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這是社會主義一個地盤,你們今年吃(指放牧牛羊),他們明年吃,沒有什麼界線。在政治高壓下,爭鬥暫時停止了。”
現在,“文革”結束了,老問題又死灰複燃了。甘肅省委希望貢唐倉大師的楊複興前去調解。1981年5月,貢唐倉大師帶著他的隨從來到爭議所在的鄉,直接住到群衆家裏。人們聽說貢唐倉大師前來調解,十分高興,紛紛表示聽佛爺的話,可當大師召集會議,涉及到具體問題時,情況又有所不同,誰也不讓步。大師便向群衆了解原因,原來群衆代表很多,有的人同意讓步,但公開場合又不敢說,如果說了,大家便會歸罪于他,于是誰也不敢說讓步。大師掌握了這個情況後,便把10多個群衆代表一個個叫來,說服、教育,先做通叁四個人工作,讓他們在公開場合一起講,人多氣壯,別的人也不好堅持不變。就這樣,大師5月份去,到7月份才做通了群衆的工作。在大師的主持下,雙方簽訂了協議:因山溝通向卓尼,紮尕梁的陰山劃歸卓尼;陽山雙方一家一半。協議達成後,甘南州專門慶祝了一番。如今過去十多年了,雙方不僅再未發生糾紛,而且關系很好。
夏河縣與卓尼縣,碌曲縣與夏河縣,夏河縣科才鄉與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縣之間的糾紛,被甘南州視爲解決草山糾紛的叁大難點。現在第一個難點已順利解決,州上又提出請貢唐倉大師解決其余兩個難點,大師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于是1981年整整一年,貢唐倉大師奔波在甘、青兩省的草原,調解了政府心頭這叁個十分撓頭的“難點”。
人們都在傳說:每當草原上劍拔驽張、一觸即發的時刻,只要貢唐倉大師一出現,互相仇視對壘的人們便會立即匍匐在地,靜聽大師發話。貢唐倉大師卻說:“不是我說了算,我主要是通過群衆做工作,把雙方的距離慢慢拉近。”
貢唐倉大師調解草山糾紛並非始于80年代。早在解放前國民黨統治時期,大師就調解了不少。不過那時候調解的糾紛大多比較小,而且一般大師不親自出面,大多數情況下是派管家作他的代表前去。自從1981年一年調解了叁起當地政府長期解決不了的糾紛後,此後大師年年都要應政府的請求出面調解,至今大師共調解大大小小的糾紛有10多起,這裏向讀者重點介紹一下貢唐倉大師調解解決的兩起大的甘青省際糾紛。
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縣尼瑪鄉與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縣柯生鄉,圍繞前灘和後山兩處共約60萬畝的草山,曆史上曾多次發生爭鬥。解放後,爲了解決這一爭議,中央有關部門和甘肅、青海兩省都做了大量工作。1960年8月,甘、青兩省曾達成過“西甯協議”,但問題仍未完全解決。1969年7月14日,雙方曾發生大規模械鬥,造成嚴重的生命財産損失。根據兩鄉群衆要求徹底解決草山爭執的願望,1984年7月,甘肅、青海兩省領導在西甯會晤並決定,8月份在蘭州由雙方群衆代表協商解決兩鄉草山爭議問題。甘肅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縣尼瑪鄉與黃南藏族自治洲河南蒙古族自治縣柯生鄉前灘草山劃界的協議》中說:
“根據國務院(1984)國函字66號批複的精神和兩鄉群衆的要求,兩省省委、省政府分別委托青海省人大副主任夏茸尕布和甘肅省政協副主席貢唐倉大師主持,由雙方群衆代表進行協商。兩省代表從有利社會安定,有利民族團結,有利發展生産的大局出發,從8月11日至9月1日,經過20多天的反複磋商,充分交換意見,最後取得了一致認識,並簽訂了協議書,兩省政府確認:
“一、完全同意夏茸尕布副主任和貢唐倉副主席1984年9月2日在蘭州主持簽訂的《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縣尼瑪鄉與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縣柯生鄉前灘草山劃界協議書》,並表示堅決執行這一協議。過去簽訂的有關協議同時失效。
“二、爲了保證本協議的貫徹執行,兩省一致認爲,各自要多做自己一方幹部和群衆的工作,使幹部和群衆認識到,解決曆史遺留問題,必須從大局出發,互諒互讓,當前 雙方共同的任務是大力發展畜牧業商品生産,使群衆盡快富裕起來,因此,要通過各種形式的友好活動,不斷消除隔閡,增進民族之間和民族內部的團結,要教育雙方幹部和群衆自覺地遵守本協議……”
1984年9月2日,在貢唐倉大師和夏茸尕布副主任的主持下,雙方代表正式簽訂的《前灘草山劃界協議書》這樣規定:
“一、柯生鄉與尼瑪鄉在前灘以瑪曲縣通往河南縣的公路和俄爾瓦斯河(即吾爾哈斯河)爲界,公路以北、俄爾瓦斯河以西屬河南縣柯生鄉;公路以南、俄爾瓦河以東屬瑪曲縣尼瑪鄉。
“二、爲增進民族團結,消除隔閡,由雙方縣政府主持協商,對1960年以來,雙方爲爭草山傷亡人員的家屬應給予適當的一次性生活補助;雙方互相驅趕的牲畜,應以民族的傳統方式予以清退;對拆毀的房屋應予以適當的賠償。
“叁、……
“四、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教育自己的幹部和群衆自覺遵守。任何一方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犯協議。
“青海省代表:
省人黨委會副主任 夏茸尕布
柯生鄉群衆代表(項秀等共10人——筆者從略)
“甘肅省代表:
省政協副主席 貢唐倉
尼瑪鄉群衆代表(熱布吉加措等10人——筆者從略)”
貢唐倉大師這次調解,終于使面積達叁萬多畝的前灘草山糾紛,得以圓滿解決。後山的糾紛,因問題更複雜,留待以後解決。
大師全權處理的另一起爭議很大的省際糾紛,是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縣拉仁關鄉、尕海鄉與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自治縣賽爾龍鄉在夏爾子溝(又稱安拉讓)的邊界草山爭執。這是甘青邊界糾紛中的“老大難”問題,1962年8月21日,甘青邊界問題工作組南線分組曾認定了當時的河南縣委書記尕布龍和碌曲縣委書記馬負圖達成的口頭協議。但由于雙方對協議中“從夏爾溝(即安拉讓)的水(即周可河支流)起”的界線理解不一,糾紛仍繼續發生。特別是1988年7月16日和1991年9月7日,發生了兩次大的群衆性械鬥事件,雙方共死亡12人,重傷、致殘13人,嚴重影響了這一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
1991年,甘青兩省政府按照雙方群衆的意願和兩州、兩縣政府的請求,正式邀請貢唐倉大師全權處理這一地區的邊界草山爭議和兩次械鬥事件的善後事宜。爲此,1991年11月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派省民政廳副廳長血日布、省行政區劃管理局局長白文彥等四名官員,甘肅省人民政府派省政府副秘書長趙勝勤,省民政廳副廳長、邊界工作辦公室主任胡培玉等四名官員,在蘭州召開座談會議,舉行了正式邀請儀式。
根據經兩省政府辦公廳批轉雙方州縣貫徹執行的《關于邀請貢唐倉副主席全權處理河南縣與碌曲縣邊界草山問題座談會議紀要》記載:
“雙方一致認爲,貢唐倉副主席在蒙古、藏族群衆中享有崇高威望,爲調處甘青邊界糾紛作出了極大努力,兩省政府表示感謝。貢唐倉副主席依據雙方群衆的意願和雙方各級政府的期望,愉快地接受了邀請。他表示,雙方政府這樣重視,群衆這樣信任,我有信心,在晚年爲人民多做一點有益的工作。
“按照貢唐倉副主席的意見,經過座談討論,爲確保調處工作的順利進行,具體商定了以下幾個問題:
一、黃南、甘南兩州要盡快派工作組下去,做好縣鄉幹部和群衆的思想工作,要教育他們汲取教訓,顧全大局,消除隔閡,增進友誼,轉變觀念,對邊界草山問題都要作出讓步,接受貢唐倉副主席的調處意見,使這一地區的問題盡快妥善得到處理。要求兩州務于11月底前將兩縣的意見及群衆對解決問題的態度向貢唐倉副主席彙報。
二、調處地點在蘭州。調處時間從12月開始,大體分兩步進行。第一步由貢唐倉副主席主持雙方群衆代表協商,簽訂協議;第二步由雙方政府辦理有關手續。
“另外,對河南縣與瑪曲縣的邊界草山問題(前灘已解決,這裏指後山糾紛——筆者注),兩省擬請貢唐倉副主席做調解工作。貢唐倉副主席表示,願意做群衆工作。待條件成熟後,再行解決。”
就這樣,貢唐倉大師于1992年元月6日至21日,召集兩縣共22名群衆代表在蘭州進行了協商。經大師反複做工作,達成了有漢藏兩種文本的《協議書》,劃定了夏爾子溝地區的邊界草山界線,對1988年“7·16”和1991年“9·7”年事件中雙方死亡、致殘群衆的安葬、撫血和生活補助費,以及清退互趕牲畜和賠償損失等問題作了明確規定。並決定各項補償費、牲畜清退及損失財産的賠償,在拉蔔楞寺以宗教方式一次性處理。兩省技術人員還協助標繪了協議書附圖。
1992年1月22日下午,甘肅、青海兩省夏爾子溝地區邊界協議簽字儀式在蘭州舉行,貢唐倉大師和甘肅省副省長穆永吉出席簽字儀式並講了話。甘青兩省及有關州、縣鄉負責人代表各級政府,在《關于確認政協甘肅省委員會副主席貢唐倉調處甘肅、青海邊界安拉讓(夏爾子溝)地區邊界草山問題協議書的協議》上簽了字。兩省政府要求兩縣人民政府“珍惜這次協商的成果,依照協議書附圖確定的界線,按勘界的有關要求盡快商定劃界栽樁實施方案,于1992年7月底前完成劃界栽樁測繪工作,並逐級上報備案。”
1992年3月1日至7日,按照甘青兩省政府簽訂的《協議》要求,碌曲、河南兩縣群衆代表來到甘肅州夏河縣,在德瓦倉、措卡哇倉、香紮尕布藏倉叁位活佛的主持和貢唐倉大師的代表貢唐·特布丹的協助下,對雙方傷亡人員及遺屬的各種補助費,互趕牲畜的清退等具體問題,在著名的拉蔔楞寺通過宗教儀式得到圓滿處理。從此,夏爾子溝地區恢複了甯靜與和平,人們無不稱頌貢唐倉大師的慈悲與公正。
貢唐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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