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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P40

  ..续本文上一页喜心。”

  癸二、(成立破无记之见)分二:一、认知所破之见;二、陈述此见非理之因。

  子一、(认知所破之见):

  灭后有无等,有边等常等,

  诸见依涅槃,未来过去世。

  在如来获得涅槃或者涅槃之后,究竟是有生、无生、二者兼具还是二者皆无四种见解;以及世间界的边际,究竟是有、无、二者兼具还是二者皆无四种见解;再加上器情世间究竟是恒常、无常、二者兼具还是二者皆无四种见解;最后还有身体、寿命究竟为一体还是异体两种见解,共计为十四种无记。

  首先,关于如来边际有无等四种见解,是依靠涅槃而安立的;其次,关于世间边际有无等四种见解,是依靠后际[未来]而安立的;第三,关于世间常有与无常等四种见解,是依靠前际[过去]而安立的;

  子二、(陈述此见非理之因):

  一切法空故,何有边无边,

  亦边亦无边,非有非无边?

  因为一切万法的四边戏论都为空性,所以作为特法的我以及世间后际(的存在与否,涅槃之后的)有生无生的有边又怎么会存在呢?无边又怎么会存在呢?有边无边二者兼备的亦有亦无边又怎么会存在呢?有边无边二者皆非的非有非无边又怎么会存在呢?

  何者为一异,何有常无常,

  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

  (还有,包括)身体与寿命的本体为一体的情形又怎么会存在呢?二者本体为异体他性的情形又怎么会存在呢?我以及世间前际存在的恒常又怎么会存在呢?无常又怎么会存在呢?有无二边兼具的亦常亦无常又怎么会存在呢?有无二边皆非的非常非无常又怎么会存在呢?差别事不成立,则差别法也不应该成立。因此,十四种无记也不应该存在。

  辛三、(驳斥说法无义之过):

  诸法不可得,灭一切戏论,

  无人亦无处,佛亦无所说。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涅槃的自性不存在,那么大悲佛陀所做的,为众生宣讲涅槃大义的开演彰显妙法之事就成了毫无意义。

  胜义涅槃既可以说是寂灭戏论法相,且寂灭自性的;也可以说是因为不可言传,所以寂灭诸戏,因为不可思议,所以寂灭;也可以说是因为烦恼无生,所以寂灭,因为无有产生,所以寂灭;也可以说是因为舍离烦恼,所以寂灭诸戏,因为舍离所有习气,所以寂灭;也可以说是因为所知不可得,所以寂灭诸戏,因为能知不可得,所以寂灭。

  因此,包括《圣者如来秘密经》中所说的:“寂慧,自如来成道现前无上圆满正等觉之夜,及至无诸取受而获得涅槃之夜,如来未曾说一句法,未来亦不说”等教证,也表明了同一观点。

  因为诸法(的自性),也就是涅槃的自性,所以说法者、所说之法以及说法之境等,都是了不可得而寂灭的,包括能得之戏论也一并寂灭。因为无有能取所取二者,所以平等一味,自性寂灭。

  出有坏佛陀是寂灭诸边的,因为寂灭的本体不可住,所以驻留之时的执相之缘也彻底寂灭、了不可得。因此,佛陀没有在任何时刻、任何处所,向任何一位补特伽罗宣说过一句染净(经书所说染污、清净或烦恼、清净两类事物)之法。

  至于下面所说的:“真法及说者,听者难得故,……”,是从世俗名言的角度而言的。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二十五观涅槃品释终

  

   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

  丁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佛陀云:“以缘起无生,故为缘起”等宣说了无有十二缘起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关于品关联的注释,有以下几种观点):

  按照《无畏论》与《佛护论》两大论著的解释,本品的品关联应为: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你已经将趋入大乘胜义之法门宣说完毕,那么现在就应该阐述趋入小乘论典的胜义法门了吧!

  本品的内容,即为针对以上说法的答复。

  按照清辩论师在《般若灯论》中的解释,本品的品关联应为: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你们在前面已经讲过,任何人也没有宣说过一句法,这里(指经部关联)又说佛宣讲了缘起之理,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难道(对你们的立论)不会有所危害吗?

  (本品的内容是为了说明,我们并没有否认现象,)而只是否认了“诸法以本体而存在”的观点。

  按照月称菩萨的解释,本品的品关联应为:

  如果对方提出:所谓“缘起”的含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本品的内容,就是为了介绍缘起的含义。

  我们在这里,却将本品的品关联解释为:

  如果对方提出:依照你们的说法:“是故经中说,若见因缘法,则为能见苦,亦见集灭道。”那么轮回和涅槃,不就分别成了顺应或者违背缘起法则的法了吗?既然轮涅无二,那么轮回和涅槃的两种现象又作何解释呢?既然有寂无二,那么世俗名言又怎么会还灭呢?

  本品的内容,就是为了宣说无而显现的缘起,或者是为了阐明“乃因真如法性而现见四谛”的观点。

  此品分三:一、宣说缘起之理;二、行与非行之差别;三、阐释破十二有支之次第。

  己一、(宣说缘起之理):

  众生痴所覆,为后起三行,

  以起是行故,随行入六趣。

  尚未证悟真实义的(众生),因内心被无明愚痴所遮覆,为后世而造作福业、非福业以及不动业三种行蕴。因为是以三门而行的缘故,从而使诸业成为转生六道或者五趣众生之因。

  随诸行因缘,识受六道身;

  依靠诸识故,而成于名色。

  (原译:以诸行因缘,识受六道身。以有识著故,增长于名色。)

  诸行的果法,也即作为轮回种子的识,是因随顺诸行,而受身(六道)成为天人等众生之识的。在诸识形成之后,依靠诸识又形成了受、想、行、识四名蕴(受、想、行、识四者集聚成蕴,即意身。谓身心两分中之属于心之一分者),以及凝酪(胎藏五位之第一位或结胎第一七日。父精母血初成,凝酪尚未形成薄膜。亦名芥子位或羯罗蓝位)、膜疱等色蕴。

  《显句论》云:“此等诸法,皆如色法与影像之理。若最终死亡之诸蕴毁灭,则仅于第一刹那,即如同秤杆(两端)之高低般形成所生之诸蕴,且随业力趋往之方向而受生。是故,于母胎中识蕴闷绝之时,识蕴之果法——名色亦由此而生……。”

  依靠名色故,因而生六入;

  依靠六入故,而生于六触。

  (原译:名色增长故,因而生六入;其中后两句在鸠摩罗什的译本中缺漏,此处依照藏文版本予以增补。)

  同样,一旦名色形成,其果法眼根等六处[入]也随之而产生。依靠六处而与六境[尘]和合,又继而产生了(六)触。

  依眼根色法,作意而生触;

  是故依名色(此处的名色概念,与《俱舍论》中所讲的十二有支之一的名色概念略有不同,望斟酌),而生于识(此处的识,不同于《俱舍论》中所讲的十二有支之一的识,而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识)处。

  (此偈颂在鸠摩罗什的译本中缺漏,此处依照藏文版本予以增补。)

  触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以眼根为增上缘,以色法为所缘缘,以作意为等无间缘,并依靠受等遍行(随同心及其他一切心所生起的心所法,包括受、想、思、触等)而产生了所谓“触”。

  那么,什么又叫做触呢?

  也就是说,触的等无间缘为作意,也即四名蕴。而眼根和外境色法,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第一种(增上)缘,与第二种(所缘)缘,则属于色蕴的范畴,依靠这三者,从而产生眼识。

  情尘以及识,三者之和合,

  彼者即生触,由触而生受。

  以受生渴爱,因受生爱故。

  (原译:情尘识和合,以生于六触;因于六触故,即生于三受。以因三受故,而生于渴爱。)

  其[触]本体是由眼根[情]、色法[尘]以及眼识三者和合,而判断出外境的悦意、不悦以及中庸(的心所),就称之为眼触。

  以判断外境的触,就会因悦意外境而产生快乐等诸受。其余的触、受[指耳、鼻、舌、身识,以及由耳识等所产生的乐受等等]也与此相同。

  如果产生乐受,就会生起不离开乐受的渴爱;如果产生苦受,就会生起要脱离痛苦的渴爱;如果生起等舍,就会产生令其不退失的渴爱。这样以受为缘就产生了爱,因为以对外境的不同感受,可以产生相应之爱的缘故。

  因爱有四取,因取故有有。

  一旦产生爱,就会以爱为缘而产生取。究竟有哪些取呢?所谓取,就是指欲取、见取、戒禁取与我语取四者。取就是由此而形成的。

  一旦有了取,就会因为取而使业具有能力,取受者也就会流转于三有,“有”也就由此而形成了。

  若取者不取,则解脱无有。

  如果能以妙观察智而不依存于取受,则三有的本体也就不会产生。所以,一旦不存在取受,则就成为了解脱者,三有也就不存在了。

  从有生五蕴,从有而有生。

  (原译:从有而有生。其中第一句在鸠摩罗什的译本中缺漏,此处依照藏文版本予以增补。)

  所谓三有,也即以三门所作之业,是五蕴之因法。因由此而产生未来五蕴的缘故,所以是以果法(五蕴)而安立因法(三有)之名的。身语所作之业属于色蕴,而意业则为其他四蕴。此处的有,也就是指业的有。因为将来会成立生有,(故未来五蕴也就必然成立,)所以是以果法而安立因法之名的。

  从生有老死,从老死故有,

  忧愁及哀号,痛苦与不悦,

  以及诸迷乱。

  (原译:从生有老死,从老死故有,忧悲诸苦恼。其中部分内容在鸠摩罗什的译本中缺漏,此处依照藏文版本予以增补。)

  三有之业因爱受而增盛,从而产生了来世的生,由生就会导致老死、忧愁、哀号、痛苦、不悦以及迷乱的出现。此处的“老”,是指五蕴的成熟;“死”是指五蕴的坏灭。

  远离欢喜或者死亡之时,因为具有贪欲烦恼,就会产生内心的苦恼、哀愁,以及由哀愁所引发的口中之哀号,因身体或五根遭受伤害而导致的痛苦,因内心遭受重创而导致的不悦,以及因痛苦与不悦而产生的身心迷乱。

  如是等诸事,皆从生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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