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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滌邪見染塵的法甘露——評析韋其瑗先生的兩篇辯解文▪P2

  ..續本文上一頁等今生今世成佛,中等臨死或中陰身成佛,下等也將在七世或十六世以內成就佛果,若無成就,必定是叁昧耶行不清淨。”

  19、漢譯根桑慈成所講《大圓滿前行次第法》說:“欲從自身口意叁門清淨,勵力啓請上師加持灌頂,即得法報化等四身成就”,“此根本儀軌中,灌頂最要,是求上師叁業功德加持力”,“如修金剛法,先修儀軌領灌頂,次修本尊必得成就,凡皈依供曼遮,也應觀想曼荼羅,請求灌頂尤爲切要”,“內加行所開示,從皈依至求灌頂止,于此信受行持。”

  20、唐譯《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中說:“如教之所說,未達心灌頂,秘密慧不生,是故真言者,秘密道場中,具第五要誓,隨法應灌頂。當知異此者,非名叁昧耶”,“大德持金剛,所說殊勝戒,古佛所開演。緣明所起戒,住戒如正覺。今得成悉地,爲利衆生故,等起自真實,不生疑慮心,常住于等引,修行戒當竟。”“若悲生曼荼,得大乘灌頂,調柔具善行,常悲利他者。”

  21、唐譯《蘇悉地經毗奈耶品》雲:“若無師隨許,不應持密咒。”

  有關灌頂對學密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和不可缺少性,從上述經典和經論中可以看得清楚,故不再多引經文,經典論據是看分量輕重的,若要量多,我可以從藏文密籍中毫不費力地摘抄千萬條,但是反對“修密必先灌頂”原則的人,除了憑自己的感覺提出反對的觀點而外,拿不出一條經續根據和藏傳佛教公認善知識的語錄,這種情況實在令人好笑。

  〈二〉從上述的引文可以得出如下幾條結論:

  1、灌頂是金剛乘四續法的基礎法和入門法,猶如不皈依叁寶入不了佛教門,不發心入不了菩薩乘門一樣,不灌頂也無法進入密教門。由此可以推出,凡是未經灌頂自修的密法都不是佛教密法,都是非法的“亂彈琴”。

  2、受持叁昧耶律儀是密法成就之源,是密法成就的必要保證。不受持叁昧耶律儀雖精進苦修絕不會獲得共與不共正成就。而受叁昧耶密戒,必須經過入壇灌頂,除此沒有別的途徑。因此,不經過灌頂就受不了叁昧耶戒,而不受持叁昧耶戒就修不出密法成就。由此推出,未經灌頂、不守持叁昧戒律獲得的所謂“密法成就”,都是自欺欺人的假成就,絕不可相信。

  3、學密法必須先灌頂受叁昧耶戒是佛陀金剛持製定的教規。任何學佛教密法的弟子都必須遵守,不能違犯。叁昧耶戒中《十四條根本毀根禁戒》第二條規定“不准違背如來教誡”。由此推出:不灌頂、不受持叁昧耶戒是違背如來教誡,凡違背如來教誡的都是無真信的違法者。凡違法壞戒者都沒有資格修密法,就像壞種長不出禾苗一樣,不會修出任何成就。

  4、凡是密法成就都是按續部教理儀軌修出來的,而教理儀軌的學修必須經過相應層次的灌頂和密訣傳授,未經傳授無法掌握儀軌文字表面未顯示的許多密理。因此,未經灌頂,不知密理,無法脈傳承的所謂“自學”、“自證”,純屬盲修瞎練、畫餅充饑,不但修不出如法成就,反而會造成可怕的後果。

  叁、對韋文的分析和批駁

  以下按韋其瑗先生的前後兩篇反駁文章中所提出觀點的順序,歸類分析:

  文章中說:“多識活佛固守佛教陣地,是站在維護神聖佛教教法,維護寺廟和佛教修煉世襲血統傳承來看待這個問題。我認爲與邱陵先生不一致,是教法與證法之間的差別。”又說:“顯爲教法,密爲證法”。

  首先,虛構出一個“顯爲教法,密爲證法”這樣一種觀點,然後又把堅持學密必須灌頂的原則說成是站在“維護教法”、“維護寺廟”的修持傳統,把邱陵散布的“學密法不需要灌頂”的說法說成是“證法”,然後把這截然不同的兩種觀點的對立,說成是“教法”和“證法”的對立。意思是說,你們說的“學密必須灌頂”是“教法”,我們(邱陵等)說的“不灌頂也可學密法”是“證法”。因此,你們堅持的“學密必須灌頂”的觀點不是“密法”,而我們(邱陵等)堅持的“學密不必灌頂”的觀點才是真正的密法,因爲密法不是教法,而是“證法”。因此,你們站在與“密法”毫不相幹的“顯法”和“寺院”的角度,駁斥我們(邱陵等)的“密法”觀點是沒有理由的,是狗捉耗子,多管閑事。這真是一套費盡心思的狡辯,首先讓我們來看看:“顯爲教法”、“密爲證法”的這個觀點和推理的前提能不能成立。佛教中所說的教法和證法是相互不能分割的對立統一體。《俱舍論頌》雲:“佛正法有二,謂教證爲體,有持說行者,此便住世間”。這裏說的非常明確,說教是“教法”,行爲行持是“證法”。具體地說,一切教義,經典、學說、聞思修施教活動都屬教法範圍,通過對經典教義的聞思修活動,在學法者的思想認識,品德作風方面所産生的變化、效果屬于證法範圍。所謂“叁藏爲教,叁學爲證”,指的就是經、論、律叁藏學習活動和戒、定、慧叁學修習成果。也就是說“教”爲教學手段和教學活動,“證”爲教學目的和教學效果,“教”爲成因,“證”爲成果,“教法”是證法的前提保證,“證法”是教法的實施結果。因此,不結合修證的教法是紙上談兵,脫離教法的修證是瞎子捉鳥。如果說證法不需要教法的話,佛的設教說法,便成毫無意義的活動,叁藏四續經典,等于一堆廢紙。“佛生于法”,如果沒有佛法教育和如法修煉,佛從何而來呢?如果沒有教法的正邪衡量標准,如何分辯佛教的證悟和邪魔外道的虛妄境界呢?如果說顯爲教法、密爲證法這個觀點能夠成立的話,就會推出如下的謊謬結論,即“顯爲教法”非“證法”,因此,學修“顯法”無任何成就,因此,學修顯法的所謂解脫,所謂羅漢果、佛菩薩果都是不存在的。淨土、禅宗都是顯法,因此,所謂往生極樂,見性成佛的證果都是不存在的。你們就是這樣認爲的嗎?如果說不是,你們也承認顯法修證成就,羅漢佛菩薩的存在,也承認淨土的“往生”和禅宗的“見性”成就的話,那麼“顯爲教法”這句話,怎麼說得通呢?同樣,如果說“密爲證法”這句話能成立的話,就會推出如下的結論,即:金剛乘經典、教理、學修活動、本尊護法、壇城、法器手印之類不是密法而是顯法,因爲這些都是“教法”。“密法”無經典、無教理,沒有學修活動,也沒有本尊、護法、壇城、法器和手印之類的東西,因爲“密法”是“證法”。你們是這樣認爲的嗎?如果是那樣的話,金剛乘經典教理成爲顯法的經典教理,密法的本尊、護法、壇城、法器、手印等成了顯法的本尊、護法、壇城、法器、手印。這能說得通嗎?“顯法”是密教“教法”,顯法中有本尊、護法、壇城之類的說法和“此地無銀叁百兩”的說法有什麼不同?把“顯法”和“密法”的概念混爲一談,把“教法”和“顯法”混爲一談,把“密法”和“證法”混爲一談充分表現了對佛教顯密教理的極端無知。分清這類名相概念,本來是佛教初級常識範圍內的事,玩弄概念,想瞞過外行是可以的,稍有佛教常識的人一眼就會看出其矛盾重重,不能自圓其說的悖謬性質。想把寺廟僧人的密法傳統和在家俗家弟子學修密法分爲截然不同的兩個方面,又把堅持學密必先灌頂的立場說成是維護寺廟的傳統,這又是一個狡辯的伎倆。學密法不是寺廟僧人的專利。佛陀說“密集”、“時輪”等大密的對象都是國王和臣民,印度八十四位成就師都是在家居士,藏傳密法中瑪爾巴、米拉日巴,以及蓮花生二十五位大成就弟子多數是在家居士,大密中的許多觀修方法嚴格地按律講,不適合于出家的僧人而更適合于在家的男女居士。所以密集中的傳法灌頂受戒等程序沒有一項專爲寺院規定的,是在家出家學密弟子共同遵守的原則。續中還說:“學密在家居士除男女之事外,一切戒律如同比丘”。是不是把灌頂之類說成是“寺廟的傳統”,而俗家弟子就不需要遵守呢?把顯法和密法割裂開來,把“教法”說成是“顯法”,而否定顯法中的一切修證成就,否定顯法的證果羅漢、菩薩佛的存在;把密法說成“證法”,否定密法中的教法,把證法看成是無教之證,這究竟是什麼教派的觀點呢?假若說“證法”無教法,那麼這種證法“證”的是什麼道?如果世界上還有無教法的證法的話,和邪魔外道的證法有何區別?根據什麼標准區別?是否沒有聽經問教的動物也能證悟佛果呢?若無教法憑自己的想象也能證果的話,那些不懂原子物理,核裂變技術的文盲科盲也定能造出原子彈了。如果沒有佛教,也照樣可以成佛的話,要佛教佛法有何用?這種觀點說到底就是“不要佛法”,只要佛教的旗號和佛教的外衣,佛菩薩的面具,如此而已,豈有它哉?!

  文章中說:“如果說修習密法必須具足何等根基的話,我認爲一切根基的培補是顯爲教法這一熏習來完成。”“熏習”有善惡之分,一切煩惱障和所知障也是在一種無始以來的思想意識中熏習形成的。學修佛法至成佛的整個過程就是善的熏習逐步戰勝惡的熏習,使惡熏習淨化,達到“去染還淨”的過程。這就叫做修證。所謂“證悟”就是指惡熏習的斷除和善熏習的增長過程,既然承認“教法”能起到“培補根基”的“熏習”作用,那麼“教法”中無證法,教法是顯法,顯法中無證法(即所謂顯爲教法,密爲證法)的這種說法不是以子之矛戳子之盾嗎?我們藏傳佛教主張,教不離證,證不離教,顯法並非無證的單純教法,密法也並非無教的單純證法,所以我們始終不會陷入這樣的矛盾。就根基或根器而論,叁乘和顯密有相同的根器,也有不同的根器,如出離心是叁乘和顯密的共同根器,菩提心和性空見是大乘顯密二法的共同根器,而即身成佛的上上智是無上密法獨有的根器。顯密共有的根器即“共行道根器”,如出離心、菩提心、性空正見等須通過密宗先行法即菩提道的學修來完成,密法的特殊根器培育必須通過灌頂、受戒的特殊方法,因此把入門灌頂稱做“培器灌頂”“成熟灌頂”,即非器成器和未成熟使之成熟之意。所以“密法的一切根基的培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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