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324]界诸有情所行度[325]深生随喜。四、依喜乐修:于自他当来胜品度中,深生愿乐[326]。
三、「依止意乐修」:即六意乐︰谓一[327]、无厌意乐,二、广大意乐[328],三、欢喜,四、恩德,五、无染,六、善好。[329]广如彼解[330]。
然与《摄论》[331]六意乐名字不同,乃摄三作意︰一、谓爱重,二、随喜,三、欣乐,皆如《摄论》第七[332]。
《对法》、第十二抄会[333]。
四、「依止方便修」:《对法论》说亦有三种︰由无分别智观察三轮皆清净故。由此方便故[334],一切作意所修诸行速成满故[335]。
五、「依止自在修亦有三种」:《对法》说有三︰一、「身自在」:即自性、受用二身。二、「行自在」:即变化身,示现一切有情、一切种[336]同法行故[337]。三、「说自在」:谓能说六度等[338]无有滞碍[339];谓缘求、依止此故修。
无性云︰即为彼修故[340],亦名为修[341]。
然《摄论》说五修,名亦不同,义意无别。然此同《对法》,《摄论》文略。世亲难解,无性易知[342]。
此中,指同《对法》、《摄论》,故云[343]「如集论等」[344]。
【论文】
九‧二三一 此十摄者,谓十,一一皆摄一切波罗蜜多,互相顺故。
【疏翼】
第一以十三门辨释中,第八摄门。于中分四︰一、互顺互摄,二、依前引后,三、后持净前,四、纯杂相望作四句。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六】
第八、摄门者,谓十度一一皆摄一切度。十行相资成,互相顺故。
此中《对法》等说[345]︰或真如摄,或慧摄等[346]。然今但以十度相摄,不同彼论。如前[347]财施唯施,无畏通五,法施通六等,是故诸论[348]言或唯施声说,乃至或唯智声说是[349]。此是杂行十度,故一摄余。
无性云︰施性中现有,六波罗蜜多[350]。
《金刚般若论》云︰檀度[351]摄于六︰资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名为修行住[352]。
《大般若》第三百五十一云︰佛言︰要由般若引施等故[353],由此前五波罗蜜多摄在般若波罗蜜多[354]。
又《对法》十二「更互决择」门有三,「一、方便」中,广出其相[355]。
【论文】
九‧二三二 依修前行,而引后者,前摄于后,必待前故;后不摄前,不待后故。
【疏翼】
第八摄门中,第二依前引后。
【述记‧卷五十六】
前前[356]引后度起者,前摄后;后待前方成故,「后不摄前」;前「不待后」而成故。
《对法》十二说︰此依始业地[357]。所有戒,皆是施;有施非戒,谓戒所不摄施。既以宽问狭,故顺后句答。
然应因叙《对法》十六中一句、二句、三句、四句、顺前、后句等[358]。
【论文】
九‧二三三 依修后行,持净前者,后摄于前,持净前故;前不摄后,非持净故。
【疏翼】
第八摄门中,第三后持净前。
【述记‧卷五十六】
后「持净前者,后摄于前」。
有施皆戒,有戒非施︰谓施所不摄戒。以后戒「持净前」施等故,「前不摄后」,非持净于后故。即以狭问宽,顺前句答。施狭故也。
【论文】
九‧二三四 若依纯杂而修习者,展转相望,应作四句。
【疏翼】
第八摄门中,第四纯杂相望作四句。
【述记‧卷五十六】
谓有纯修[359],且如施纯修︰谓有施,非度──不回向施等是。有度,非施──即随喜他施等是。有俱、不俱,可知。然此依种类福,如前[360]已说。
然不约种类福,不说随喜他,故但有三句︰有施,非度;有亦度、亦施;有非施、非度;除第二句。余五度皆作四句,前有度故;施前未有度,故为三句。
若杂修者[361],有四句成诸度相,间[362]有第二句故。此亦如《对法》[363],然彼更有少别,不能烦引[364]。
《摄大乘》云[365]︰此能摄一切善法,是其相故,是随顺故,是等流故。不以六度相摄,乃摄诸功德也,广如彼[366]说。谓施摄施,是「相」[367];摄信等,是「随顺」[368];摄无诤等[369],是「等流」[370]。
【疏翼】
以上第一以十三门辨释中,第八摄门讫。
【论文】
九‧二三五 此实有十,而说六者,应知后四,第六所摄;开为十者,第六唯摄无分别智,后四皆是后得智摄──缘世俗故。
【疏翼】
第一以十三门辨释中,第九问答。
【述记‧卷五十六】
合六开十门,此义可知,如前[371]已引《摄大乘》[372]说等。
【论文】
九‧二三六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除离系果;无漏有四,除异熟果。
【疏翼】
第一以十三门辨释中,第十五果门。于中分二︰一、有漏无漏各四果,二、会违。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六】
约实而言,「有漏有四」[373],无漏亦尔。所除有别,此义可思。此为四果,文易可知,故不繁述[374]。
【论文】
九‧二三七 而有处说:具五果者,或互相资,或二合说。
【疏翼】
第十五果门中,第二会违。
【述记‧卷五十六】
会相违也。
《对法》十二说︰永断自所[375]治,是离系;摄受自他,是士用;于当来增胜、生起,是等流;引[376]大菩提,是增上果;感大财富等,是异熟果[377]。
即具五果︰或无漏资有漏,亦得异熟,有漏资无漏,亦得离系,故言「互相资」。或有漏、无漏、「二合说」,故得五果。非有、无漏体,各亲能得五果也。
七十八、《解深密》[378]等说果有六︰大财、善趣、无怨坏、为众生主、无恼害、大枝[379]叶。皆是异熟果中说,非不得余。
《摄论》[380]云︰「富贵」、「大生」、「大朋属」,此三异熟果。「广大业」,尘垢薄,知五明处,后三但约增上果中说,亦不违也。
〈菩萨地〉[381]解六度中,一一度后皆言︰此得大菩提。此唯于增上果说。若因缘、增上缘,皆是增上果。
四十三末说:前各九门分别度等,得如是果[382]别。不能烦引,读者知之[383]。
【疏翼】
以上第一以十三门辨释中,第十五果门讫。
【论文】
九‧二三八 十与三学,互相摄者,戒学有三:一、律仪戒:谓正远离所应离法;二、摄善法戒:谓正修证应修证法;三饶益有情戒:谓正利乐一切有情。
【疏翼】
第一以十三门辨释中,第十一三学相摄门。于中分三︰一、出三学名体,二、五位分别,三、正相摄。初中又三︰一、出戒学名体,二、出定学名体,三、出慧学名体。又出三学名体中,各分为二︰一、正出名体,二、指如余处。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五十六】
十一、三学相摄门。于中:初、出学名体,第二、五位分别,第三、正以学摄度[384]。
「戒学有三」︰初、以七众戒为体,二、以有为无为无漏善法为体:有漏善法非正应修,体可断故,三、谓正利乐三业为性。如上[385]应知。
【论文】
九‧二三九 此与二乘,有共、不共,甚深广大,如余处说。
【疏翼】
第一出戒学名体中,第二指如余处﹝《摄论》卷三初〈增上戒学分〉第七﹞说。
【述记‧卷五十六】
然此三学「与二乘有共不共」等。
《摄论》[386]、无性[387]第七、世亲[388]第八,各有「四殊胜故,此殊胜」[389]︰[390]一、差别殊胜[391]:即三聚戒。二、共不共殊胜[392]:谓菩萨一切性罪不现行,与二乘[393]共[394]。相似遮罪有现行[395],与二乘[396]不共等是。三、广大胜:此有四种︰一、种种无量学处大,二、无量福德大,三、利生意乐大,四、建立菩提大。[397]如彼[398]广解。四、甚深胜:谓菩萨行杀生等十业,而无有罪,生无量福[399],速证菩提[400]等是。
然彼虽有「四种殊胜」,然初即[401]此三聚戒体。今[402]以第二「共不共」、第四「甚深」、第三「广大」,合为三种。「如余处」者,即是彼文。
【疏翼】
以上第一出三戒学名体中,第一出戒学名体讫。
…
《成唯识论疏翼 第五冊 卷九 九、广十胜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