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a/」﹞功能時,當能成爲以次第能生起爲自性之境界。如是于此所取分滅時,能于阿賴耶識引植功能。此功能若于第二剎,能引發諸能俱起者,爾時即唯于此第二剎那,能生起與己相似之識;若不引發者,爾時隨在第叁剎那或第四剎那,若時當引發者,即于爾時得成熟已,當能生起與己相同之識。
于本宗中不可有如是過失︰如說于己作用相違故。由是同一位置﹝藏文作「phyogs gcig/」﹞故,及由俱時生故。如是于前識中諸有所取分青等行相者,皆能生起後時具有青等行相之識。是故此諸過失如何可有耶?若由功能能生識者,若如是者,雖唯功能成爲境界,然若作是思──謂此非前所取分者,于是說言「前爲後緣」等,此即無過。如是次第能生起,與此所取分自體相同之果故,能作具有阿賴耶識所依之功能。若不由此所取分得安立此功能者,則此功能當亦不能生起如是識體。是故由此功能生起之識,唯是由此所取分生起故,都無相違。于本宗中善許具二法體,如是由此所取分能生彼後時與己相同之識故,即實有具二法體。
《觀所緣緣論》雲:
實以相分爲行相,見分依之而轉。
《集量論》雲︰
念者,謂回憶性。喻如念、貪、瞋等,于先前了知境義,非余能量。
又雲︰
境體智者,謂若與境等流之智。智,謂顯現及自顯現。
[31] 《異部宗輪論述記》卷中,解「經部亦名說轉部」雲︰
此師說有種子。唯一種子現在相續,轉至後世,故言「說轉」。
[32] 即「所取分」。
[33] 「識」字,《金藏》有,余無。
[34] 本論卷二末:
執有離識所緣境者,彼說外境是所緣;相分,名行相;見分,名事──是心、心所自體相故。
[35] 「成」字,《金藏》無。
[36] 「種」字,《金藏》作「種等」。
[37] 「及」字,《金藏》有,余無。
[38] 「雖」字,《金藏》有,余無。
[39] 「知」字,《金藏》有,余無。
[40] 「第八不緣虛空等故」,《疏翼》原無,依《大正藏》增。
[41] 「此七識中望彼第相、見分等」,《疏翼》原無,依《大正藏》增。
[42] 智周《演秘》雲︰
第七唯熏見,前五唯熏相,其第六緣八見、相,雙熏二種。若緣余心、心所、無爲,二俱不熏。
[43] 即「五七亦有叁緣」及「前七于八所緣應有」。
[44] 即「第六容叁」「余除所緣」。
[45] 前七于六,所緣容有。道邑《義蘊》雲︰
第六緣七、五,熏成相、見種,如次是彼見、自證分之所緣緣。例余應爾,故論不言。
[46] 「故」字,《金藏》有,余無。
[47] 《大毗婆沙論》卷九中雲︰
謂或有執心、心所法能了自性,如大衆部。彼作是說:智等能了,爲自性故,能了自他。如燈能照,爲自性故,能照自他。
[48] 此句爲第一解。
靈泰《抄》雲︰
猶如多人並同一面觀月及同觀前戲等,諸人面以極近故,互不相緣;心、心所法,亦複如是。
[49] 此段爲第二解。
[50] 即第一師說。
[51] 《集量論》雲︰
如如義之行相,白及非白等性于識上顯現時,能量具有彼彼境界。如是允納衆多行相智,如是如是假立爲能量及所量,由一切法遠離作用故。
《觀所緣緣論》雲︰
所緣緣者,謂能緣識帶彼相起,及有實體能生識故。
《雜集論述記》卷五雲︰
依《集量》說,疏所緣緣,一切心生決定皆有。
[52] 即長途義師。
[53] 「以」字,《金藏》有,余無。
[54] 即陳那。
[55] 即長途義師。
[56] 「五」字,《金藏》有,余無。
[57] 托真如名等亦爾。
[58] 《金藏》、《義演》、金陵本作「見」,余作「境」。
[59] 道邑《義蘊》雲︰
今依觸等五數托心王所變種爲質,理即可爾。
[60] 「此義應思」四字,《疏翼》原無,依《大正藏》增。
[61] 本論卷十末雲︰
「唯」言遣外,不遮內境。不爾,真如亦應非實。內境與識,既並非虛,如何但言唯識非境?識唯內有,境亦通外。恐濫外故,但言唯識。或諸愚夫迷執于境,起煩惱業,生死沈淪,不解觀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說「唯識」言,令自觀心,解脫生死,非謂內境如外都無。或相分等,皆識爲性,由熏習力似多分生。
[62] 即長途義者。
[63] 此指陳那等師迹近小乘,尚未盡脫法執。
[64] 謂余二分。
[65] 「謂」字前,余本有「第六子門」四字,《金藏》無。
[66] 即證自證分。
[67] 「爲」字,《金藏》有,余無。
[68] 見分爲自證分親緣,亦得爲證自證疏緣。
[69] 謂現行染法。
[70] 即「辨生現」。
[71] 《義演》作「已」,余作「以」。
[72] 「上」字,《金藏》有,余無。
[73] 「爲」字,《金藏》有,余無。
[74] 謂心、心所。
[75] 本論卷二末雲︰
至無漏位,勝慧相應。雖無分別,而澄淨故,設無實用,亦現彼影。不爾,諸佛應非遍智。
[76] 《金藏》作「或能」,余本作「能或」。
[77] 「上」字,《金藏》有,余無。
[78] 以下爲第二解。
[79] 「同」字下,《金藏》有「不」字。
[80] 「亦」字,原作「不」,今改。
[81] 「心」字,《金藏》有,余無。
[82] 即相似義。
[83] 以見分爲所變相分故。
[84] 「相分」二字,《疏翼》原無,依《大正藏》增。
[85] 「分」字,《金藏》有,余無。
[86] 「所」字,《金藏》有,余無。
[87] 謂不變相緣。
[88] 相應法即心所法。
[89] 道邑《義蘊》雲︰
未成佛位先來緣者,名「前得」。
[90] 「親得」,謂不變相緣。
[91] 道邑《義蘊》雲︰
如自證緣相,第四緣前二,見分緣後二,此皆成佛方緣,故言「新得」;皆變相緣也。
[92] 「說」字,《義蘊》同,《金藏》作「得」。
[93] 謂非現行心。
[94] 謂因位。
[95] 「唯是」,《金藏》作「總顯」二字。
[96] 《中邊論》原文爲:
叁界心、心所,是虛妄分別。
[97] 「唯是迷理」四字,《金藏》有,余無。
[98] 「隨」字,《金藏》作「依」。
[99] 如本論卷八雲︰
識品雖二,﹝第六、七識﹞而有二、叁、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計不同,故言「彼彼」。
[100] 「六」字,本論《述記》作「八」,今改。
如《瑜伽》卷叁十六雲︰
又諸愚夫,由于如是所顯真如不了知故,從是因緣﹝藏文作「gsi/」﹞八分別轉;能生叁事;能起一切有情世間及器世間。
雲何名爲八種分別?一者、自性分別,二者、差別分別,叁者、總執﹝藏文作「ril por ”dzin pa”i/」﹞分別,四者、我分別,五者、我所分別,六者、愛﹝藏文作「sdug par/」﹞分別,七者、非愛分別,八者、彼俱相違分別。
[101] 「二」字,本論《述記》作「叁」,今改。
如《瑜伽》卷七十二雲︰
問︰分別有何行相?答︰由相名勢力故,亦有種種無量行相。若略說者,當知有七種︰一、有相分別﹝藏文作「mtshan ma las byuv ba/」﹞,二、無相分別﹝藏文作「mtshan ma med pa las byuv ba/」﹞,叁、于境界任運分別﹝藏文作「yul la rav gyi vav gis ”jug pa/」﹞,四、尋求分別﹝藏文作「tshol ba pa/」﹞,五、伺察分別﹝藏文作「so sor rtog pa/」﹞,六、染汙分別,七、無染汙分別。
該論卷一有文同。《顯揚》卷十六全同。《對法》卷二所說七分別
亦同。
[102] 「叁」字,本論《述記》原作「四」,今改。
如《瑜伽》七十叁雲︰
問︰遍計所執自性有幾種?答︰略有五種︰一、遍計義自性,二、遍計名自性,叁、遍計雜染自性,四、遍計清淨自性。遍計非雜染﹝非﹞清淨自性。
《攝論》卷二雲︰
如是遍計複有五種︰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二、依義遍計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叁、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
[103] 見《顯揚》卷十六。全同《瑜伽》卷叁十六文。
[104] 「四」字,本論《述記》原作「五」,今改。
[105] 本論《述記》原無「二」字,今增。
今依藏文,整理漢譯四卷《楞伽》卷二、十卷《楞伽》卷四、七卷
…
《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八 四、廣生分別相》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