒有任何“忍耐”的味道在。而是一種通過“安全有效解決問題,令問題不再産生的智慧”的顯發,達到“完全接受現況,完全不排斥現象,完全善用現況,令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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