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自己灌頂、說續、傳授密訣的“叁事上師”的稱謂。並不是任意觀想的烏有先生。既然未做叁事,哪有根本上師?在佛教中修本尊才有本尊,供護法才有護法。所謂相應,也指經修持儀軌所産生的身意向善的變化。“種豆得豆,種瓜得瓜”,這是佛教的因果相應論。不修本尊,不供護法,卻有“本尊”、“護法”的“相應”,不依止親師灌頂、授續、傳密訣,卻有“上師相應”,這猶如說沒有播種,吃上了天空落下的大米一樣,純屬自欺欺人之談。還說“寫書反而覺得神智越來越清醒,可以說與本尊、護法、根本上師的相應就從這兒得來”,把“神智變得清醒”,看做是“與本尊、護法、根本上師的相應”,更是與理不通。“神智清醒”是一般健康人的特征,並不是修持佛法的結果。原先不清醒,後來變得清醒,也不一定是修持佛法的結果。吃藥、鍛煉、飲食保養都能促進心腦健康,把“頭腦清醒”說成修法的結果,說成是與本尊、護法,上師的“相應”成就。這種對“神智清醒”的自許,不能不叫人打上個問號。
文章中說:“佛法重在實踐,許多人對實踐的認識偏重于怎樣爲人處事,另一方面積德、行善、敬神,長期以來曾被人斥爲封建迷信而讓人擡不起頭來。佛教忽略了修持時近二十年來全國各大門派氣功師常常標榜自己的功法已將佛道儒醫武溶爲一體,可見他們對佛家修持實踐的重視高于正信佛教徒。”這段文字充分暴露了文章作者對佛教宗旨和佛教實踐方面認識上的嚴重錯誤。許多學佛的人在實踐方面重視爲人處世,輕視燒香敬佛,這不是什麼“偏重”和“認識錯誤”,而是許多人真正認識到了佛教根本宗旨的表現。大乘佛教的宗旨只有叁句話:即“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這叁句話歸在一起,就是“爲人處人”四個字。佛教的“爲人”,就是以佛菩薩精神做人;“處世”,就是行善戒惡。在這種爲人處世中就包括積德、行善和淨化心性的終極修持行爲。一切佛法的實踐,都是爲人處世的智慧道德修養實踐,沒有別的意義上的實踐。學佛的人如果真正能重視“爲人處世”的美德善行修養,就不負佛望,比那些單純追求神通和爲避禍求福燒香敬佛的世俗佛教徒的層次高得不可同日而語。本末倒置,看輕“爲人處世”,看重“敬神敬鬼”裝神弄鬼。甚至把不懂佛道儒醫武的精神實質,只憑一知半解,東拼西湊的拙劣雜交變態現象視爲對佛教修持實踐的重視,雖不被別人斥爲封建迷信,也是貨真價實的封建迷信。“迷信”是無知的同義詞,有智者價值觀念豈能倒錯?
文章的作者極力爲違背佛教的行爲進行狡辯,說什麼:“通過修持可以印證到,決非修持者與根本上師現有肉身的人體器官、神經系統、情感等産生效應,産生某種溝通或共鳴,而是兩者阿賴耶識,修持者與根本上師,金剛阿阇黎修持成就羅漢或菩薩果位後之間神識的相應,即應根本上師修持成就後而産生的一種相應和神通。”佛教講究實學實證,反對虛幻不實的作法。因此,佛經中規定,傳戒、傳法的上師必須是具肉身的真人。人死後沒有戒脈法脈可言。這道理很簡單,學校的教師必須是活人,死人的靈魂無法傳播知識,自古以來的邪教、氣功騙子都是以佛菩薩顯靈傳法的謊言來欺騙頭腦簡單的群衆。現在僞造傳承,假造佛法,自吹有神通有成就者多如草原上的牛糞。從這一事實反證出佛教傳法授戒必須具肉體活人規定的正確性和科學性。雖然師徒之間的教學效果,不是靠人體器官、神經系統和感情,但沒有人體器官,沒有神經系統,沒有感情,不能張口說話的虛構的人或神,肯定是傳不了法的。“阿賴耶識”是什麼意思?“阿賴耶識”是唯識宗獨有的法相概念。但既使是唯識宗也不承認羅漢和菩薩果位有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只存在于世俗意識,而羅漢菩薩果位只有阿賴耶轉化的淨識——佛智。還應當知曉,“阿賴耶識”指含識生命的藏識,在自己虛構的偶像上並不存在“阿賴耶識”。因此,用阿賴耶識進行狡辯是枉費心計。還要提醒作者,密法金剛師的修證果位中沒有羅漢果位,因爲羅漢是顯教小乘果位。別忘記佛法是嚴密的科學體系,需要分清概念。
文章中說:“大多吉覺拔大喇嘛所傳黃教一百零八部儀軌中……章嘉呼圖克圖所傳《威德怖畏金剛儀軌》”均有請五方佛爲自己灌頂的內容和灌頂的修持方法,“祈請上師章嘉活佛,自生本尊,加持寶瓶,灌頂修。”
不僅是本文作者所提到的這幾種儀軌,而且所有本尊修持儀軌中都有種性佛灌頂的內容。而在無上密中還有觀想上師本尊爲一體的上師瑜伽和叁摩地灌頂,但這類觀想灌頂代替不了“培器”、“授權”、“授戒”的“入門灌頂”。這在密續部和《密宗次第》中有明文規定。對這兩種灌頂怎能混爲一談?說“這種自我灌頂比上師灌頂更殊勝”,均屬外行之言,懂得密宗教理的人聽了定會笑掉牙齒。
本文的作者把“密咒”和“密法”混爲一談也是錯誤的。“密法”是指不同于顯法的一種特殊修學系統,有不同的基礎和道果理論。密法中有密咒,但密咒不等于密法。密咒在顯教經典《華嚴》《般若》《律部》中都可以找到。散見于顯教經典的密咒當然不需要灌頂,但需要傳承。自己亂讀會發生發音和斷句上的錯誤,因爲咒語的讀音非常重要。文章中列舉了《首楞嚴經》《大幻化網總光明藏經》《千手觀音大悲心陀羅尼》《咒藏》等,還把《般若心經》也列入其中說:“這些經論中均找不到“未經灌頂不得修持、念誦”的相關戒律,相反,告誡衆生,誦持大悲心咒”等。不分顯密,見咒語就認爲是密法,這本來就是錯誤。既使是密法,在字面上沒有注明需要灌頂,就斷定不需要灌頂也是錯誤的。就像中學、大學數學課本不講加減乘除四則運算規則,是否就此可以斷定,中學、大學的數學運算不需要遵守“四則運算規則”?又如國家政府頒布的法令文件中,不一定注明“公民必須遵守憲法”,但是不是這就意味著公民不需要遵守憲法呢?灌頂之法是密宗的根本大法,猶如國家憲法,雖然處處不講,不能就此斷定處處不用。灌頂是密法的入門大法,不入此門,便不能登堂入室,就像不皈依入不了佛門,不發菩提心入不了菩薩門一樣。辯護者提出的《綠度母修持儀軌》、《積光佛母修習法》等,未注明必須灌頂,也是上面所說的那種情況,在證明“學密不需要灌頂”方面起不了任何作用。
文章中說:“慈誠羅珠開示,金剛薩埵略修法是一般的修法,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修,也不用灌頂”。慈誠羅珠說過或者沒有說過這種話無關重要,慈誠羅珠加上邱陵,以及和他們持同一觀點的一千個、一萬個人都起不了任何作用。因爲,我們講“佛法”,不是講“人法”。因此,必須以“佛言爲准”,不是以“人言爲准”。佛親自製定了分辨佛法和非佛法的標准。那就是“行爲合于《律》,修持合于《經》,言論合乎《論》者是佛法,否則便不是佛法”。只要是真佛教徒,就要遵守這個原則。
文章中說什麼,“諾那活佛開示“受法諸居士可傳法”,旁證“修密法不需要灌頂”並非謬論”。從“受法居士可傳法”,推出“修密法不需要灌頂”的結論是奇怪的邏輯。首先“受法居士”一詞怎能證明“受法居士”沒有灌頂呢?難道說“此人健康”一詞可以證明“此人從來沒有害過病”嗎?說“兔無角”,也可以證明“牛無角”嗎?其次,說“人人可以當科學家”這話並沒有錯,因爲人人都有當科學家的權利。但是不是這句話的意思是當科學家不需要任何條件呢?同樣,受法的人都可以傳法,這話沒有錯。但不等于說傳法不需要具備任何基本條件。如果是不需要條件的話,接受過佛法的文盲、聾啞人、精神病患者都可以傳法了。因爲,諾那活佛說過“受法的居士都可以傳法”。又諾那所傳“綠度母”和慈誠所傳“金剛薩埵”。既便是有不灌頂可修的開許,也屬個別情況,特稱判斷。從特稱判斷怎能推出“學密法不需要灌頂”這樣的全稱判斷的結論呢?在一筐蘋果中看到一只爛蘋果,是否就可以斷定全筐蘋果都是爛的呢?說什麼“藏傳佛教在形式上,還有灌頂這樣一個特點”。把“灌頂”看成“形式”是對密法教理認識極爲浮淺的表現。灌頂有因位灌頂、道位灌頂和果位灌頂,包括學法修法的全過程,包括教證二法。如果這也是“形式”的話,什麼是內容呢?
說什麼“邱陵老先生在提出修密法不需要灌頂不是通過邏輯推理來完成,而是通過實修印證後得出的”。說這話的意思是不是說提出修密必須灌頂的佛祖只有空洞理論,沒有修證實踐呢?是不是說,佛祖提出灌頂的理論後,二千多年來除了邱陵先生沒有一個實修過的人呢?是不是說邱陵的實修成就超過了佛祖和曆代學密的大成就士呢?否則,有什麼理由竟然敢于否定佛教理論呢?文章的作者還引用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這句話爲自己的觀點作辯護,但卻沒有很好地想一想檢驗真理的實踐,該是怎樣的實踐?我倒請問:這實踐是指一個人的實踐呢?還是指無數人的實踐?是指一次實踐呢?還是指無數次反反複複的實踐呢?如果檢驗真理的實踐不是指一個人的實踐,一次實踐的話,爲什麼把邱陵一人的一次實踐,可以看做是檢驗佛教真理的“唯一標准”呢?檢驗真理的實踐並不是指一個人的實踐,而是指無數人的實踐,不是指一次實踐,而是反反複複無數次的實踐,一切科學的實踐都可以證明這一點,怎能無視幾千年來無數佛教徒的學修實踐呢?難道用“實踐”一詞就可以把非法的行爲變成合法行爲嗎?同時,就“實踐”而論有正確的實踐和錯誤的實踐,有真實的實踐和虛僞的實踐,合理的實踐和不合理的實踐。有價值的實踐是真確的、真實的、合乎理性的實踐,而不是錯誤的、非真實的、不合理的實踐。
辯護文的作者做爲他們的王牌,打出來所謂“實證”實踐,又是什麼樣的實證實踐呢?讓我們來開開眼界:
文中說:“邱陵老先生通過自己…
《洗滌邪見染塵的法甘露——評析韋其瑗先生的兩篇辯解文》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