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釋叁頌中,最後﹝第二十五﹞一頌明唯識性中,第一釋第一句頌文訖。
【論文】
九‧一○ 此中勝義依最後說,是最勝道所行義故。爲簡前叁,故作是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于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虛妄義。
【疏翼】
第二大段宗明圓成實性勝義谛理,亦即廣釋叁頌中,最後﹝第二十五﹞一頌明唯識性中,第二釋第二叁句頌文。于中分二︰一、簡前叁勝義明真如義,二、別釋「亦」言。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叁】
前叁非一[53]如,故言「亦」也。
「真」簡有漏,有漏妄故;「如」簡無漏有爲,彼體雖真,有生滅故。又「真」簡初性,以妄執故;「如」簡依他,有生滅故。余文可解[54]。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二,解第二十五頌前二句雲︰
言「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中,「勝」者,即是出世間智。由無上故,故所有義,即名勝義。
複次,即體如虛空,周遍一切,一味、無垢、無變異法、圓成實性,說名勝義。所以者何?謂此圓成實自性是依他起之實體,一切法之勝義。由是彼法法性故,即此圓成實自性,名勝義無自性。由圓成實以無事體爲自性故。
問︰此圓成實性唯說勝義爲其名耶?答︰不爾。「亦即是真如」。「亦」聲者,謂非唯說「真如」聲,亦當如所說一切法界等異名。頌曰︰常如其性故。
論曰︰此真如者,謂于異生、有學及無學位中,于一切時,常如其實,無變異故,名爲真如。應思此唯識性亦如真如即是圓成實性耶?爲別有唯識性耶?是故頌曰︰即唯識實性。
論曰︰由能通達最極清淨相故,如說頌雲︰爾時唯觀此,故心住于名;由住于名故,于識斷所得。仗此修習因,觸證無得界;遍解脫諸障,獲得勝自在。由此「即唯識實性」言,顯示現觀。
【論文】
九‧一一 「亦」言,顯此複有多名。謂名法界,及實際等,如余論中,隨義廣釋。
【疏翼】
第二釋第二叁句頌文中,第二別釋「亦」言。
【述記‧卷五十叁】
謂《大般若》[55]乃有十二名,如前第二卷[56]說[57]。
又《對法》第二有七名︰謂真如、無我性、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此論本頌,但有二名[58]。並此釋師,但有四號[59]。故言「等」者,等余叁名,「如余論中,隨義廣釋」。《對法》解雲︰體恒無我[60],無有改轉,名曰[61]真如[62]。性離二我,名無我[63]。由緣此故,雜[64]染空寂,說之爲空[65]。謂色乃至菩提,諸相空寂,名無相[66]。無倒究竟、無倒所緣,名爲實際[67]。聖智所行,名爲勝義[68]。與此解同。叁乘「妙法所依相」故,名爲法界[69]。「界」者,體義,但妙法依;性者,體義,一切法體;故名法性。湛然離倒,名不虛妄。余隨所應,一切當知如《對法》[70]等。
佛地第七有六名[71],實有與《對法》別,皆廣解[72]。
《瑜伽》、《顯揚》雖有多[73]名[74],並不如《對法》,不能繁引。
此解第叁頌上叁句訖。即是《勝鬘》、《瑜伽》等,「無作四谛」[75],如非安立谛也。
【疏翼】
以上第二大段宗明圓成實性勝義谛理,亦即廣釋叁頌中,最後﹝第二十五﹞一頌明唯識性中,第二釋第二叁句頌文訖。
【論文】
九‧一二 此性,即是唯識實性。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者、虛妄:謂遍計所執;二者、真實:謂圓成實性。爲簡虛妄,說實性言。
【疏翼】
第叁分或第二大段宗明圓成實性勝義谛理亦即廣釋叁頌中,最後﹝第二十五﹞一頌明唯識性,第叁釋第四句頌文。文分爲二︰一、唯識實性簡虛妄,二、唯識實性簡世俗。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叁】
次、解第四句。
初、解二性,謂[76]依依他起。故此初解,以真如實性,簡計所執性,顯其頌意[77]。
【論文】
九‧一叁 複有二性: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實。爲簡世俗,故說實性。
【疏翼】
第叁釋第四句頌文中,第二唯識實性簡世俗。
【述記‧卷五十叁】
謂相及性。「性」者,實體,即唯真如;相亦名體,依他體故。有法相對,不對[78]初性,以無體故[79]。
【疏翼】
以上第二長行廣答廣明中,第一別解﹝第二十叁至第二十五﹞叁頌叁無性訖。
【論文】
九‧一四 叁頌總顯:諸契經中說無性言,非極了義。諸有智者不應依之,總撥諸法都無自性。
【疏翼】
第二長行廣答廣明中,第二總釋頌意。
【述記‧卷五十叁】
初一、性無,後二、定有。余文易了,不煩重釋。
總釋頌意也。
上來二十五行頌,有二二別判︰一雲︰前二十四頌明唯識相,第二十五頌明唯識性。一雲︰二十五行頌中,初之一頌半,略明能變識相;第二──余二十叁頌半,廣明能變相、釋諸妨難訖。
【疏翼】
以上若約境行果叁種者,上來二十五行頌廣明俗谛及真谛境訖。
【論文】
九‧一五 如是所成唯識相性。
【疏翼】
前由二十五頌已明「唯識相性」所悟境已,次由﹝第二十六至第叁十﹞五頌明五位悟入次第。
【述記‧卷五十叁】
自下五頌、明唯識所入之位。
既說世間「假說我法」,遍計所執諸法皆空,此假我、法皆依識變,能變之識略有叁種,二十四頌廣爲分別。
即依他起,體虛幻有,此虛妄識必有實體,故次前一頌明識之性即圓成實。雖知諸法皆是唯識若相、若性,要漸修行證入聖位,故下五頌明所入位。
所求大果福智無邊,非少修行即速圓證,非行一行便證多果。必須叁劫修無邊因。故叁劫[80]者,皆因位攝,即前[81]四頌。後之一頌,所求果滿,即如來位。
初之四頌分叁劫者,初之二位[82],是初劫攝。雖行勝行,猶未證真。學行千差,位有遠近,故以二頌[83]顯明初劫。第叁頌[84]全、第四[85]少分,解第二劫。初證聖位,見、修位差別,故唯第叁[86]一頌,偏明見道。地位雖長,證理是等,故第四[87]頌合明二劫。第四頌半明第叁劫。
就五位中,初結上文彰後所明,生下五位。後舉頌文正釋五位。初中有叁︰一、結上爲叁問,二、隨問略爲叁答,叁、廣前所答別叁問答[88]。
結牒上文二十四頌「相」,末後一頌「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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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論第九卷」四字,《金藏》有,余無﹝編按:《大正藏》有「論第九」
叁字﹞。
[2] 「唯」字,《金藏》有,余無。
[3] 即《顯揚》卷七〈成無性品〉,如雲︰
如是叁種自性當知由叁無自性,故說叁無性︰一、相無性:謂遍計所執自性。由此自性,體相無故。二、生無性:謂依他起自性。由此自性緣力所生,非自然生故。叁、勝義無性:謂圓成實自性。由此自性體是勝義,又是諸法無性故。
《佛性論》卷二〈顯體分〉第叁中〈叁性品〉第二有十義門,第六
「因事說義門」中解不了義經第二子門雲︰
問曰︰如來約何性說如此義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耶?答曰︰約無相性說如是言。
問曰︰如來約何法說「一切諸法譬如幻化」耶?答曰︰約無生性說。
問曰︰如來約何法說如是言:一切諸法譬如虛空?答曰︰約真實性說。是故佛因叁性說故,有了不了義經。
此前即雲︰
諸佛說法有二種︰一、了義經,二、不了義經。不了義經者,由此叁性,是故佛說不了義經,如緣有燈,故知物在暗中。後時因燈能得了現暗中之物。如來亦爾,由有著叁性者,故說不了義燈;達叁性者自然顯﹝原作「願」,今改﹞了,名了義經。
[4] 即第二十叁及第二十四頌。
[5] 即第二十五頌。
[6] 第二頌下半起。
[7] 由初能變後二十一頌半。
[8] 即第二十五頌。
[9] 「頌」字,《金藏》有,余無。
[10] 第一頌及第二頌前半。
[11] 「別抄」卷四雲︰
此即「能變」。至此廣前「由假說我法」等一頌半,明世俗谛,第叁頌重顯前所說唯識真性。前來至此明唯識境。
[12] 即第二十叁頌「即依此叁性,立彼叁無性;故佛密意說 一切法無
性」。
[13]…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五冊 卷九 一、明唯識實性》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