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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釋▪P40

  ..續本文上一頁喜心。”

  癸二、(成立破無記之見)分二:一、認知所破之見;二、陳述此見非理之因。

  子一、(認知所破之見):

  滅後有無等,有邊等常等,

  諸見依涅槃,未來過去世。

  在如來獲得涅槃或者涅槃之後,究竟是有生、無生、二者兼具還是二者皆無四種見解;以及世間界的邊際,究竟是有、無、二者兼具還是二者皆無四種見解;再加上器情世間究竟是恒常、無常、二者兼具還是二者皆無四種見解;最後還有身體、壽命究竟爲一體還是異體兩種見解,共計爲十四種無記。

  首先,關于如來邊際有無等四種見解,是依靠涅槃而安立的;其次,關于世間邊際有無等四種見解,是依靠後際[未來]而安立的;第叁,關于世間常有與無常等四種見解,是依靠前際[過去]而安立的;

  子二、(陳述此見非理之因):

  一切法空故,何有邊無邊,

  亦邊亦無邊,非有非無邊?

  因爲一切萬法的四邊戲論都爲空性,所以作爲特法的我以及世間後際(的存在與否,涅槃之後的)有生無生的有邊又怎麼會存在呢?無邊又怎麼會存在呢?有邊無邊二者兼備的亦有亦無邊又怎麼會存在呢?有邊無邊二者皆非的非有非無邊又怎麼會存在呢?

  何者爲一異,何有常無常,

  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

  (還有,包括)身體與壽命的本體爲一體的情形又怎麼會存在呢?二者本體爲異體他性的情形又怎麼會存在呢?我以及世間前際存在的恒常又怎麼會存在呢?無常又怎麼會存在呢?有無二邊兼具的亦常亦無常又怎麼會存在呢?有無二邊皆非的非常非無常又怎麼會存在呢?差別事不成立,則差別法也不應該成立。因此,十四種無記也不應該存在。

  辛叁、(駁斥說法無義之過):

  諸法不可得,滅一切戲論,

  無人亦無處,佛亦無所說。

  如果對方提出:既然涅槃的自性不存在,那麼大悲佛陀所做的,爲衆生宣講涅槃大義的開演彰顯妙法之事就成了毫無意義。

  勝義涅槃既可以說是寂滅戲論法相,且寂滅自性的;也可以說是因爲不可言傳,所以寂滅諸戲,因爲不可思議,所以寂滅;也可以說是因爲煩惱無生,所以寂滅,因爲無有産生,所以寂滅;也可以說是因爲舍離煩惱,所以寂滅諸戲,因爲舍離所有習氣,所以寂滅;也可以說是因爲所知不可得,所以寂滅諸戲,因爲能知不可得,所以寂滅。

  因此,包括《聖者如來秘密經》中所說的:“寂慧,自如來成道現前無上圓滿正等覺之夜,及至無諸取受而獲得涅槃之夜,如來未曾說一句法,未來亦不說”等教證,也表明了同一觀點。

  因爲諸法(的自性),也就是涅槃的自性,所以說法者、所說之法以及說法之境等,都是了不可得而寂滅的,包括能得之戲論也一並寂滅。因爲無有能取所取二者,所以平等一味,自性寂滅。

  出有壞佛陀是寂滅諸邊的,因爲寂滅的本體不可住,所以駐留之時的執相之緣也徹底寂滅、了不可得。因此,佛陀沒有在任何時刻、任何處所,向任何一位補特伽羅宣說過一句染淨(經書所說染汙、清淨或煩惱、清淨兩類事物)之法。

  至于下面所說的:“真法及說者,聽者難得故,……”,是從世俗名言的角度而言的。

  

  《中觀根本慧論》之第二十五觀涅槃品釋終

  

   二十六、觀十二因緣品

  丁二十六、(觀十二因緣品)分二:一、經部關聯;二、品關聯。

  戊一、(經部關聯):

  佛陀雲:“以緣起無生,故爲緣起”等宣說了無有十二緣起的道理。

  戊二、(品關聯):

  (關于品關聯的注釋,有以下幾種觀點):

  按照《無畏論》與《佛護論》兩大論著的解釋,本品的品關聯應爲:

  如果對方提出:既然你已經將趨入大乘勝義之法門宣說完畢,那麼現在就應該闡述趨入小乘論典的勝義法門了吧!

  本品的內容,即爲針對以上說法的答複。

  按照清辯論師在《般若燈論》中的解釋,本品的品關聯應爲:

  如果對方提出:既然你們在前面已經講過,任何人也沒有宣說過一句法,這裏(指經部關聯)又說佛宣講了緣起之理,這種(前後矛盾的說法),難道(對你們的立論)不會有所危害嗎?

  (本品的內容是爲了說明,我們並沒有否認現象,)而只是否認了“諸法以本體而存在”的觀點。

  按照月稱菩薩的解釋,本品的品關聯應爲:

  如果對方提出:所謂“緣起”的含義,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本品的內容,就是爲了介紹緣起的含義。

  我們在這裏,卻將本品的品關聯解釋爲:

  如果對方提出:依照你們的說法:“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爲能見苦,亦見集滅道。”那麼輪回和涅槃,不就分別成了順應或者違背緣起法則的法了嗎?既然輪涅無二,那麼輪回和涅槃的兩種現象又作何解釋呢?既然有寂無二,那麼世俗名言又怎麼會還滅呢?

  本品的內容,就是爲了宣說無而顯現的緣起,或者是爲了闡明“乃因真如法性而現見四谛”的觀點。

  此品分叁:一、宣說緣起之理;二、行與非行之差別;叁、闡釋破十二有支之次第。

  己一、(宣說緣起之理):

  衆生癡所覆,爲後起叁行,

  以起是行故,隨行入六趣。

  尚未證悟真實義的(衆生),因內心被無明愚癡所遮覆,爲後世而造作福業、非福業以及不動業叁種行蘊。因爲是以叁門而行的緣故,從而使諸業成爲轉生六道或者五趣衆生之因。

  隨諸行因緣,識受六道身;

  依靠諸識故,而成于名色。

  (原譯:以諸行因緣,識受六道身。以有識著故,增長于名色。)

  諸行的果法,也即作爲輪回種子的識,是因隨順諸行,而受身(六道)成爲天人等衆生之識的。在諸識形成之後,依靠諸識又形成了受、想、行、識四名蘊(受、想、行、識四者集聚成蘊,即意身。謂身心兩分中之屬于心之一分者),以及凝酪(胎藏五位之第一位或結胎第一七日。父精母血初成,凝酪尚未形成薄膜。亦名芥子位或羯羅藍位)、膜疱等色蘊。

  《顯句論》雲:“此等諸法,皆如色法與影像之理。若最終死亡之諸蘊毀滅,則僅于第一刹那,即如同秤杆(兩端)之高低般形成所生之諸蘊,且隨業力趨往之方向而受生。是故,于母胎中識蘊悶絕之時,識蘊之果法——名色亦由此而生……。”

  依靠名色故,因而生六入;

  依靠六入故,而生于六觸。

  (原譯:名色增長故,因而生六入;其中後兩句在鸠摩羅什的譯本中缺漏,此處依照藏文版本予以增補。)

  同樣,一旦名色形成,其果法眼根等六處[入]也隨之而産生。依靠六處而與六境[塵]和合,又繼而産生了(六)觸。

  依眼根色法,作意而生觸;

  是故依名色(此處的名色概念,與《俱舍論》中所講的十二有支之一的名色概念略有不同,望斟酌),而生于識(此處的識,不同于《俱舍論》中所講的十二有支之一的識,而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的識)處。

  (此偈頌在鸠摩羅什的譯本中缺漏,此處依照藏文版本予以增補。)

  觸究竟是怎樣産生的呢?以眼根爲增上緣,以色法爲所緣緣,以作意爲等無間緣,並依靠受等遍行(隨同心及其他一切心所生起的心所法,包括受、想、思、觸等)而産生了所謂“觸”。

  那麼,什麼又叫做觸呢?

  也就是說,觸的等無間緣爲作意,也即四名蘊。而眼根和外境色法,也就是(前面所說的)第一種(增上)緣,與第二種(所緣)緣,則屬于色蘊的範疇,依靠這叁者,從而産生眼識。

  情塵以及識,叁者之和合,

  彼者即生觸,由觸而生受。

  以受生渴愛,因受生愛故。

  (原譯:情塵識和合,以生于六觸;因于六觸故,即生于叁受。以因叁受故,而生于渴愛。)

  其[觸]本體是由眼根[情]、色法[塵]以及眼識叁者和合,而判斷出外境的悅意、不悅以及中庸(的心所),就稱之爲眼觸。

  以判斷外境的觸,就會因悅意外境而産生快樂等諸受。其余的觸、受[指耳、鼻、舌、身識,以及由耳識等所産生的樂受等等]也與此相同。

  如果産生樂受,就會生起不離開樂受的渴愛;如果産生苦受,就會生起要脫離痛苦的渴愛;如果生起等舍,就會産生令其不退失的渴愛。這樣以受爲緣就産生了愛,因爲以對外境的不同感受,可以産生相應之愛的緣故。

  因愛有四取,因取故有有。

  一旦産生愛,就會以愛爲緣而産生取。究竟有哪些取呢?所謂取,就是指欲取、見取、戒禁取與我語取四者。取就是由此而形成的。

  一旦有了取,就會因爲取而使業具有能力,取受者也就會流轉于叁有,“有”也就由此而形成了。

  若取者不取,則解脫無有。

  如果能以妙觀察智而不依存于取受,則叁有的本體也就不會産生。所以,一旦不存在取受,則就成爲了解脫者,叁有也就不存在了。

  從有生五蘊,從有而有生。

  (原譯:從有而有生。其中第一句在鸠摩羅什的譯本中缺漏,此處依照藏文版本予以增補。)

  所謂叁有,也即以叁門所作之業,是五蘊之因法。因由此而産生未來五蘊的緣故,所以是以果法(五蘊)而安立因法(叁有)之名的。身語所作之業屬于色蘊,而意業則爲其他四蘊。此處的有,也就是指業的有。因爲將來會成立生有,(故未來五蘊也就必然成立,)所以是以果法而安立因法之名的。

  從生有老死,從老死故有,

  憂愁及哀號,痛苦與不悅,

  以及諸迷亂。

  (原譯:從生有老死,從老死故有,憂悲諸苦惱。其中部分內容在鸠摩羅什的譯本中缺漏,此處依照藏文版本予以增補。)

  叁有之業因愛受而增盛,從而産生了來世的生,由生就會導致老死、憂愁、哀號、痛苦、不悅以及迷亂的出現。此處的“老”,是指五蘊的成熟;“死”是指五蘊的壞滅。

  遠離歡喜或者死亡之時,因爲具有貪欲煩惱,就會産生內心的苦惱、哀愁,以及由哀愁所引發的口中之哀號,因身體或五根遭受傷害而導致的痛苦,因內心遭受重創而導致的不悅,以及因痛苦與不悅而産生的身心迷亂。

  如是等諸事,皆從生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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