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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五冊 卷九 二、總明所入位次▪P2

  ..續本文上一頁」也;至下當知[44]。

  

  【論文】

  

  九‧叁一 在通達位,如實通達。

  

  

  

  【疏翼】

  

  第二答中,第叁別答漸入。

  

  

  

  【述記‧卷五十叁】

  

  方起無漏現行二智,證實相性故[45]。

  

  

  

  【論文】

  

  九‧叁二 修習位中,如所見理,數數修習,伏斷余障。

  

  

  

  【疏翼】

  

  第二答中,第四別答漸入。

  

  

  

  【述記‧卷五十叁】

  

  十地行多,時劫長遠,念念進習,名「數數修」。

  

  「伏」余煩惱,「斷」余智障。此等位中雖亦修證余行、余法,唯識爲本,方修余行,故但言唯識[46]。

  

  【論文】

  

  九‧叁叁 至究竟位,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複令悟入唯識相性。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五別答漸入。

  

  

  

  【述記‧卷五十叁】

  

  全出二障,功德智慧無不周備[47],不同小聖,故名爲「圓」。無缺少故,簡二乘也。其福、智二,清淨極勝無有能過,不迷、不暗,故名爲「明」,此簡菩薩。第十地菩薩雖皆遍有,可名爲「圓」;未清淨故,如羅、縠[48]中觀月等故,不名爲「明」。

  

  「能盡未來,化」導一切,「複令悟入唯識相性[49]」,顯非自濟,成己、度人,故名*輪。輪者,轉義。

  

  《攝大乘》[50]說︰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51]持故,叁種練磨心[52],斷除[53]四處障[54]。無性雲︰此問[55]入因︰謂由何因,于此能入?故《攝論》雲︰由何、雲何而得悟入?[56]謂緣法義境[57]等[58]。

  

  無性雲︰此[59]能入具[60]。彼在此論「資糧位」中。彼論「四尋思」等所作方便[61]、所入[62]、入喻[63],及下初修[64]「順決擇[65]分」[66]、「名事互爲客」等尋思、尋思果[67]。

  

  教授二頌[68],在此「加行位」中,彼悟入唯識性故,悟入叁性[69]、入極喜地等[70]。入唯識所須[71],即此「見道」。

  

  彼論「已[72]入于地、得見道、已入唯識、于修道中雲何修行」等[73],〈入因果分〉、〈修差別分〉、叁學分[74],是此「修道」;彼論〈果智〉、〈果斷分〉,此「究竟道」。

  

  然《攝論》十分[75]所有,並此論有,如前已敘。〈菩薩地〉四十七、八[76]、〈住品〉中說有「十叁住」。四十九[77]〈地品〉說有「七地」,皆是此中五位等攝。

  

  十叁住中,前十二住,即菩薩位,今此五頌[78],前四頌攝。第十叁住,是如來住,即如來位,今五頌中,第五頌[79]攝。

  

  十叁住[80]者,一、種姓住[81]:是此所言「本性住種姓」。未入僧祇[82]。四十七說︰謂諸菩薩,性自仁賢[83],性自成就菩薩功德,菩薩所應衆多善法[84];于彼現行,亦有顯現[85]。由性仁賢,逼遣方便,令于善轉[86],非由思擇有所製約、有所防護[87]。住此住中[88],任[89]持一切佛法種子;于自體中,于所依中[90],已具足有[91]一切佛法一切種子。性不能起上煩惱纏[92]、造無間業,或斷善根。廣如〈種姓品〉說[93]。

  

  雲何菩薩勝解行住[94]?謂諸菩薩從初發心[95],乃至未得清淨意樂[96],所有一切諸菩薩行,皆此住攝[97]。當知前住[98]于余十一菩薩住,及如來住,唯有因轉,攝受彼因[99];于余菩薩住尚未發趣[100]、未得、未[101]淨[102],況如來住。

  

  住此住[103]中[104],普于一切余菩薩住,及如來住,皆名發趣,然[105]未得、淨。于自住中[106]名趣、名得,爲令清淨而修正行[107]。于前住[108]中,雖修諸善,性仁賢故爲之,非爲菩提故作也。未名「發趣」,故不入僧祇。此住[109]所修,皆名「發趣」,故與前別。

  

  此位[110]思擇力勝[111],所作加行[112],以分別慧[113],未得堅固相續無退菩薩勝修[114]。此說無漏修慧不得,非有漏修此位不得。

  

  或此說初發心時,十住[115]菩薩,八相成道,既不得修[116],如何得有如是神通?如于勝修[117],于勝修果無礙解[118]、神通、解脫[119]、等持[120]、等至[121],亦未能得。未超五畏︰謂不活畏[122]、惡名畏[123]、死畏、惡趣畏、處衆怯畏[124]。有叁處忘失[125]︰一、失念于五境顛倒[126]。二、失念于受生,忘前生事[127]。叁、于所受持法久作、久說,有所忘失。或具聰慧[128],爲他說法,勉勵而轉[129],如暗中射,或中不中[130]。或于菩提雖已發趣[131],而複退舍。或時舍戒[132],或利有情,而生厭倦利益安樂[133],未能廣大無量;于一切菩薩學中,未能普學[134];菩薩相中[135],未皆成就[136];在家、出家[137]二分菩薩,正加行中,未等顯現[138]。

  

  于此所說諸行狀相[139],下忍轉時,上品[140];中忍轉時[141],中品[142];上忍[143]轉時[144],下品;漸輕微故[145]。

  

  入初地時,此一切相[146]皆無所有。一切相違[147]白法顯現[148],乃至廣說[149],皆第二住攝。即是此中資糧、加行二道,五頌之中,初、二[150]頌攝。以彼論言:從初發心[151]乃至未得清淨意樂[152],是「勝解住」。論說「清淨意樂」菩薩住,是初地攝。故知四善根亦初「勝解行住」攝。既爾,即顯是初劫攝。《論》說此住初劫攝故[153],至下當知[154]。

  

  此與《璎珞經》[155]二種姓別,應如前[156]會。《中邊》中卷〈對治品〉中,明念住等修之分位,即念住等在解脫分[157],如前應知[158]。

  

  第叁「極歡喜住[159]」,亦名「淨勝意樂住[160]」,即初地攝。此少分,是見道,即五頌中,第叁[161]頌。除住地、出地心故。

  

  第四、「增上戒住[162]」,即第二地。

  

  第五、「增上心住[163]」,即第叁地。

  

  第六、「覺分相應增上慧住[164]」,即第四地。

  

  第七、「諸谛相應增上慧住[165]」,即第五地。

  

  第八、「緣起流轉止息相應增上慧住」[166],即第六地。

  

  第九、「無相、有功用住[167]」,即第七地;以前,第二劫攝。

  

  第十、「無相、無功用住[168]」,即第八地。

  

  第十一、「無礙解住」[169],即第九地。

  

  第十二、「最上成滿菩薩住[170]」,即第十地[171],即第叁劫。

  

  四十八說︰又即于此一一住中,經多俱胝百千大劫[172],或過是數,方乃證得及與成滿[173]。然一切住,總經于叁無數大劫方乃圓證[174]︰謂經第一無數大劫,方乃超過[175]勝解行住,次第證得初地[176]。此就恒常勇猛精進[177],非不勇精進者。複經第二無數大劫,方乃超過初地[178],乃至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次第證得第八地[179]。此即決定[180],以是菩薩得淨意樂,決定勇猛勤精進故。複經[181]第叁無數大劫,方過八地[182]、九地[183],證第十地[184]。故知四善根初劫所攝,未名淨勝意樂地[185]故。

  

  《攝論》第七雲︰有五補特伽羅,經叁無數大劫,謂勝解行者,經初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清淨增上意樂行,及有相行、無相行補特伽羅,于前六地,及第七地,經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即此無功用行補特伽羅,即第八地[186]至第十地,經第叁無數大劫,修行圓滿[187]。

  

  此論下文,四善根亦是「解行地攝」[188],故知初劫所攝。

  

  古人難雲︰初禅方便,非欲界攝[189],初地方便,非初劫攝!

  

  應爲質言︰初地方便非初劫者,初地方便,非凡夫攝!若言未證真故,非凡夫攝,應言未證真故,非第二劫攝!

  

  又彼難言,《大莊嚴論》[190]、《對法》第十一說,四善根,初劫滿,已修習故[191],可[192]非初劫者,應反诘言:且如《璎珞經》雲︰百劫修千叁昧,千劫學佛威儀,萬劫化現成佛,入大寂定。[193]是等覺菩薩言叁大劫滿已,何故不是佛地攝?又此論四善根中,亦言初劫順解脫滿已修[194]。豈即彼[195]非勝解行攝?滿心修相好,亦是劫中收,滿心修四善根,定是初劫所攝。廣成立此如《對法》、第十一抄[196]。

  

  四十八[197]雲︰有二無數大劫︰一者、日、夜、月等算數,時無量故,說名「無數」[198]。二、如前說[199]超過一切算數,名無數大劫[200]。若說前劫[201],即經[202]無量無數,方證菩提;若說後劫[203],但叁無數,方[204]證菩提不過此量[205],如《璎珞經》下卷說︰八百裏石,方廣亦然。淨居天衣[206]拂盡,名一大僧劫[207]。

  

  若上上精進,或轉衆多中劫,或有轉多大劫,決定無轉無數大劫[208]。即釋迦菩薩所超量[209],中劫也。一小叁災增減劫數[210],釋迦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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