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菩薩叁大劫中,仍是凡夫,亦入地獄。叁大阿僧祇劫滿已,即得四定︰謂定不生惡趣,定生善趣;定不生貧賤,定生貴處﹝《義演》作「豪家」﹞;定得男身,定不生女身等。雖叁劫滿已,又一百大成壞劫,修相好。
大乘中,叁大阿僧祇劫滿已即百劫修相好,千劫修威儀,萬劫學佛牛王行步﹝《義演》作「學神通,亦學牛行象王等」﹞。
[102] 靈泰、如理俱說他身所變色,爲自五識疏所緣緣。
[103] 本質色。
[104] 爲「五隨一故」。
[105] 「識」字,《金藏》有,余無。
[106] 靈泰《抄》雲︰
量雲︰極成耳識定不親緣離自聲等。因雲:五識之中隨一攝故。如余眼識等。余鼻、舌、身識,准此知。
[107] 「故」字,《金藏》無。
[108] 《樞要》卷下雲︰
和尚所立唯識比量雲︰
真故極成色不離于眼識。
自許初叁攝,眼識不攝故。
猶如眼識。
順憬法師決定相違﹝量﹞雲︰
真故極成色定離于眼識。
自許初叁攝,眼識不攝故。
猶如眼根。
此如順憬法師﹝此量﹞抄﹝即《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解。﹝如雲︰「時爲釋言︰凡因明法,若自比量,宗因喻中,皆須依自。他、共,亦爾。立依自、他、共,敵對亦須然;名善因明,無疏謬矣。前立唯識(量),依共比量。今依自立,即一切量,皆有此違。如佛弟子對聲生論立「聲是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聲生論言︰「聲是其常。所聞性故。如自許聲性。」應是前量決定相違!彼既不成,故依自比不可對共而爲比量。
又宗依共,已言極成,因言「自許」,不相符順。
又因便有隨一不成。大乘不許。彼自許眼識不攝故。因于共色轉故。又同喻亦有所立不成。大乘眼根,非定離眼識。根因、識果,非定即離故。況成事智通緣眼根,疏所緣緣與能緣眼識有定相離義?
又立者言「自許」,依共比量,簡他有法差別相違。敵言「自許」,顯依自比(量)「眼識不攝」,豈相符順?又彼比量宗、喻,二種皆依共比,唯因依自,皆相乖角。故雖征詞通起,而未可爲指南。幸能審鏡前文,應亦足爲理極。
《因明入正理論疏》解唯識量中「極成」,與此論比量相同雲︰「極成」之言,簡諸小乘最後身菩薩染汙諸色、一切佛身有漏諸色。若立爲唯識,有一分自所別不成,亦有一分違宗之失。十方佛色,及佛無漏色,他(小乘)不許有,立爲唯識,有他一分所別不成。其此二因,皆有隨一一分所別不成。說「極成」言,爲簡于此。立二所余共許諸色、爲唯識故。﹞
[109] 此句具義:極成余識第六,或第七、八識,亦不親緣離自諸法。
[110] 未舉量。此量應雲:此眼、耳、鼻、舌、身、意等識親所緣緣,
定不離各各自識。見、相二分中隨一故。如彼各各能緣見分。
[111] 即見分不離自體分。
[112] 對前第叁量爲第二,以宗同故。對前叁量,則爲第四。
[113] 智周《演秘》雲︰
以是所緣法也。省「所緣」言,但言「是法」。
[114] 智周《演秘》雲︰
因中應雲:除彼空華所緣法故。以言簡之,亦無過也。
[115] 空,即識性,即圓成實性。識,即識相,即依他起性。
[116] 「此以教證成」五字,《金藏》有,余無。
[117] 該品首二行。
[118] 「虛妄分別」,梵文爲「abhuta-parikalpa」;藏文爲「yav dag pa ma yin
pa”i kun tu rtog pa/」。
[119] 如真谛譯本雲︰
虛妄分別有,彼處無有二;彼中、唯有空,于此亦有彼。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名中道義。
[120] 「能取、所取」,真谛譯作「能執、所執」,梵文爲「grahya-graha」;
藏文爲「gzuv ba dav ”dzin pa”i dvos po/」。
[121] 「于」字,《金藏》無。
[122] 應言:真如是離所取、能取之空性。
[123] 謂空去二執。
[124]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雲︰
即妄分別中離于二取﹝事﹞,唯有真如。真如是妄分別體故,無二取﹝分別﹞也。但言「空」者,即二取無。言「空性」者,以空爲門顯「空性」,即真如也。
[125] 「舜若」,梵文爲「wunya」;藏文爲「stov pa/」。
[126] 「多」,梵文爲「ta」;藏文爲「bid」。
[127] 「舜若多」,梵文爲「wunyata」;藏文爲「stov pa bid/」。
[128] 存五音節。
[129] 「都」,梵文爲「tu」。
[130] 「阿縛馱刺耶」,梵文爲「avadharana」。
[131] 《辯中邊論》釋頌雲︰
謂虛妄分別中,但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
[132]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雲︰
此顯妄分別不離真如,謂于真如中,亦但有此虛妄分別,都無二取也。
[133] 「如」字,《金藏》有,余無。
[134] 《大乘義林章》卷八〈二谛章〉第八末雲︰
若有俗時,亦必有真。若有真時,亦必有俗。俗是真家俗,真是俗家真。有俗亦有真,無俗亦無真故。非遣依他,而證圓成實。非無俗谛,可得有真,真俗相依而建立故。
[135] 《辯中邊論》卷一原文作:
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
[136] 即不妄分別。
[137] 「舊」字下,《金藏》有「雲」字。
[138]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雲︰
遍計所執,何爲非不空?以體無故,顯無體也。
[139] 應雲:空性及妄分別。
[140] 原作「虛妄分別」、「空性」互有。
[141] 「薩埵」,梵文爲「sattva」。
[142] 「阿薩埵」,梵文爲「asattva」。
[143] 「是名中道義」,藏文作「此即是中道」。
[144] 「中道」,梵文爲「madhya」,或「madhyama pratipad」;藏文爲「dbu
ma/」。
[145]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雲︰
由有有、無二種法故,一切諸法非皆有、空,則契中道。「中」,謂非邊。「道」﹝梵文爲「prati-pad」﹞者,真智。此理妙,故合真智。又言道﹝梵文爲「marga」﹞,遊履之義,即真如智所遊履。此中所說有無義趣,妙合真如大道理也。離于過失,故言「中道」。
[146] 今引義,文略不同。
[147] 「妙契中道,亦」五字,藏文無,真谛譯亦無。
[148] 謂引教理,成唯識所因第一難訖。
[149] 「情」字,《金藏》有,余無。
[150] 「有」字,《金藏》有,余無。
[151] 如《唯識二十論》雲︰
若實同無色等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生,定處、定時、不定相續、有作用物皆不應成!
[152] 「通」字,泰《抄》一解疑爲「過」。
[153] 「無實境」,藏文作「don min/」。
[154] 「相續」,藏文作「sems/」。
[155] 「作用」,藏文作「bya ba byed pa/」。
[156] 「離」字下,原漢譯衍「識」字,乃傳抄誤。
[157] 「現識」,即現量。
[158] 「多相續」,藏文作「thams cad kyi sems/」。
[159] 《成唯識寶生論》卷一雲︰
亦不應有諸能觀者鹹皆患翳!
如理《義演》雲︰
外人言︰汝大乘爲言一見不見,如眩翳等即此相續不決定者,即應多人一處共觀一樹,亦應一見一不見如眩翳等!樹既一見、亦二見,明知相續不決定者不成。即將共見色難相續不定也!
道邑《義蘊》雲︰
「謂外量雲至余不能見」者,此量相符。如鬼、人、天同一所時唯見一水,余不見故。此量應雲︰有多相續同一時間于終南山處,應定一見余不能見!此爲宗也。因、喻如《疏》。
此「多相續」言,非指人、天、鬼等異趣有情。如《唯識二十論述
記》卷一雲︰
何故于同一山之處、及同一時,多相續皆共見山,非是決定如見發等,隨一能見?虛妄、眩翳、唯識既齊,定隨一見,其義應等!既許多見,故是相續不決定也。
此即專說人趣,非如前說「鬼、人、天、等隨業差別相續」不決定。
[160] 翳、發等無實用難。
[161] 「者」字,《金藏》有,余無。
[162] 夢飲等無實用難。
[163] 「等」,取臥具。
[164] 尋香城等作用不成難。
[165] 《金藏》作「境」,余作「城」。
[166] 靈泰《抄》雲︰
返前處決定比量雲︰汝正緣南山處,緣此南山識應不生!因雲執實山無,此心生故。如余不緣南山處。返時決定比量,量雲︰汝正緣南山時,緣此南山識應不起!因雲實山無,此心生故。如不緣時。…
《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七 十、十門問答結唯識義成》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