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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五冊 卷十 叁、廣二轉依果▪P2

  ..續本文上一頁五十八】

  

  《攝大乘》說:即諸菩薩能趣證轉故,如來已轉,故彼不說[29]。此六翻前,准前[30]應悉。

  

  「生死、涅槃,俱無欣厭」者,大悲、般若常應[31]起故。具一切智等,名「有勝堪能」。

  

  

  

  【疏翼】

  

  以上第一約位辨所證不同中,第二別解訖。

  

  

  

  【論文】

  

  一○‧四○ 此中意說:廣大轉依,舍二粗重,而證得故。

  

  

  

  【疏翼】

  

  第一約位辨所證轉依不同中,第叁料簡。

  

  

  

  【述記‧卷五十八】

  

  第叁、料簡[32]。

  

  頌中,所取「轉依」體者,唯「廣大轉」、「舍二粗重而證得故」。

  

  不言「圓滿轉」者,「圓滿轉」,對菩薩說;「廣大轉」,對二乘說。又「圓滿轉」,唯如來;「廣大轉」,在菩薩。今明十地,取「廣大轉」。要地地中「舍二粗重」方「證得故」。

  

  又解︰既言取「廣大」,明圓滿轉亦在其中,略舉一隅故。

  

  即六轉依中,第一假立轉,未得真轉[33]故;余五真名轉,真實證得故。

  

  第一、約位解轉依訖。

  

  

  

  【疏翼】

  

  以上第二明所證果﹝即「廣果」﹞中,第一約位辨所證轉依不同訖。

  

  

  

  【論文】

  

  一○‧四一 轉依義別,略有四種:

  

  

  

  【疏翼】

  

  第二明所證果﹝即「廣果」﹞中,第二正明轉依。

  

  

  

  【述記‧卷五十九】

  

  下第二、正解轉依。于中有叁︰第一、總解轉依,第二、「雖轉依義總有四種而今但取所轉得」等者,簡別本頌[34]所說「轉依」之言,第叁、辨此修習位能證非已證。

  

  第一、總解「轉依」名所目義:初、總標,後、別解。此即初也。

  

  

  

  

  

  【論文】

  

  一○‧四二 一、能轉道。此複有二:一、能伏道──謂伏二障隨眠勢力,令不引起二障現行。此通有漏、無漏二道,加行、根本、後得叁智,隨其所應,漸頓伏彼。

  

  

  

  【疏翼】

  

  第一總解「轉依」名所目義中,第二別解。于中分四︰一、解能轉道,二、解所轉依,叁、解所轉舍,四、解所轉得。各有二種。第一、解能轉道中二種者,一、解能伏道,二、解能斷道。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五十九】

  

  下、別解也,爲四[35]。

  

  「能伏道」,「通有漏、無漏」;叁智中,通「加行、根本、後得叁智」。「有漏」通[36]六行[37];「無漏」者,且如因第叁地無分別智,斷定、法愛俱所知障勢力,令俱[38]煩惱亦不現行;名伏煩惱障。非別起道,名伏煩惱。所知障,可知。

  

  又如離第叁靜慮欲,伏四定以上惑,入[39]滅定,即是以後得智伏二障也。

  

  或加行道能漸伏;根本、後得智,頓伏;或根本、後得,亦能漸伏;無加行道能頓伏者故。 

  

  問︰加行智通無漏不?

  

  答︰不通。八地以上無加行智,亦無有漏心故。

  

  問︰若爾,《對法》第十等如何通?金剛心[40]有二︰一、「加行道攝」,二、「無間道攝」[41]。

  

  答︰無違也。以無漏心任運趣入根本智故,如前[42]已說名加行道,非加行智。加行智有作意[43]趣求[44],彼但是前加行道,而非作意[45]趣求,故加行智不通無漏。

  

  或複《對法》據二乘等通說金剛心有二,非謂菩薩金剛心中有加行道,故加行智不通無漏。或說亦通無漏,八地等無者,無有漏加行智,能[46]別深趣求者。八地以去,有任運趣求故。

  

  今此初說加行唯有漏心[47]。如《對法》說:金剛心有「加行道」通無漏[48],不簡菩薩故。

  

  

  

  【論文】

  

  一○‧四叁 二、能斷道──謂能永斷二障隨眠。此道定非有漏加行,有漏曾習、相執所引,未泯相故;加行趣求,所證、所引未成辦故。

  

  

  

  【疏翼】

  

  第一解能轉道中,第二解能斷道。于中分二︰一、簡非有漏及加行智,二、明無漏心及根本、後得智。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九】

  

  以有漏心加行智,及有漏後得智有四義[49]:一、是「曾習」。二、「相執所引」。叁、未能泯伏、滅此相故,不能斷惑。四、或加行智,是能趣求,所證真如、趣求所引無分別智,未成辦故,不能斷惑。由無分別智,是加行智[50]所引,真如是加行所趣求證,即由所引無分別智,能證所證真如成辦故,能斷二障,非加行智。

  

  問︰若加行智不通無漏,言有漏心已攝加行,更言加行,複何所須?若加行智通無漏,不須作此問答分別[51]!

  

  答︰以叁智中,加行智亦無分別。此有漏道亦有加行、無間、解脫;前言「有漏」攝彼叁道,後言「加行」,爲簡叁智中根本、後得智別,故複重說[52]。

  

  【論文】

  

  一○‧四四 有義:根本無分別智,親證二空所顯真理,無境相故,能斷隨眠;後得不然,故非斷道。

  

  

  

  【疏翼】

  

  第二解能斷道中,第二明無漏心及根本、後得智。于中有二師義不同︰一、第一師唯根本爲能斷,二、第二師後得亦能斷迷事隨眠。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九】

  

  自下、明其無漏心及根本後得智。

  

  此中,初說唯「無分別智」[53]能斷二障隨眠,後得不然。設作無相觀,相分「境相」仍有,故不能斷;唯「無分別智」有此斷能。故經論中無說後得智能斷隨眠,非諸菩薩見、修二道前,斷所知,用根本[54]無分別;後斷煩惱,用後得智故[55]。

  

  【論文】

  

  一○‧四五 有義:後得無分別智,雖不親證二空真理,無力能斷迷理隨眠;而于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前,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

  

  

  

  【疏翼】

  

  第二明無漏心及根本、後得智中,第二第二師後得亦能斷迷事隨眠。于中分叁︰一、標宗,二、引證,叁、結是。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九】

  

  「後得」「無力能斷迷理」見、疑等「隨眠」,「而于安立、非安立」谛「相,明了現前,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迷理隨眠,行相深遠,要證彼理,方能斷之。迷事隨眠,行相淺近,雖實有相觀,亦能斷之[56]。

  

  【論文】

  

  一○‧四六 故《瑜伽》說:修道位中,有出世斷道、世出世斷道。無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是曾習故,相執引故。

  

  

  

  【疏翼】

  

  第二第二師後得亦能斷迷事隨眠中,第二引證。

  

  

  

  【述記‧卷五十九】

  

  第五十五說修道位中有二種道︰初、既無分別智,後、即後得智[57]。

  

  後得智,名「世出世」,如前[58]數解此名。

  

  以有漏道是純世間故,「無純世間」「能永害隨眠」[59]。以有二因,如文可解。

  

  

  

  【論文】

  

  一○‧四七 由斯理趣,諸見所斷及修所斷迷理隨眠,唯有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理,故能正斷彼;余修所斷迷事隨眠,根本、後得,俱能正斷。

  

  

  

  【疏翼】

  

  第二第二師後得亦能斷迷事隨眠中,第叁結是。

  

  

  

  【述記‧卷五十九】

  

  諸見所斷,雖有迷事忿等十法,及二見、疑[60],頓斷,故迷事之隨眠,隨理觀一品斷;以及修所斷無明、二見,及此俱根本及隨迷理隨眠,無分別智斷;余有貪、恚、慢、無明,及此俱隨惑迷事者,後得亦能斷,行相淺近故。

  

  問︰何爲亦是根本斷,亦是後得斷[61]?

  

  答[62]︰不違理故。此唯二乘,非菩薩;非[63]菩薩修道,不斷迷事煩惱[64]隨眠故[65]。即唯所知障,是根本智斷,煩惱障中,通二智斷。然爲迷理身、邊見等,各于自地第九品道時,方頓斷;而前八品,既先斷余煩惱,可起後得智斷;第九品道時,起無分別智斷,以迷理惑故[66]。此約九品別起[67],無間道斷者。若不出觀,即斷九品,唯無分別智斷。八品之[68]中,迷事煩惱,不可一入[69]觀道中,前八是後得,第九是根本智故。即第六識中,我見等俱生者,要第九品道方斷;即[70]雖無品數,非如七識,金剛心斷[71]。

  

  問︰彼[72]金剛方斷,有何妨耶?

  

  答︰即有色、無色界有學聖者,起無漏道,卻斷下地我見等種過!若許爾者,即[73]不還聖人應以現行潤生妨!既許不還聖者種子潤生,故先離下地欲時,其身見等,並須斷訖。不同第七識,不潤生故[74]。

  

  由此應作四句︰有依下地,斷上隨眠──如下地得聖,斷上一切種識中隨眠[75]。有在上地,斷下隨眠[76]──如在上地取無學果,斷下地第七識中煩惱種子。《瑜伽》等說要金剛心彼方斷故[77]。第叁句,可知[78]。第四句,除上叁相[79]。

  

  或謂斷所知障不可說上下、自他地斷故,然約緣縛、相應縛故,可說地斷[80]。此[81]即在下斷上,在上斷下,于五、六、七識,皆不能遮。不違理故,非潤生故,非縛法故[82]。

  

  又解︰用後得智斷,菩薩亦能。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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