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若爲吾從仆,
唯予資生酬,其余悉霸取。
他所有的財富,我一定設法奪取,如果他淪爲仆從爲我工作,我將只給他剛剛能維生的酬報,其余全部霸占爲己有。
令彼乏安樂,恒常遇禍害。
彼爲墮生死,百般折損我。
我要想方設法使他失去安樂,恒常遭受禍害痛苦的折磨,因爲他是使我墮落生死輪回、飽受苦害折磨的禍首。
癸叁(換已如何修持)分二:一、以溫和而教誡;二、以粗暴法製伏。
子一、以溫和而教誡:
汝雖欲自利,然經無數劫,
遍曆大劬勞,執我唯增苦。
心意啊,你雖然想追求自利,然而經過了無數億劫努力,更飽嘗了無盡痛苦與艱辛,但是這種自我愛執只能讓你增加痛苦而已。
是故當盡心,勤行衆生利。
牟尼無欺言,奉行必獲益。
所以,你一定要盡心盡力修習正法,精勤于利益衆生的菩薩行爲,本師釋迦牟尼佛絕無欺人之言,依教奉行必然會獲得安樂利益。
若汝自往昔,素行利生事,
除獲正覺樂,必不逢今苦。
如果你從往昔至今,一直修習舍己利他的菩薩行,那麼除了獲得究竟圓滿的正覺大樂之外,必定不會遭逢現在的煩惱痛苦。
故汝于父母,一滴精血聚,
既可執爲我,于他亦當習。
總之,既然你能將父精母血聚合而成的身體,執著爲自我,那同樣對其他衆生,也應如是修習相換,當成自己一樣去愛護。
應爲他密探,見己有何物,
悉數盡盜取,以彼利衆生。
自他相換後,我應該成爲他人的密探,只要發現自身有任何他人所需之物,立刻全部盜取,用以利益衆生。
我樂他不樂,我高他卑下,
利己不顧人,何不反自妒?
如果我安樂而別人不安樂,我高高在上而別人寒微卑屈,我只顧自利而不照顧別人,那麼爲何不轉而嫉妒自己,關懷別人呢?
吾當離安樂,甘代他人苦;
時觀念起處,細察己過失。
我要主動地舍離安樂享受,心甘情願地取代別人所受的痛苦,時時內觀一言一行的發心動機,細細檢查自己大大小小的過失。
他雖犯大過,欣然吾頂替;
自過縱微小,衆前誠忏悔。
雖然是他人犯下的大過錯,我也應樂意頂替他承擔責任,自己如果有過錯,即使微小也應在衆人面前誠懇地發露忏悔。
顯揚他令譽,以此匿己名;
役自如下仆,勤謀衆人利。
我要廣泛地宣揚他人的名譽功德,藉此隱藏自己的名聲,我要像役使仆從一樣奴役自己,爲衆人精勤地謀求利益。
此身過本多,德寡奚足誇?
故當隱己德,莫令他人知。
自己本來就是罪過深重之人,暫時生起的小功德有什麼值得宣揚呢?所以我要盡力隱藏德學,不讓任何人知道。
往昔爲自利,所行盡害他;
今爲他謀利,願害悉歸我!
總之,以前爲了謀求自身利樂,我所作的盡是傷害他人的惡業;現在爲了他們謀求幸福,願這一切禍害都歸于我自己!
莫令汝此身,猛現頑強相,
令如初嫁媳,羞畏極謹慎。
如是修行時,千萬不要讓自身行爲猛烈地表現出粗暴頑固的態度,應該像剛剛嫁人的新娘子一樣,略帶羞澀,畏人譏笑而謹慎地約束言行舉止。
堅持利他行,切莫傷衆生。
妄動應製止,逾矩當治罰。
你一定要堅持利益有情,千萬不能再傷害任何衆生,如果妄念蠢蠢欲動,應及時製伏止息,如果心念違越了戒規,應當嚴厲處罰。
子二(以粗暴法製伏)分二:一、製伏意識;二、製伏身體。
醜一、製伏意識:
縱已如是誨,汝猶不行善,
衆過終歸汝,唯當受治罰。
昔時受汝製,今日吾已覺,
無論至何處,悉摧汝驕慢。
心啊,雖然我已經如是教誨過你,如果你還不肯依教行善,那麼將來一切過失都將歸咎于你,那時你所得到的只有嚴厲處罰。往昔我愚笨無知,完全爲你控製,如今我已經覺曉了你是一切罪惡痛苦的根源,所以無論你到哪兒,我都要將你的狂妄我執驕慢摧毀無余。
今當棄此念:尚享自權益。
汝已售他人,莫哀應盡力!
現在你應該舍棄尚可享有自主以自我享受爲主的想法,因爲我已經將你賣給所有衆生了,你不要悲傷難過,盡力去服務衆生主人吧!
若吾稍放逸,未施汝于衆,
則汝定將我,販與諸獄卒。
如是汝屢屢,棄我令久苦。
今憶宿仇怨,摧汝自利心!
如果我稍微不留意,沒有將你布施給衆生,那麼你一定會執著自利而造惡業,最終將我出賣給地獄獄卒。我曾經多次因大意疏忽而被你出賣,並且因此而長久地受苦。如今回憶起這些宿世仇怨,氣憤難平,我一定要徹底消滅你這自私自利的惡心!
若汝欲自惜,不應自愛執;
若汝欲自護,則當常護他。
如果你想珍惜自己的安樂,那就不要再頑固地愛執自己了;如果你真想保護自己以免受苦難,那麼就應當恒常愛護他人。
醜二、製伏身體:
汝愈獻殷殷,護此不淨身,
彼愈趨退墮,衰朽極脆弱。
身弱欲愛增,大地一切物,
尚且不魇足;誰複惬彼欲?
對此不淨穢身,你越殷勤保護得周到,它就會愈來愈趨向于衰朽脆弱,變得對小苦也不堪承受。身體如是脆弱下去,欲望就會不斷增加,就算擁有大地上一切事物也滿足不了,那樣還有誰能滿足欲望呢?
逐欲未得足,生惱複失意;
若人無所求,彼福無窮盡。
追逐欲樂永遠無法得到滿足,只會帶來煩惱和失望、沮喪;如果一個人對世俗欲塵心無所求,他的福德快樂將會無有窮盡。
樂長身貪故,莫令有機趁;
不執悅意物,厥爲真妙財。
貪圖安樂只會增長對身體的貪執,所以不要讓自身有享樂的機會,只有不貪執任何世俗悅意之物,那才是我們最珍貴而真實的財産。
可怖不淨身,不動待他牽,
火化終成灰,何故執爲我?
無論生與死,朽身何所爲?
豈異煤等物?怎不除我慢?
這可怕的不淨汙垢之身,自己無法動彈,完全要靠心意牽動,死亡火化後它最終會成爲一堆灰塵,爲什麼要執著這無實的髒東西爲我呢?不論生前之身或死後之身,這種腐朽身軀能有什麼用呢?它與煤炭等卑微事物有何區別?既然如此,爲何不除卻執身爲我的我慢呢?
奉承此身故,無義集諸苦;
于此似樹身,何勞貪與嗔?
因屈從身執而侍奉這個身體,我毫無意義地積聚了許多苦惱,然而色身就像樹木一樣,無情無義不知報恩,我又何苦爲它生起貪愛嗔恨呢?
細心極愛護,或棄鹫獸食,
身既無貪嗔,何苦愛此身?
無論是細心愛惜保護身體,或者把它丟棄給禿鹫野獸分食,它既不生貪也不會生嗔,一點都無所謂,既然如此,我又何苦貪愛著它呢?
何毀引身嗔?何贊令身喜?
身既無所知,殷勤何所爲?
有什麼誹謗能引起身體嗔恨呢?有什麼贊譽能引起身體喜悅呢?身體自己既然對毀譽毫無所知,那我又何必殷勤地爲執愛它而執著毀譽呢?
若人喜我身,則彼爲吾友。
衆皆愛己身,何不愛衆生?
如果說:身雖無知,但是執愛保護好它,能使他人喜歡我,成爲我的好朋友。那麼所有人都喜愛自身,我爲何不同樣去愛護他們呢?
故應離貪執,爲衆舍己身,
此身雖多患,善用如寶筏。
因此,應該遠離貪執自身的惡習,爲了謀求衆生利益而施舍自身,自身雖然會引生許多過患,但將它看成渡越苦海的寶舟而善加運用,仍有必要。
庚叁、教言成等持方便:
愚行足堪厭,今當隨聖賢,
憶教不放逸,奮退昏與眠。
往昔那些愚昧散亂行爲,足以使人厭倦了,今後我要追隨聖賢智者的足迹,恒時牢記聖教而不放逸,努力擊退昏沈和睡眠。
如佛大悲子,安忍所當行;
若不恒勤修,何日得出苦?
我要像大慈大悲的佛子一樣,忍苦耐勞地勤修所應修持的正法,如果不能持之以恒地精勤修行,何時才能使自他脫離痛苦輪回大海呢?
爲除諸障故,回心避邪途;
並于正所緣,恒常修叁昧。
總之,爲了消除取證無上菩提道上的諸種障礙,我要徹底扭轉我執惡習,遠離一切邪道,並依止上述的正所緣境(即自他平等、自他相換菩提心),經常修習叁昧。
第九品 智慧
丙叁之丁叁(勝義菩提心能增上爲智慧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戊一、品名:智慧。
戊二分二:一、略說生起智慧;二、彼者廣說。
己一、略說生起智慧:
此等一切支,佛爲智慧說。
故欲息苦者,當啓空性慧。
前面的發心、靜慮等一切學處,皆是佛陀爲了真實智慧而說的。因此,想要息滅一切煩惱痛苦的人,應當精進引生空性智慧。
己二(彼者廣說)分四:一、抉擇正見;二、以修行持;叁、以理斷除增益;四、證空性之作用。
庚一分叁:一、建立二谛;二、于彼辯駁;叁、成立大乘之殊勝。
辛一分叁:一、二谛之分類;二、二谛之法相;叁、抉擇二谛之補特伽羅。
壬一、二谛之分類:
世俗與勝義,許之爲二谛。
輪涅所攝的一切法分世俗谛與勝義谛,這是佛法中所認許兩種層面的真實。
壬二、二谛之法相:
勝義非心境,說心是世俗。
勝義谛不是二取執著分別心的境界,心及心所之境被稱爲世俗谛。
壬叁、抉擇二谛之補特伽羅:
世間見二種:瑜伽及平凡。
瑜伽世間破,平凡世間者。
複因慧差別,層層更超勝。
抉擇二谛的有情世間有兩種,已得寂止勝觀的瑜伽士和未得勝觀之平凡世人。其中,瑜伽士能破遮一般凡夫的觀點,而瑜伽士當中,又因通達空性智慧的差別,上上者能超勝諸下下者的見解。
辛二(于彼辯駁)分叁:一、辯駁基爲二谛;二、辯駁道爲空性;叁、辯駁果爲利他。
壬一分叁:一、與平凡世間的辯駁;二、與諸聲聞的辯駁;叁、與唯識宗的辯駁。
癸一、與平凡世間的辯駁:
以二同許喻,爲果不觀察。
或有人反駁說:許一切法無實的瑜伽世間怎能破斥平凡世間的見解呢?答曰:以二者共同承認的比喻即可成立。又問: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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