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phuv po dav bcas pa”i sa la gnas pa phuv po de dav ni ldan źes bya/ de dav ni mi ldan źes bya źe na/」﹞?答︰當知與一種依一向相應︰謂後邊依﹝藏文作「”di lta ste/ tha ma”i phuv po gcig dav ni gcig tu ves par ldan no/」﹞,與六攝事不共相應﹝藏文作「yovs su gzuv ba”i dvos po drug dav ni gcig tu ves par mi ldan no/」﹞;與流轉依、與障礙依,一向全不相應﹝藏文作「”jug pa”i dvos po thams cad ni gcig tu ves par gcig tu ves par mi ldan no/ bar du gcod pa”i phuv po thams cad dav yav gcig tu ves par mi ldan no/」﹞;與所余依非相應、非不相應﹝藏文作「phuv po lhag ma rnams dav ma yin mi ldan pa yav ma yin źes bya ste/」﹞。是名依施設安立。
【論文】
一○‧五五 涅槃義別,略有四種:
【疏翼】
第二別解涅槃果中,第一總舉數。
【述記‧卷五十九】
第二、別解四種涅槃,于中有二︰初、總舉數,次、廣解。此舉數也。
【論文】
一○‧五六 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
【疏翼】
第二別解四涅槃果中,第二廣別解釋。于中有叁︰一、出四涅槃體,于中有四︰一、別解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二、別解有余依涅槃,叁、別解無余依涅槃,四、別解無住處涅槃。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五十九】
下、廣解也。于中有叁︰初、出四涅槃[6]體,次、凡聖[7]叁乘辨別[8],後、總結簡。此即出體。
初涅槃中,文意可解。
「謂一切法相真如理」者,此出體也。即七真如中,「實相真如」理。彼[9]雲:二空[10]所顯,約诠所辨。涅槃依「得」顯故,以相即真[11],如前第八卷解[12]。
此如《佛地》第四[13]卷「清淨法界」解[14]。
「雖有客染」等者,釋本來自性有十種義[15]。
「具功德」[16]者,以能順生諸功德故。功德性故,名之[17]具德。
凝寂湛然,故「無生滅」;衆生真性,故「平等有」;法性與法,理非一異;如前第八已解釋訖[18]。
「離一切相」者,離所取相;「離一切分別」者,離能取相。「尋思路絕」,顯唯內證,非粗心境;「名言道斷」者,顯真自相,非假名言所安立處,非言依故,異有爲法。「唯真聖者自內所證」者,顯能證者必唯勝人;「其性本寂」者,釋涅槃名,以圓寂義是涅槃故。
下叁中、出體義、釋名等,准此解。
【論文】
一○‧五七 二、有余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
【疏翼】
一出四涅槃體中,第二別解有余依涅槃。
【述記‧卷五十九】
顯其因盡,苦依未盡,異熟猶在,名「有余依」。
「依」者,身也。就實出體,故是「真如出煩惱障」。此中「有余」,約二乘說,以言「雖[19]有微苦依」故。「依」,謂依身。以其所離,顯此涅槃。以大乘中難見相貌,從易處說。
【論文】
一○‧五八 叁、無余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余依亦滅,衆苦永滅,故名涅槃。
【疏翼】
第一出四涅槃體中,第叁別解無余依涅槃。
【述記‧卷五十九】
有漏苦果所依永盡,由煩惱盡,果亦不生,名得涅槃。亦就實出體,通叁乘釋。
【論文】
一○‧五九 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疏翼】
第一出四涅槃體中,第四別解無住處涅槃。
【述記‧卷五十九】
「所知障」者,顯唯菩薩得,非二乘。二乘不能「出所知障」故。
「大悲般若,常所輔翼」者,顯緣此涅槃,生悲智故,于生死、涅槃二俱不住。緣此雖起悲、智二用,體性恒寂,故名涅槃。
此即第一出涅槃體。
【疏翼】
以上第二廣別解釋涅槃果中,第一出四涅槃體訖。
【論文】
一○‧六○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叁;唯我世尊,可言具四。
【疏翼】
第二廣別解釋涅槃果中,第二約凡聖叁乘辨別四涅槃具不具。
【述記‧卷五十九】
自下第二、叁乘凡聖[20]分別涅槃具不具。于中有二︰初、凡聖[21]叁乘具不具,二、問答分別。
「一切有情」──若凡、若聖[22],「皆有初一」。由此經說︰一切有情平等共有[23]。凡夫、二乘有學,未證後叁涅槃;二乘無學、不定種[24]姓未入地者,有初二;定姓者,有初叁;直往入地菩薩,有初及第四[25];無學回心入地菩薩,有初二及第四;如來具四種;有此六位差別故。
若斷縛得果[26],及得位次、同時異時,各應廣說[27]。
余者,如文可解。即凡聖[28]叁乘具不具也[29]。
【論文】
一○‧六一 如何善逝,有有余依?
【疏翼】
第二約叁乘凡聖分別四涅槃具不具中,第二問答分別。
【述記‧卷五十九】
自下第二、問答分別。于中有叁︰一、問答佛有[30]有余依,二、問答二乘有無余依,叁、問答斷[31]所知障得涅槃等[32]。此第一問[33]。
「善逝」者,佛也[34]。「有余」叁者,理可知故。
爲此問者,若[35]佛「有有余依」,應苦依未盡!
【論文】
一○‧六二 雖無實依,而現似有。
【疏翼】
第一問答佛有有余依中,第二答。又分二解︰此第一解。
【述記‧卷五十九】
此答。
雖無真實苦依未盡之有余涅槃,而示[36]現爲苦谛等,現[37]似有余涅槃。此即相同二乘苦[38]解。
【論文】
一○‧六叁 或苦依盡,說無余依;非苦依在,說有余依;是故世尊可言具四。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解。
【述記‧卷五十九】
又解:與二乘別︰約苦依盡,故名爲佛「無余依」;有非苦所依身在,故名「有余依」。以佛世尊具有無漏所依蘊在,「是故世尊可言具四」,如來亦有有余可爾。
【疏翼】
以上第二問答分別中,第一問答佛有有余依訖。
【論文】
一○‧六四 若聲聞等有無余依,如何有處說彼非有?
【疏翼】
第二問答分別中,第二問答二乘有無余依。于中分叁︰一、外問,二、論主卻質,叁、正答。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九】
下第二、問答二乘有無余依。
此外人問︰若二乘有無余依涅槃,「如何有處說彼非有」?
即《勝鬘經》說無無余依故。彼言:世尊!二乘[39]有余生法不盡,故有生;有余梵行不成,故不純;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乃至說言去涅槃遠。是故彼言無無余依[40]。
【論文】
一○‧六五 有處說彼,都無涅槃,豈有余依,彼亦非有?
【疏翼】
第二問答二乘有無余依中,第二論主卻質。
【述記‧卷五十九】
此中[41],論主先卻質也。
謂《勝鬘經》說,彼二乘都無涅槃,豈有余依涅槃彼二乘亦非有?彼經如何言彼都無涅槃?彼雲︰唯有如來成就一切功德,故得涅槃;阿羅漢等不成就一切功德,故言不得。言得涅槃者[42],是佛方便語[43],乃至廣說。
彼經說二乘不得涅槃,彼經不簡無何涅槃,既有余依二乘亦得,明知彼言有別意趣。
【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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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五冊 卷十 四、廣所轉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