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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親聞記(下)▪P14

  ..續本文上一頁因果,學佛也得不到真正利益。

  “世間有此目前現事,壽終之後,入其幽冥,轉生受身,改行易道,故有泥犁、禽獸、蜎飛蠕動之屬”。人在世間,爲非作歹,殺害生靈,所受殃罰,如窮乞、孤獨、聾盲、喑啞,不過是花報,將來墮入叁途幽冥,身體即隨其所投之道而變其形,此皆因其生前惡念惡行所感召,自作自受,無人能代。此種事切勿以爲是人的幻想。民國初年章太炎先生是當代國學大師,其婿朱鏡宙居士,早年在臺灣曾對我談及他老嶽父之事。他說章先生因言語不慎,得罪當時大總統袁世凱,受短期牢獄之災。事後不久,被東嶽大帝召爲陰曹判官,每晚有二小鬼擡轎子接他上班,早晨雞一叫就把他送回來。每天如此,頗覺辛勞。一日他用黃紙寫一請假條在門口燒掉,當晚小鬼果然未來。他說陰間情況與陽間很相似,唯一不同的是陰間無日月,天氣永遠陰暗。鬼壽很長,曾遇到唐宋時鬼,東嶽大帝管轄華北五省,權限很大。有一天他想到陰間有炮烙之刑,非常殘酷,于是他建議大帝將酷刑廢除,以舒鬼苦。大帝聽後,未表示意見,即命一小鬼帶其至地獄現場參觀。到地獄後,他什麼也看不到。因此他覺悟到佛經所說業力變現之理,真實不虛。不造地獄因,即不現地獄相。有兩種人可以看到地獄,一、造地獄之業者,二、菩薩到地獄度生能見到地獄相,一般人看不到。因此可知四聖六凡十法界,唯心所現,唯識所變。

  “譬如世法牢獄,劇苦極刑,魂神命精,隨罪趣向”,此說明陰間刑罰,猶如古時牢獄中罪犯所受種種酷刑,極爲慘烈。命終以後,隨其所造罪業,投生應去之道。壽命依其生前造罪之嚴重性而有長短之別。佛無能力救拔此類衆生,但佛有方法教導其自行悔過回頭,果能依教奉行,縱然已墮地獄,亦可縮短受罪期限。

  “相從共生,更相報償”,冤冤相報,互相索償,惡道感受極苦,罪未受盡即無法出離。由地獄出來,再入餓鬼道,繼續受罪。餓鬼道出來再入畜生道還債。世間絕無有吃虧或占便宜之事,因事後尚有報償,俗語說:“吃它半斤,還它八兩。”因果報應,絲毫不爽,此乃自然感應,絕非上帝佛菩薩主持其事。世人迷惑顛倒,造衆多罪惡,結果還是報在己身。由此看來,君子樂得爲君子,小人冤枉作小人。

  其二者。世間人民。不順法度。奢淫驕縱。任心自恣。居上不明。在位不正。陷人冤枉。損害忠良。心口各異。機僞多端。尊卑中外。更相欺诳。嗔恚愚癡。欲自厚己。欲貪多有。利害勝負。結忿成雙。破家亡身。不顧前後。富有悭惜。不肯施與。愛保貪重。心勞身苦。如是至竟。無一隨者。善惡禍福。追命所生。或在樂處。或入苦毒。又或見善憎謗。不思慕及。常懷盜心。悕望他利。用自供給。消散複取。神明克識。終入惡道。自有叁途無量苦惱。輾轉其中。累劫難出。痛不可言。

  此文說盜惡。“法”是法律,即生活規範的標准;“度”是戒度,以現代話說就是禮節,要確實遵守,不得過與不及。“奢淫驕縱,任心自恣”,即言行超過道德範圍,放蕩不羁。盜惡範圍甚廣,非只限于偷竊而已。例如在官場中,懾于權勢,非其情願,不得不饋贈厚禮者,接受之人亦爲盜。又如一國元首,所率百官,貪贓枉法,榨取老百姓的錢財勞力,供其揮霍享受,此爲大盜。一般豪門官吏,爲奪取他人權位財富眷屬,損害忠良,口是心非,詭詐多端,甚至欺騙家親長幼眷屬,用不正當手段,巧取豪奪,均屬盜罪。應知財富乃命中注定,命中有的,推不掉;命中無的,求不得。世人愚癡,不知安份,貪而無厭,自私自利;在地位上,在財富上,總想超出別人,不惜結忿成仇,到頭來破家亡身而不自覺。在古人傳記中班班可考。一般富有之人,吝啬成性,一生只看重錢財,不肯布施修福,因其不會用財,反而作了衆多罪惡,以致心勞身苦,臨命終時,萬般將不去,唯有業隨身。修善積德,必得人天福報。作惡之人,利己損人,墮入惡趣。嫉妒雖屬隨煩惱之一,而其影響所及,見到善人善事,不但不肯見賢思齊,隨喜功德,反而誹謗批評。

  “神明克識,終入惡道”,識與志字同,志即記載義。“神明”指天地鬼神,所謂神明記錄確有其事。高僧傳有一則公案,茲就記憶所及略述如下:從前有一位秀才,對世間善人寫了一篇文章,惡意批評誹謗,只求快意,寫完之後,隨手焚而棄之。一日遇一禅師,禅師說他心術不正,誣蔑善良,他死不承認。禅師由袖口中拿出他所寫的東西,攤給他看,嚇得他驚慌失措。佛說我們起心動念,一言一行,生生世世,所有一切資料統統保存在阿賴耶識中,同電腦一樣,隨時都可以影現出來,瞞不了人。世人常說,閻王爺有生死簿,陰曹地府有業鏡臺。都不是虛妄的,冷靜想想,應有此事實。所以我們起心動念,不允許有一絲毫惡念,念念存心利益衆生,絕不惱害衆生,以成就自己大德。“終入惡道,自有叁途無量苦惱,輾轉其中”,此數句與前面“天地之間,自然有是”兩句是同一意義。惡道循環,累劫難出。此種現象是佛與大菩薩現量親眼見到事實真相,轉谕我們知曉,我們必須以聖言量加強我們的信心,才算有善根福德。

  其叁者。世間人民。相因寄生。壽命幾何。不良之人。身心不正。常懷邪惡。常念淫失女。煩滿胸中。邪態外逸。費損家財。事爲非法。所當求者。而不肯爲。又或交結聚會。興兵相伐。攻劫殺戮。強奪迫脅。歸給妻子。極身作樂。衆共憎厭。患而苦之。如是之惡。著于人鬼。神明記識。自入叁途。無量苦惱。輾轉其中。累劫難出。痛不可言。

  此段經文是第叁段講邪淫惡,前面兩段說明殺生偷盜二惡。一切罪惡中之最重者無過于殺生,在修道方面,最大的障礙無過于淫欲。佛在戒經中無論在家戒或出家戒,第一條均爲不殺生。殺生之害,召來冤冤相報,一世比一世嚴重。知此事實,即便是微細昆蟲,如蚊子螞蟻也不能殺害,它們一樣是條生命,貪生怕死。

  爲欲超越世間,了生脫死,應以淫戒爲第一,淫欲不斷,想生到色界無色界也辦不到。禅定功深者,煩惱未斷,可用定功伏住,不起現行,往生到色界無色界天。如想修行證果,就非斷淫不可,絕無淫怒癡未斷而能證斯陀含果或阿羅漢果者。由此可見超越叁界之難。淨土法門講帶業往生,不須斷煩惱,只要伏住,就能生到色界天,有此能力即可往生淨土。如真想生到西方極樂世界,必須把淫怒癡伏住,伏不住,念佛再多再好也枉然。

  “世間人民,相因寄生”。在這個世界,任何人不能獨立生存,要彼此互相依賴。壽命百年,彈指即過,何況人生七十古來稀。整個世界看起來,人的平均壽命大概不會超過七十歲。在此短暫生存期間,何者應爲,何者不應爲,在取舍之間,自己應當有一個智慧的抉擇。“不良之人,身心不正”。此指煩惱業障習氣很重的人,心中常懷邪淫之念。雖是正式夫妻,亦應有所節製,以免戕害身體。淫念一起,心中如猛火焚燒,導致邪態外逸,作出非禮勾當,破人名節。不但對于道業有礙,對社會安全以及自身幸福都不利。“所當求者,而不肯爲”。此“當求者”指“永生”而言,輪回至爲痛苦,超越生死輪回乃是最大的問題。在中國曆史上,亡國的君子多犯了淫欲之罪,如夏傑、殷纣王皆因貪愛淫欲,而招致國破家亡。明朝末年吳叁桂引清兵入關,是爲了陳圓圓。這些實例,對整個社會國家帶來災難。至于爲了爭奪女子,不惜興兵相伐,攻劫殺戮。“極身作樂”,如纣之酒池肉林,極盡其奢侈之能事。徒使民衆憎恨厭棄,人神共忿,既造如是因,天地鬼神看得清清楚楚。迨其運衰時,自然墮入地獄,難免炮烙之刑,輾轉于叁途苦報之中。

  其四者。世間人民。不念修善。兩舌。惡口。妄言。绮語。憎嫉善人。敗壞賢明。不孝父母。輕慢師長。朋友無信。難得誠實。尊貴自大。謂己有道。橫行威勢。侵易于人。欲人畏敬。不自慚懼。難可降化。常懷驕慢。賴其前世。福德營護。今世爲惡。福德盡滅。壽命終盡。諸惡繞歸。又其名籍。記在神明。殃咎牽引。無從舍離。但得前行。入于火镬。身心摧碎。神形苦極。當斯之時。悔複何及。

  “世間人民,不念修善,兩舌、惡口、妄言、绮語,憎嫉善人,敗壞賢明,不孝父母,輕慢師長,朋友無信,難得誠實”,此段經文是說妄語惡。妄語包括四種過失,妄語是不誠實語言,言語發乎心意,對于修道有很大的妨礙,即使在社會上工作亦難以立足。妄言欺人只能欺騙于一時,日久必敗。儒家亦把信列爲第一。“兩舌”,挑撥是非。“惡口”,言語粗野。“妄言”,謊話騙人。“绮語”,花言巧語,以及含有淫意之言詞,涉及閨閣者皆屬之。憎恨嫉妒好人好事,社會上有道德有智慧的賢達人士,可作一方之表率,移風易俗,亦國家之寶。竟有人惡意批評他,此不僅對他一人傷害,而是結罪于一方人士,罪過甚大。

  父母對自己有養育之恩,應盡孝道,世出世法皆建立在孝道上。佛法能否如過去興旺起來?甚難甚難。現在的教育方針已把孝親尊師舍棄了,無人提倡。佛法是師道,師道建立在孝道的基礎上,社會沒有孝道,則佛法無從紮根。今天如在某種集會場合,若提倡孝親尊師,可能被人譏笑爲思想落伍,此爲現在社會動亂之根源。父母師長的恩德都不顧了,朋友之間自無道義可言,完全看利害關系。因其自視甚高,輕視父母師長,作威作福,毫無慚愧之心。“慚愧”二字是佛法中之“善心所”,“慚”是受良心的責備,“愧”是畏輿論之指責。這種人很難改造,幸虧他前世曾修福報,今生任其跋扈。至于所造惡業尚未成熟,果報當在來生。因緣果報,絲毫不爽。所以佛常常勸人修福更要修慧,不然有福無慧,內心中有貪嗔癡叁毒煩惱,外有五欲六塵誘惑,在迷惑顛倒中,造作罪業而不自覺。在凡夫位中最好慧多福少,以免迷失自性。

  此人(即經文中所指之世間之人,不念修善者,當非一人)過去生中曾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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