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324]界諸有情所行度[325]深生隨喜。四、依喜樂修:于自他當來勝品度中,深生願樂[326]。
叁、「依止意樂修」:即六意樂︰謂一[327]、無厭意樂,二、廣大意樂[328],叁、歡喜,四、恩德,五、無染,六、善好。[329]廣如彼解[330]。
然與《攝論》[331]六意樂名字不同,乃攝叁作意︰一、謂愛重,二、隨喜,叁、欣樂,皆如《攝論》第七[332]。
《對法》、第十二抄會[333]。
四、「依止方便修」:《對法論》說亦有叁種︰由無分別智觀察叁輪皆清淨故。由此方便故[334],一切作意所修諸行速成滿故[335]。
五、「依止自在修亦有叁種」:《對法》說有叁︰一、「身自在」:即自性、受用二身。二、「行自在」:即變化身,示現一切有情、一切種[336]同法行故[337]。叁、「說自在」:謂能說六度等[338]無有滯礙[339];謂緣求、依止此故修。
無性雲︰即爲彼修故[340],亦名爲修[341]。
然《攝論》說五修,名亦不同,義意無別。然此同《對法》,《攝論》文略。世親難解,無性易知[342]。
此中,指同《對法》、《攝論》,故雲[343]「如集論等」[344]。
【論文】
九‧二叁一 此十攝者,謂十,一一皆攝一切波羅蜜多,互相順故。
【疏翼】
第一以十叁門辨釋中,第八攝門。于中分四︰一、互順互攝,二、依前引後,叁、後持淨前,四、純雜相望作四句。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六】
第八、攝門者,謂十度一一皆攝一切度。十行相資成,互相順故。
此中《對法》等說[345]︰或真如攝,或慧攝等[346]。然今但以十度相攝,不同彼論。如前[347]財施唯施,無畏通五,法施通六等,是故諸論[348]言或唯施聲說,乃至或唯智聲說是[349]。此是雜行十度,故一攝余。
無性雲︰施性中現有,六波羅蜜多[350]。
《金剛般若論》雲︰檀度[351]攝于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叁,名爲修行住[352]。
《大般若》第叁百五十一雲︰佛言︰要由般若引施等故[353],由此前五波羅蜜多攝在般若波羅蜜多[354]。
又《對法》十二「更互決擇」門有叁,「一、方便」中,廣出其相[355]。
【論文】
九‧二叁二 依修前行,而引後者,前攝于後,必待前故;後不攝前,不待後故。
【疏翼】
第八攝門中,第二依前引後。
【述記‧卷五十六】
前前[356]引後度起者,前攝後;後待前方成故,「後不攝前」;前「不待後」而成故。
《對法》十二說︰此依始業地[357]。所有戒,皆是施;有施非戒,謂戒所不攝施。既以寬問狹,故順後句答。
然應因敘《對法》十六中一句、二句、叁句、四句、順前、後句等[358]。
【論文】
九‧二叁叁 依修後行,持淨前者,後攝于前,持淨前故;前不攝後,非持淨故。
【疏翼】
第八攝門中,第叁後持淨前。
【述記‧卷五十六】
後「持淨前者,後攝于前」。
有施皆戒,有戒非施︰謂施所不攝戒。以後戒「持淨前」施等故,「前不攝後」,非持淨于後故。即以狹問寬,順前句答。施狹故也。
【論文】
九‧二叁四 若依純雜而修習者,展轉相望,應作四句。
【疏翼】
第八攝門中,第四純雜相望作四句。
【述記‧卷五十六】
謂有純修[359],且如施純修︰謂有施,非度──不回向施等是。有度,非施──即隨喜他施等是。有俱、不俱,可知。然此依種類福,如前[360]已說。
然不約種類福,不說隨喜他,故但有叁句︰有施,非度;有亦度、亦施;有非施、非度;除第二句。余五度皆作四句,前有度故;施前未有度,故爲叁句。
若雜修者[361],有四句成諸度相,間[362]有第二句故。此亦如《對法》[363],然彼更有少別,不能煩引[364]。
《攝大乘》雲[365]︰此能攝一切善法,是其相故,是隨順故,是等流故。不以六度相攝,乃攝諸功德也,廣如彼[366]說。謂施攝施,是「相」[367];攝信等,是「隨順」[368];攝無诤等[369],是「等流」[370]。
【疏翼】
以上第一以十叁門辨釋中,第八攝門訖。
【論文】
九‧二叁五 此實有十,而說六者,應知後四,第六所攝;開爲十者,第六唯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緣世俗故。
【疏翼】
第一以十叁門辨釋中,第九問答。
【述記‧卷五十六】
合六開十門,此義可知,如前[371]已引《攝大乘》[372]說等。
【論文】
九‧二叁六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除離系果;無漏有四,除異熟果。
【疏翼】
第一以十叁門辨釋中,第十五果門。于中分二︰一、有漏無漏各四果,二、會違。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六】
約實而言,「有漏有四」[373],無漏亦爾。所除有別,此義可思。此爲四果,文易可知,故不繁述[374]。
【論文】
九‧二叁七 而有處說:具五果者,或互相資,或二合說。
【疏翼】
第十五果門中,第二會違。
【述記‧卷五十六】
會相違也。
《對法》十二說︰永斷自所[375]治,是離系;攝受自他,是士用;于當來增勝、生起,是等流;引[376]大菩提,是增上果;感大財富等,是異熟果[377]。
即具五果︰或無漏資有漏,亦得異熟,有漏資無漏,亦得離系,故言「互相資」。或有漏、無漏、「二合說」,故得五果。非有、無漏體,各親能得五果也。
七十八、《解深密》[378]等說果有六︰大財、善趣、無怨壞、爲衆生主、無惱害、大枝[379]葉。皆是異熟果中說,非不得余。
《攝論》[380]雲︰「富貴」、「大生」、「大朋屬」,此叁異熟果。「廣大業」,塵垢薄,知五明處,後叁但約增上果中說,亦不違也。
〈菩薩地〉[381]解六度中,一一度後皆言︰此得大菩提。此唯于增上果說。若因緣、增上緣,皆是增上果。
四十叁末說:前各九門分別度等,得如是果[382]別。不能煩引,讀者知之[383]。
【疏翼】
以上第一以十叁門辨釋中,第十五果門訖。
【論文】
九‧二叁八 十與叁學,互相攝者,戒學有叁:一、律儀戒:謂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證法;叁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
【疏翼】
第一以十叁門辨釋中,第十一叁學相攝門。于中分叁︰一、出叁學名體,二、五位分別,叁、正相攝。初中又叁︰一、出戒學名體,二、出定學名體,叁、出慧學名體。又出叁學名體中,各分爲二︰一、正出名體,二、指如余處。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五十六】
十一、叁學相攝門。于中:初、出學名體,第二、五位分別,第叁、正以學攝度[384]。
「戒學有叁」︰初、以七衆戒爲體,二、以有爲無爲無漏善法爲體:有漏善法非正應修,體可斷故,叁、謂正利樂叁業爲性。如上[385]應知。
【論文】
九‧二叁九 此與二乘,有共、不共,甚深廣大,如余處說。
【疏翼】
第一出戒學名體中,第二指如余處﹝《攝論》卷叁初〈增上戒學分〉第七﹞說。
【述記‧卷五十六】
然此叁學「與二乘有共不共」等。
《攝論》[386]、無性[387]第七、世親[388]第八,各有「四殊勝故,此殊勝」[389]︰[390]一、差別殊勝[391]:即叁聚戒。二、共不共殊勝[392]:謂菩薩一切性罪不現行,與二乘[393]共[394]。相似遮罪有現行[395],與二乘[396]不共等是。叁、廣大勝:此有四種︰一、種種無量學處大,二、無量福德大,叁、利生意樂大,四、建立菩提大。[397]如彼[398]廣解。四、甚深勝:謂菩薩行殺生等十業,而無有罪,生無量福[399],速證菩提[400]等是。
然彼雖有「四種殊勝」,然初即[401]此叁聚戒體。今[402]以第二「共不共」、第四「甚深」、第叁「廣大」,合爲叁種。「如余處」者,即是彼文。
【疏翼】
以上第一出叁戒學名體中,第一出戒學名體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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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五冊 卷九 九、廣十勝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