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若为吾从仆,
唯予资生酬,其余悉霸取。
他所有的财富,我一定设法夺取,如果他沦为仆从为我工作,我将只给他刚刚能维生的酬报,其余全部霸占为己有。
令彼乏安乐,恒常遇祸害。
彼为堕生死,百般折损我。
我要想方设法使他失去安乐,恒常遭受祸害痛苦的折磨,因为他是使我堕落生死轮回、饱受苦害折磨的祸首。
癸三(换已如何修持)分二:一、以温和而教诫;二、以粗暴法制伏。
子一、以温和而教诫:
汝虽欲自利,然经无数劫,
遍历大劬劳,执我唯增苦。
心意啊,你虽然想追求自利,然而经过了无数亿劫努力,更饱尝了无尽痛苦与艰辛,但是这种自我爱执只能让你增加痛苦而已。
是故当尽心,勤行众生利。
牟尼无欺言,奉行必获益。
所以,你一定要尽心尽力修习正法,精勤于利益众生的菩萨行为,本师释迦牟尼佛绝无欺人之言,依教奉行必然会获得安乐利益。
若汝自往昔,素行利生事,
除获正觉乐,必不逢今苦。
如果你从往昔至今,一直修习舍己利他的菩萨行,那么除了获得究竟圆满的正觉大乐之外,必定不会遭逢现在的烦恼痛苦。
故汝于父母,一滴精血聚,
既可执为我,于他亦当习。
总之,既然你能将父精母血聚合而成的身体,执著为自我,那同样对其他众生,也应如是修习相换,当成自己一样去爱护。
应为他密探,见己有何物,
悉数尽盗取,以彼利众生。
自他相换后,我应该成为他人的密探,只要发现自身有任何他人所需之物,立刻全部盗取,用以利益众生。
我乐他不乐,我高他卑下,
利己不顾人,何不反自妒?
如果我安乐而别人不安乐,我高高在上而别人寒微卑屈,我只顾自利而不照顾别人,那么为何不转而嫉妒自己,关怀别人呢?
吾当离安乐,甘代他人苦;
时观念起处,细察己过失。
我要主动地舍离安乐享受,心甘情愿地取代别人所受的痛苦,时时内观一言一行的发心动机,细细检查自己大大小小的过失。
他虽犯大过,欣然吾顶替;
自过纵微小,众前诚忏悔。
虽然是他人犯下的大过错,我也应乐意顶替他承担责任,自己如果有过错,即使微小也应在众人面前诚恳地发露忏悔。
显扬他令誉,以此匿己名;
役自如下仆,勤谋众人利。
我要广泛地宣扬他人的名誉功德,藉此隐藏自己的名声,我要像役使仆从一样奴役自己,为众人精勤地谋求利益。
此身过本多,德寡奚足夸?
故当隐己德,莫令他人知。
自己本来就是罪过深重之人,暂时生起的小功德有什么值得宣扬呢?所以我要尽力隐藏德学,不让任何人知道。
往昔为自利,所行尽害他;
今为他谋利,愿害悉归我!
总之,以前为了谋求自身利乐,我所作的尽是伤害他人的恶业;现在为了他们谋求幸福,愿这一切祸害都归于我自己!
莫令汝此身,猛现顽强相,
令如初嫁媳,羞畏极谨慎。
如是修行时,千万不要让自身行为猛烈地表现出粗暴顽固的态度,应该像刚刚嫁人的新娘子一样,略带羞涩,畏人讥笑而谨慎地约束言行举止。
坚持利他行,切莫伤众生。
妄动应制止,逾矩当治罚。
你一定要坚持利益有情,千万不能再伤害任何众生,如果妄念蠢蠢欲动,应及时制伏止息,如果心念违越了戒规,应当严厉处罚。
子二(以粗暴法制伏)分二:一、制伏意识;二、制伏身体。
丑一、制伏意识:
纵已如是诲,汝犹不行善,
众过终归汝,唯当受治罚。
昔时受汝制,今日吾已觉,
无论至何处,悉摧汝骄慢。
心啊,虽然我已经如是教诲过你,如果你还不肯依教行善,那么将来一切过失都将归咎于你,那时你所得到的只有严厉处罚。往昔我愚笨无知,完全为你控制,如今我已经觉晓了你是一切罪恶痛苦的根源,所以无论你到哪儿,我都要将你的狂妄我执骄慢摧毁无余。
今当弃此念:尚享自权益。
汝已售他人,莫哀应尽力!
现在你应该舍弃尚可享有自主以自我享受为主的想法,因为我已经将你卖给所有众生了,你不要悲伤难过,尽力去服务众生主人吧!
若吾稍放逸,未施汝于众,
则汝定将我,贩与诸狱卒。
如是汝屡屡,弃我令久苦。
今忆宿仇怨,摧汝自利心!
如果我稍微不留意,没有将你布施给众生,那么你一定会执著自利而造恶业,最终将我出卖给地狱狱卒。我曾经多次因大意疏忽而被你出卖,并且因此而长久地受苦。如今回忆起这些宿世仇怨,气愤难平,我一定要彻底消灭你这自私自利的恶心!
若汝欲自惜,不应自爱执;
若汝欲自护,则当常护他。
如果你想珍惜自己的安乐,那就不要再顽固地爱执自己了;如果你真想保护自己以免受苦难,那么就应当恒常爱护他人。
丑二、制伏身体:
汝愈献殷殷,护此不净身,
彼愈趋退堕,衰朽极脆弱。
身弱欲爱增,大地一切物,
尚且不魇足;谁复惬彼欲?
对此不净秽身,你越殷勤保护得周到,它就会愈来愈趋向于衰朽脆弱,变得对小苦也不堪承受。身体如是脆弱下去,欲望就会不断增加,就算拥有大地上一切事物也满足不了,那样还有谁能满足欲望呢?
逐欲未得足,生恼复失意;
若人无所求,彼福无穷尽。
追逐欲乐永远无法得到满足,只会带来烦恼和失望、沮丧;如果一个人对世俗欲尘心无所求,他的福德快乐将会无有穷尽。
乐长身贪故,莫令有机趁;
不执悦意物,厥为真妙财。
贪图安乐只会增长对身体的贪执,所以不要让自身有享乐的机会,只有不贪执任何世俗悦意之物,那才是我们最珍贵而真实的财产。
可怖不净身,不动待他牵,
火化终成灰,何故执为我?
无论生与死,朽身何所为?
岂异煤等物?怎不除我慢?
这可怕的不净污垢之身,自己无法动弹,完全要靠心意牵动,死亡火化后它最终会成为一堆灰尘,为什么要执著这无实的脏东西为我呢?不论生前之身或死后之身,这种腐朽身躯能有什么用呢?它与煤炭等卑微事物有何区别?既然如此,为何不除却执身为我的我慢呢?
奉承此身故,无义集诸苦;
于此似树身,何劳贪与嗔?
因屈从身执而侍奉这个身体,我毫无意义地积聚了许多苦恼,然而色身就像树木一样,无情无义不知报恩,我又何苦为它生起贪爱嗔恨呢?
细心极爱护,或弃鹫兽食,
身既无贪嗔,何苦爱此身?
无论是细心爱惜保护身体,或者把它丢弃给秃鹫野兽分食,它既不生贪也不会生嗔,一点都无所谓,既然如此,我又何苦贪爱着它呢?
何毁引身嗔?何赞令身喜?
身既无所知,殷勤何所为?
有什么诽谤能引起身体嗔恨呢?有什么赞誉能引起身体喜悦呢?身体自己既然对毁誉毫无所知,那我又何必殷勤地为执爱它而执著毁誉呢?
若人喜我身,则彼为吾友。
众皆爱己身,何不爱众生?
如果说:身虽无知,但是执爱保护好它,能使他人喜欢我,成为我的好朋友。那么所有人都喜爱自身,我为何不同样去爱护他们呢?
故应离贪执,为众舍己身,
此身虽多患,善用如宝筏。
因此,应该远离贪执自身的恶习,为了谋求众生利益而施舍自身,自身虽然会引生许多过患,但将它看成渡越苦海的宝舟而善加运用,仍有必要。
庚三、教言成等持方便:
愚行足堪厌,今当随圣贤,
忆教不放逸,奋退昏与眠。
往昔那些愚昧散乱行为,足以使人厌倦了,今后我要追随圣贤智者的足迹,恒时牢记圣教而不放逸,努力击退昏沉和睡眠。
如佛大悲子,安忍所当行;
若不恒勤修,何日得出苦?
我要像大慈大悲的佛子一样,忍苦耐劳地勤修所应修持的正法,如果不能持之以恒地精勤修行,何时才能使自他脱离痛苦轮回大海呢?
为除诸障故,回心避邪途;
并于正所缘,恒常修三昧。
总之,为了消除取证无上菩提道上的诸种障碍,我要彻底扭转我执恶习,远离一切邪道,并依止上述的正所缘境(即自他平等、自他相换菩提心),经常修习三昧。
第九品 智慧
丙三之丁三(胜义菩提心能增上为智慧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论。
戊一、品名:智慧。
戊二分二:一、略说生起智慧;二、彼者广说。
己一、略说生起智慧:
此等一切支,佛为智慧说。
故欲息苦者,当启空性慧。
前面的发心、静虑等一切学处,皆是佛陀为了真实智慧而说的。因此,想要息灭一切烦恼痛苦的人,应当精进引生空性智慧。
己二(彼者广说)分四:一、抉择正见;二、以修行持;三、以理断除增益;四、证空性之作用。
庚一分三:一、建立二谛;二、于彼辩驳;三、成立大乘之殊胜。
辛一分三:一、二谛之分类;二、二谛之法相;三、抉择二谛之补特伽罗。
壬一、二谛之分类:
世俗与胜义,许之为二谛。
轮涅所摄的一切法分世俗谛与胜义谛,这是佛法中所认许两种层面的真实。
壬二、二谛之法相:
胜义非心境,说心是世俗。
胜义谛不是二取执著分别心的境界,心及心所之境被称为世俗谛。
壬三、抉择二谛之补特伽罗:
世间见二种:瑜伽及平凡。
瑜伽世间破,平凡世间者。
复因慧差别,层层更超胜。
抉择二谛的有情世间有两种,已得寂止胜观的瑜伽士和未得胜观之平凡世人。其中,瑜伽士能破遮一般凡夫的观点,而瑜伽士当中,又因通达空性智慧的差别,上上者能超胜诸下下者的见解。
辛二(于彼辩驳)分三:一、辩驳基为二谛;二、辩驳道为空性;三、辩驳果为利他。
壬一分三:一、与平凡世间的辩驳;二、与诸声闻的辩驳;三、与唯识宗的辩驳。
癸一、与平凡世间的辩驳:
以二同许喻,为果不观察。
或有人反驳说:许一切法无实的瑜伽世间怎能破斥平凡世间的见解呢?答曰:以二者共同承认的比喻即可成立。又问: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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